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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欠人家的”,这是母亲生前给我讲的最多的一句话。第一次是借油还油。上世纪50年代中期,我念初小。那时候,老百姓的生活都不富裕,缺油断盐的事情经常发生。烙煎饼的鏊子每次使用,必须先用食油擦一擦,不然煎饼就揭不起来。一个星期日清早,母亲已经支好了鏊子并点着了火,油壶里却控不出一滴油了,便叫我快点去邻家借油。盘子上面放个小酒盅(4盅可盛一两),借油只借一酒盅。第三天傍晚,父亲下班买回来半斤油。母亲倒满一盅,让我用盘子端着给邻居送去。我看天已上黑,就说明天再还也不迟。母亲说,不行,现在就还,时间拖长了会忘记,千万别欠人家的。
“别欠人家的”,是母亲的口头禅,牢牢镌刻在我年幼的心灵上。读高小以后,我离开了母亲,开始随父亲在机关单位生活。但是,“别欠人家的”这句话是一直牢记着。而今,老母仙逝多年,我亦年届古稀,这5个字在“脑屏”上依然清晰烁亮。
“别欠人家的”,这句通俗质朴的俚语,蕴含着颇多的深邃事理:不给或少给别人添麻烦,给人家添麻烦,就等于欠了人家的,无法平心静气。想想自己,未免有些极端,我是连自己的老婆孩子都不愿意麻烦的人。也许这是遗传基因所致,父亲就是这种人。他病重期间,我们给他倒水喂药,他总要说:“谢谢,太难为你们了。”
“别欠人家的”,意味着守信。如若不借人家的,也就不会欠人家的了。但是,人生在世,谁都不可能时时处处事事顺当遂意,难免有窘困拮据求助于人的时候,也许世界上压根就没有万事不求人的。告帮于人,不仅无可厚非,且应视为正常。问题在于,要恪守信用,欠了人家的,必须及时还上。《三国演义》贬曹,说曹操误杀吕伯奢全家八口后逃跑,遇上为之买酒的老世伯吕伯奢又故意将其杀死,并留下了一句遗臭万年的名言:“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对此,道义者都会嗤之以鼻,相悖处事。吾亦然。在原籍生活工作50多年,又在南京居15载,颇感自慰的就是,未欠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分钱。相反,有些人欠我不少钱,至今未还。我早已决意放弃,而且形成了一个滑稽的理念:“只要借钱给人家,就别指望还,要么就干脆不要借。”说不来假话,口袋里装着钱,怎么好意思不借给人呢?“二线”离职,受聘于南京一家报社,记得当时欠我钱的有四五个同学或文友,合计5千多元。这个数额,在20多年前相当于现在好几万吧。靠工资吃饭的人,哪有这么多闲钱,所以刚到南京时,囊中甚是羞涩,全靠当月工资维持,幸亏孩子均已成家立业不用“啃老”。其中一个文学青年,向我借6千多元自费出书,书卖光,却赖着不還账。碍于情面,我不好意思当面索讨,只是请朋友催促,他根本不当回事。5年后(1999年),妹婿知道了这事,非常生气,到他单位发飚,他给了部分现金,写了张2157元的欠条,答应3天后全部还清。待到再去找他时,人已不知去向。后来别人告诉我,说他在北京发了大财。这张欠条现在依然在我手上,上面似乎密密麻麻满布着“无信”的字样。
到南京工作头一年秋天,一天上早班,一楼的一个户主(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这个中年汉子的尊姓大名)迎面走上来向我借钱,说是急用,承诺月底就还。我生就不会撒谎,就把口袋里仅有的300元掏给了他。“肉包子打狗”,再也没见还账。两年后,他乔迁新居,不知去向了。摊上无赖,也是没有法子的事情,那就甘愿“人负我”吧!
“别欠人家的”,是一种感恩情愫。“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这是一句家喻户晓的伦理箴言。“别欠人家的”,就是对此箴言的践行。对曾经给于自己物质帮助、生活照顾乃至精神抚慰的人,终生不可忘却,须念念牢记回报。大姑妈,现已年逾九旬,儿孙满堂,有养老金保障。尽管她无任何生活之虞,我还是总想着给她表示一些自己的心意。从我开始工作拿工资那一年起,无论大节小节,都不忘携礼上门。客居南京以后,依然把这事摆在重要日程,逢节必寄200元,礼轻情义重,意在感恩。因为,小时候,姑妈给我们家不少接济和帮助。
“别欠人家的”,是一种心理释然。到了南京以后,每天要敲八九个小时键盘,加之胃溃疡复发,医生告诫说,不可过劳,要注意放松,适当锻炼,于是就早晨学着跳舞,跟音乐走路,悠哉游哉,耗费个把小时也值得。与一位女士跳的多,成了搭档。一次“慢四”,身旁的一个男士对其舞伴有些过分亲热,她说那是她的好朋友,硬要去拉扯人家。我劝她不要太过冲动。她便生气了,故意拗着节奏走。第二天早晨,她继续怄气,一对仇人似的,舞实难再跳下了,好不容易坚持到定点离场的时间。我决意不愿再和她搭档,为了有个“缓冲期”,我好长时间未去跳舞。一个月后再去时,却正见她一个人愣站着。怎么办?请,还是不请?不请,有失礼貌,似乎我欠人家。再说了,这么长时间过去,也该消气了。我走上前向她问好,请她跳舞。她却不搭理。啊!谢天谢地,我并不欠她的,于是我彻底释然了!我坦然舒畅地去请了其他舞伴。
愚以为,应该把“别欠人家的”视为一条为人处事的道德底线。想想自己,已是夕阳西下之人,或曰来日不多,任何宏图大志都是枉谈,只愿自己辞世时,能够心安理得坦然无憾地说一句“我未欠人家的”。
“别欠人家的”,是母亲的口头禅,牢牢镌刻在我年幼的心灵上。读高小以后,我离开了母亲,开始随父亲在机关单位生活。但是,“别欠人家的”这句话是一直牢记着。而今,老母仙逝多年,我亦年届古稀,这5个字在“脑屏”上依然清晰烁亮。
“别欠人家的”,这句通俗质朴的俚语,蕴含着颇多的深邃事理:不给或少给别人添麻烦,给人家添麻烦,就等于欠了人家的,无法平心静气。想想自己,未免有些极端,我是连自己的老婆孩子都不愿意麻烦的人。也许这是遗传基因所致,父亲就是这种人。他病重期间,我们给他倒水喂药,他总要说:“谢谢,太难为你们了。”
“别欠人家的”,意味着守信。如若不借人家的,也就不会欠人家的了。但是,人生在世,谁都不可能时时处处事事顺当遂意,难免有窘困拮据求助于人的时候,也许世界上压根就没有万事不求人的。告帮于人,不仅无可厚非,且应视为正常。问题在于,要恪守信用,欠了人家的,必须及时还上。《三国演义》贬曹,说曹操误杀吕伯奢全家八口后逃跑,遇上为之买酒的老世伯吕伯奢又故意将其杀死,并留下了一句遗臭万年的名言:“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对此,道义者都会嗤之以鼻,相悖处事。吾亦然。在原籍生活工作50多年,又在南京居15载,颇感自慰的就是,未欠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分钱。相反,有些人欠我不少钱,至今未还。我早已决意放弃,而且形成了一个滑稽的理念:“只要借钱给人家,就别指望还,要么就干脆不要借。”说不来假话,口袋里装着钱,怎么好意思不借给人呢?“二线”离职,受聘于南京一家报社,记得当时欠我钱的有四五个同学或文友,合计5千多元。这个数额,在20多年前相当于现在好几万吧。靠工资吃饭的人,哪有这么多闲钱,所以刚到南京时,囊中甚是羞涩,全靠当月工资维持,幸亏孩子均已成家立业不用“啃老”。其中一个文学青年,向我借6千多元自费出书,书卖光,却赖着不還账。碍于情面,我不好意思当面索讨,只是请朋友催促,他根本不当回事。5年后(1999年),妹婿知道了这事,非常生气,到他单位发飚,他给了部分现金,写了张2157元的欠条,答应3天后全部还清。待到再去找他时,人已不知去向。后来别人告诉我,说他在北京发了大财。这张欠条现在依然在我手上,上面似乎密密麻麻满布着“无信”的字样。
到南京工作头一年秋天,一天上早班,一楼的一个户主(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这个中年汉子的尊姓大名)迎面走上来向我借钱,说是急用,承诺月底就还。我生就不会撒谎,就把口袋里仅有的300元掏给了他。“肉包子打狗”,再也没见还账。两年后,他乔迁新居,不知去向了。摊上无赖,也是没有法子的事情,那就甘愿“人负我”吧!
“别欠人家的”,是一种感恩情愫。“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这是一句家喻户晓的伦理箴言。“别欠人家的”,就是对此箴言的践行。对曾经给于自己物质帮助、生活照顾乃至精神抚慰的人,终生不可忘却,须念念牢记回报。大姑妈,现已年逾九旬,儿孙满堂,有养老金保障。尽管她无任何生活之虞,我还是总想着给她表示一些自己的心意。从我开始工作拿工资那一年起,无论大节小节,都不忘携礼上门。客居南京以后,依然把这事摆在重要日程,逢节必寄200元,礼轻情义重,意在感恩。因为,小时候,姑妈给我们家不少接济和帮助。
“别欠人家的”,是一种心理释然。到了南京以后,每天要敲八九个小时键盘,加之胃溃疡复发,医生告诫说,不可过劳,要注意放松,适当锻炼,于是就早晨学着跳舞,跟音乐走路,悠哉游哉,耗费个把小时也值得。与一位女士跳的多,成了搭档。一次“慢四”,身旁的一个男士对其舞伴有些过分亲热,她说那是她的好朋友,硬要去拉扯人家。我劝她不要太过冲动。她便生气了,故意拗着节奏走。第二天早晨,她继续怄气,一对仇人似的,舞实难再跳下了,好不容易坚持到定点离场的时间。我决意不愿再和她搭档,为了有个“缓冲期”,我好长时间未去跳舞。一个月后再去时,却正见她一个人愣站着。怎么办?请,还是不请?不请,有失礼貌,似乎我欠人家。再说了,这么长时间过去,也该消气了。我走上前向她问好,请她跳舞。她却不搭理。啊!谢天谢地,我并不欠她的,于是我彻底释然了!我坦然舒畅地去请了其他舞伴。
愚以为,应该把“别欠人家的”视为一条为人处事的道德底线。想想自己,已是夕阳西下之人,或曰来日不多,任何宏图大志都是枉谈,只愿自己辞世时,能够心安理得坦然无憾地说一句“我未欠人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