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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和市场经济更趋成熟的大环境下,探索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有效减轻机关事业单位压力、提高管理服务质量的—个双赢之策。
一、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积极意义
1.有利于离退休人员尽快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
最显著的就是让改制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有了“娘家”,使他们的生老病死有了就近的社会管理服务机构来关心和帮助。尤其是让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从事实上接受“同为社会人,享受同等社会待遇”的观念。
2.有利于减轻机关事业单位社会负担
从阜宁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截止目前,84%以上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负担。
3.有利于离退休人员继续为社会“发光发热”
与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相比,机关事业单位这项工作虽然起步稍晚,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表现在:离退休人员中绝大部分为干部性质或专技人员,他们的共同特质是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专技本领和工作能力;退休后,要高度重视并做好其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组织上关怀,使其尽可能发挥自己的余热,继续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现状
以江苏阜宁为例:近年来,该县在正常做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各项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对已参保的6300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84%。在养老保险稽核,特别是对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方面,该县采取了实地稽核和委托主管部门认证的方式。去年9月份,该县人社局又会同财政联合下发了加强养老保险稽核工作的专项文件,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重心下移给参保单位,并根据单位性质对离退休人员进行分类,尝试由乡镇劳保所、社区劳保站负责管理服务,发挥其与离退休人员情况熟、距离近等优势,将认证工作与服务工作有机结合,实现“人性化”管理和“亲情化”服务。
三、社会化管理服务面临的矛盾与问题
1.有关方面表现出的“冷热”不同态度
从阜宁县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过程来看,在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初期,存在着“冷热”两种态度:一是政府及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高度重视,而有些参保单位对此项工作不甚了解,热情不高。二是全额拨款单位的离退休人员认为社会化管理服务后,将与原单位完全脱离,担心原在单位享受的有关补贴会受影响;而部分改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却对此项工作积极支持。三是乡镇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反响程度与单位经济效益不同各有不同凡响。
2.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观念转变难
长期以来,绝大部分离退休人员都把自己当作“国家的功臣”,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愿意被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依赖感、认同感、长期共事凝聚的公共情感和个人情感,都难以摆脱与单位分离带来的失落和不适。
3.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人、财、物落实难
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涉及诸多方面。首先涉及的就是人、财、物,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另外,目前社区尚无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管理服务不及时也不全面;最为关键的是社区没有足够的经费和设施来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同时,社区人员还缺乏相应的管理服务经验,很难满足广大离退休人员的需求。
四、实施社会化管理服务已具备的条件
从阜宁的经验来看,“差改全”结算方式、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以及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等,为实施社会化管理服务奠定了基础。
1.“差改全”结算方式的积极推进
阜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过16年的运作,由最初的“差额缴拨”演变为“全收全支,收支两条线”,表面看是结算方式改革,实质是工作的与时俱进。最重要的是使部分参保单位和人员走出了养老保险“劫富济贫”的误区,使之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有了更新的认识。
2.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不断扩大
社会化发放能够确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就阜宁而言,目前的社会化发放率已达到84%,在江苏盐城处于领先位次,对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3.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的加快
近年来,江苏阜宁积极构建依托乡镇、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平臺,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在全县各镇(区)成立劳动保障所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已先行将企业离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此举为即将开展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打下了基础。
五、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思路探索
(一)明确职责初步建立社会化管理服务模式
1.强化职能部门对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职责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所从事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退休后的政治、经济待遇必须得到切实保障。因此,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首先应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提升到人才队伍建设的高度,统一安排部署,明确经办机构和有关单位的职责,切实履行起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职能;其次,在推动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过程中,政府应起主导作用。
2.明确政策框架确保规章制度刚性
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不仅关系到每个职工个人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每个单位及社会的和谐稳定。所以在办理职工离退休等有关手续时,必须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规章制度的刚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和总结现有政策依据,结合国家政策导向和本地工作实际实际,对职工离退休政策进行集中梳理,尤其是对涉及职工根本利益的工资改革文件要进行全面的掌握和运用,逐渐形成一个切合实际的政策理论框架,使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和广大职工都有法可依、按章办事,从根本上避免劳资及待遇纠纷的产生。
(二)加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社会化管理服务奠定基础
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尽快建立与企业养老保险模式基本相同的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并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实行全额缴拨、社会化发放,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打下基础,促使离退休人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
(三)依托社区组建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
要把强化社会保障职能作为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建设的重要任务,每个社区街道(居委会)都应建立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设施、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六到位”,形成从上至下统一的管理体系。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劳动保障工作站)所需人员,可通过机构调整解决一部分,还可从曾经从事过机关事业单位劳资工作的人员中选聘兼任,其工作经费比照其他社保机构经费由财政部门解决。
一、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积极意义
1.有利于离退休人员尽快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
最显著的就是让改制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有了“娘家”,使他们的生老病死有了就近的社会管理服务机构来关心和帮助。尤其是让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从事实上接受“同为社会人,享受同等社会待遇”的观念。
2.有利于减轻机关事业单位社会负担
从阜宁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截止目前,84%以上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负担。
3.有利于离退休人员继续为社会“发光发热”
与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相比,机关事业单位这项工作虽然起步稍晚,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表现在:离退休人员中绝大部分为干部性质或专技人员,他们的共同特质是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专技本领和工作能力;退休后,要高度重视并做好其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组织上关怀,使其尽可能发挥自己的余热,继续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现状
以江苏阜宁为例:近年来,该县在正常做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各项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对已参保的6300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84%。在养老保险稽核,特别是对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方面,该县采取了实地稽核和委托主管部门认证的方式。去年9月份,该县人社局又会同财政联合下发了加强养老保险稽核工作的专项文件,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重心下移给参保单位,并根据单位性质对离退休人员进行分类,尝试由乡镇劳保所、社区劳保站负责管理服务,发挥其与离退休人员情况熟、距离近等优势,将认证工作与服务工作有机结合,实现“人性化”管理和“亲情化”服务。
三、社会化管理服务面临的矛盾与问题
1.有关方面表现出的“冷热”不同态度
从阜宁县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过程来看,在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初期,存在着“冷热”两种态度:一是政府及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高度重视,而有些参保单位对此项工作不甚了解,热情不高。二是全额拨款单位的离退休人员认为社会化管理服务后,将与原单位完全脱离,担心原在单位享受的有关补贴会受影响;而部分改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却对此项工作积极支持。三是乡镇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反响程度与单位经济效益不同各有不同凡响。
2.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观念转变难
长期以来,绝大部分离退休人员都把自己当作“国家的功臣”,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愿意被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依赖感、认同感、长期共事凝聚的公共情感和个人情感,都难以摆脱与单位分离带来的失落和不适。
3.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人、财、物落实难
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涉及诸多方面。首先涉及的就是人、财、物,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另外,目前社区尚无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管理服务不及时也不全面;最为关键的是社区没有足够的经费和设施来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同时,社区人员还缺乏相应的管理服务经验,很难满足广大离退休人员的需求。
四、实施社会化管理服务已具备的条件
从阜宁的经验来看,“差改全”结算方式、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以及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等,为实施社会化管理服务奠定了基础。
1.“差改全”结算方式的积极推进
阜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过16年的运作,由最初的“差额缴拨”演变为“全收全支,收支两条线”,表面看是结算方式改革,实质是工作的与时俱进。最重要的是使部分参保单位和人员走出了养老保险“劫富济贫”的误区,使之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有了更新的认识。
2.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不断扩大
社会化发放能够确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就阜宁而言,目前的社会化发放率已达到84%,在江苏盐城处于领先位次,对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3.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的加快
近年来,江苏阜宁积极构建依托乡镇、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平臺,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在全县各镇(区)成立劳动保障所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已先行将企业离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此举为即将开展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打下了基础。
五、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思路探索
(一)明确职责初步建立社会化管理服务模式
1.强化职能部门对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职责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所从事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退休后的政治、经济待遇必须得到切实保障。因此,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首先应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提升到人才队伍建设的高度,统一安排部署,明确经办机构和有关单位的职责,切实履行起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职能;其次,在推动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过程中,政府应起主导作用。
2.明确政策框架确保规章制度刚性
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不仅关系到每个职工个人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每个单位及社会的和谐稳定。所以在办理职工离退休等有关手续时,必须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规章制度的刚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和总结现有政策依据,结合国家政策导向和本地工作实际实际,对职工离退休政策进行集中梳理,尤其是对涉及职工根本利益的工资改革文件要进行全面的掌握和运用,逐渐形成一个切合实际的政策理论框架,使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和广大职工都有法可依、按章办事,从根本上避免劳资及待遇纠纷的产生。
(二)加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社会化管理服务奠定基础
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尽快建立与企业养老保险模式基本相同的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并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实行全额缴拨、社会化发放,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打下基础,促使离退休人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
(三)依托社区组建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
要把强化社会保障职能作为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建设的重要任务,每个社区街道(居委会)都应建立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设施、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六到位”,形成从上至下统一的管理体系。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劳动保障工作站)所需人员,可通过机构调整解决一部分,还可从曾经从事过机关事业单位劳资工作的人员中选聘兼任,其工作经费比照其他社保机构经费由财政部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