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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4日,第二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在江苏警官学院成功落幕。在这场受到全国各所公安院校高度重视的大赛中,对于教师现场教学主要考核"组织施训能力、讲解示范能力以及教学法运用能力",并且明确要求采用"案例教学"的教学组织形式。由此可见,案例教学在深化公安院校实战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培养模式,提高公安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中的突出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