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中,对于第三学段(7~9年级)的学生的运算(包括估算)技能的定位是掌握这个知识技能,说明运算能力不仅对于日常的工作生活和进一步的学习呈现出明显的工具特征,而且为培养学生的其他的数学能力奠定了基础。前苏联教育心理学家克鲁切兹基曾经说过:“数学才能在童年早期就能形成,其中大部分是以计算能力(数的计算能力)的形式出现的。当然确切地说,计算能力还不能算是数学能力,但是在这个基础上常常可以形成真正的数学能力——推理的能力、求证的能力和独立掌握数据的能力。”
全文查看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