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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医疗卫生这一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事业也在不断前进并取得了显著成就。历经30年奋斗,医疗卫生工作,已经从当初较低层次的单纯医疗救治和简单卫生防疫,逐步走向现代化的医教研并进和比较完善的预防保健体系的全面发展阶段,群众的基本医疗、预防措施得到有力保障,人民健康水平大幅度提高。
一、医疗规模逐步扩大,医疗资源不断丰富。截止2007年底,全市由政府举办医疗机构56家(其中省属医疗机构2家,市级医疗机构12家,县区级医疗机构42家):军队医疗机构1家,企业举办医疗机构345家(其中医院11家,卫生所、室334个);民办医疗机构3498家(其中民办医院13家,门诊部3家,个体诊所3482家);乡镇卫生院210家,村卫生室4113家:创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5家,总床位数11525张,每千人口拥有床位2.56张。现有市级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地方病防治公共卫生机构各1家,县级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机构51所,乡(镇)中心卫生院防保科204个,聘请4454名村级疫情报告员担任公共卫生联系员。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县级医疗机构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基本完成乡镇卫生院的建设改造任务,中心卫生院均配备了200mA以上X线机、全自动生化仪、血球检测仪等先进设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二、卫生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群众就医条件明显改善。全市现有卫技人员12876人,每千人口拥有卫技人员2.86人。卫技人员中有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以上)5259人,平均每千人口拥有1.26人;执业护士3578人,每千人口拥有0.86人;预防保健人员3594人,每千人口拥有0.86人。卫技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共4985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38.7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共3788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29.42%。
三、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得到显著加强。改革开放以来,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疾病控制各类资源逐步得到优化配置,卫生防病事业宏观管理逐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不断提高。2002年市卫生局成立疾控科,2005年初开始,市县两级卫生防疫站的疾病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职能实现分开,截止到2007年底全市13个县和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楼建设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公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素质不断提高。2003年抗击“非典”的胜利,标志着我市的疾病防控体系和疾病防控应急能力已经从八、九十年代的摸索前行中日臻成熟起来,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取得成效。艾滋病防治工作更加广泛深入,结核病防治工作步入规范化,免疫规划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地方病防治成果得到巩固,慢性病、职业病防治和放射卫生工作扎实开展。全市儿童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90%,孕产妇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四、农民医疗保障得到解决,农村卫生事业快速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自2005年我市率先在蔚县启动新农合试点工作,到2007年全市13个县全面开展,覆盖了96%的农民。三年来累计参合农民328.12万人,筹集资金15754.52万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3281.19万元,县级补助资金1240.83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665.5万元,省补助资金3445万元,中央补助资金6122万元。总补偿人数846817人,其中住院及大额门诊补偿161210人,门诊补偿685607人,基金支出12427.54万元,其中大病统筹基金支出10883.78万元,占统筹总基金的82.25%。家庭帐户基金支出1543.78万元,占家庭帐户基金总额的57.5%。住院实际补偿比为34.01%,平均每名住院病人可得到911元的补偿。参合农民住院率由2006年的1.8%增加到2007年的3.71%。大部分县、乡级住院次均费用较上一年降低。看病难、看病贵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初步得到了解决,农民对合作医疗的满意度达到了95.3%。从2005年到2007年,三年来利用国债项目资金6030万元,完成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监督所的建设改造任务;完成192所乡镇卫生院改扩建任务。投资932.89万元,为乡镇卫生院配备设备3325台(件)。投资871万元完成了257所村卫生室的新建任务。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条件有了较大改善。
五、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建立。自2005年起我市把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城市卫生工作的重点,制定了《张家口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和机构设置规划》。截至2007年底已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4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了19个,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达到了87%。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框架已基本形成。以家庭为单位,以健康为中心,以慢性病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为重点的社区卫生服务理念已初步形成。
六、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全市妇幼卫生工作,紧紧围绕落实《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儿童“两个纲要”目标为重点,以实施母亲安全工程、“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为手段,以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为契机,妇幼卫生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孕产妇死亡率由1990年的孕产妇死亡率由85/10万下降到31.26/10万;婴儿死亡率由36.6‰下降到11.3%;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90年的不足10%上升到92.72%。
七、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得到加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各项卫生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相继出台,卫生工作逐渐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2002年,依照《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施的若干意见》,市、县(区)两级相继成立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多次组织开展食品、餐饮消费安全、化妆品、卫生许可、学校食堂卫生、保健食品等专项整治工作。随着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全市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得到很大改善,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
八、爱国卫生工作不断加强。1978年以来,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从初期的除四害、打扫卫生,发展到目前党政军民共同创建卫生城市和卫生示范乡镇、村卫生单位活动,发生了质的飞跃。30年来,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尤其是1995年我市对外开放以后,大力开展了“净化、治乱、美化”为重点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先后创建成“省级卫生县城”2个、“省级卫生村”8个。
一、医疗规模逐步扩大,医疗资源不断丰富。截止2007年底,全市由政府举办医疗机构56家(其中省属医疗机构2家,市级医疗机构12家,县区级医疗机构42家):军队医疗机构1家,企业举办医疗机构345家(其中医院11家,卫生所、室334个);民办医疗机构3498家(其中民办医院13家,门诊部3家,个体诊所3482家);乡镇卫生院210家,村卫生室4113家:创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5家,总床位数11525张,每千人口拥有床位2.56张。现有市级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地方病防治公共卫生机构各1家,县级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机构51所,乡(镇)中心卫生院防保科204个,聘请4454名村级疫情报告员担任公共卫生联系员。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县级医疗机构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基本完成乡镇卫生院的建设改造任务,中心卫生院均配备了200mA以上X线机、全自动生化仪、血球检测仪等先进设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二、卫生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群众就医条件明显改善。全市现有卫技人员12876人,每千人口拥有卫技人员2.86人。卫技人员中有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以上)5259人,平均每千人口拥有1.26人;执业护士3578人,每千人口拥有0.86人;预防保健人员3594人,每千人口拥有0.86人。卫技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共4985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38.7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共3788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29.42%。
三、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得到显著加强。改革开放以来,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疾病控制各类资源逐步得到优化配置,卫生防病事业宏观管理逐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不断提高。2002年市卫生局成立疾控科,2005年初开始,市县两级卫生防疫站的疾病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职能实现分开,截止到2007年底全市13个县和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楼建设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公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素质不断提高。2003年抗击“非典”的胜利,标志着我市的疾病防控体系和疾病防控应急能力已经从八、九十年代的摸索前行中日臻成熟起来,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取得成效。艾滋病防治工作更加广泛深入,结核病防治工作步入规范化,免疫规划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地方病防治成果得到巩固,慢性病、职业病防治和放射卫生工作扎实开展。全市儿童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90%,孕产妇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四、农民医疗保障得到解决,农村卫生事业快速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自2005年我市率先在蔚县启动新农合试点工作,到2007年全市13个县全面开展,覆盖了96%的农民。三年来累计参合农民328.12万人,筹集资金15754.52万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3281.19万元,县级补助资金1240.83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665.5万元,省补助资金3445万元,中央补助资金6122万元。总补偿人数846817人,其中住院及大额门诊补偿161210人,门诊补偿685607人,基金支出12427.54万元,其中大病统筹基金支出10883.78万元,占统筹总基金的82.25%。家庭帐户基金支出1543.78万元,占家庭帐户基金总额的57.5%。住院实际补偿比为34.01%,平均每名住院病人可得到911元的补偿。参合农民住院率由2006年的1.8%增加到2007年的3.71%。大部分县、乡级住院次均费用较上一年降低。看病难、看病贵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初步得到了解决,农民对合作医疗的满意度达到了95.3%。从2005年到2007年,三年来利用国债项目资金6030万元,完成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监督所的建设改造任务;完成192所乡镇卫生院改扩建任务。投资932.89万元,为乡镇卫生院配备设备3325台(件)。投资871万元完成了257所村卫生室的新建任务。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条件有了较大改善。
五、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建立。自2005年起我市把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城市卫生工作的重点,制定了《张家口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和机构设置规划》。截至2007年底已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4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了19个,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达到了87%。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框架已基本形成。以家庭为单位,以健康为中心,以慢性病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为重点的社区卫生服务理念已初步形成。
六、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全市妇幼卫生工作,紧紧围绕落实《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儿童“两个纲要”目标为重点,以实施母亲安全工程、“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为手段,以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为契机,妇幼卫生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孕产妇死亡率由1990年的孕产妇死亡率由85/10万下降到31.26/10万;婴儿死亡率由36.6‰下降到11.3%;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90年的不足10%上升到92.72%。
七、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得到加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各项卫生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相继出台,卫生工作逐渐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2002年,依照《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施的若干意见》,市、县(区)两级相继成立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多次组织开展食品、餐饮消费安全、化妆品、卫生许可、学校食堂卫生、保健食品等专项整治工作。随着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全市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得到很大改善,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
八、爱国卫生工作不断加强。1978年以来,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从初期的除四害、打扫卫生,发展到目前党政军民共同创建卫生城市和卫生示范乡镇、村卫生单位活动,发生了质的飞跃。30年来,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尤其是1995年我市对外开放以后,大力开展了“净化、治乱、美化”为重点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先后创建成“省级卫生县城”2个、“省级卫生村”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