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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我国现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研究入手,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应树立的理念和遵循的原则进行了分析。详细阐述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重点,明确农村牧区公路应建立健全以旗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对农村牧区公路的养护管理模式进行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模式
一、农村牧区公路的养护管理模式分析
根据国务院文精神,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形成国家、省、市(地)、县四级交通行业管理,县、乡(镇)政府、村或交通部门分级实施的管养体制。农村牧区公路管养的多方参与已成为突出的特点。农村牧区公路的管养既有直接实施者,又有多个间接参与者,既有行业管理者,又有具体组织实施者。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按照生产的机械化和专业化程度不同,基本可以分为四种,即:群众突击季节性养护、分段承包养护、道班养护、专业公司养护。
1、群众突击季节性养护。这曾经是农村牧区公路养护中采用最多、最为广泛的一种方式。该方式最大优点是充分发挥了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长处,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相对缺乏的农村牧区公路养护资金。但随着费税改革的实行,“两工”逐渐取消,从政策上讲,村民己经没有进行农村道路养护的义务,其适用范围缩小到通过“一事一议”的村道养护。
2、分段承包养护。分段承包到户的农村牧区公路养护方式。一般是根据路段等级、交通量大小、养护远近等测定每公里所需养护经费,然后以招投标的方法承包给农牧户并签订承包责任书。组织者一般为县级公路养护部门或者乡级政府。该方式是专业化、市场化养护公司的雏形或者低级形式,主要用于交通量小、等级较低的一般农村道路。优点在于易于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引进竞争降低了养护成本,且小规模零星作业方式,比较符合农村牧区公路分布广的特点。
3、道班养护。这是目前农村牧区道路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方式。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由县级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以道班的形式在重要农村道路沿线布设:另一类是由地方交通主管部门领导,在乡级政府成立派出机构,如交管所或者交管站,从事养护生产;第三类由乡政府领导的机构对乡道进行养护。该方式优点是具备一定的养护机械和相对固定的人员,道路养护质量较高,基本能够完成除大中修外的农村牧区公路和桥涵的养护工程。缺点在于养护生产与养护管理没有分开,上述这些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管理职能,养护生产的效率较低,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养人不养路”的现象。且乡级政府领导的养护机构多属临时性机构,养护工作流于形式。
4、专业公司养护。养护公司是拥有独立注册资金、相应设备及技术人员和施工资格,在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资金调配和权利,与公路管理部门处于独立平等地位,真正面向市场的实体。
二、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模式
根据上述四种养护管理方式的分析,认为抓好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要将群众突击季节性养护、分段承包养护、道班养护、专业公司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起“机构精干、体系完整、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管理顺畅、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有效监督、办事高效”的养护管养体制。
1、实现养护管理和养护生产的分离或部分分离。把公路养护生产从管理机构中分离出来,组建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明确公路管理部门与养护公司为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关系。对公司养护机构的用工等问题由自主进行。对于难以实现管养分离的,可以通过人员分类管理实现部分分离。
2、在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市场不够成熟或难以发挥市场作用的时候。根据各地的特点和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建立和健全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相结合,常年养护与季节性养护、流动性养护相结合,建立完善各种形式的养护承包责任制,包括分段到户、道班承包等,全面推进定额养护和计量支付。
3、根据本地区农村牧区公路的技术等级、路西结构形式等特点。制定相应的养护技术标准,推广应用公路养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降低养护成本,发挥养护资金效益。在一定的管理体制条件下,充分实现养护方式的多样性,保证其足够的灵活性,以最大程度利用养护资金。
4、积极培育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首先要积极培育旗县级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市场,并逐步融入整个公路养护市场中。改变原有养护在较为封闭的行业内部进行的方式,以提高养护生产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将养护生产逐步推向社会,适应市场化要求。
5、积极筹措包括燃油税、财政转移支付等各方面资金,逐步实行公示、招标和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农村牧区公路养护供给效率。在养护资金有限的条件下,实行公开招标和引入竞争机制,实现业主、养护施工、养护监理三方面相互监督、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新体制。
三、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的具体组织形式
1、农村牧区公路日常养护的组织形式,由旗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会同乡镇苏术人民政府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确定。一般应通过招标等市场化运作方式,选择有相应养护资质的单位实施。县道日常养护、大中修及改善工程可由旗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乡道和村道大中修及改善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道、村道公路的养护应充分发挥乡级政府和村级组织的作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委托、个人(农牧户)分段承包等多种形式的养护方式,同时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也可以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公路沿线的村民,促进农牧民就业和增收。
同时,鼓励干线公路、农村牧区公路大、中修工程捆绑招标,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定具备资质条件的公路养护公司。充分发挥专业管理、施工、监理队伍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中的作用。鼓励通过竞争方式,将油路挖补和水泥路修补等小型养护工程捆绑承包给专业化养护队伍,实行管理、计量支付。
2、在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实行“以旗县为主”的体制后,要加强对新体制的研究、指导工作,努力探索农村牧区公路大中修工程、日常养护管理、桥梁隧道管理和养护市场化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因地制宜、大胆试验”的原则,指导总结好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的模式。特别是要加快对乡、村道公路养护管理模式的研究,充分鼓励、发挥乡、村两级组织在养护管理中的积极性。对各地探索的“分管分养、统管分养、乡管乡养、乡管村养、乡管民养、乡管市场养”的模式加以总结提升,建立符合实际的管养模式。
关键词: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模式
一、农村牧区公路的养护管理模式分析
根据国务院文精神,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形成国家、省、市(地)、县四级交通行业管理,县、乡(镇)政府、村或交通部门分级实施的管养体制。农村牧区公路管养的多方参与已成为突出的特点。农村牧区公路的管养既有直接实施者,又有多个间接参与者,既有行业管理者,又有具体组织实施者。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按照生产的机械化和专业化程度不同,基本可以分为四种,即:群众突击季节性养护、分段承包养护、道班养护、专业公司养护。
1、群众突击季节性养护。这曾经是农村牧区公路养护中采用最多、最为广泛的一种方式。该方式最大优点是充分发挥了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长处,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相对缺乏的农村牧区公路养护资金。但随着费税改革的实行,“两工”逐渐取消,从政策上讲,村民己经没有进行农村道路养护的义务,其适用范围缩小到通过“一事一议”的村道养护。
2、分段承包养护。分段承包到户的农村牧区公路养护方式。一般是根据路段等级、交通量大小、养护远近等测定每公里所需养护经费,然后以招投标的方法承包给农牧户并签订承包责任书。组织者一般为县级公路养护部门或者乡级政府。该方式是专业化、市场化养护公司的雏形或者低级形式,主要用于交通量小、等级较低的一般农村道路。优点在于易于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引进竞争降低了养护成本,且小规模零星作业方式,比较符合农村牧区公路分布广的特点。
3、道班养护。这是目前农村牧区道路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方式。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由县级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以道班的形式在重要农村道路沿线布设:另一类是由地方交通主管部门领导,在乡级政府成立派出机构,如交管所或者交管站,从事养护生产;第三类由乡政府领导的机构对乡道进行养护。该方式优点是具备一定的养护机械和相对固定的人员,道路养护质量较高,基本能够完成除大中修外的农村牧区公路和桥涵的养护工程。缺点在于养护生产与养护管理没有分开,上述这些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管理职能,养护生产的效率较低,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养人不养路”的现象。且乡级政府领导的养护机构多属临时性机构,养护工作流于形式。
4、专业公司养护。养护公司是拥有独立注册资金、相应设备及技术人员和施工资格,在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资金调配和权利,与公路管理部门处于独立平等地位,真正面向市场的实体。
二、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模式
根据上述四种养护管理方式的分析,认为抓好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要将群众突击季节性养护、分段承包养护、道班养护、专业公司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起“机构精干、体系完整、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管理顺畅、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有效监督、办事高效”的养护管养体制。
1、实现养护管理和养护生产的分离或部分分离。把公路养护生产从管理机构中分离出来,组建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明确公路管理部门与养护公司为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关系。对公司养护机构的用工等问题由自主进行。对于难以实现管养分离的,可以通过人员分类管理实现部分分离。
2、在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市场不够成熟或难以发挥市场作用的时候。根据各地的特点和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建立和健全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相结合,常年养护与季节性养护、流动性养护相结合,建立完善各种形式的养护承包责任制,包括分段到户、道班承包等,全面推进定额养护和计量支付。
3、根据本地区农村牧区公路的技术等级、路西结构形式等特点。制定相应的养护技术标准,推广应用公路养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降低养护成本,发挥养护资金效益。在一定的管理体制条件下,充分实现养护方式的多样性,保证其足够的灵活性,以最大程度利用养护资金。
4、积极培育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首先要积极培育旗县级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市场,并逐步融入整个公路养护市场中。改变原有养护在较为封闭的行业内部进行的方式,以提高养护生产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将养护生产逐步推向社会,适应市场化要求。
5、积极筹措包括燃油税、财政转移支付等各方面资金,逐步实行公示、招标和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农村牧区公路养护供给效率。在养护资金有限的条件下,实行公开招标和引入竞争机制,实现业主、养护施工、养护监理三方面相互监督、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新体制。
三、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的具体组织形式
1、农村牧区公路日常养护的组织形式,由旗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会同乡镇苏术人民政府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确定。一般应通过招标等市场化运作方式,选择有相应养护资质的单位实施。县道日常养护、大中修及改善工程可由旗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乡道和村道大中修及改善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道、村道公路的养护应充分发挥乡级政府和村级组织的作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委托、个人(农牧户)分段承包等多种形式的养护方式,同时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也可以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公路沿线的村民,促进农牧民就业和增收。
同时,鼓励干线公路、农村牧区公路大、中修工程捆绑招标,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定具备资质条件的公路养护公司。充分发挥专业管理、施工、监理队伍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中的作用。鼓励通过竞争方式,将油路挖补和水泥路修补等小型养护工程捆绑承包给专业化养护队伍,实行管理、计量支付。
2、在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实行“以旗县为主”的体制后,要加强对新体制的研究、指导工作,努力探索农村牧区公路大中修工程、日常养护管理、桥梁隧道管理和养护市场化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因地制宜、大胆试验”的原则,指导总结好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的模式。特别是要加快对乡、村道公路养护管理模式的研究,充分鼓励、发挥乡、村两级组织在养护管理中的积极性。对各地探索的“分管分养、统管分养、乡管乡养、乡管村养、乡管民养、乡管市场养”的模式加以总结提升,建立符合实际的管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