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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邓恩攀着窗户,片刻,他轻轻地跳下来,没有弄出一点儿动静。他向四周看了看,这所房子就在小镇的边上,离公路稍微远一些。现在已是凌晨两点,四处一片漆黑。“在这个时候没有人会看见我的。”他这样想着,然后迅速穿过花园,此时此刻他感到很安全。
他也觉得自己很聪明。他曾经当过小偷,但那是他搬到布莱姆顿镇居住之前的事了。他现在是个珠宝商,在镇上开珠宝店已经10年了。镇上没有人知道他曾当过小偷,这些年来他没有偷过东西。今天晚上是他10年来的第一次,可他并不感到紧张。他很容易地就翻过了花园的墙头。想到他在房间里杀的那个人,他甚至并不感到后悔。他本不想杀掉理查德·斯特朗,但他不得不那样做。他也不想偷斯特朗的东西,但他的确很需要钱。
他需要钱是因为一个曾和他一起坐过牢的人前些日子认出了他,并且知道了他现在的情况。因此,他向邓恩要钱,并且扬言要把他以前当过小偷的事告诉镇上的人们。邓恩由于害怕而给了他一笔钱。后来这个人又来向他敲诈更多的钱。虽然邓恩的珠宝生意做得还不错,但是那个人开价太高,邓恩根本拿不出来。他去赌钱,反而又输了。现在他真的陷入了困境,不得不重操旧业。
邓恩知道理查德·斯特朗家有很多值钱的老古董。因为,作为一个珠宝商,他经常购买古旧的金制品来化成金块,所以,他决定把斯特朗的金子偷来化成金块,那样更好卖。
在布莱姆顿镇人们不用担心小偷,邓恩很容易进了斯特朗的家。他知道那些珍贵的东西放在哪个房间,因此,他是从一扇打开的窗子爬进去的。他尽量往兜里装那些金器,不一会儿就装满了兜,他拿到的金子比他想要得到的还要多。
在他刚要离开时,忽然听到身后有声音,他急忙转身,门开了,斯特朗出现在他面前。“邓恩”斯特朗只说出这么一句话。邓恩早就瞅准了一把老式的刀子,他连想都没想就捅了过去,斯特朗倒在地上死了。邓恩把他的尸体拖进房间,关上门,然后,他把灯熄灭,窗帘拉好,从打开的那扇窗子爬了出去。
他并没有因为杀了斯特朗而自责。“我别无选择。”他自言自语地说,“他认出了我,如果我不杀了他,我就得去蹲监狱。”想起斯特朗脸上那惊讶的表情,邓恩甚至感到好笑,他想:“我必须杀死他,他这么大岁数,也没几年活头了。”
他现在感到很安全,谁也没理由怀疑他去过斯特朗家“我没落在他家任何东西,”他想,“没有人看见我进去,也没有人看见我出来。”小街道上一片寂静,他摸着黑儿从侧门溜进自己家。
邓恩独自住在这所房子里,每天有个女佣来给他做饭,打扫卫生,但不住在这里。他的卧室在这所房子的最后面,但他还是先把窗帘拉好才去开灯。然后他的手伸进兜里摸出一只手套。顿时脸上神色惊恐他又把手伸进兜里,在那些金器中间摸来摸去,但没有把金器拿出来。他不敢看它们。他吓得脸色惨白:另一只手套不见了
他记得在斯特朗家时手套还在兜里,当他往兜里装金器时,他把手套放在桌子上了,但他确信在离开时把两只手套都拿起来了。可是现在无论如何却少了一只,而那手套里面还写着他的姓名和地址
想起那间放着死人的屋子,想到要返回去找那只手套,他感到很恐怖。“不,我不能再回去”他喊出声来。
然而,他想到了监狱,他的后半生将要在监狱度过,这个念头驱赶着他跑出了家门。返回斯特朗家的这段经历简直像一场噩梦,他觉得每个角落里都有奇怪的影子。地上的一块纸他看上去竟像一具死尸,吓得他差点儿尖叫起来。
邓恩来到那所房子,又从那扇开着的窗子慢慢地爬进去。房间还是那么黑,他不得不打开灯寻找那只手套,他不得不走向那具尸体。他的脚碰到一件软乎乎的东西,他又一次差点儿尖叫起来。
理查德·斯特朗就躺在他脚下,邓恩极力扭过头不去看他,可是什么东西迫使他不得不去看,他伸出手去拿那把刀。
“举起手来举起手来”
邓恩尖叫了一声,抬起头来。门开了,斯特朗的儿子站在那儿举枪对着他。邓恩慢慢地把手举起来。
一名侦探和两名警察押他去警察局。路上,那个侦探对邓恩说:“这真令人感到吃惊。你知道,如果斯特朗的儿子没有在房间里发现你,你可能会没事。要不是他发现你站在尸体旁,兜里装满了金器,我们根本不会想到是你干的。”
邓恩一句话没说。
他的家就在去警察局的路上,他问是否能让他进去拿件外套,他感到很冷。
侦探说:“当然可以,但我们必须跟着你。”
侦探把门打开,走进去,邓恩和两个警察随后进去。这时邓恩觉得脚下碰到了什么东西。就在他捡起这件东西的时候,侦探刚好打开灯。邓恩看了看手里的东西。
那正是他的手套。
(原载《现代都市》 朱石林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