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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工作区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专门用于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证人、被害人或其他涉案人员,接待有关知情人员,获取视听资料等的专门工作区域。是实现科技化、规范化办案、有效保障办案安全的工作平台,也是检察官与司法警察协同配合、依法履职的平台。因此,加强办案工作区建设,是检察业务建设的重中之重。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应注重抓好三个规范:
一、规范设置,提高办案科技含量
科技强检是检察机关队伍规范建设长远发展的必由之路。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建设,必须以提升科技含量为重点,抓好信息网络建设。
一是注重系统配套。按照高检院统一的技术规范,配备、配齐机房硬件设备系统、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系统、远程审讯监控设备、侦查指挥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把信息化工作渗透到办案工作的每个环节。办案工作区硬件设施布局合理,设有侦查指挥室(中心)、讯问室、询问室、接待室、安检室、待诊室、执勤室等,执勤室配置可放置资料、档案的文件柜以及法警必备、选配的警用装备和电脑等办公设施。在讯(询)室设有先进的监视监控管理系统,直接与侦查指挥室(中心)、法警执勤室、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办公室的电脑相连,使声音与图像同步传输,实现对办案活动的全程监控。
二是注重安全防范。办案工作区所有门应安装电子门禁设施,使办案工作区与办公区有效隔离。办案工作区的安保监控系统,能覆盖办案工作区的每一个功能区域、每一个房间、每一个角落,对办案工作区内所有工作平台实行24小时影像监控,确保办案工作的安全有序。讯(询)问室应全部进行墙体软包装,全部设施均作安全技术处理。办案工作区应设有安检室安装智能安检门,进一步从源头上消除办案安全隐患。办案工作区的待诊室应配齐所需物品和常见病药品,特别是一些突发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药品,以确保嫌疑人用药及时方便有效。
三是注重应用效果。办案工作区软件设备应具备全程录音录像等智能化、数字化的证据采集固定功能和远程对讲、日志管理、资料回放等高效率、互動性的指挥功能。指挥人员通过上述网络系统,能及时掌握办案情况,适时果断决策,大大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法警执勤室配备的视频监控和报警装置,对进入讯(询)问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进行全方位监控,发现不安全隐患能够及时解除,对出现的安全问题能够及时处理,既确保了自侦案件的办案安全,又确保自侦案件司法警察的参与率达到100%。
二、规范管理,提高办案综合效果
一流的设施需要一流的管理,良好的执法环境离不开制度的支持。办案工作区的高效运行,必须建立完善严格的制度体系,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体系,规范内部管理,才能有效地提高执法办案的综合效果。
一是建立办案工作区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反贪、反渎、法警、技术、办公室等部门在办案工作区使用和日常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及操作程序,做到职责具体、程序规范、责任明晰。办案工作区一律采取封闭式管理,实行出入证制度,对每天进入办案工作区的办案人员实行进出严格登记。办案部门在使用办案工作区时,由值班法警负责办案工作区内的安全警戒,关闭对外通道,与办案无关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办案工作区,进入办案工作区的人员除法警、本院办案人员外,任何人非经主办案件检察官或者法警同意,不得送进任何物品。对已经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准备立案的当事人进入办案工作区时,必须严格检查随身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以确保办案工作正常进行。
二是建立办案安全防范制度。在《办案工作区使用和管理规定》中设立“安全防范”和“安全责任”专章,建立《办案工作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办案工作区法警值班制度》、《犯罪嫌疑人携带物品检查制度》、《被审查对象健康检查登记制度》,明确主管检察长、办案部门负责人、法警值班领导、办案人员、执勤法警在办案安全中的职责分工和责任承担。健全主管检察长不定时巡查、纪检监察部门定时或不定时巡查、法警定时巡查等三项巡查监督制度,切实保障办案安全。纪检与检务督察部门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办案工作区,定期开展督察工作,检查司法警察落实办案安全制度的情况,并可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特殊督察员”参与督察活动,定期对办案工作区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安全隐患当场提出,当场纠改。值班法警要了解当事人与案件无关的其他基本情况,包括掌握当事人的身体状况、有无病史、平时常用药物等。
三是建立个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对每个讯(询)问对象要建立有针对性和科学性的安全预案,坚持每案“一预案、一检查、一分析、一总结”,从细节上找隐患苗头。警务部门要从“三查、三对照、三改进”入手,贯穿案前、案中、案后各个环节, “三查”即自查、互查、抽查。“三对照”即对照安全规范,看防范规定是否严格遵守;对照处置预案,看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照权限程序,看办案行为是否存在超越权限和违反程序。“三改进”即改进完善警务规范,进一步健全安全防范制度;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警务保障能力;改进警务行为,进一步理顺规范出警活动。
三、规范履职,优化检察资源整合
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是办案安全防范、固定证据、前沿指挥的平台,是侦查、审查、警务、技术等多部门协调联动的基地,是优化检察资源整合的平台。
一是形成有效互相监督制约机制,实现由“重实体轻程序”向“实体与程序并重”的转变。办案工作区的讯(询)问室设置带云台变焦摄像机和不定焦摄像机,并有回放电视机一台,使办案工作区的一切侦查活动都是在全方位的监控下进行。警务执勤室设有视频监控,执勤法警在办案时限界满时,能适时提醒办案人员,并对办案人员的执法行为实施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一案一谈话、一案一回访、一案一张卡制度,形成检、警相互监督制约体系,以确保自侦部门在侦查阶段公正执法文明办案、证据获得的过程合法,以实现实体与程序并重的转变。
二是形成多功能办案工作区,实现“三个一体化”办案机制。办案工作区的侦查指挥室和审讯监控平台联网,通过内部电话交换系统,检察长、侦查指挥室可与审讯室直接进行语言与文字的双向互动,办案人员可以通过网络和电话及时向检察长汇报案件进展情况,检察长在办公室就能获取办案工作区内的相关信息,并可通过网络对办案人员进行指挥。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为固定证据、保留证据、出示证据提供了程序保证。侦查人员在讯(询)问室可通过视频回放来研究分析犯罪嫌疑人、证人的心理变化,为制订下一步的审讯策略提供了技术支持。司法警察在确保办案安全的前提下,在检察官的指挥下承担一些事务性的工作,使检察官把主要精力放在制订侦查方案、研究案件突破和质量把关上,实现办案工作区上下级办案一体化、技侦一体化、检警一体化的办案机制。
三是形成合力,实现检警分工协作共同构筑安全保障防线。办案工作区在管理服务上实行既分工又协作,明确法警部门负责办案工作区的启用、关闭、定期检查等日常管理,技术部门负责整个办案工作区电子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工作,办公室负责卫生、餐饮等后勤工作以及整个办案工作区的水电、门窗、家具等办公设施的日常保养、维修工作。彻底将办案部门从繁杂的后勤事务中解放出来,确保办案部门能够专注办案,提高效率。在办案机制上形成合力,明确办案人员负责对案件审讯方案的制订和落实,司法警察在办案人员的指挥下承担看管涉案人员、维护办案工作区秩序等各项警务职责,技术人员负责办案工作区的监控和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使检警工作各有侧重,既紧密配合,又互相监督制约,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构筑安全保障防线,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作者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江苏 南通 226301)
一、规范设置,提高办案科技含量
科技强检是检察机关队伍规范建设长远发展的必由之路。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建设,必须以提升科技含量为重点,抓好信息网络建设。
一是注重系统配套。按照高检院统一的技术规范,配备、配齐机房硬件设备系统、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系统、远程审讯监控设备、侦查指挥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把信息化工作渗透到办案工作的每个环节。办案工作区硬件设施布局合理,设有侦查指挥室(中心)、讯问室、询问室、接待室、安检室、待诊室、执勤室等,执勤室配置可放置资料、档案的文件柜以及法警必备、选配的警用装备和电脑等办公设施。在讯(询)室设有先进的监视监控管理系统,直接与侦查指挥室(中心)、法警执勤室、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办公室的电脑相连,使声音与图像同步传输,实现对办案活动的全程监控。
二是注重安全防范。办案工作区所有门应安装电子门禁设施,使办案工作区与办公区有效隔离。办案工作区的安保监控系统,能覆盖办案工作区的每一个功能区域、每一个房间、每一个角落,对办案工作区内所有工作平台实行24小时影像监控,确保办案工作的安全有序。讯(询)问室应全部进行墙体软包装,全部设施均作安全技术处理。办案工作区应设有安检室安装智能安检门,进一步从源头上消除办案安全隐患。办案工作区的待诊室应配齐所需物品和常见病药品,特别是一些突发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药品,以确保嫌疑人用药及时方便有效。
三是注重应用效果。办案工作区软件设备应具备全程录音录像等智能化、数字化的证据采集固定功能和远程对讲、日志管理、资料回放等高效率、互動性的指挥功能。指挥人员通过上述网络系统,能及时掌握办案情况,适时果断决策,大大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法警执勤室配备的视频监控和报警装置,对进入讯(询)问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进行全方位监控,发现不安全隐患能够及时解除,对出现的安全问题能够及时处理,既确保了自侦案件的办案安全,又确保自侦案件司法警察的参与率达到100%。
二、规范管理,提高办案综合效果
一流的设施需要一流的管理,良好的执法环境离不开制度的支持。办案工作区的高效运行,必须建立完善严格的制度体系,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体系,规范内部管理,才能有效地提高执法办案的综合效果。
一是建立办案工作区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反贪、反渎、法警、技术、办公室等部门在办案工作区使用和日常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及操作程序,做到职责具体、程序规范、责任明晰。办案工作区一律采取封闭式管理,实行出入证制度,对每天进入办案工作区的办案人员实行进出严格登记。办案部门在使用办案工作区时,由值班法警负责办案工作区内的安全警戒,关闭对外通道,与办案无关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办案工作区,进入办案工作区的人员除法警、本院办案人员外,任何人非经主办案件检察官或者法警同意,不得送进任何物品。对已经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准备立案的当事人进入办案工作区时,必须严格检查随身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以确保办案工作正常进行。
二是建立办案安全防范制度。在《办案工作区使用和管理规定》中设立“安全防范”和“安全责任”专章,建立《办案工作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办案工作区法警值班制度》、《犯罪嫌疑人携带物品检查制度》、《被审查对象健康检查登记制度》,明确主管检察长、办案部门负责人、法警值班领导、办案人员、执勤法警在办案安全中的职责分工和责任承担。健全主管检察长不定时巡查、纪检监察部门定时或不定时巡查、法警定时巡查等三项巡查监督制度,切实保障办案安全。纪检与检务督察部门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办案工作区,定期开展督察工作,检查司法警察落实办案安全制度的情况,并可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特殊督察员”参与督察活动,定期对办案工作区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安全隐患当场提出,当场纠改。值班法警要了解当事人与案件无关的其他基本情况,包括掌握当事人的身体状况、有无病史、平时常用药物等。
三是建立个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对每个讯(询)问对象要建立有针对性和科学性的安全预案,坚持每案“一预案、一检查、一分析、一总结”,从细节上找隐患苗头。警务部门要从“三查、三对照、三改进”入手,贯穿案前、案中、案后各个环节, “三查”即自查、互查、抽查。“三对照”即对照安全规范,看防范规定是否严格遵守;对照处置预案,看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照权限程序,看办案行为是否存在超越权限和违反程序。“三改进”即改进完善警务规范,进一步健全安全防范制度;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警务保障能力;改进警务行为,进一步理顺规范出警活动。
三、规范履职,优化检察资源整合
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是办案安全防范、固定证据、前沿指挥的平台,是侦查、审查、警务、技术等多部门协调联动的基地,是优化检察资源整合的平台。
一是形成有效互相监督制约机制,实现由“重实体轻程序”向“实体与程序并重”的转变。办案工作区的讯(询)问室设置带云台变焦摄像机和不定焦摄像机,并有回放电视机一台,使办案工作区的一切侦查活动都是在全方位的监控下进行。警务执勤室设有视频监控,执勤法警在办案时限界满时,能适时提醒办案人员,并对办案人员的执法行为实施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一案一谈话、一案一回访、一案一张卡制度,形成检、警相互监督制约体系,以确保自侦部门在侦查阶段公正执法文明办案、证据获得的过程合法,以实现实体与程序并重的转变。
二是形成多功能办案工作区,实现“三个一体化”办案机制。办案工作区的侦查指挥室和审讯监控平台联网,通过内部电话交换系统,检察长、侦查指挥室可与审讯室直接进行语言与文字的双向互动,办案人员可以通过网络和电话及时向检察长汇报案件进展情况,检察长在办公室就能获取办案工作区内的相关信息,并可通过网络对办案人员进行指挥。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为固定证据、保留证据、出示证据提供了程序保证。侦查人员在讯(询)问室可通过视频回放来研究分析犯罪嫌疑人、证人的心理变化,为制订下一步的审讯策略提供了技术支持。司法警察在确保办案安全的前提下,在检察官的指挥下承担一些事务性的工作,使检察官把主要精力放在制订侦查方案、研究案件突破和质量把关上,实现办案工作区上下级办案一体化、技侦一体化、检警一体化的办案机制。
三是形成合力,实现检警分工协作共同构筑安全保障防线。办案工作区在管理服务上实行既分工又协作,明确法警部门负责办案工作区的启用、关闭、定期检查等日常管理,技术部门负责整个办案工作区电子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工作,办公室负责卫生、餐饮等后勤工作以及整个办案工作区的水电、门窗、家具等办公设施的日常保养、维修工作。彻底将办案部门从繁杂的后勤事务中解放出来,确保办案部门能够专注办案,提高效率。在办案机制上形成合力,明确办案人员负责对案件审讯方案的制订和落实,司法警察在办案人员的指挥下承担看管涉案人员、维护办案工作区秩序等各项警务职责,技术人员负责办案工作区的监控和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使检警工作各有侧重,既紧密配合,又互相监督制约,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构筑安全保障防线,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作者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江苏 南通 226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