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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人大常委将对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进行审议。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9个死刑罪名拟被取消。如审议通过,中国死刑罪名将由现在的55个降至46个。(10月27日中新网) 消息一出,旋即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此次取消的9个死刑罪名,可以说是我国刑法上一个重大进步,也是人权领域的一个重大进步。出于司法慎重和对生命的尊重,当今世界上三分之二的国家和地区,已经以不同形式停止执行死刑,减少死刑是大势所趋。这次刑九草案是立法机关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同时也是迎合世界刑法发展规律和潮流,对我国刑法的一些基本理念和具体制度所作的一次重大调整。
死刑存废在国内争论多年,尽管我国每年都判处那么多死刑,然而还是有那么多人奔赴死刑场,说明死刑的威慑效力是有限的,仅靠死刑威慑无法吓阻罪犯犯罪。世界上有很多废除死刑的国家,没有统计数据表明这些国家的犯罪率就高过保留死刑国家的犯罪率,相反,很多取消死刑的西方发达国家的犯罪率明显低于我国的犯罪率,这足以说明死刑的存废和犯罪率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现行刑法死刑罪名太多,且大多针对非暴力犯罪而设,是其最受法学界和社会舆论诟病之处,与世界不断废除死刑的潮流严重不协调。我国大概是死刑罪名最多的国家之一,每年判处的死刑是全世界最多的,但我国的违法犯罪率并不低,相反在世界上是偏高的。这种现实足以说明死刑的威慑并不能达到人们的预期效果。实际上,违法犯罪的多少,还得从社会环境中去寻找原因,所谓的“天生犯罪人论”并不具说服力。环境造就人,什么样的环境造就什么样的人。只有从根本上改善人的生存环境,让社会上每个人都安居乐业,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在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减少13个死刑罪名的情况下,刑法修正案(九)再次取消9个死刑罪名,由此可见,在全世界走向废除死刑的大背景下,据联合国人权事务办公室公布的最新报告《远离死刑--国家实践中的教训》,截止到2012年,在联合国193个会员国中,已经有约150国家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除了死刑或者暂停执行死刑。虽然中国死刑罪名将由现在的55个降至46个,接下来可能还会适当减少,因为取消部分死刑罪名不仅是对法律特有尊严的有力维护,也是对社会文明的积极回应。
当前,中国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违法犯罪也呈多发的趋势,这是社会转型期的一个特点,期望乱世用重典能改善社会治安环境,无异于痴人说梦。因此,这次对死刑罪名的减少,也为我国老百姓反思死刑,转变传统观念,重新认识、理解死刑提供了一个契机。
死刑存废在国内争论多年,尽管我国每年都判处那么多死刑,然而还是有那么多人奔赴死刑场,说明死刑的威慑效力是有限的,仅靠死刑威慑无法吓阻罪犯犯罪。世界上有很多废除死刑的国家,没有统计数据表明这些国家的犯罪率就高过保留死刑国家的犯罪率,相反,很多取消死刑的西方发达国家的犯罪率明显低于我国的犯罪率,这足以说明死刑的存废和犯罪率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现行刑法死刑罪名太多,且大多针对非暴力犯罪而设,是其最受法学界和社会舆论诟病之处,与世界不断废除死刑的潮流严重不协调。我国大概是死刑罪名最多的国家之一,每年判处的死刑是全世界最多的,但我国的违法犯罪率并不低,相反在世界上是偏高的。这种现实足以说明死刑的威慑并不能达到人们的预期效果。实际上,违法犯罪的多少,还得从社会环境中去寻找原因,所谓的“天生犯罪人论”并不具说服力。环境造就人,什么样的环境造就什么样的人。只有从根本上改善人的生存环境,让社会上每个人都安居乐业,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在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减少13个死刑罪名的情况下,刑法修正案(九)再次取消9个死刑罪名,由此可见,在全世界走向废除死刑的大背景下,据联合国人权事务办公室公布的最新报告《远离死刑--国家实践中的教训》,截止到2012年,在联合国193个会员国中,已经有约150国家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除了死刑或者暂停执行死刑。虽然中国死刑罪名将由现在的55个降至46个,接下来可能还会适当减少,因为取消部分死刑罪名不仅是对法律特有尊严的有力维护,也是对社会文明的积极回应。
当前,中国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违法犯罪也呈多发的趋势,这是社会转型期的一个特点,期望乱世用重典能改善社会治安环境,无异于痴人说梦。因此,这次对死刑罪名的减少,也为我国老百姓反思死刑,转变传统观念,重新认识、理解死刑提供了一个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