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A word is deadWhen it is said,Some say.I say it justBegins to liveThat day.”—Emily Dickinson
“鬼话”时代
19 世纪中叶,“五口通商”的政策使广州成为中国人从实用角度开始学习英语的最早地方。当时在广州出现了一本英语教科书:《鬼话》(Devil'sTalk)。其实, 这部旨在教中国人学习英语的课本不过是一种粗浅的、用汉语注音的英语词汇入门书, 例如: 把today 注为“土地”, 把man 注为“曼”。
1884 年上海的点石斋石印了一本可以被称为最早的“英语900 句”的会话书:《无师自通英语录》。这部书突破了《鬼话》只以单词为核心的编排方式,而代之以译成汉语的英文句子为核心。当然, 它仍采用汉语的字词来标注英文的读音。例如:“Howmany chapters are there in this book? ”这句英文被注成了“好美呢却迫忒儿司阿儿则儿意因祭司不克”。另外, 英文在上海更发展成了以通俗的、类似打油诗一样压韵的竹枝词为载体的不乏趣味的“洋泾浜”英语, 这就是所谓的“别琴”竹枝词。“别琴”这两个字原本是英文business 的近似汉语读音, 后来英国人恶意地取笑这种不准确的读音, 于是就用pidgin 这个发音相近的英文词来表示胡编乱造的、不规范、不准确的英文。Pidgin English 便成了“洋泾浜英语”的代称。举个例子博大家一笑:“清晨相见好猫迎( 早上见面说good morning), 好度油图嘘阔情( 相互问候说how do you do); 若不从中市归市(squeeze, 意思是敲诈), 如何觅市叫先生( 先生为Mr.)。”
在这一英语学习的“启蒙期”, 中国人学习英语的方法特点是: 完全以字为中心, 简略之极。完全以汉文化的生存实境来强迫英文就范。换句话说就是“: 字本位”。中学为体, 西学为用,“以中制夷”。只是, 依照这样的方法学出来的英
文真难为了洋鬼子。
1898 年, 一个名叫马建中的人出版了一部影响巨大的著作—《馬氏文通》。这是国人写的第一部汉语语法书, 以欧洲语言的所谓“葛郎玛”(grammar) 来系统地解释古汉语的文言文。“葛郎玛”这样一种总结语言规律的方法被马建中拿来“以夷制中”, 使国人茅塞顿开地感受到汉语文言文亦有语言“规律”可循。然而令人遗憾的是, 从此以后, 中国人学习英语的方法就再也没能跳出这一“如来佛的掌心”: 要么强调“词本位”, 变着花样背单词, 以为背下一部词典也就等于掌握了英文; 要么强调“句本位”, 东拼西凑些所谓“精品句子”, 以为把它们倒背如流, 就可以去疯狂地征服世界。
逃离“哑巴”的尴尬
我们花了大量的时间学习英语, 多年后要用的时候却张不开口。为什么? 是中国人把对英语的学习和其他学科的学习放在了同一高度上, 把英语学习当成一种知识掌握, 而不是当成技能培训。人在日常交流中所能使用到的那部分语言, 不过是语言中的沧海一粟。而学到的东西大多是在交流中用不到的, 或者说需要用的还没有学到手。所以要学会从语言的汪洋里舀起一瓢能解渴的水,而且要学会舀起哪一瓢,这两点至关重要。如果从你舀的那瓢水中能看到交流的大海, 那就对了。
语言和交流是两个层次的问题。语言为表达意义提供了基本的“板块”, 但它并不等于交流本身。在语言层面上, 我们只是对词义进行了大范围的界定, 但意义的真正理解在实际交流过程中才能实现。因此我说, 所谓的“哑巴英语”其实是指学生学了很多的英语知识, 认为每一个词或短语对应着唯一一个意思, 而忽略了在实际交流中意义是变化无穷的, 它会涉及到感情、情景等多种因素。当需要用同一个词来表达不同的意义时, 就不会表达了, 当然也就说不出来了。这就像一部交响曲写出来, 不同的指挥家指挥定会产生不同的意思和效果。
彼此要想准确无误地理解对方, 其中关键是两个人—说者(speaker) 和听者(listener) 在使用语言刹那间的思维过程或逻辑思维结构是否接近。究竟“说什么”(what to say)、“怎么说”(how to say it) 能使我们同native Englishspeakers 之间的交流明白晓畅, 这才是学好英语的关键, 而不是我们中国人之间怎样用英语交流得懂。我们只要学会了英、美人之间交流的思维方式, 就肯定能把英语口语练好, 与其无障碍地交流。别无他法, 就是一定要学会去read anative English speaker's mind。
“鬼话”时代
19 世纪中叶,“五口通商”的政策使广州成为中国人从实用角度开始学习英语的最早地方。当时在广州出现了一本英语教科书:《鬼话》(Devil'sTalk)。其实, 这部旨在教中国人学习英语的课本不过是一种粗浅的、用汉语注音的英语词汇入门书, 例如: 把today 注为“土地”, 把man 注为“曼”。
1884 年上海的点石斋石印了一本可以被称为最早的“英语900 句”的会话书:《无师自通英语录》。这部书突破了《鬼话》只以单词为核心的编排方式,而代之以译成汉语的英文句子为核心。当然, 它仍采用汉语的字词来标注英文的读音。例如:“Howmany chapters are there in this book? ”这句英文被注成了“好美呢却迫忒儿司阿儿则儿意因祭司不克”。另外, 英文在上海更发展成了以通俗的、类似打油诗一样压韵的竹枝词为载体的不乏趣味的“洋泾浜”英语, 这就是所谓的“别琴”竹枝词。“别琴”这两个字原本是英文business 的近似汉语读音, 后来英国人恶意地取笑这种不准确的读音, 于是就用pidgin 这个发音相近的英文词来表示胡编乱造的、不规范、不准确的英文。Pidgin English 便成了“洋泾浜英语”的代称。举个例子博大家一笑:“清晨相见好猫迎( 早上见面说good morning), 好度油图嘘阔情( 相互问候说how do you do); 若不从中市归市(squeeze, 意思是敲诈), 如何觅市叫先生( 先生为Mr.)。”
在这一英语学习的“启蒙期”, 中国人学习英语的方法特点是: 完全以字为中心, 简略之极。完全以汉文化的生存实境来强迫英文就范。换句话说就是“: 字本位”。中学为体, 西学为用,“以中制夷”。只是, 依照这样的方法学出来的英
文真难为了洋鬼子。
1898 年, 一个名叫马建中的人出版了一部影响巨大的著作—《馬氏文通》。这是国人写的第一部汉语语法书, 以欧洲语言的所谓“葛郎玛”(grammar) 来系统地解释古汉语的文言文。“葛郎玛”这样一种总结语言规律的方法被马建中拿来“以夷制中”, 使国人茅塞顿开地感受到汉语文言文亦有语言“规律”可循。然而令人遗憾的是, 从此以后, 中国人学习英语的方法就再也没能跳出这一“如来佛的掌心”: 要么强调“词本位”, 变着花样背单词, 以为背下一部词典也就等于掌握了英文; 要么强调“句本位”, 东拼西凑些所谓“精品句子”, 以为把它们倒背如流, 就可以去疯狂地征服世界。
逃离“哑巴”的尴尬
我们花了大量的时间学习英语, 多年后要用的时候却张不开口。为什么? 是中国人把对英语的学习和其他学科的学习放在了同一高度上, 把英语学习当成一种知识掌握, 而不是当成技能培训。人在日常交流中所能使用到的那部分语言, 不过是语言中的沧海一粟。而学到的东西大多是在交流中用不到的, 或者说需要用的还没有学到手。所以要学会从语言的汪洋里舀起一瓢能解渴的水,而且要学会舀起哪一瓢,这两点至关重要。如果从你舀的那瓢水中能看到交流的大海, 那就对了。
语言和交流是两个层次的问题。语言为表达意义提供了基本的“板块”, 但它并不等于交流本身。在语言层面上, 我们只是对词义进行了大范围的界定, 但意义的真正理解在实际交流过程中才能实现。因此我说, 所谓的“哑巴英语”其实是指学生学了很多的英语知识, 认为每一个词或短语对应着唯一一个意思, 而忽略了在实际交流中意义是变化无穷的, 它会涉及到感情、情景等多种因素。当需要用同一个词来表达不同的意义时, 就不会表达了, 当然也就说不出来了。这就像一部交响曲写出来, 不同的指挥家指挥定会产生不同的意思和效果。
彼此要想准确无误地理解对方, 其中关键是两个人—说者(speaker) 和听者(listener) 在使用语言刹那间的思维过程或逻辑思维结构是否接近。究竟“说什么”(what to say)、“怎么说”(how to say it) 能使我们同native Englishspeakers 之间的交流明白晓畅, 这才是学好英语的关键, 而不是我们中国人之间怎样用英语交流得懂。我们只要学会了英、美人之间交流的思维方式, 就肯定能把英语口语练好, 与其无障碍地交流。别无他法, 就是一定要学会去read anative English speaker's mi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