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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继〔2014〕27号文以后,为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文件,两项文件总取消78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包括与银行资产业务相关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和土地估价师,明年还将加强在职业资格许可上的改革。评估机构作为资产鉴证、企业价值衡量银行合作方,在信贷风险缓释方面有积极作用。国发﹝2014﹞年27和50号文件公布后应该怎样解读,执行后对金融机构会产生哪些影响,笔者尝试提供一些建议,希望能给读者带来参考。
一、职业资格改革主要内容及解读
主要政策内容:我国将完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逐步建立清单式、目录式的职业资格管理方式,加强对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有密切联系的鉴证性评估机构和执业人员从业情况公示及信用监督。
国发〔2014〕27号和50号文下发后,取消职业资格从字面上理解为废止职业资格,其实取消职业准入资格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行政“一刀切”。注册资产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和土地评估师属于与公共利益密切联系的鉴证性中介机构,“取消”职业准入资格并不是要取消评估机构或者执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更不会是取消评估行业。取消是为打破行政行业门槛,阻断行业协会与行政部门不正当的利益输送,规范持证人员的兼职“挂证”行为,将资源配置的权利归还给市场,取消仅是将上述行业资质从职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已取得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可以继续从事相关行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也可以从事相关行业,政策的出台是为评估机构的发展“松绑”,破除前期设定的行政壁垒。
二、行业准入政策贯彻实施对银行的影响
评估准入门槛的取消和放宽,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用人负担,激发了市场创业活力,对银行金融机构是利好消息。职业资格准入政策的放开,降低了评估机构用人门槛,随着职业资格取消的持续“发酵”,行政管理机构将进一步降低评估机构成立时前置许可的限制,放宽法人资格要求。在评估行业执业管理体制不完善,执业赔偿保证金制度未落实,金融机构评估黑名单未公开,评估机构违规违法信息公示缺乏及时、全面和权威认证的背景下,职业准入硬性指标的取消将加大银行对评估机构的选择难度。
三、银行与评估机构合作现状及风险应对策略
押品价值评估与押品质量有着很强的關联关系,而押品质量关系到核心监管指标优劣水平,从现有评估机构合作管理模式上看,考察评估机构等级和执业资质人数选择合作者的粗放方式,暴露出评估风险认同度不高,内部防控机制不健全,信息利用效率较低方面的问题。个人认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可以从加强风险认识、流程再造、提高信息利用效率方面着手。
1.摆正心态立场,强化资产“看门人”意识。评估机构在银行发展过程中作用显著,提供有效的第三方鉴证服务,为银行信贷资产风险缓释提供研判依据。这一认识虽然中肯但却犹如一剂“麻痹糖丸”,容易造成银行人员依赖和过度使用评估报告,简单化处理押品问题,仅关注押品价值、有效签章、报告取得途径,忽视了外部鉴证趋利性、专业性、特殊性特征。首先是趋利性,评估机构踊跃申请入围合作,借助银行拓展业务渠道,而评估费用实际支付人是客户。押品评估价值与评估费用直接挂钩,价值越高费用越高,银行则本着风险规避的初衷,希望能够审慎的评估押品价值,所以评估机构与银行合作的目的是为了盈利,但根本利益与银行并不一致,离开了银行内部控制和约束,外部鉴证机构可能在利益的驱动下失控;其次是专业性,评估涉及多学科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例如:评估报告使用过程中,对比案例市场数据取值和数据效验难度较大,一般银行人员很难从评估结论倒推过程合理性和判定评估假设条件是否被滥用,从而容易造成银行人员对评估报告“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的模糊认知。再次是特殊性,评估机构的资产更多体现为行业等级资质、专业人才、机构信誉等无形资产。资产评估费用仅占押品评估价值的0.1 ‰-15‰,价值100万元的抵债资产计件评估费用仅为0.84万元,一旦出现因评估报告失真造成的法律赔偿,评估机构特殊有限合伙形式对因非重大失误和非故意造成的银行资产损失仅承担有限责任,轻资产型评估机构难以有效弥补报告失真造成的银行资产损失。实践中,评估师经常会被内部和外部利益干扰,丧失独立执业的自主权,评估机构可能会因为利益关系、内部质量控制、员工能力不足、工作疏忽等,造成评估报告有失公允,超出允许偏离度。银行人员在报告使用中,要树立“看门人”意识,合理怀疑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端正立场、明确评估报告承担的法律责任,即评估结论只提供价值鉴定,而不是价值保证,更不能等同于不良资产处置时的变现担保书。
2.多措并举,严控押品评估风险。以银行机构现有评估机构管理模式看,凡经总行审查并正式公布的评估机构都可以在支行范围内开展评估业务。小微和个人客户议价能力弱,一般以支行推荐的机构为评估受托人,集团客户和多次申请授信的企业客户在了解制度的情况下,具备一定的自主选择评估机构话语权,存在客户“货比三家”的可能,具体表现为客户更倾向于选取评估费用更低、评估结果合意的机构作为评估方,评估机构难免存在为迎合客户要求虚评抵押资产价值,为降低经营成本简化执业程序,为满足客户时限要求降低评估质量的情况。个人认为,针对上述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措施,防范评估风险。在评估收费方面,改变原有的评估机构与客户单线联系的收费方式,具体调整为:客户按评估行业收费标准预支部分评估费用到评估机构开立的账户,评估结束后客户补交余款,银行定期将账户内的费用划款给评估机构。调整后的收费方式一定程度上约束了评估机构不按规定收费、违规揽业的问题,避免评估机构主动或者被动降价争夺客源,同时也能提高评估机构的综合贡献度。在评估准入方面,可以设定一定标准的评估执业保证金门槛,保证金形式可以采取资格保证金和业务保证金形式。入围企业按照资质和以往的业务规模缴纳资格保证金,按在银行已取得评估收费缴纳业务保证金,保证金制度的执行将缓解轻资产型评估机构固定资产不足、违约成本低的现实风险,有效警示评估机构规范执业。在落实评估责任方面,应与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签订责任承诺书,内容注明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银行有权将相关材料报送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申请仲裁,或配合监管机构对外公示不良信息,并保留起诉和追偿的法律权利,震慑不良从业行为,为追索法律责任人提供依据。在内部审核队伍建设方面,银行可以探索建立隶属于自己的评估团队,招聘具有相关业务资质和行业经验的专业人士,复核达到一定金额或可疑类的评估报告,并在授信期限内跟踪押品的价值和变现情况。审查复核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在外部监督利用方面,若考虑建立自有评估团队难以短期内取得实效或成本费用较高,可以外聘专业和信誉好的人员组建复审专家库,每次复审随机抽取两位对评估报告进行复核。在押品风险联动防范方面,建立可疑评估报告复审上报制度,在管理和业务经办岗位中明确具体责任,发挥基层人员的风险识别作用。在评估报告使用方面,充分利用评估报告,将评估数据汇总纳入专门的信贷或客户系统,供有权查询人分类提取和使用,就能为银行人员新增一条评判评估报告是否公允的有效途径,也可以为将来同业评估数据交换积攒筹码。在网络信息利用方面,银行人员可以登陆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http://www.cirea.org.cn/);中国资产评估师协会(http://www.cas.org.cn/);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http://114.112.169.77/);中国土地估价师及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http://www.creva.org.cn/);贵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222.85.128.114/credit/index.aspx)网址查询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信息。
一、职业资格改革主要内容及解读
主要政策内容:我国将完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逐步建立清单式、目录式的职业资格管理方式,加强对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有密切联系的鉴证性评估机构和执业人员从业情况公示及信用监督。
国发〔2014〕27号和50号文下发后,取消职业资格从字面上理解为废止职业资格,其实取消职业准入资格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行政“一刀切”。注册资产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和土地评估师属于与公共利益密切联系的鉴证性中介机构,“取消”职业准入资格并不是要取消评估机构或者执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更不会是取消评估行业。取消是为打破行政行业门槛,阻断行业协会与行政部门不正当的利益输送,规范持证人员的兼职“挂证”行为,将资源配置的权利归还给市场,取消仅是将上述行业资质从职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已取得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可以继续从事相关行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也可以从事相关行业,政策的出台是为评估机构的发展“松绑”,破除前期设定的行政壁垒。
二、行业准入政策贯彻实施对银行的影响
评估准入门槛的取消和放宽,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用人负担,激发了市场创业活力,对银行金融机构是利好消息。职业资格准入政策的放开,降低了评估机构用人门槛,随着职业资格取消的持续“发酵”,行政管理机构将进一步降低评估机构成立时前置许可的限制,放宽法人资格要求。在评估行业执业管理体制不完善,执业赔偿保证金制度未落实,金融机构评估黑名单未公开,评估机构违规违法信息公示缺乏及时、全面和权威认证的背景下,职业准入硬性指标的取消将加大银行对评估机构的选择难度。
三、银行与评估机构合作现状及风险应对策略
押品价值评估与押品质量有着很强的關联关系,而押品质量关系到核心监管指标优劣水平,从现有评估机构合作管理模式上看,考察评估机构等级和执业资质人数选择合作者的粗放方式,暴露出评估风险认同度不高,内部防控机制不健全,信息利用效率较低方面的问题。个人认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可以从加强风险认识、流程再造、提高信息利用效率方面着手。
1.摆正心态立场,强化资产“看门人”意识。评估机构在银行发展过程中作用显著,提供有效的第三方鉴证服务,为银行信贷资产风险缓释提供研判依据。这一认识虽然中肯但却犹如一剂“麻痹糖丸”,容易造成银行人员依赖和过度使用评估报告,简单化处理押品问题,仅关注押品价值、有效签章、报告取得途径,忽视了外部鉴证趋利性、专业性、特殊性特征。首先是趋利性,评估机构踊跃申请入围合作,借助银行拓展业务渠道,而评估费用实际支付人是客户。押品评估价值与评估费用直接挂钩,价值越高费用越高,银行则本着风险规避的初衷,希望能够审慎的评估押品价值,所以评估机构与银行合作的目的是为了盈利,但根本利益与银行并不一致,离开了银行内部控制和约束,外部鉴证机构可能在利益的驱动下失控;其次是专业性,评估涉及多学科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例如:评估报告使用过程中,对比案例市场数据取值和数据效验难度较大,一般银行人员很难从评估结论倒推过程合理性和判定评估假设条件是否被滥用,从而容易造成银行人员对评估报告“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的模糊认知。再次是特殊性,评估机构的资产更多体现为行业等级资质、专业人才、机构信誉等无形资产。资产评估费用仅占押品评估价值的0.1 ‰-15‰,价值100万元的抵债资产计件评估费用仅为0.84万元,一旦出现因评估报告失真造成的法律赔偿,评估机构特殊有限合伙形式对因非重大失误和非故意造成的银行资产损失仅承担有限责任,轻资产型评估机构难以有效弥补报告失真造成的银行资产损失。实践中,评估师经常会被内部和外部利益干扰,丧失独立执业的自主权,评估机构可能会因为利益关系、内部质量控制、员工能力不足、工作疏忽等,造成评估报告有失公允,超出允许偏离度。银行人员在报告使用中,要树立“看门人”意识,合理怀疑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端正立场、明确评估报告承担的法律责任,即评估结论只提供价值鉴定,而不是价值保证,更不能等同于不良资产处置时的变现担保书。
2.多措并举,严控押品评估风险。以银行机构现有评估机构管理模式看,凡经总行审查并正式公布的评估机构都可以在支行范围内开展评估业务。小微和个人客户议价能力弱,一般以支行推荐的机构为评估受托人,集团客户和多次申请授信的企业客户在了解制度的情况下,具备一定的自主选择评估机构话语权,存在客户“货比三家”的可能,具体表现为客户更倾向于选取评估费用更低、评估结果合意的机构作为评估方,评估机构难免存在为迎合客户要求虚评抵押资产价值,为降低经营成本简化执业程序,为满足客户时限要求降低评估质量的情况。个人认为,针对上述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措施,防范评估风险。在评估收费方面,改变原有的评估机构与客户单线联系的收费方式,具体调整为:客户按评估行业收费标准预支部分评估费用到评估机构开立的账户,评估结束后客户补交余款,银行定期将账户内的费用划款给评估机构。调整后的收费方式一定程度上约束了评估机构不按规定收费、违规揽业的问题,避免评估机构主动或者被动降价争夺客源,同时也能提高评估机构的综合贡献度。在评估准入方面,可以设定一定标准的评估执业保证金门槛,保证金形式可以采取资格保证金和业务保证金形式。入围企业按照资质和以往的业务规模缴纳资格保证金,按在银行已取得评估收费缴纳业务保证金,保证金制度的执行将缓解轻资产型评估机构固定资产不足、违约成本低的现实风险,有效警示评估机构规范执业。在落实评估责任方面,应与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签订责任承诺书,内容注明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银行有权将相关材料报送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申请仲裁,或配合监管机构对外公示不良信息,并保留起诉和追偿的法律权利,震慑不良从业行为,为追索法律责任人提供依据。在内部审核队伍建设方面,银行可以探索建立隶属于自己的评估团队,招聘具有相关业务资质和行业经验的专业人士,复核达到一定金额或可疑类的评估报告,并在授信期限内跟踪押品的价值和变现情况。审查复核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在外部监督利用方面,若考虑建立自有评估团队难以短期内取得实效或成本费用较高,可以外聘专业和信誉好的人员组建复审专家库,每次复审随机抽取两位对评估报告进行复核。在押品风险联动防范方面,建立可疑评估报告复审上报制度,在管理和业务经办岗位中明确具体责任,发挥基层人员的风险识别作用。在评估报告使用方面,充分利用评估报告,将评估数据汇总纳入专门的信贷或客户系统,供有权查询人分类提取和使用,就能为银行人员新增一条评判评估报告是否公允的有效途径,也可以为将来同业评估数据交换积攒筹码。在网络信息利用方面,银行人员可以登陆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http://www.cirea.org.cn/);中国资产评估师协会(http://www.cas.org.cn/);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http://114.112.169.77/);中国土地估价师及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http://www.creva.org.cn/);贵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222.85.128.114/credit/index.aspx)网址查询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