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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要拉动投资、扩大内需,现在就看政府有何招数,把民间资本请出来。民间资本投资,肯定要赚钱。可是眼下经济过剩,赚钱不易。如何让企业赚钱呢?看来,政府可从两方面下力:一是采购订货;二是减税。
这几年,为了扩大内需,我们确实增加了政府采购,但对减税,却始终犹豫不决。1998年,税收不减反增,下半年还追收了1000亿。税负过重,不利于发展。我曾经指出,政府投资,是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所以政府花钱,肯定不如企业花钱有效率。把企业的钱收到政府手里,也不利于扩大内需。为了交税,企业把流动资金都垫上了,怎么会不影响生产呢?所以扩大内需,必须适度减税。不久前我去华北调研,感到现在的地方财政,已差不多到了捉襟见肘的地步。老百姓编了一个顺口溜:“中央财政蒸蒸日上,省级财政喜气洋洋,市级财政勉勉强强,县乡财政哭爹喊娘”。中央财政每年增加2000亿,而有些县乡开工资都很困难。这个状况不改变,时间长了势必会影响基层政权的稳定。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这个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现在有一个流行的提法,要提高两个比重:即提高财政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这个提法,值得斟酌。比如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据说理由是我们的比重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周边的发展中国家。可是要知道,我们的数字与别国是没有可比性的。我们的财政收入是干货,是没有水分的,收多少是多少;可作为分母的国内生产总值,水分却大得很。数字出政绩,政绩出干部,产值是随便报的,要多少有多少。分母被夸大了,所以我们财政收入在GDP中的比重就显得偏低。如果用这样的数字与国外比较,自然会误导我们的决策。至于提高中央财政收入比重,似乎也缺乏依据。计划经济时期,中央政府不仅要统揽全国扩大再生产,而且要负责简单再生产,还要搞重点建设,这样把钱主要集中于中央政府是必然的。可是我们现在要搞市场经济,许多过去由中央政府办的事,现在已下放给了地方,按事权与财权统一的原则,中央应把一部分财权交给地方才对,可为何中央财政的比重还要提高呢?看来,这个问题的确有再研究的必要。
关于减税对经济的好处,我可以举两个例证:一个是肯尼迪的“减税计划”,一个是里根的“经济复兴税法”。肯尼迪1961年上台的时候,正好赶上一次新的经济衰退,因此他提出要在3年内使个人所得税的最高税率与最低税率,分别从91%和20%,下降为65%和14%; 企业所得税则从52%与30%,分别下降为47%和23%。财政部原来估计,由于减税,政府在5年中可能会减少890亿美元的税收,但事后政府的税收却反而增加了540亿美元。而里根政府1981年推行全面减税,结果不仅遏止了经济衰退,而且给美国创造了从1982年底开始,连续25个月高速增长的奇迹,到1984年经过调整后,经济增长率还高达6.8%,仍是二战以来美国最有力的增长。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减税的经验,自然会给我们一些启示。不过,中国目前该不该通过减税,大家分歧很大。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目前还是一个低税率的国家,因为税收总额在GDP中的比重只有14.5%左右,而一般发展中国家,这个比率却达15%,所以据此认为,我们不应该减税。这里我们且不说GDP中的水分,我手头有一份资料,说如果考虑到计算口径的差异,比如把企业亏损补贴、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外和制度外收入加上,我们的税收比重至少在15%以上。我虽无法确认这个数字的可靠性,但我感到至少有以下几个情节值得人们重视:一是近10年来,国有企业产值的比重已经下降为34%,而提供的税收却占国家财政收入的71%,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应该为国有企业减负?二是目前政府正在鼓励投资,可税收方面却在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那么我们是否应该减征或停征该项税种,把重复建设的问题,交给行政法规或有关法律去控制;三是政府要拉动消费,可现行对酒精、轮胎、汽车等的征税,税率却很高,那么我们可否考虑,调整消费税目,减征或停征某些消费税。
总之,我们现行的税制,是1994年在中央实行“双紧”政策背景下出台的,现在已经时过境迁,如果我们能够审时度势,对税率适当下调,一定能更有效地拉动内需,国家的经济实力也将会得到更大的提升。
(作者为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副主任)
这几年,为了扩大内需,我们确实增加了政府采购,但对减税,却始终犹豫不决。1998年,税收不减反增,下半年还追收了1000亿。税负过重,不利于发展。我曾经指出,政府投资,是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所以政府花钱,肯定不如企业花钱有效率。把企业的钱收到政府手里,也不利于扩大内需。为了交税,企业把流动资金都垫上了,怎么会不影响生产呢?所以扩大内需,必须适度减税。不久前我去华北调研,感到现在的地方财政,已差不多到了捉襟见肘的地步。老百姓编了一个顺口溜:“中央财政蒸蒸日上,省级财政喜气洋洋,市级财政勉勉强强,县乡财政哭爹喊娘”。中央财政每年增加2000亿,而有些县乡开工资都很困难。这个状况不改变,时间长了势必会影响基层政权的稳定。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这个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现在有一个流行的提法,要提高两个比重:即提高财政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这个提法,值得斟酌。比如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据说理由是我们的比重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周边的发展中国家。可是要知道,我们的数字与别国是没有可比性的。我们的财政收入是干货,是没有水分的,收多少是多少;可作为分母的国内生产总值,水分却大得很。数字出政绩,政绩出干部,产值是随便报的,要多少有多少。分母被夸大了,所以我们财政收入在GDP中的比重就显得偏低。如果用这样的数字与国外比较,自然会误导我们的决策。至于提高中央财政收入比重,似乎也缺乏依据。计划经济时期,中央政府不仅要统揽全国扩大再生产,而且要负责简单再生产,还要搞重点建设,这样把钱主要集中于中央政府是必然的。可是我们现在要搞市场经济,许多过去由中央政府办的事,现在已下放给了地方,按事权与财权统一的原则,中央应把一部分财权交给地方才对,可为何中央财政的比重还要提高呢?看来,这个问题的确有再研究的必要。
关于减税对经济的好处,我可以举两个例证:一个是肯尼迪的“减税计划”,一个是里根的“经济复兴税法”。肯尼迪1961年上台的时候,正好赶上一次新的经济衰退,因此他提出要在3年内使个人所得税的最高税率与最低税率,分别从91%和20%,下降为65%和14%; 企业所得税则从52%与30%,分别下降为47%和23%。财政部原来估计,由于减税,政府在5年中可能会减少890亿美元的税收,但事后政府的税收却反而增加了540亿美元。而里根政府1981年推行全面减税,结果不仅遏止了经济衰退,而且给美国创造了从1982年底开始,连续25个月高速增长的奇迹,到1984年经过调整后,经济增长率还高达6.8%,仍是二战以来美国最有力的增长。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减税的经验,自然会给我们一些启示。不过,中国目前该不该通过减税,大家分歧很大。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目前还是一个低税率的国家,因为税收总额在GDP中的比重只有14.5%左右,而一般发展中国家,这个比率却达15%,所以据此认为,我们不应该减税。这里我们且不说GDP中的水分,我手头有一份资料,说如果考虑到计算口径的差异,比如把企业亏损补贴、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外和制度外收入加上,我们的税收比重至少在15%以上。我虽无法确认这个数字的可靠性,但我感到至少有以下几个情节值得人们重视:一是近10年来,国有企业产值的比重已经下降为34%,而提供的税收却占国家财政收入的71%,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应该为国有企业减负?二是目前政府正在鼓励投资,可税收方面却在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那么我们是否应该减征或停征该项税种,把重复建设的问题,交给行政法规或有关法律去控制;三是政府要拉动消费,可现行对酒精、轮胎、汽车等的征税,税率却很高,那么我们可否考虑,调整消费税目,减征或停征某些消费税。
总之,我们现行的税制,是1994年在中央实行“双紧”政策背景下出台的,现在已经时过境迁,如果我们能够审时度势,对税率适当下调,一定能更有效地拉动内需,国家的经济实力也将会得到更大的提升。
(作者为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