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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电讯市场,各种价格套餐满天飞,不同的套餐满足不同的消费者的需求。我打出去的电话比较少,打进来的电话比较多,就选择“25元月租+打入免费+打出0.1元”的套餐,而女儿则打进的少,打出的更少,于是就选择了一个“0月租+打入0.1元+打出0.3元”的套餐。这种看似合理的选择,大多数的消费者都会,不需要经济学家教人们怎样选择。可见张五常教授说得对,经济学的作用仅仅在于解释现象而已。但是到月底结算话费的时候,往往发现不管选择怎样的套餐,钱并没有少花。这是为什么呢?我们可以先用经济学对价格套餐进行解释,然后再来分析为什么。
一、价格套餐是为了把消费者分类以便区别定价
考虑张三和李四是某商品的两个潜在消费者,在该商品的单价为1元时,张三愿意购买8个,而李四愿意购买5个;当单价为2元时,张三愿意购买5个,而李四愿意购买4个;单价为3元时,张三愿意购买3个,李四愿意购买3个;当价格升为4元时,张三愿意购买0个,李四原因购买2个。为了方便比较,把这些数据列成表:
现在考虑厂家如何定价才能取得高利润。不妨假设成本为零。如果统一定价为1元,则张三买8个,李四买5个,利润=15×1=15元。如果定价2元,则利润为18元,如果定价为3元,则利润为15元;价格为4元,则利润为8元。显然,定价为2元,利润最高(18元)。
问题是,还有没有别的定价方式,使得利润更高呢?
如果商家知道上面这个数据,则显然商家会发现,采用分别定价的方式,可以提高利润:对张三,开价是2元,对李四,则开价3元,这样,张三买5个,支付10元,李四买3个,支付9元,商家总共获得利润19元。经济学上,这种分别定价由一个名次——价格歧视。但问题是,商家对上面这个表中的数据不一定完全了解。例如,知道这些数据,但不知道哪一列是张三的,哪一列是属于李四的。在这种情况下,商家如何搞价格歧视呢?
办法之一就是搞“价格套餐”。例如,商家定出两个套餐:
套餐1:买5个就2元/个——显然,这个套餐只有张三接受;
套餐2:买3个就3元/个——显然,这个套餐只有李四接受;
当然,如果商家知道上述数据,它还能够设计出对商家更有利的价格套餐。例如,考虑下列两个套餐:
套餐3:固定3元+每個2元;
套餐4:固定0元+每个3元;
显然,张三会选择套餐3,而李四则只会选择套餐4。这样,商家共获得利润3+10+9=22元。套餐3中的“固定3元”,类似于月租或者会员会,是商家榨取消费者剩余的一种招数。
事实上,商家难以获得各类消费者的需求曲线的准确信息,所以,上述类似套餐1和套餐2这样的套餐很少见到。但是,商家可以通过市场调查大体获得各类消费者的大体的需求曲线的倾斜度,然后通过制定类似套餐3和套餐4的价格套餐,就可以把不同类别的消费者区分开来。也就是说:商家大搞价格套餐,是为了把消费者分离开来,以便搞价格歧视,价格歧视的目的就是尽可能地榨取消费者剩余。这就是经济学用于解释价格套餐的一个理论假说。
二、可验证含义与验证
问题是,从这个理论假说出发,我们能够推出什么可验证的含义吗?如果能,则这个理论假说就算是有科学的解释了,如果不然,这样的理论假说就没有科学意义。我下面就由这个理论假说——商家搞价格套餐是为了把消费者区分开来以榨取消费者剩余——出发,来推导出一些可验证的含义来。
当商家面临的需求曲线比较平坦时,消费者剩余很小,一个特例是,当商家面临的需求曲线是完全水平,即消费者只愿意接受一个惟一的价格,这时,消费者剩余为0。既然在任何他接受的价格水平下,任何消费者的消费者剩余都是为0,那么,逻辑上我们就可以推出:这种情况下商家不能通过搞价格套餐把消费者区分开来。由于商家面临的需求曲线平坦的含义是商家的市场份额很小以致只能是价格的接受者,或者说商家没有垄断势力,所以,我们就得到一个可验证的含义:对于商家很多或者潜在商家很多,以致任何商家都没有垄断势力的市场,不会存在价格套餐。在农贸市场里,我们没有见到价格套餐。农产品的商家众多,没有价格套餐。路边的擦皮鞋市场,尽管看到的商家——擦皮鞋的non农村妇女或儿童——不一定很多,但事实上由于进入门坎很低,潜在竞争者又很多,所以,擦皮鞋市场显然也是不具备垄断势力的商家,所以也不会出现价格套餐。
另一个对立面,即商家面临的需求曲线是很陡的时候,也就是说,商家是垄断者的时候,商家可以通过价格套餐把消费者区分出来并实行价格歧视,这是可验证的含义了。
具备垄断势力的关键是两个必要条件:一是潜在竞争者进入市场的进入成本比较高,二是消费者选择别的厂商的成本也比较高,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换言之,这两个条件缺少其一,这个市场中的商家就不具有垄断势力。因此,按照我们上面得出的理论假说,这样的市场也就不会搞什么价格套餐。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推论:市场势力越大的厂商,越有积极性搞价格套餐。
这个推论更具有可验证性。因为,现实生活中,不容易把“完全没有垄断势力的厂商”和“有一些垄断势力的厂商”区分开来。
当然,上述理论假说成立的一个隐含条件是政府不能实施价格管制,如果政府实施价格管制,规定了一个唯一的价格,垄断厂商要想搞价格歧视已不可能,那就无所谓什么价格套餐可言了。
三、建议
对于那些具有垄断势力的厂商,适当搞一些价格套餐以赚取更多的利润。例如,建议校园内快餐店的小老板多搞几种价格套餐,也许能够增加收入。
对于政府,我们可以建议说:看到价格套餐不顺眼,就取消各种限制企业进出市场的限制,只要竞争足够充分,套餐会减少。当然,只要取消了各种管制,即使仍然存在价格套餐,那应该是好现象。因为,那表明,企业一定取得了某种垄断势力。而这种垄断势力是市场自由竞争的结果,这种垄断势力多多益善。
一、价格套餐是为了把消费者分类以便区别定价
考虑张三和李四是某商品的两个潜在消费者,在该商品的单价为1元时,张三愿意购买8个,而李四愿意购买5个;当单价为2元时,张三愿意购买5个,而李四愿意购买4个;单价为3元时,张三愿意购买3个,李四愿意购买3个;当价格升为4元时,张三愿意购买0个,李四原因购买2个。为了方便比较,把这些数据列成表:
现在考虑厂家如何定价才能取得高利润。不妨假设成本为零。如果统一定价为1元,则张三买8个,李四买5个,利润=15×1=15元。如果定价2元,则利润为18元,如果定价为3元,则利润为15元;价格为4元,则利润为8元。显然,定价为2元,利润最高(18元)。
问题是,还有没有别的定价方式,使得利润更高呢?
如果商家知道上面这个数据,则显然商家会发现,采用分别定价的方式,可以提高利润:对张三,开价是2元,对李四,则开价3元,这样,张三买5个,支付10元,李四买3个,支付9元,商家总共获得利润19元。经济学上,这种分别定价由一个名次——价格歧视。但问题是,商家对上面这个表中的数据不一定完全了解。例如,知道这些数据,但不知道哪一列是张三的,哪一列是属于李四的。在这种情况下,商家如何搞价格歧视呢?
办法之一就是搞“价格套餐”。例如,商家定出两个套餐:
套餐1:买5个就2元/个——显然,这个套餐只有张三接受;
套餐2:买3个就3元/个——显然,这个套餐只有李四接受;
当然,如果商家知道上述数据,它还能够设计出对商家更有利的价格套餐。例如,考虑下列两个套餐:
套餐3:固定3元+每個2元;
套餐4:固定0元+每个3元;
显然,张三会选择套餐3,而李四则只会选择套餐4。这样,商家共获得利润3+10+9=22元。套餐3中的“固定3元”,类似于月租或者会员会,是商家榨取消费者剩余的一种招数。
事实上,商家难以获得各类消费者的需求曲线的准确信息,所以,上述类似套餐1和套餐2这样的套餐很少见到。但是,商家可以通过市场调查大体获得各类消费者的大体的需求曲线的倾斜度,然后通过制定类似套餐3和套餐4的价格套餐,就可以把不同类别的消费者区分开来。也就是说:商家大搞价格套餐,是为了把消费者分离开来,以便搞价格歧视,价格歧视的目的就是尽可能地榨取消费者剩余。这就是经济学用于解释价格套餐的一个理论假说。
二、可验证含义与验证
问题是,从这个理论假说出发,我们能够推出什么可验证的含义吗?如果能,则这个理论假说就算是有科学的解释了,如果不然,这样的理论假说就没有科学意义。我下面就由这个理论假说——商家搞价格套餐是为了把消费者区分开来以榨取消费者剩余——出发,来推导出一些可验证的含义来。
当商家面临的需求曲线比较平坦时,消费者剩余很小,一个特例是,当商家面临的需求曲线是完全水平,即消费者只愿意接受一个惟一的价格,这时,消费者剩余为0。既然在任何他接受的价格水平下,任何消费者的消费者剩余都是为0,那么,逻辑上我们就可以推出:这种情况下商家不能通过搞价格套餐把消费者区分开来。由于商家面临的需求曲线平坦的含义是商家的市场份额很小以致只能是价格的接受者,或者说商家没有垄断势力,所以,我们就得到一个可验证的含义:对于商家很多或者潜在商家很多,以致任何商家都没有垄断势力的市场,不会存在价格套餐。在农贸市场里,我们没有见到价格套餐。农产品的商家众多,没有价格套餐。路边的擦皮鞋市场,尽管看到的商家——擦皮鞋的non农村妇女或儿童——不一定很多,但事实上由于进入门坎很低,潜在竞争者又很多,所以,擦皮鞋市场显然也是不具备垄断势力的商家,所以也不会出现价格套餐。
另一个对立面,即商家面临的需求曲线是很陡的时候,也就是说,商家是垄断者的时候,商家可以通过价格套餐把消费者区分出来并实行价格歧视,这是可验证的含义了。
具备垄断势力的关键是两个必要条件:一是潜在竞争者进入市场的进入成本比较高,二是消费者选择别的厂商的成本也比较高,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换言之,这两个条件缺少其一,这个市场中的商家就不具有垄断势力。因此,按照我们上面得出的理论假说,这样的市场也就不会搞什么价格套餐。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推论:市场势力越大的厂商,越有积极性搞价格套餐。
这个推论更具有可验证性。因为,现实生活中,不容易把“完全没有垄断势力的厂商”和“有一些垄断势力的厂商”区分开来。
当然,上述理论假说成立的一个隐含条件是政府不能实施价格管制,如果政府实施价格管制,规定了一个唯一的价格,垄断厂商要想搞价格歧视已不可能,那就无所谓什么价格套餐可言了。
三、建议
对于那些具有垄断势力的厂商,适当搞一些价格套餐以赚取更多的利润。例如,建议校园内快餐店的小老板多搞几种价格套餐,也许能够增加收入。
对于政府,我们可以建议说:看到价格套餐不顺眼,就取消各种限制企业进出市场的限制,只要竞争足够充分,套餐会减少。当然,只要取消了各种管制,即使仍然存在价格套餐,那应该是好现象。因为,那表明,企业一定取得了某种垄断势力。而这种垄断势力是市场自由竞争的结果,这种垄断势力多多益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