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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大学生兼职作为大学校园里的普遍现象,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本文作者将以调查问卷所得数据为基础进行统计分析,以得出大学生目前从事兼职活动的普遍性规律,以及大学生兼职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并尝试提出合理性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兼职;统计分析
大学生兼职是大学校园里的一种普遍现象,已经成为大学生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种不可忽视的现象。但是兼职并不能成为大学生的主要职业,大学生的主要任务仍然是学习。学生在课外时间进行兼职势必会对其生活学习产生一定影响。那么大学生兼职的动机目的是什么?他们获取兼职的途径是什么?他们从事的兼职种类薪资水平怎样?通过兼职他们能得到什么,是金钱还是经验?在兼职之中他们会遇到哪些问题与障碍?对于种种问题他们又是怎样看待与解决的呢?这些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本文就以苏州科技学院学生调查数据为例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
一、前言
(一)研究目的
①认识当前大学生兼职现状及其一些基本特点;②指出问题所在,并给出合理的建议。
(二)数据来源与统计工具
①数据来源:苏州科技学院勤工助学平台与苏州科技学院学生会生活勤工部获取的本校参加大学生兼职状况问卷调查的671名学生的数据。②数据统计工具:主要采取SPSS进行数据统计处理。
二、统计分析
(一)大学生从事兼职的主观意愿
此次调查共计671人,其中一年级282人,二年级255人,三年级120人,四年级由于工作实习等原因只有14人接受了调查。通过统计分析发现,一二年级的人数占到了此次调查的80%,是此次调查的绝对主力对象。而在这671人中有382人有从事兼职的经历,有450人打算在近期寻找一份兼职。同时这671人中有604位大学生表示大学生兼职既能锻炼自己又可增加收入,利大于弊只是要适可而止。综合这三组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即使没有做过兼职的同学也是愿意从事兼职活动,并且相当认可兼职在其生活学习中的意义的。同时也可推断出同学们做兼职一方面确实有增加收入、供自己额外消费的原因存在,同时也是为了培养个人能力,即大学生兼职既可以拓宽交际面、提高实践水平,又可以积累工作经验,为今后的工作奠定基础。从笔者调查来看,目前大学生从事兼职选择的主要工作种类中排在前三位的兼职种类主要是:家教、餐饮业以及推销。家教作为一种传道授业解惑的工作往往会成为大学生的首选,是因为其与知识仍是密切相关,是需要较高脑力的活动,与大学生知识分子的形象身份是较为符合的;而餐饮与销售业就需要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对大学生的交往能力是很大的提升。总而言之,绝大部分同学从事兼职的目的比较明确,认为兼职的收获主要是赚钱和培养实践能力。兼职作为大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适应社会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大大缩短了学校与社会的磨合期。
表一
是否有兼职经历 人数 比例 有无兼职打算 人数 比例
是 382 57% 有 450 67%
否 289 43% 无 221 33%
总计 671 100% 总计 671 100%
(二)大学生从事兼职与学业的关系
大学生从事兼职到底有哪些能力的提升?这又对学校培养提出了怎样的诉求呢?根据笔者的调查数据显示,兼职单位最注重的大学生素质前三位为:社交能力、实践能力以及个人素质,而知识方面的相关技能的要求并不是很高。同时学生们也将这种要求直接的反映到对学校教育的诉求上,超过一半的同学认为学校应加强对其交往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这些在学校中难以学到的能力素质在大学生兼职活动的过程中势必会得到提升锻炼。这也说明同学们试图通过兼职提升自己能力的想法是正确的也是可行的。但是,需要引起注意的是要找好学习与兼职的平衡点,不耽误学习的情况下,敢于尝试有一定知识含量的兼职。这才是我们学习知识和实践知识是兼职的过程和目的。在本次调查的671位对象中有349位同学认为应在周末从事兼职,有175人认为应当在假期从事兼职,只有147位同学愿意在平时从事兼职。说明同学们比较能够清楚地摆正学习和兼职的位置,较为理性的看待学习与兼职的关系,不会出现本末倒置的行为。
(三)大学生从事兼职的现实保障问题
在兼职中,学生群体算是一种弱势群体,学生在兼职时既得不到必要的法律保障,也在收益方面属于底层。这是因为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工作群体,并没有成为真正意义的劳动者,我国的劳动法并没有把大学生兼职群体的相关权益和义务写进规章条例中,没有一定的义务规定,也存在不了实质性权利保障。所以有许多的用人单位钻法律的空子,使大学生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大学生兼职中发生的一系列问题既影响了用工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在本次调查中的学生寻求兼职的主要来源是老师同学以及学校招聘信息,达到了75%,他们认为这是较为可靠地求职途径,也有15%是通过网络来自行寻找兼职;有70%的同学在兼职过程中会关注自身的安全问题也有30%的同学并没有留意到此问题;同时还有13%的同学曾遇到无法领到工资或薪水不足的问题。此外同学们寻找兼职时遇到的主要问题有:信息来源少,找不到合适的,能力不够、缺少经验、怕拒绝,中介费贵、工资待遇低,碰到黑中介,上当受骗(包括用人单位),被怀疑身份,用人单位、个人、中介机构收取兼职人员押金、诚信度猜疑,交通不便,与学习时间冲突,工作机会少,难度大,难以胜任,员工人际关系处理。在兼职过程中遇到受骗情况时,26、7%的学生会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46.1%的学生会与当事人或其领导交涉;17、0%的学生会向相关的部门投诉;9、7%的学生会诉诸法律途径解决。综合这些数据,大学生在寻求兼职以及从事兼职的过程中会遇到种种诸如安全与劳动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的问题,同时大部分同学具有较高的维权意识,会勇于维护自己的利益,也有相当一部分同学处于其他原因没能维护自身权益。 三、结论讨论
从上面的数据分析我们可看出大学生兼职现象已十分普遍,他们做兼职一方面是为了解决生活问题,同时也是为了培养个人能力。并且确实得到了交往和实践能力的提升。但同时存在兼职类型与专业的相关性不大、兼职时间与专业学习相冲突、合法权益难以保障等问题。
基于此,对于大学生兼职中出现的问题应从以下方面进行改善:首先,是学生自身的发展。学生是兼职的主体,具有一定的主动性。在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学生应学会自己权衡利弊关系,做到既不耽误学习,也适当的得到锻炼。在兼职中,如遇到自己的权益被侵害时,多数学生选择用法律的方式保护自己,但是更重要的是使自己的兼职从一开始就有一定的权益保障,不要掉入了用人单位的圈套后才想到要保护自己。其次是学校的管理。管理并不能管理到学生的意识,学校担心学生出事而在学校管理中限制学生兼职的做法是绝对行不通的。同时由于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在校勤工俭学的机会是很少,导致学生借助于校外的中介公司就难免会受到损害,所以学校在某些方面可以创造一些兼职机会。譬如学校可以和社会的多数公司企业合作,为学生提供与学生专业相关的兼职,创造有保障的兼职环境。再次是社会的监管。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发生,用人单位应增强自律性。同时社会上大大小小的家教中介,大多收取高昂的中介费,在介绍兼职时也没有承诺相应的保障,这些中介需要相关执法机关合理规划。最后是法律的完善。在兼职中如果合法权益被损害时,我们应怎么做?家教中介的不合法性,让我们事后没有可以协商的对象,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政策保障兼职者的利益,所以有一部分人选择了忍气吞声。国家以及地方立法机关应根据大学生兼职现状和社会环境出台一些规范性的政策条文,对不合理的用工行为进行制约和规范,使大学生的权益有法律保障。
总之,大学生兼职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只是在成长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教育部门,法治职能部门,社会各界应加强合作,为大学生兼职提供良好的环境,使兼职成为大学生从学校走入社会的试炼场,为未来学生择业奠定基础,促进我国的就业环境良好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倩.大学生兼职的动因分析[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
[2]高长富,姚茗川,唐唯嘉.在校大学生兼职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J].法制与社会(社会观察版),2011.
[3]王亮,李阳.高职学生兼职现状调查分析及对策[J].职业教育,2013.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
关键词:大学生兼职;统计分析
大学生兼职是大学校园里的一种普遍现象,已经成为大学生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种不可忽视的现象。但是兼职并不能成为大学生的主要职业,大学生的主要任务仍然是学习。学生在课外时间进行兼职势必会对其生活学习产生一定影响。那么大学生兼职的动机目的是什么?他们获取兼职的途径是什么?他们从事的兼职种类薪资水平怎样?通过兼职他们能得到什么,是金钱还是经验?在兼职之中他们会遇到哪些问题与障碍?对于种种问题他们又是怎样看待与解决的呢?这些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本文就以苏州科技学院学生调查数据为例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
一、前言
(一)研究目的
①认识当前大学生兼职现状及其一些基本特点;②指出问题所在,并给出合理的建议。
(二)数据来源与统计工具
①数据来源:苏州科技学院勤工助学平台与苏州科技学院学生会生活勤工部获取的本校参加大学生兼职状况问卷调查的671名学生的数据。②数据统计工具:主要采取SPSS进行数据统计处理。
二、统计分析
(一)大学生从事兼职的主观意愿
此次调查共计671人,其中一年级282人,二年级255人,三年级120人,四年级由于工作实习等原因只有14人接受了调查。通过统计分析发现,一二年级的人数占到了此次调查的80%,是此次调查的绝对主力对象。而在这671人中有382人有从事兼职的经历,有450人打算在近期寻找一份兼职。同时这671人中有604位大学生表示大学生兼职既能锻炼自己又可增加收入,利大于弊只是要适可而止。综合这三组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即使没有做过兼职的同学也是愿意从事兼职活动,并且相当认可兼职在其生活学习中的意义的。同时也可推断出同学们做兼职一方面确实有增加收入、供自己额外消费的原因存在,同时也是为了培养个人能力,即大学生兼职既可以拓宽交际面、提高实践水平,又可以积累工作经验,为今后的工作奠定基础。从笔者调查来看,目前大学生从事兼职选择的主要工作种类中排在前三位的兼职种类主要是:家教、餐饮业以及推销。家教作为一种传道授业解惑的工作往往会成为大学生的首选,是因为其与知识仍是密切相关,是需要较高脑力的活动,与大学生知识分子的形象身份是较为符合的;而餐饮与销售业就需要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对大学生的交往能力是很大的提升。总而言之,绝大部分同学从事兼职的目的比较明确,认为兼职的收获主要是赚钱和培养实践能力。兼职作为大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适应社会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大大缩短了学校与社会的磨合期。
表一
是否有兼职经历 人数 比例 有无兼职打算 人数 比例
是 382 57% 有 450 67%
否 289 43% 无 221 33%
总计 671 100% 总计 671 100%
(二)大学生从事兼职与学业的关系
大学生从事兼职到底有哪些能力的提升?这又对学校培养提出了怎样的诉求呢?根据笔者的调查数据显示,兼职单位最注重的大学生素质前三位为:社交能力、实践能力以及个人素质,而知识方面的相关技能的要求并不是很高。同时学生们也将这种要求直接的反映到对学校教育的诉求上,超过一半的同学认为学校应加强对其交往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这些在学校中难以学到的能力素质在大学生兼职活动的过程中势必会得到提升锻炼。这也说明同学们试图通过兼职提升自己能力的想法是正确的也是可行的。但是,需要引起注意的是要找好学习与兼职的平衡点,不耽误学习的情况下,敢于尝试有一定知识含量的兼职。这才是我们学习知识和实践知识是兼职的过程和目的。在本次调查的671位对象中有349位同学认为应在周末从事兼职,有175人认为应当在假期从事兼职,只有147位同学愿意在平时从事兼职。说明同学们比较能够清楚地摆正学习和兼职的位置,较为理性的看待学习与兼职的关系,不会出现本末倒置的行为。
(三)大学生从事兼职的现实保障问题
在兼职中,学生群体算是一种弱势群体,学生在兼职时既得不到必要的法律保障,也在收益方面属于底层。这是因为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工作群体,并没有成为真正意义的劳动者,我国的劳动法并没有把大学生兼职群体的相关权益和义务写进规章条例中,没有一定的义务规定,也存在不了实质性权利保障。所以有许多的用人单位钻法律的空子,使大学生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大学生兼职中发生的一系列问题既影响了用工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在本次调查中的学生寻求兼职的主要来源是老师同学以及学校招聘信息,达到了75%,他们认为这是较为可靠地求职途径,也有15%是通过网络来自行寻找兼职;有70%的同学在兼职过程中会关注自身的安全问题也有30%的同学并没有留意到此问题;同时还有13%的同学曾遇到无法领到工资或薪水不足的问题。此外同学们寻找兼职时遇到的主要问题有:信息来源少,找不到合适的,能力不够、缺少经验、怕拒绝,中介费贵、工资待遇低,碰到黑中介,上当受骗(包括用人单位),被怀疑身份,用人单位、个人、中介机构收取兼职人员押金、诚信度猜疑,交通不便,与学习时间冲突,工作机会少,难度大,难以胜任,员工人际关系处理。在兼职过程中遇到受骗情况时,26、7%的学生会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46.1%的学生会与当事人或其领导交涉;17、0%的学生会向相关的部门投诉;9、7%的学生会诉诸法律途径解决。综合这些数据,大学生在寻求兼职以及从事兼职的过程中会遇到种种诸如安全与劳动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的问题,同时大部分同学具有较高的维权意识,会勇于维护自己的利益,也有相当一部分同学处于其他原因没能维护自身权益。 三、结论讨论
从上面的数据分析我们可看出大学生兼职现象已十分普遍,他们做兼职一方面是为了解决生活问题,同时也是为了培养个人能力。并且确实得到了交往和实践能力的提升。但同时存在兼职类型与专业的相关性不大、兼职时间与专业学习相冲突、合法权益难以保障等问题。
基于此,对于大学生兼职中出现的问题应从以下方面进行改善:首先,是学生自身的发展。学生是兼职的主体,具有一定的主动性。在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学生应学会自己权衡利弊关系,做到既不耽误学习,也适当的得到锻炼。在兼职中,如遇到自己的权益被侵害时,多数学生选择用法律的方式保护自己,但是更重要的是使自己的兼职从一开始就有一定的权益保障,不要掉入了用人单位的圈套后才想到要保护自己。其次是学校的管理。管理并不能管理到学生的意识,学校担心学生出事而在学校管理中限制学生兼职的做法是绝对行不通的。同时由于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在校勤工俭学的机会是很少,导致学生借助于校外的中介公司就难免会受到损害,所以学校在某些方面可以创造一些兼职机会。譬如学校可以和社会的多数公司企业合作,为学生提供与学生专业相关的兼职,创造有保障的兼职环境。再次是社会的监管。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发生,用人单位应增强自律性。同时社会上大大小小的家教中介,大多收取高昂的中介费,在介绍兼职时也没有承诺相应的保障,这些中介需要相关执法机关合理规划。最后是法律的完善。在兼职中如果合法权益被损害时,我们应怎么做?家教中介的不合法性,让我们事后没有可以协商的对象,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政策保障兼职者的利益,所以有一部分人选择了忍气吞声。国家以及地方立法机关应根据大学生兼职现状和社会环境出台一些规范性的政策条文,对不合理的用工行为进行制约和规范,使大学生的权益有法律保障。
总之,大学生兼职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只是在成长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教育部门,法治职能部门,社会各界应加强合作,为大学生兼职提供良好的环境,使兼职成为大学生从学校走入社会的试炼场,为未来学生择业奠定基础,促进我国的就业环境良好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倩.大学生兼职的动因分析[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
[2]高长富,姚茗川,唐唯嘉.在校大学生兼职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J].法制与社会(社会观察版),2011.
[3]王亮,李阳.高职学生兼职现状调查分析及对策[J].职业教育,2013.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