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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场检查是银行监管的重要手段,提高银监部门现场检查质效是银行业稳健发展的必要要求。本文结合基层银监部门现场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高现场检查质效的建议。
关键词:基层 银监部门 现场检查 质效
近年来,中国银行业监管取得了较大进展,在防范银行业风险、促进银行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中国加入WTO,银行业市场日益开放,作为银行业监管者的我们背负着更大的责任,形势逼迫着我们必须在工作质效上下功夫,而作为银行业有效监管重要手段的现场检查则首当其冲成为我们琢磨和改进的对象。
一、基层银监部门现场检查的现状与问题
笔者结合所听所看和实践,认为我国基层银监部门的现场检查目前面临着这样的现状和问题:
(一)现场检查的针对性不强。据了解,现场检查项目大多是上级确定的,往往是上级一声令下,检查人员便进入现场忙碌奔波。对于本辖区内容易引发风险隐患的项目或机构,如果上级没有安排相应的检查,那么便会因种种因素制约而难以对其开展检查,极易导致风险隐患的积累和爆发。此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处于脱钩状态,使得现查检查力度的分布不能达到最优配置,容易出现对风险性高或风险隐患大的项目或内容的检查力度不够,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而对风险性低的项目或内容的检查力度过大,造成监管资源浪费的局面。
(二)现场检查前培训的实际效果少。虽然现在科技发达,很多培训都可以采用远程的方式进行,但是往往因为时间短,内容多,培训不能达到预想的效果,从而影响了现场检查的质量和效率。
(三)现场检查的手段和方法单一。首先,查账方法在现场检查方法中一直处于佼佼者的位置,它总是一个人在前面冲,把“问卷调查”、“座谈提问”、“质询和测试”、……这些“兄弟”撂在后面坐着冷板凳。这种监管手段的创新是对监管者的挑战,需要我们积极面对并逐渐掌握。
(四)现场检查的延伸程度不够。虽然银行监管者的工作主要是负责“常规体检、诊断病情和开出药方”,但是常常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对检查内容的描述及问题的定性停留在面上,没能从违规问题中深入挖掘各种风险隐患,不能从检查中举一反三,不利于从内控方面有效约束违规行为再次发生,检查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
(五)现场检查缺乏连续性。大量的现场检查项目是临时性安排的,与非现场检查和以前现场检查结果之间缺乏有机联系,使得现场检查的整体效率不高。
(六)现场检查没有利用好监管合力。从我国的监管实践来看,有银行业监管部门、市场监督和内部审计部门三股力量可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但是由于内外监管部门之间未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检查项目的确定和计划安排在事前未充分沟通,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也未及时交流,造成重复检查、重复处理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提高基层银监部门现场检查质效的建议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项目逐渐增多,任务日益加重。然而,现场检查对时间要求很紧,其质量和效率如何将直接影响现场检查作用的发挥。那么,如何在有限的时间里提高现场检查效率、确保现场检查质量就成为金融监管部门应该积极探索的重要问题。
(一)充分利用非现场监管资源,增强现场检查的针对性
非现场监管包括收集、审查、整理和分析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种报告、统计报表及其它监管信息,生成风险监管指标并进行风险监测分析、评价与预警,形成非现场监管报告,提出整改措施或做出现场检查决定。我们要充分利用非现场监管这一 “雷达站”作用,对其分析结果分门别类进行审查和分析以确定现场检查的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提高现场检查的计划性和针对性,从而实现现场检查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现场检查质效的提高。
(二)磨刀不误砍柴功,充分发挥检查前培训的效果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金融机构经营业务的种类和操作方法也在不断更新,这就要求监管人员与时俱进,不仅要熟悉金融机构的传统业务,还要随时学习了解它们的新制度新业务和新手段。鉴于此,我们应该在检查培训上多分配些时间并针对现场检查中的难点和弱点集中精力突破,做到未进现场就已胸有成竹。
(三)综合运用各种现场检查手段,发挥其“协同效应”
现场检查的手段和方法很多,如果能综合运用它们,便能发挥“1+1>2”的效果,也就是笔者所指的“协同效应”。比如,查账与询问结合,询问与跟踪结合,问卷调查与测试结合,座谈提问与现场观察结合,计算机手段与书面文档检查结合……正所谓“兄弟齐心,其力断金”,只要我们充分调动各种检查手段和方法,便会省时省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有效使用延伸检查权,提高现场检查的延伸度
对于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疑点,我们应该深入挖掘,可以要求被检查单位陪同到有关部门和企业去延伸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金融机构或其某一项业务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系统化的监管,不断提高现场检查的质量。
(五)充分利用现有成果,加强现场检查的连续性
现场检查计划应在充分利用以往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成果的基础上制定,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现场检查项目的连续性,从源头上促进现场检查整体效率的提高。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还应对被查机构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后续检查和后评价,确保现场检查的质量。
(六)监监互动,监审互动,共同提升监管合力
首先,银监部门应与其他外部监管部门之间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如建立联席会议,通报检查计划、情况和结果,采用统一的数据指标标准及建立统一的信息库等;
其次,银监部门可以督导金融机构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与其内审部门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在充分利用其内部稽核结果的基础上增强现场检查的目的性和明确性,以提高现场检查质效。
关键词:基层 银监部门 现场检查 质效
近年来,中国银行业监管取得了较大进展,在防范银行业风险、促进银行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中国加入WTO,银行业市场日益开放,作为银行业监管者的我们背负着更大的责任,形势逼迫着我们必须在工作质效上下功夫,而作为银行业有效监管重要手段的现场检查则首当其冲成为我们琢磨和改进的对象。
一、基层银监部门现场检查的现状与问题
笔者结合所听所看和实践,认为我国基层银监部门的现场检查目前面临着这样的现状和问题:
(一)现场检查的针对性不强。据了解,现场检查项目大多是上级确定的,往往是上级一声令下,检查人员便进入现场忙碌奔波。对于本辖区内容易引发风险隐患的项目或机构,如果上级没有安排相应的检查,那么便会因种种因素制约而难以对其开展检查,极易导致风险隐患的积累和爆发。此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处于脱钩状态,使得现查检查力度的分布不能达到最优配置,容易出现对风险性高或风险隐患大的项目或内容的检查力度不够,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而对风险性低的项目或内容的检查力度过大,造成监管资源浪费的局面。
(二)现场检查前培训的实际效果少。虽然现在科技发达,很多培训都可以采用远程的方式进行,但是往往因为时间短,内容多,培训不能达到预想的效果,从而影响了现场检查的质量和效率。
(三)现场检查的手段和方法单一。首先,查账方法在现场检查方法中一直处于佼佼者的位置,它总是一个人在前面冲,把“问卷调查”、“座谈提问”、“质询和测试”、……这些“兄弟”撂在后面坐着冷板凳。这种监管手段的创新是对监管者的挑战,需要我们积极面对并逐渐掌握。
(四)现场检查的延伸程度不够。虽然银行监管者的工作主要是负责“常规体检、诊断病情和开出药方”,但是常常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对检查内容的描述及问题的定性停留在面上,没能从违规问题中深入挖掘各种风险隐患,不能从检查中举一反三,不利于从内控方面有效约束违规行为再次发生,检查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
(五)现场检查缺乏连续性。大量的现场检查项目是临时性安排的,与非现场检查和以前现场检查结果之间缺乏有机联系,使得现场检查的整体效率不高。
(六)现场检查没有利用好监管合力。从我国的监管实践来看,有银行业监管部门、市场监督和内部审计部门三股力量可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但是由于内外监管部门之间未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检查项目的确定和计划安排在事前未充分沟通,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也未及时交流,造成重复检查、重复处理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提高基层银监部门现场检查质效的建议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项目逐渐增多,任务日益加重。然而,现场检查对时间要求很紧,其质量和效率如何将直接影响现场检查作用的发挥。那么,如何在有限的时间里提高现场检查效率、确保现场检查质量就成为金融监管部门应该积极探索的重要问题。
(一)充分利用非现场监管资源,增强现场检查的针对性
非现场监管包括收集、审查、整理和分析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种报告、统计报表及其它监管信息,生成风险监管指标并进行风险监测分析、评价与预警,形成非现场监管报告,提出整改措施或做出现场检查决定。我们要充分利用非现场监管这一 “雷达站”作用,对其分析结果分门别类进行审查和分析以确定现场检查的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提高现场检查的计划性和针对性,从而实现现场检查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现场检查质效的提高。
(二)磨刀不误砍柴功,充分发挥检查前培训的效果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金融机构经营业务的种类和操作方法也在不断更新,这就要求监管人员与时俱进,不仅要熟悉金融机构的传统业务,还要随时学习了解它们的新制度新业务和新手段。鉴于此,我们应该在检查培训上多分配些时间并针对现场检查中的难点和弱点集中精力突破,做到未进现场就已胸有成竹。
(三)综合运用各种现场检查手段,发挥其“协同效应”
现场检查的手段和方法很多,如果能综合运用它们,便能发挥“1+1>2”的效果,也就是笔者所指的“协同效应”。比如,查账与询问结合,询问与跟踪结合,问卷调查与测试结合,座谈提问与现场观察结合,计算机手段与书面文档检查结合……正所谓“兄弟齐心,其力断金”,只要我们充分调动各种检查手段和方法,便会省时省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有效使用延伸检查权,提高现场检查的延伸度
对于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疑点,我们应该深入挖掘,可以要求被检查单位陪同到有关部门和企业去延伸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金融机构或其某一项业务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系统化的监管,不断提高现场检查的质量。
(五)充分利用现有成果,加强现场检查的连续性
现场检查计划应在充分利用以往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成果的基础上制定,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现场检查项目的连续性,从源头上促进现场检查整体效率的提高。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还应对被查机构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后续检查和后评价,确保现场检查的质量。
(六)监监互动,监审互动,共同提升监管合力
首先,银监部门应与其他外部监管部门之间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如建立联席会议,通报检查计划、情况和结果,采用统一的数据指标标准及建立统一的信息库等;
其次,银监部门可以督导金融机构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与其内审部门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在充分利用其内部稽核结果的基础上增强现场检查的目的性和明确性,以提高现场检查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