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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十三检”会议上,系统提出了大局观、核心价值观、执法观、业绩观、权力观和发展观等“六观”。“六观”是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检察工作中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是辩证唯物主义和检察工作实践紧密结合的总结升华和创新发展。全面落实“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必须深刻理解“六观”的精神实质,用“六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执法是法律监督工作的根本和核心,管理是执法办案的保障和基础。 “六观”要求涵盖了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既是执法办案应牢固树立的执法理念,也是推动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应遵循的管理理念。一是通过落实“六观”实现执法理念和管理理念的共同更新。“六观”体现了执法理念的与时俱进,执法理念的更新也对检察管理理念的更新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局观要求进一步更新全面管理理念,业绩观要求进一步更新目标管理理念,权力观要求进一步更新全程管理理念,核心价值观要求进一步更新人本管理理念,发展观要求进一步更新统筹管理理念。执法理念和管理理念的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形成了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二是通过落实“六观”实现执法方式和管理方式的共同转变。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要求,在检察管理上实行精细化和信息化管理模式,引入现代质量管理体系,实现队伍、业务、保障的科学化管理;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实行信访督查专员、党组信访例会制度,着力解决涉检信访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实行人性化执法方式,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按照发展观的要求,落实执法办案三个层次目标,即:第一层次是“定分止争,明辨是非”;第二层次是“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第三层次是“延伸职能,积极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实现执法办案效果的最大化。
“六观”作为全部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应当树立的思想观念,其体现的既有对检察机关这个群体的要求,也有对每个检察干警个体的要求。一是注重培养个体理念。大力开展“学‘六观’、促工作”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对每名检察干警“六观”的教育和实践,使“六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在检察机关内部营造落实“六观”的浓厚氛围,发挥模范典型的示范作用和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对每名检察人员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形成个人心理发展的自我循环,从而形成整个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对“六观”的认同和遵守。二是注重培养群体理念。群体理念不是个体理念的简单相加,是在个体理念互补、凝聚、整合中形成的。在落实“六观”中,既要有整体目标,又要有个体目标,使个体目标与整体目标联系起来,还要使群体心理与个体心理实现良性互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管理,关注个性需求差异。坚持均衡发展,补齐短板,不让一个人掉队,形成较为牢固的“六观”群体理念,凝聚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强大动力。
“六观”既对检察人员法律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检察人员法律思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以“六观”提升法律素养。法律素养是法律工作者内核的要求,深厚的法律素养是指导法律适用的基础,也是使法律规则富有生命力的智慧源泉。在法律素养中注入“六观”要求,能够在更高层次上提升检察人员的法律素养,进而提高检察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检察人员应以“六观”为依据,深化对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的学习和认知,进一步深化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对法律精神的把握,明辨现实中的是非真伪,坚持做到“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二是以“六观”丰富法律思维。司法是判断性的思维活动。法律思维是法律工作者依据法律观念作出的符合经验法则和逻辑法则的思维过程。“六观”拓宽了检察人员的思想空间,使执法活动视野更宽广、洞察更深刻,能够切实保障执法活动的政治方向和价值目标。检察人员在准确领会和把握“六观”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创造性的法律思维,在执法办案中注入更多地司法文明、人文精神以及思辨品质,为准确认定证据、查明事实提供正确的思维路径,为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六观”从不同角度、各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检察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牢牢把握的基本点。要把牢固树立正确业绩观与全面落实正确大局观、核心价值观、执法观、权力观和发展观有机结合起来,真正使“六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在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不懈地以“六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强化理想信念,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和“四个在心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升检察机关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一是抓好宗旨意识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弘扬光荣传统、坚定政治方向、践行群众路线、推动检察工作,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二是抓好大局意识教育。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着眼于服务高端发展,重点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三是抓好职业道德教育。深入贯彻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注重检察文化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增强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维护检察权的公信力。特别是在检察文化建设方面,应注重加强三个方面:
首先,注重领导者的表率作用。在一个组织中,领导者的模范行动是一种无声的号召,对下属成员起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要塑造、发展和维护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领导者本身就应是这种价值观的化身。他们必须通过自己的行动向全体干警灌输检察文化的价值观念。首先,领导者要坚定信念。其次,要在每一项工作中体现这种价值观。再次,领导者要注意与下属成员的感情沟通,重视感情的凝聚力量。以平等的真诚友好的态度对待下属成员,就会取得他们信任。感情上的默契会使领导者准确地预见周围世界对自己的行动的反应,形成一种安全感,对下属来说,则会产生“士为知已者用”的效用。
其次,加强检察文化的培训。要持续对干警进行培训,让干警逐渐接受检察文化。培训是促使文化塑造与变革的一个重要的策略,在文化变革的实施计划安排就绪后,就要督促干警参与培训、学习,让全体干警接受培训。通过专门培训,让干警知道什么是检察文化,检察文化有什么作用,为何及如何实施文化塑造与变革,检察文化对干警有什么新的要求,认识机关现有文化状态与目标文化的差距。还可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如局域网、闭路电视、标语、板报等大力宣传检察文化的价值观,使干警时刻都处于充满检察文化价值观的氛围之中,通过耳濡目染来达到渐入干警心中。
第三,建立激励机制,巩固检察文化。价值观的形成是一种个性心理的累积过程,这不仅需要很长的时间,而且需要给予不断的强化。人们的合理的行为只有经过强化以肯定,这种行为才能再现,进而形成习惯稳定下来,从而使指导这种行为的价值观念转化为行为主体的价值观念。因此,干警行为应是检察文化的具体化和形象化,要鼓励干警与检察文化相融合,使之明白检察文化价值观在鼓励什么,在反对什么。要把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结合起来,使得干警行为由于检察文化的不断强化而稳定下来,自然地接受这种行为的价值观念的指导。从而使检察文化的价值观念为全体干警所接受,形成优良的检察文化。
(作者通讯地址:广西钟山县检察院,广西 贺州 542600)
执法是法律监督工作的根本和核心,管理是执法办案的保障和基础。 “六观”要求涵盖了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既是执法办案应牢固树立的执法理念,也是推动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应遵循的管理理念。一是通过落实“六观”实现执法理念和管理理念的共同更新。“六观”体现了执法理念的与时俱进,执法理念的更新也对检察管理理念的更新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局观要求进一步更新全面管理理念,业绩观要求进一步更新目标管理理念,权力观要求进一步更新全程管理理念,核心价值观要求进一步更新人本管理理念,发展观要求进一步更新统筹管理理念。执法理念和管理理念的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形成了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二是通过落实“六观”实现执法方式和管理方式的共同转变。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要求,在检察管理上实行精细化和信息化管理模式,引入现代质量管理体系,实现队伍、业务、保障的科学化管理;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实行信访督查专员、党组信访例会制度,着力解决涉检信访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实行人性化执法方式,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按照发展观的要求,落实执法办案三个层次目标,即:第一层次是“定分止争,明辨是非”;第二层次是“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第三层次是“延伸职能,积极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实现执法办案效果的最大化。
“六观”作为全部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应当树立的思想观念,其体现的既有对检察机关这个群体的要求,也有对每个检察干警个体的要求。一是注重培养个体理念。大力开展“学‘六观’、促工作”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对每名检察干警“六观”的教育和实践,使“六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在检察机关内部营造落实“六观”的浓厚氛围,发挥模范典型的示范作用和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对每名检察人员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形成个人心理发展的自我循环,从而形成整个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对“六观”的认同和遵守。二是注重培养群体理念。群体理念不是个体理念的简单相加,是在个体理念互补、凝聚、整合中形成的。在落实“六观”中,既要有整体目标,又要有个体目标,使个体目标与整体目标联系起来,还要使群体心理与个体心理实现良性互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管理,关注个性需求差异。坚持均衡发展,补齐短板,不让一个人掉队,形成较为牢固的“六观”群体理念,凝聚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强大动力。
“六观”既对检察人员法律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检察人员法律思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以“六观”提升法律素养。法律素养是法律工作者内核的要求,深厚的法律素养是指导法律适用的基础,也是使法律规则富有生命力的智慧源泉。在法律素养中注入“六观”要求,能够在更高层次上提升检察人员的法律素养,进而提高检察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检察人员应以“六观”为依据,深化对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的学习和认知,进一步深化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对法律精神的把握,明辨现实中的是非真伪,坚持做到“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二是以“六观”丰富法律思维。司法是判断性的思维活动。法律思维是法律工作者依据法律观念作出的符合经验法则和逻辑法则的思维过程。“六观”拓宽了检察人员的思想空间,使执法活动视野更宽广、洞察更深刻,能够切实保障执法活动的政治方向和价值目标。检察人员在准确领会和把握“六观”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创造性的法律思维,在执法办案中注入更多地司法文明、人文精神以及思辨品质,为准确认定证据、查明事实提供正确的思维路径,为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六观”从不同角度、各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检察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牢牢把握的基本点。要把牢固树立正确业绩观与全面落实正确大局观、核心价值观、执法观、权力观和发展观有机结合起来,真正使“六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在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不懈地以“六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强化理想信念,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和“四个在心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升检察机关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一是抓好宗旨意识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弘扬光荣传统、坚定政治方向、践行群众路线、推动检察工作,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二是抓好大局意识教育。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着眼于服务高端发展,重点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三是抓好职业道德教育。深入贯彻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注重检察文化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增强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维护检察权的公信力。特别是在检察文化建设方面,应注重加强三个方面:
首先,注重领导者的表率作用。在一个组织中,领导者的模范行动是一种无声的号召,对下属成员起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要塑造、发展和维护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领导者本身就应是这种价值观的化身。他们必须通过自己的行动向全体干警灌输检察文化的价值观念。首先,领导者要坚定信念。其次,要在每一项工作中体现这种价值观。再次,领导者要注意与下属成员的感情沟通,重视感情的凝聚力量。以平等的真诚友好的态度对待下属成员,就会取得他们信任。感情上的默契会使领导者准确地预见周围世界对自己的行动的反应,形成一种安全感,对下属来说,则会产生“士为知已者用”的效用。
其次,加强检察文化的培训。要持续对干警进行培训,让干警逐渐接受检察文化。培训是促使文化塑造与变革的一个重要的策略,在文化变革的实施计划安排就绪后,就要督促干警参与培训、学习,让全体干警接受培训。通过专门培训,让干警知道什么是检察文化,检察文化有什么作用,为何及如何实施文化塑造与变革,检察文化对干警有什么新的要求,认识机关现有文化状态与目标文化的差距。还可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如局域网、闭路电视、标语、板报等大力宣传检察文化的价值观,使干警时刻都处于充满检察文化价值观的氛围之中,通过耳濡目染来达到渐入干警心中。
第三,建立激励机制,巩固检察文化。价值观的形成是一种个性心理的累积过程,这不仅需要很长的时间,而且需要给予不断的强化。人们的合理的行为只有经过强化以肯定,这种行为才能再现,进而形成习惯稳定下来,从而使指导这种行为的价值观念转化为行为主体的价值观念。因此,干警行为应是检察文化的具体化和形象化,要鼓励干警与检察文化相融合,使之明白检察文化价值观在鼓励什么,在反对什么。要把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结合起来,使得干警行为由于检察文化的不断强化而稳定下来,自然地接受这种行为的价值观念的指导。从而使检察文化的价值观念为全体干警所接受,形成优良的检察文化。
(作者通讯地址:广西钟山县检察院,广西 贺州 54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