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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福建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主动融入、主动顺应、主动对接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积极回应、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提高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2008年3月25日,福建省公安厅出台了《福建省公安机关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十项新举措》。十项新举措内容如下:
1 完善“警企联系”制度,及时发现企业在经营、管理和内部安全防范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为企业提供防范指导、信息咨询、法律帮助等服务;重视对福建特色企业、现有品牌、驰名商标的保护和扶持,推动福建品牌的培育工作,提高我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积极服务台商和台资企业发展,促进两岸经济交流。
2 进一步改进机动车辆安全检测工作,除大型载客汽车、运输危化物品车辆、延缓报废车辆外,其他汽车类可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安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在车辆检验地车管窗口申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五小车辆可在设区市范围内选择站点检验、发证。
3 延伸机动车办理牌证的服务窗口,在条件成熟的车行和二手车市场设立办理牌证点。
4 将高速公路超限车辆运输审批权逐步下放至各设区市公安高速交警部门,进一步方便运输企业和车主。
5 在承担旅检任务的口岸推行旅游团队预报预检制度,进一步提高通关速度,保证口岸安全的情况下95%以上的旅客等候办理边防检查手续的时间不超过25分钟。
6 在海港边检站开设“绿色通道”,在空港边检站设立“紧急救助通道”和“晚到免排”通道,确保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和货物快速通关。
7 对以下建筑项目实行消防简易审批,即由经办审核和分管支队领导审批两个环节即可,审批时限为4个工作日:(1)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的丁戊类火灾危险陸的单层、多层工业建设项目;(2)七层及七层以下单元式住宅,六层及六层以下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底层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单元式住宅(设有汽车库住宅、占地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的住宅小区除外);(3)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建筑内部装修工程。
8 简化消防审批前置条件,凡国家无明确规定的,均不得作为审批的前置条件。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在建工程,建设单位需要进行建筑内部装修的,可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公安消防机构应当给予受理。装修竣工后,应与建筑总体同步申报消防验收,或在建筑总体验收合格后申报消防验收。
9 对于大型工程先期竣工部分需要先期投入使用的,根据建设单位的申报,在满足局部验收相关条件下,可以实施局部消防验收。
10 积极推行全省户口网上迁移,2008年上半年在“漳州——龙岩”之间开展跨市间“一站式”办理试点工作,下半年在全省推开。
福建省政法系统开展“树形象”活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福建省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促进政法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省政法委近日决定,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简称“树形象”活动)。
此次活动主要分“加强学习,深化认识”、“认真查摆,整改提高”、“争先创优,推动工作”和“总结表彰,健全机制”等四个阶段进行。政法各部门要针对当前执法过程中人民群众反应最多、意见最大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摆,集中整治,特别要抓住特权思想、衙门作风、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玩忽职守、违规办案以及“冷硬横推”等不公、不廉、不文明等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进行重点整改。
(晓正)
责编:陈秋泉
1 完善“警企联系”制度,及时发现企业在经营、管理和内部安全防范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为企业提供防范指导、信息咨询、法律帮助等服务;重视对福建特色企业、现有品牌、驰名商标的保护和扶持,推动福建品牌的培育工作,提高我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积极服务台商和台资企业发展,促进两岸经济交流。
2 进一步改进机动车辆安全检测工作,除大型载客汽车、运输危化物品车辆、延缓报废车辆外,其他汽车类可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安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在车辆检验地车管窗口申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五小车辆可在设区市范围内选择站点检验、发证。
3 延伸机动车办理牌证的服务窗口,在条件成熟的车行和二手车市场设立办理牌证点。
4 将高速公路超限车辆运输审批权逐步下放至各设区市公安高速交警部门,进一步方便运输企业和车主。
5 在承担旅检任务的口岸推行旅游团队预报预检制度,进一步提高通关速度,保证口岸安全的情况下95%以上的旅客等候办理边防检查手续的时间不超过25分钟。
6 在海港边检站开设“绿色通道”,在空港边检站设立“紧急救助通道”和“晚到免排”通道,确保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和货物快速通关。
7 对以下建筑项目实行消防简易审批,即由经办审核和分管支队领导审批两个环节即可,审批时限为4个工作日:(1)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的丁戊类火灾危险陸的单层、多层工业建设项目;(2)七层及七层以下单元式住宅,六层及六层以下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底层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单元式住宅(设有汽车库住宅、占地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的住宅小区除外);(3)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建筑内部装修工程。
8 简化消防审批前置条件,凡国家无明确规定的,均不得作为审批的前置条件。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在建工程,建设单位需要进行建筑内部装修的,可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公安消防机构应当给予受理。装修竣工后,应与建筑总体同步申报消防验收,或在建筑总体验收合格后申报消防验收。
9 对于大型工程先期竣工部分需要先期投入使用的,根据建设单位的申报,在满足局部验收相关条件下,可以实施局部消防验收。
10 积极推行全省户口网上迁移,2008年上半年在“漳州——龙岩”之间开展跨市间“一站式”办理试点工作,下半年在全省推开。
福建省政法系统开展“树形象”活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福建省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促进政法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省政法委近日决定,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简称“树形象”活动)。
此次活动主要分“加强学习,深化认识”、“认真查摆,整改提高”、“争先创优,推动工作”和“总结表彰,健全机制”等四个阶段进行。政法各部门要针对当前执法过程中人民群众反应最多、意见最大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摆,集中整治,特别要抓住特权思想、衙门作风、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玩忽职守、违规办案以及“冷硬横推”等不公、不廉、不文明等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进行重点整改。
(晓正)
责编:陈秋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