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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根据行业实际,结合学校建筑专业“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现状,对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存在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着力点要使行业(企业)成为工学结合的主体,真正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
关键词 建筑专业 校企合作 工学结合 培养模式
近年来,为了适应社会的需求,我校建筑专业不断探索和创新,以内涵建设为抓手,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本文浅谈了我校建筑专业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现状及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几点笔者认为切实有效的措施。
一、我校建筑专业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现状
(一)树立了牢固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理念。
1.深刻认识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意义。
我校建筑专业从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及自身生存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中的重要作用,认识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经济发展对中职教育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中职院校自身生存发展的内在需求。
2.大力拓展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工作思路。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内容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拓展,我们在明确自身办学定位的基础上拓展思路,以就业为导向,以生产、教学、研发为依托,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学实力和办学层次,扩大校企互利互惠的接合点。只要是有利于双方效益提升,有利于人才培养,各种“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形式都可以尝试。
(二)动态设置、调整专业和开发课程。
1.紧贴区域经济需求,校企共建专业。
我们邀请建筑行业企业专家,尤其是我校早期毕业的学生,成立了建筑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根据行业企业需求开设或调整专业,让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制订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等。在校企合作中努力探索多样化实现形式。
2.以企业生产活动和职业岗位能力分析为基础,校企共建课程体系。
以建筑行业制定的职业能力标准和国家统一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制度为依据,按照企业需求,学校改变了原来固有的课程设置模式,加强实践教学。实践课程的操作内容达到了与工地的生产作业接轨。比如,制定了资料员,施工员,预算员等专门化方向的课程标准,学习包等,并在实施到教学中。每学期到开设了测量工,钢筋工,砌筑工,抹灰工等工种的技能训练,并进行考核。
3.共建共享校内外实训基地。
我校的建筑专业实训基地是国家紧缺型人才培养基地,学校以“科学、实用、适度超前”为原则,高起点,大投入地建设了一批实训基地。学校还挑选一批优秀企业,双方进行双向选择,根据“优势互补、产权明晰、利益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建共享实训基地。
二、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
(一)法律保障体系相应完善。
在我国职业教育实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模式的过程中,如何保障企业持久参与的积极性?如何保障学校教学组织实施有章可循?学生的生产安全如何得到保障?国家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体系来保障“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推行?
(二)政府主导性与企业积极性的缺乏。
目前,各级政府尚未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负责设计、监督、考核和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造成很多项目难以获得企业主管单位、劳动部门、教育部门的充分协调,“校企合作”主要靠“关系和信誉”建立、维系,缺乏合作办学的内在动力,难以形成长效的合作机制。因为企业接受学生工学结合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所以企业对“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要求企业给予学生合理报酬更是难上加难。
从根本上说,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不是职业学校一家的事,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企业的鼎力配合,需要政府的主导作用和企业的积极参与。
(三)师资力量及教材与企业脱节。
1.“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要求有一支双师型的教师队伍。
现在建筑专业教师大多从学校到学校,普遍缺少实践。学校一方面可以从企业引进一定数量的专业人才到学校任教,另一方面教师要定期到工地参加生产实践。建立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每年到企业顶岗实践或技术服务时间不少于一个月,以之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企业工程技术人才和能工巧匠在申报工程系列职称,对参与“校企合作”、承担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指导工作的人员给予优先考虑。
2.“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特点在教材的编写和选用上也要有所体现。
尽管在课程改革中,我们有自己的课程标准及适用的教材。但在实际教学的时候,大多数建筑专业的班级采用与相同的课程和教材,对教材的处理只作适当的调整和修改,没有针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课程体系和教材。教材的编写者不仅要有来自学校的教师,还要有来自企业的技术人员。教材内容既要有校内的理论和实践内容,又要有企业生产实践的指导性内容,应取自于工,用之于学,要建筑专业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反映区域经济的特点。
总之,中等职业教育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模式,是新形势下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是加快中职教育发展的根本出路。因此,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职业教育培养模式的研究和探索,确实解决“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中存在的问题是有十分重要意义的。
参考文献:
[1]国务院 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Z.国发〔2005〕35号
[2]教育部 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Z.教高〔2006〕16号)
关键词 建筑专业 校企合作 工学结合 培养模式
近年来,为了适应社会的需求,我校建筑专业不断探索和创新,以内涵建设为抓手,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本文浅谈了我校建筑专业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现状及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几点笔者认为切实有效的措施。
一、我校建筑专业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现状
(一)树立了牢固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理念。
1.深刻认识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意义。
我校建筑专业从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及自身生存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中的重要作用,认识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经济发展对中职教育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中职院校自身生存发展的内在需求。
2.大力拓展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工作思路。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内容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拓展,我们在明确自身办学定位的基础上拓展思路,以就业为导向,以生产、教学、研发为依托,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学实力和办学层次,扩大校企互利互惠的接合点。只要是有利于双方效益提升,有利于人才培养,各种“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形式都可以尝试。
(二)动态设置、调整专业和开发课程。
1.紧贴区域经济需求,校企共建专业。
我们邀请建筑行业企业专家,尤其是我校早期毕业的学生,成立了建筑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根据行业企业需求开设或调整专业,让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制订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等。在校企合作中努力探索多样化实现形式。
2.以企业生产活动和职业岗位能力分析为基础,校企共建课程体系。
以建筑行业制定的职业能力标准和国家统一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制度为依据,按照企业需求,学校改变了原来固有的课程设置模式,加强实践教学。实践课程的操作内容达到了与工地的生产作业接轨。比如,制定了资料员,施工员,预算员等专门化方向的课程标准,学习包等,并在实施到教学中。每学期到开设了测量工,钢筋工,砌筑工,抹灰工等工种的技能训练,并进行考核。
3.共建共享校内外实训基地。
我校的建筑专业实训基地是国家紧缺型人才培养基地,学校以“科学、实用、适度超前”为原则,高起点,大投入地建设了一批实训基地。学校还挑选一批优秀企业,双方进行双向选择,根据“优势互补、产权明晰、利益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建共享实训基地。
二、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
(一)法律保障体系相应完善。
在我国职业教育实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模式的过程中,如何保障企业持久参与的积极性?如何保障学校教学组织实施有章可循?学生的生产安全如何得到保障?国家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体系来保障“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推行?
(二)政府主导性与企业积极性的缺乏。
目前,各级政府尚未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负责设计、监督、考核和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造成很多项目难以获得企业主管单位、劳动部门、教育部门的充分协调,“校企合作”主要靠“关系和信誉”建立、维系,缺乏合作办学的内在动力,难以形成长效的合作机制。因为企业接受学生工学结合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所以企业对“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要求企业给予学生合理报酬更是难上加难。
从根本上说,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不是职业学校一家的事,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企业的鼎力配合,需要政府的主导作用和企业的积极参与。
(三)师资力量及教材与企业脱节。
1.“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要求有一支双师型的教师队伍。
现在建筑专业教师大多从学校到学校,普遍缺少实践。学校一方面可以从企业引进一定数量的专业人才到学校任教,另一方面教师要定期到工地参加生产实践。建立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每年到企业顶岗实践或技术服务时间不少于一个月,以之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企业工程技术人才和能工巧匠在申报工程系列职称,对参与“校企合作”、承担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指导工作的人员给予优先考虑。
2.“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特点在教材的编写和选用上也要有所体现。
尽管在课程改革中,我们有自己的课程标准及适用的教材。但在实际教学的时候,大多数建筑专业的班级采用与相同的课程和教材,对教材的处理只作适当的调整和修改,没有针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课程体系和教材。教材的编写者不仅要有来自学校的教师,还要有来自企业的技术人员。教材内容既要有校内的理论和实践内容,又要有企业生产实践的指导性内容,应取自于工,用之于学,要建筑专业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反映区域经济的特点。
总之,中等职业教育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模式,是新形势下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是加快中职教育发展的根本出路。因此,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职业教育培养模式的研究和探索,确实解决“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中存在的问题是有十分重要意义的。
参考文献:
[1]国务院 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Z.国发〔2005〕35号
[2]教育部 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Z.教高〔200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