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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现阶段,小额贷款公司是一条适应“三农”的有中国特色的小额信贷新路子。从当前农村金融的供需现状看,供给短缺是农村金融问题的集中表现,农户和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是农村金融的主要矛盾。本论文将从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存现状,小额贷款公司如何服务“三农”,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化进程,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对策等方面进行分析。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农村金融;供需缺口;新路径
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对农村金融需求和供给的测算,如果不进行大规模金融创新,农村金融的供需缺口将持续扩大。目前一些成长性的涉农企业、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中低端的贷款需求难以满足。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亟待解决的有三大难题:一是农村区域广大与金融网点稀少的矛盾,农民存贷款困难;二是农村金融需求量多面广和金融供给量少面窄的矛盾,农村储蓄资金外流严重;三是农业农村贷款笔数多、额度小与金融机构经营成本高、风险大的矛盾,商业金融机构不愿贷、不敢贷。为此,要大力培育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在此背景下,专为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应运而生。
一、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新生事物,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出现了风险控制、贷款管理技术、后续资金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风险控制能力较弱。尽管在设立小额信贷公司时,都明确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准备金制度和风险保障基金等风险控制措施,但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仍然没有明确建立具体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特别是部分试点公司单笔贷款金额较高,这将进一步加大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风险。
(二)信贷专业技术方面缺乏经验。信贷产品和市场开拓方面只是简单复制商业银行模式,仍然主要采取担保、抵押等贷款形式,与“无担保、无抵押”的小额信贷运作特点不符。在贷款对象上,也还没能完全按照国际小额信贷服务于贫困人群的模式进行运作。按照小额信贷经营模式,农村贫困农户才是小额贷款公司真正的客户主体,这需要小额贷款公司加大联保贷款、农户信用评级贷款等小额信贷专业技术的运用和对农户客户群体的拓展。
(三)持续发展的后续资金缺乏。山西平遥晋源泰公司的注册资金是1600万元,成立没几个月,这些钱就被贷光了,后来,四位股东又追加过几次资金,但这些钱还是杯水车薪。如何能够获得可持续性的后续资金,成了晋源泰公司发展的最大难题。这也是众多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运营中面临的重大困难。人民银行再贷款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只能贷给金融机构,但是小额贷款公司目前不是金融机构;这就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对策
(一)规避风险,控制风险,防范风险
(1)强化贷款规模控制的内控机制建设。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归投资者所有;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相关机构一应俱全;风险控制、放贷管理、业务操作流程等制度样样全有。这种机制决定了他们对风险防范更注意,放贷的谨慎程度更高。同时,由于农户和微小型企业自身防范风险的能力较弱,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实力不足,需要与保险、抵押担保等机制配套运作。
(2)加强信贷产品创新。小额贷款公司应加强信贷产品创新,积极开发各种符合农村特点、适合农民需求的金融产品,如联保贷款、小额授信贷款等以及不同期限、不同付息方式的信贷产品。
(3)加强监管、防范风险。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要按照有关规定精神,加强监督管理,規范小额贷款公司有序运行,确保小额贷款公司规范运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目标。
(二)加大小额信贷专业技术的运用,加强客户关系的管理
在制定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的基础上,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通过市场调研分析潜在客户的贷款需求,从事贷款营销,主动满足客户需求。同时,要为联保贷款、等级评分法、小额授信贷款等小额信贷专业性技术的应用提供基础的技术支持,加大对客户信用数据系统的建设,加大和其他农村金融机构信息共享的力度,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创新融资渠道,解决后续资金。
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创新融资渠道,2006年8月以来,日升隆和晋源泰为了解决后续资金问题,先后增资扩股和引进委托资金,目前日升隆的委托资金500万,晋源泰的委托资金210万。在2008年5月中央下发的指导意见中提到,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向不超过两个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作为小额贷款公司的放贷资金。
(四)规范发展,逐步转型为村镇银行
小额贷款公司现在先由非金融机构规范发展,下一步再创造条件成为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可在股东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村镇银行组建审批指引》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改造为村镇银行。根据央行和银监会的文件精神,村镇银行是一种全新的面向“三农”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可存可贷,相比一般的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的门槛低很多。小额贷款公司一旦转成村镇银行,公司目前发展的许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陈岱松,2010,《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制度研究:上海的实践与探索》,上海,法律出版社。
[3]汪芹、陈燕玲、汪合黔,2010,《创新与发展中的小额贷款公司》,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安徽大学出版社。
[4]张转方,2008,《农村信用建设与小额贷款》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5]王进城,2005, 《农户小额货款知识问答》,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农村金融;供需缺口;新路径
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对农村金融需求和供给的测算,如果不进行大规模金融创新,农村金融的供需缺口将持续扩大。目前一些成长性的涉农企业、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中低端的贷款需求难以满足。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亟待解决的有三大难题:一是农村区域广大与金融网点稀少的矛盾,农民存贷款困难;二是农村金融需求量多面广和金融供给量少面窄的矛盾,农村储蓄资金外流严重;三是农业农村贷款笔数多、额度小与金融机构经营成本高、风险大的矛盾,商业金融机构不愿贷、不敢贷。为此,要大力培育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在此背景下,专为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应运而生。
一、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新生事物,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出现了风险控制、贷款管理技术、后续资金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风险控制能力较弱。尽管在设立小额信贷公司时,都明确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准备金制度和风险保障基金等风险控制措施,但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仍然没有明确建立具体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特别是部分试点公司单笔贷款金额较高,这将进一步加大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风险。
(二)信贷专业技术方面缺乏经验。信贷产品和市场开拓方面只是简单复制商业银行模式,仍然主要采取担保、抵押等贷款形式,与“无担保、无抵押”的小额信贷运作特点不符。在贷款对象上,也还没能完全按照国际小额信贷服务于贫困人群的模式进行运作。按照小额信贷经营模式,农村贫困农户才是小额贷款公司真正的客户主体,这需要小额贷款公司加大联保贷款、农户信用评级贷款等小额信贷专业技术的运用和对农户客户群体的拓展。
(三)持续发展的后续资金缺乏。山西平遥晋源泰公司的注册资金是1600万元,成立没几个月,这些钱就被贷光了,后来,四位股东又追加过几次资金,但这些钱还是杯水车薪。如何能够获得可持续性的后续资金,成了晋源泰公司发展的最大难题。这也是众多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运营中面临的重大困难。人民银行再贷款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只能贷给金融机构,但是小额贷款公司目前不是金融机构;这就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对策
(一)规避风险,控制风险,防范风险
(1)强化贷款规模控制的内控机制建设。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归投资者所有;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相关机构一应俱全;风险控制、放贷管理、业务操作流程等制度样样全有。这种机制决定了他们对风险防范更注意,放贷的谨慎程度更高。同时,由于农户和微小型企业自身防范风险的能力较弱,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实力不足,需要与保险、抵押担保等机制配套运作。
(2)加强信贷产品创新。小额贷款公司应加强信贷产品创新,积极开发各种符合农村特点、适合农民需求的金融产品,如联保贷款、小额授信贷款等以及不同期限、不同付息方式的信贷产品。
(3)加强监管、防范风险。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要按照有关规定精神,加强监督管理,規范小额贷款公司有序运行,确保小额贷款公司规范运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目标。
(二)加大小额信贷专业技术的运用,加强客户关系的管理
在制定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的基础上,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通过市场调研分析潜在客户的贷款需求,从事贷款营销,主动满足客户需求。同时,要为联保贷款、等级评分法、小额授信贷款等小额信贷专业性技术的应用提供基础的技术支持,加大对客户信用数据系统的建设,加大和其他农村金融机构信息共享的力度,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创新融资渠道,解决后续资金。
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创新融资渠道,2006年8月以来,日升隆和晋源泰为了解决后续资金问题,先后增资扩股和引进委托资金,目前日升隆的委托资金500万,晋源泰的委托资金210万。在2008年5月中央下发的指导意见中提到,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向不超过两个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作为小额贷款公司的放贷资金。
(四)规范发展,逐步转型为村镇银行
小额贷款公司现在先由非金融机构规范发展,下一步再创造条件成为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可在股东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村镇银行组建审批指引》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改造为村镇银行。根据央行和银监会的文件精神,村镇银行是一种全新的面向“三农”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可存可贷,相比一般的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的门槛低很多。小额贷款公司一旦转成村镇银行,公司目前发展的许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陈岱松,2010,《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制度研究:上海的实践与探索》,上海,法律出版社。
[3]汪芹、陈燕玲、汪合黔,2010,《创新与发展中的小额贷款公司》,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安徽大学出版社。
[4]张转方,2008,《农村信用建设与小额贷款》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5]王进城,2005, 《农户小额货款知识问答》,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