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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分析了报升规则和公允价值在美国金融证券行业的应用,阐述了此次金融危机与公允价值及报升规则的关系,重点分析了公允价值的修改对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最后指出我国在使用公允价值等会计准则中启示。
关键词:金融危机;公允价值;逐市定价;新会计准则
在美国此次金融危机余波未尽之时,我们看到有两项会计准则——公允价值(Fair Value)和报升规则(Uptick Rule)引起了很大争议。报升规则的废止和公允价值的实施则可以看作美国此次金融危机的导火线,尤其是公允价值备受指责,这个最先进的会计准则甚至被认为是美国金融危机的真正的罪魁祸首。在我国金融领域逐渐与国际接轨的同时,分析金融危机中的会计准则,对我国会计理论和金融管理有现实启示意义。
在2007年7月以前,美国证券交易中实行报升规则,证券交易中的卖空行为受到一定的限制,美国证监会认为此规则有碍证券交易的活跃度,于2007年7月取消。这条规则首见于1934年出台的《美国证券交易法规》中,在1938年由美国证监会开始执行,卖空行为是卖空者赌的是股价下跌,首先他们借入一家公司的股票然后售出,等股价下跌后再购回等量的股票然后将它们还给借出者,将其中的差价收入囊中。报升规则禁止股票卖空者以低于现行市场交易价格的报价来挂单卖出所借的股票。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公允价值指熟悉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所确定商品、服务、资产的价格。在企业并购中,购买企业对合并业务的估价需要运用公允价值的信息。如果金融工具在活跃和流动的市场上交易,其标明的市价提供了公允价值的最好依据。公允价值估价技术所使用的参数划分为三个层次:一、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或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即公允价值计量依据客观市场参数;二、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或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资产或负债的当前公允价值,即参数是一级参数之外、可直接或间接获得的其他可观察市场参数;三、不存在活跃市场,且不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等确定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即参数是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参数。公允价值层级越低,要求披露的信息越多。公允价值的确定,需要依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在实务中,通常由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
作为公允价值主要工具的逐市定价(Mark to Market,简写为M2M)自上世纪90年代初就出现于美国的通用会计准则(GAAP)中。随着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会计账目透明度的要求不断提高,这一准则的应用范围逐渐加大。1993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通过了FAS 115号会计准则,将公司所持有的债券和股票等证券资产分为持有到期、交易性和可供出售三大类,对于后两类资产,该准则规定应使用按照公允价值而非购入成本给予估值并相应的计算损益。2007年11月,FASB进一步颁布了FAS 157号会计准则,规定从2007年11月财务年度后,对公允价值及其衡量标准给予了更为细化的规定,并明确规定:公允价值为当前市场同类资产的交易价格。另外,由于衍生金融产品和一些价值基于未来现金流的产品(如按揭抵押债券)不能被归类为持有到期类资产,因此衍生金融产品必须按照目前市场交易价格而非持有人自身订立的标准进行估值。
逐市定价的施行和细化恰逢美国信贷危机的爆发,美国的各大金融机构持有大量衍生金融产品和结构化金融产品,而由于这些证券的结构复杂且其价值大多依赖对于未来现金流的预测模型,对市场风险的担忧使这些证券产品的流动性大幅萎缩,其价格出现了大幅下跌。根据FAS 157,各大金融机构不得不为此作出大幅资产减计,尽管它们手中依然持有着这些证券,而其中很多证券仍有着现金流流入。同时,由于美国金融机构的过高使用了财务杠杆,因而大量资产减计使得这些金融机构陷入了资本金不足甚至破产的境地,并且使得它们不得不大量的抛售资产、降低杠杆率、收缩放贷,从而使信贷进一步地缩紧。在这种情况下,在FAS 157号会计准则实行了仅一年以后,各方对于该准则的反对声音就已经充斥市场。同时对于重新恢复报升规则的呼声不绝于耳。最终随着金融危机的不断加深,美国证监会和FASB在国会越来越大的政治压力面前不得不宣布将修改会计规则,进行改革。
2009年4月上旬,FASB宣布改革方案,方案并没有重新启用报升规则,而是在保留以公允价值入账的大原则下,对逐市定价会计准则作了修改,对非正常市况下的处理方式提供了具体指导。改革允许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其处于信贷危机中的资产重新定价,对在非活跃市场中的应用进行了明确阐述,并提供了一个解释性范例说明如何确定非活跃市场中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即对于不具备市值计价条件的企业来说,可以采用自己的模型和假设参数来估算,此举为适用准则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逐市定价会计准则的修改是美国各大金融机构获得了账面利润。但其股票市场反映却不涨反跌,显示会计准则的调整不能有效抵消银行核心业务资产质量恶化的影响。
纵观美国金融危机,可以做出如下结论:股市下跌并不是由卖空者造成的,尽管没有限制的卖空活动很可能加剧了这一过程。对于部分金融股而言,由于其自身的资产质量下滑、财务杠杆过高且不够透明,因此成为市场中的做空者提供了极好的“做空目标”,而其股价大幅快速下跌使其来不及通过有效再融资的手段来修补自身资产负债表上的亏损漏洞。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废止报升规则对于金融危机的快速全面爆发是有一定责任的。
就逐市定价和FAS 157号会计准则而言,对于那些价值完全取决于未来现金流分配和概率模型的金融产品而言,现行市场交易价格无疑是最符合这一原则的估值标准。当前现金流依然存在并不能证明其成本价值的合理性。而用某种特定的预期条件下模型计算出来的未来现金流的折现价值去衡量这些产品的价值也显然存在重大的问题,由于产品众多、计算复杂且缺乏统一标准,这将使得其价值决定基本取决于该资产的拥有者,因此扭曲和高估的情况在所难免。虽然的确存在这些证券最终的折现价值高于现行交易价格的可能性,但市场对于某种证券资产存在低估和高估现象是客观现象,而真正预防这些风险的方法不是改变会计准则,而是限制金融机构持有这些资产的比重和财务杠杆水平。因为较高的此类资产比重和财务杠杆水平使得只要少部分资产按市价减计就会导致其出现资金不足甚至破产。
从根本上来说,会计准则和卖空并不是问题的根源,问题的根源在于这些金融机构使用了过高的杠杆,美国从居民到国家都背负了过多的债务。虽然不用按照市场价格计价资产可以让金融机构有喘息之机,但是却改变不了美国居民工资性收入上升水平过慢,而债务增长过快这一根本问题。因此,无论会计准则怎么改,最终必然会导致居民偿债能力的下降,而当这一偿债能力下降超过一个临界点时,债务危机所导致的金融危机必将爆发,从而使得这一发展模式无法得以持续。会计处理方法的不同只能为股市带来反弹,但并不能解决经济上的本质问题。
在我国,报升规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规定了融券卖空行为: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其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为无效申报。我国证券市场在推行融资融券初期严格执行报升规则来规范卖空者的行为。
我国公允价值的应用起步比较晚,最早是在1998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允许债务人将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并在利润表中反映。此后,公允价值又出现在投资和非货币性交易准则里。由于我国没有较为完善的会计和证券监管体系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公允,相关的公允价值难以真正地显现出“公允”,同时证券市场不够发达,流动性不强,非流通国有股占较大比重。2001年1月,财政部对这几项准则都进行了修订,对于有关经济业务事项的处理尽可能的回避了按公允价值计价,而改按账面价值入账。
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再次引入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这次重新应用公允价值是国内环境与国际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且,此次公允价值在新准则中的应用十分谨慎,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确定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时,更充分地考虑了我国的国情。由此,公允价值的应用成为新会计准则中最大的亮点。
公允价值理论上的优越性十分明显,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确存在可靠性问题,一是公允价值技术本身较难掌握,涉及许多估计、判断和假设;二是容易出现人为操控,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前提是建立一个统一而又充分竞争的交易市场,没有完善的交易市场就难以取得有关产品,服务,资产的完备信息,就难以为由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信息的估计提供可靠的,必要的信息。在谨慎应用的同时,首先应当为公允价值的推广应用培育一个活跃的市场,完善公允价值应用的市场条件。其次要加强市场监测工作,建立完善的公允价值信息发布系统,鼓励和支持中介服务机构。适时发布市场监测信息,保证公允价值获取途径的通畅,从而使交易双方能够获得相对公允的市价信息,投资者也可从透明的信息发布系统来判断资产的公允价值。再次要加强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在市场条件下逐步培育出权威的评估机构。最重要的是要规范资产评估流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强有力且独立的监管机构,保障公允价值可靠性的外部环境。
实际上,对于美国因金融危机修改准则公允价值计量的做法,我国财政部认为会计准则反映客观事实,公允价值计量不是金融危机的原因。中国的会计准则公允价值计量和金融资产重分类规定均不作调整。并且预计到2010年前后基本实现所有大中型企业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目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2008年《全球金融稳定报告》认为“如果市场的透明度高,参与者能够即时得知财务状况的情况下,较高的公允价值波动性不一定会带来问题,”IMF同时认为,“采用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仍然是未来的趋势,其中一个关键挑战,就是要改善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框架,以加强市场约束和促进金融稳定。”因此,我们应当完善市场定价机制,建立健全会计准则框架,稳步推进公允价值的应用。
参考文献:
[1]侯立新.公允价值“原罪”—解析金融风暴背后的会计秘密[J].财务与会计导刊,2009(1):9-10.
[2]黄世忠,公允价值会计:面向21世纪的计量模式[J].会计研究,1997(12):10-11.
[3]威廉姆R.司可脱,财务会计理论[M].陈汉文等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1.
关键词:金融危机;公允价值;逐市定价;新会计准则
在美国此次金融危机余波未尽之时,我们看到有两项会计准则——公允价值(Fair Value)和报升规则(Uptick Rule)引起了很大争议。报升规则的废止和公允价值的实施则可以看作美国此次金融危机的导火线,尤其是公允价值备受指责,这个最先进的会计准则甚至被认为是美国金融危机的真正的罪魁祸首。在我国金融领域逐渐与国际接轨的同时,分析金融危机中的会计准则,对我国会计理论和金融管理有现实启示意义。
在2007年7月以前,美国证券交易中实行报升规则,证券交易中的卖空行为受到一定的限制,美国证监会认为此规则有碍证券交易的活跃度,于2007年7月取消。这条规则首见于1934年出台的《美国证券交易法规》中,在1938年由美国证监会开始执行,卖空行为是卖空者赌的是股价下跌,首先他们借入一家公司的股票然后售出,等股价下跌后再购回等量的股票然后将它们还给借出者,将其中的差价收入囊中。报升规则禁止股票卖空者以低于现行市场交易价格的报价来挂单卖出所借的股票。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公允价值指熟悉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所确定商品、服务、资产的价格。在企业并购中,购买企业对合并业务的估价需要运用公允价值的信息。如果金融工具在活跃和流动的市场上交易,其标明的市价提供了公允价值的最好依据。公允价值估价技术所使用的参数划分为三个层次:一、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或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即公允价值计量依据客观市场参数;二、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或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资产或负债的当前公允价值,即参数是一级参数之外、可直接或间接获得的其他可观察市场参数;三、不存在活跃市场,且不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等确定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即参数是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参数。公允价值层级越低,要求披露的信息越多。公允价值的确定,需要依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在实务中,通常由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
作为公允价值主要工具的逐市定价(Mark to Market,简写为M2M)自上世纪90年代初就出现于美国的通用会计准则(GAAP)中。随着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会计账目透明度的要求不断提高,这一准则的应用范围逐渐加大。1993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通过了FAS 115号会计准则,将公司所持有的债券和股票等证券资产分为持有到期、交易性和可供出售三大类,对于后两类资产,该准则规定应使用按照公允价值而非购入成本给予估值并相应的计算损益。2007年11月,FASB进一步颁布了FAS 157号会计准则,规定从2007年11月财务年度后,对公允价值及其衡量标准给予了更为细化的规定,并明确规定:公允价值为当前市场同类资产的交易价格。另外,由于衍生金融产品和一些价值基于未来现金流的产品(如按揭抵押债券)不能被归类为持有到期类资产,因此衍生金融产品必须按照目前市场交易价格而非持有人自身订立的标准进行估值。
逐市定价的施行和细化恰逢美国信贷危机的爆发,美国的各大金融机构持有大量衍生金融产品和结构化金融产品,而由于这些证券的结构复杂且其价值大多依赖对于未来现金流的预测模型,对市场风险的担忧使这些证券产品的流动性大幅萎缩,其价格出现了大幅下跌。根据FAS 157,各大金融机构不得不为此作出大幅资产减计,尽管它们手中依然持有着这些证券,而其中很多证券仍有着现金流流入。同时,由于美国金融机构的过高使用了财务杠杆,因而大量资产减计使得这些金融机构陷入了资本金不足甚至破产的境地,并且使得它们不得不大量的抛售资产、降低杠杆率、收缩放贷,从而使信贷进一步地缩紧。在这种情况下,在FAS 157号会计准则实行了仅一年以后,各方对于该准则的反对声音就已经充斥市场。同时对于重新恢复报升规则的呼声不绝于耳。最终随着金融危机的不断加深,美国证监会和FASB在国会越来越大的政治压力面前不得不宣布将修改会计规则,进行改革。
2009年4月上旬,FASB宣布改革方案,方案并没有重新启用报升规则,而是在保留以公允价值入账的大原则下,对逐市定价会计准则作了修改,对非正常市况下的处理方式提供了具体指导。改革允许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其处于信贷危机中的资产重新定价,对在非活跃市场中的应用进行了明确阐述,并提供了一个解释性范例说明如何确定非活跃市场中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即对于不具备市值计价条件的企业来说,可以采用自己的模型和假设参数来估算,此举为适用准则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逐市定价会计准则的修改是美国各大金融机构获得了账面利润。但其股票市场反映却不涨反跌,显示会计准则的调整不能有效抵消银行核心业务资产质量恶化的影响。
纵观美国金融危机,可以做出如下结论:股市下跌并不是由卖空者造成的,尽管没有限制的卖空活动很可能加剧了这一过程。对于部分金融股而言,由于其自身的资产质量下滑、财务杠杆过高且不够透明,因此成为市场中的做空者提供了极好的“做空目标”,而其股价大幅快速下跌使其来不及通过有效再融资的手段来修补自身资产负债表上的亏损漏洞。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废止报升规则对于金融危机的快速全面爆发是有一定责任的。
就逐市定价和FAS 157号会计准则而言,对于那些价值完全取决于未来现金流分配和概率模型的金融产品而言,现行市场交易价格无疑是最符合这一原则的估值标准。当前现金流依然存在并不能证明其成本价值的合理性。而用某种特定的预期条件下模型计算出来的未来现金流的折现价值去衡量这些产品的价值也显然存在重大的问题,由于产品众多、计算复杂且缺乏统一标准,这将使得其价值决定基本取决于该资产的拥有者,因此扭曲和高估的情况在所难免。虽然的确存在这些证券最终的折现价值高于现行交易价格的可能性,但市场对于某种证券资产存在低估和高估现象是客观现象,而真正预防这些风险的方法不是改变会计准则,而是限制金融机构持有这些资产的比重和财务杠杆水平。因为较高的此类资产比重和财务杠杆水平使得只要少部分资产按市价减计就会导致其出现资金不足甚至破产。
从根本上来说,会计准则和卖空并不是问题的根源,问题的根源在于这些金融机构使用了过高的杠杆,美国从居民到国家都背负了过多的债务。虽然不用按照市场价格计价资产可以让金融机构有喘息之机,但是却改变不了美国居民工资性收入上升水平过慢,而债务增长过快这一根本问题。因此,无论会计准则怎么改,最终必然会导致居民偿债能力的下降,而当这一偿债能力下降超过一个临界点时,债务危机所导致的金融危机必将爆发,从而使得这一发展模式无法得以持续。会计处理方法的不同只能为股市带来反弹,但并不能解决经济上的本质问题。
在我国,报升规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规定了融券卖空行为: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其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为无效申报。我国证券市场在推行融资融券初期严格执行报升规则来规范卖空者的行为。
我国公允价值的应用起步比较晚,最早是在1998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允许债务人将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并在利润表中反映。此后,公允价值又出现在投资和非货币性交易准则里。由于我国没有较为完善的会计和证券监管体系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公允,相关的公允价值难以真正地显现出“公允”,同时证券市场不够发达,流动性不强,非流通国有股占较大比重。2001年1月,财政部对这几项准则都进行了修订,对于有关经济业务事项的处理尽可能的回避了按公允价值计价,而改按账面价值入账。
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再次引入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这次重新应用公允价值是国内环境与国际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且,此次公允价值在新准则中的应用十分谨慎,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确定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时,更充分地考虑了我国的国情。由此,公允价值的应用成为新会计准则中最大的亮点。
公允价值理论上的优越性十分明显,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确存在可靠性问题,一是公允价值技术本身较难掌握,涉及许多估计、判断和假设;二是容易出现人为操控,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前提是建立一个统一而又充分竞争的交易市场,没有完善的交易市场就难以取得有关产品,服务,资产的完备信息,就难以为由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信息的估计提供可靠的,必要的信息。在谨慎应用的同时,首先应当为公允价值的推广应用培育一个活跃的市场,完善公允价值应用的市场条件。其次要加强市场监测工作,建立完善的公允价值信息发布系统,鼓励和支持中介服务机构。适时发布市场监测信息,保证公允价值获取途径的通畅,从而使交易双方能够获得相对公允的市价信息,投资者也可从透明的信息发布系统来判断资产的公允价值。再次要加强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在市场条件下逐步培育出权威的评估机构。最重要的是要规范资产评估流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强有力且独立的监管机构,保障公允价值可靠性的外部环境。
实际上,对于美国因金融危机修改准则公允价值计量的做法,我国财政部认为会计准则反映客观事实,公允价值计量不是金融危机的原因。中国的会计准则公允价值计量和金融资产重分类规定均不作调整。并且预计到2010年前后基本实现所有大中型企业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目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2008年《全球金融稳定报告》认为“如果市场的透明度高,参与者能够即时得知财务状况的情况下,较高的公允价值波动性不一定会带来问题,”IMF同时认为,“采用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仍然是未来的趋势,其中一个关键挑战,就是要改善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框架,以加强市场约束和促进金融稳定。”因此,我们应当完善市场定价机制,建立健全会计准则框架,稳步推进公允价值的应用。
参考文献:
[1]侯立新.公允价值“原罪”—解析金融风暴背后的会计秘密[J].财务与会计导刊,2009(1):9-10.
[2]黄世忠,公允价值会计:面向21世纪的计量模式[J].会计研究,1997(12):10-11.
[3]威廉姆R.司可脱,财务会计理论[M].陈汉文等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