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师是教育的传承者、发展者和创造者,教师通过教学来传承文化,创造文明,提升自己,培养人才,推进社会进步。教师有什么样的教学观,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就会体现出来,并影响着人才培养的方向和质量,影响着学校和社会发展的进程。教师树立正确的教学观,是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大事。现实中我们教师的教学观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必要进一步梳理、澄清并加以改正,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学生,服务于学校,服务于社会。
一、教师教学观念上的主要问题
1.教学关系上的问题
现实的教师教学中,教师是课堂的核心与主宰,是知识的化身、真理的代言人,学生是教师主导下的知识的被动接受者,是课堂的服从者和等待者。教师依据现成的、模式化的知识体系,将知识传授给学生。若课堂上有不遵守纪律者,教师可运用精神强制或惩罚的方式,来控制学生学习行为,以保证知识的有效灌输。
2.教学过程上的问题
教师一般认为,不同年级学生其学习知识层次不同,教师将这些不同层次知识的教学分为感知教材、理解教材、掌握巩固知识和运用知识的过程,其方法主要是灌输,其目的是“现有知识的有效传承”。从小学、中学、高中到大学,莫不如此。因此,教学过程成了枯燥的、呆板的、乏味的程序化活动,学生的兴趣、爱好、意志、品德不是被忽视,就是被扼杀,很难培养出大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人才。
3.教学评价上的问题
教师教学评价明显存在“科学主义”倾斜。表现在教师把客观的、实证化的、模式化的知识验证考试作为人才培养的主要评定方式,学生学业考试成绩是学生主要或全部在校表现的反映,导致学生“唯师、唯书、唯知识”,采取死记硬背、追求学分的方式来体现自我价值,其结果是培养出来的学生“眼高手低”,知道的多而做法少,窒息了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不利于学生的成长成熟。
4.教学目标上的问题
“教师教学是育人,不是制器。”教师教学是培养人才的必要手段,负有“传道、授业、解惑”的责任。这里的“道”,是指社会发展普遍遵循的规律,既包括做人的规律性,又包括做事的规律性,并不是只指自然科学规律。而现实中的教师成了复制、灌输知识的“机器”,学生成了接受知识的“容器”。忽视了学生学习的主体性,进而忽视了学生学习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必然导致“千人一面”。
5.教学观本性认识上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浪潮洗礼下,知识分子社会良知有了动摇,拜金主义现象有所抬头,把教师教学当成赚钱的工具,出现了花样翻新的各式各样的补课现象。一些教师忙于给学生补课赚钱,且美其名曰是“关心学生成长”,其实就是为了赚钱而赚钱,致使学生疲于应付而苦不堪言。这种做法不仅有悖于教师的社会良知,同时,也有悖于教师严谨治学的意志品德,有待于思想意识上进一步厘清。
二、教师教学中的应“变”观
要克服上述五个方面的弊端,就得改变我们一些教师不适宜的教学观。
1.教师教学目标要变“知识型人才培养”为“素质型人才培养”,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
教师教学目标是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教学目标的确立,制约着教师对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关系的处理、教学方式方法的运用和教学效果的评价,进而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所以,首先要从教学目标观的改变来做好教师教学的顶层设计。我們所提倡的“素质型人才培养”目标观,并非是今天教育教学的新鲜事,早在1995年原国家教委就提出教育要培养素质型人才,随后逐步明确素质教育应该包括四个方面内容: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专业素质和文化素质。它们之间的关系:文化素质是基础,专业素质是核心,身体素质是本钱,心理素质是关键,彼此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素质型人才培养”目标观认为,作为人才培养主要途径的教学,其根本目标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教师的教学应该立足于、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来设计、组织教学活动。在教学活动过程中,教师要通过知识传授并在知识传授的过程中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情感、高尚的文化品味和精湛的科学技术。学生对知识涉猎的程度并不是目的,而目的是如何涉猎知识,在涉猎知识的过程中,将知识“内化”成能力,并以素养的形式不断推进自己的发展,成为方法论和世界观。
2.师生关系要变“以教师为中心”为“师生双中心”,强调学生发展的主体作用
“教”与“学”本身是教师教学的双边活动,理应师生双边积极性都要调动起来,达到最佳教学效果,实现愉快教学、快乐学习目的。在长期的教学活动过程中,由于存在着“以教师为中心”的事实,为了纠偏扶正,人们习惯上从这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提出“以学生为中心”的师生教学关系观,这也不为奇怪,也是现实的需要。这如同一颗植歪了的树,要想扶正,要么拔起来重植,要么用力向它倾斜的相反方向拉,以达到纠偏扶正的目的。而教育不能割断历史重来,只能采取第二种纠偏扶正的方法来改变“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事实。我们倡导教师教学“师生双中心”观,就是教师在教学过程当中,要充分认识到学生也是教学过程中最基本、最活跃的因素,他是教学过程中有目的而存在的、具有积极主动性、独立性的个体,不是被动接受者。教师要通过启发、引导和点拨,来有效地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独立性,使学生朝着人类已有的知识经验思路并按照一定的要求去发展。教师对学生发展所起的作用,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问题的解惑者,同时也是做人做事的引路人和践行者。具体表现在教师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根据学生对知识、思维、能力和情感的实际需要,采取师生互动参与、平等对话的方式进行教学。其教学效果是学生的个性、兴趣爱好和需要得到充分尊重,学生处于乐于学习、善于学习的状态,教师处于乐于教学和善于教学的状态。
3.教学评价要变“以单一的学分评价”为“多元的综合评价”,强调学生的素质发展
教师的教学评价,既是对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的判断,又是在一定的教学观念支配下的价值判断。评价主体的价值观不同,评价的标准、侧重点、手段和方法也就不同,其评价结论对学生的引导和发展也就不同。我们倡导“多元的综合评价”观,就是要多角度、多主体、全过程来衡量教学效果,促进人的素质全面发展。具体地讲,一是要“从教育主体的满意及满意程度来衡量教学效果”。如用教育政策的制定者、学校管理者、家长、学生和教师自身的满意度来衡量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效果。由于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其教育主体对教学的需求和期望也就不同,这就要求教学效果的评价必须以地方教育主体对教学的需求和期望为标准,制定教学评价目标,切莫搞一刀切,也不能搞照搬照抄、采用拿来主义的做法,必须因地制宜,方可奏效。二是要从教师教学的动态活动过程来评价教学效果。如加强教学督导工作,安排一定数量的资深教师进行听课活动,来考查教师是否注重学生素质培养。三是要从改变教学考试内容和形式来加强学生素质培养。考试内容要减少客观的知识性测试比重,加大学生独立思考能力测试比重,尤其要加强学生实际动手能力测试比重,来推进学生由知识型向素质型转化。
一、教师教学观念上的主要问题
1.教学关系上的问题
现实的教师教学中,教师是课堂的核心与主宰,是知识的化身、真理的代言人,学生是教师主导下的知识的被动接受者,是课堂的服从者和等待者。教师依据现成的、模式化的知识体系,将知识传授给学生。若课堂上有不遵守纪律者,教师可运用精神强制或惩罚的方式,来控制学生学习行为,以保证知识的有效灌输。
2.教学过程上的问题
教师一般认为,不同年级学生其学习知识层次不同,教师将这些不同层次知识的教学分为感知教材、理解教材、掌握巩固知识和运用知识的过程,其方法主要是灌输,其目的是“现有知识的有效传承”。从小学、中学、高中到大学,莫不如此。因此,教学过程成了枯燥的、呆板的、乏味的程序化活动,学生的兴趣、爱好、意志、品德不是被忽视,就是被扼杀,很难培养出大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人才。
3.教学评价上的问题
教师教学评价明显存在“科学主义”倾斜。表现在教师把客观的、实证化的、模式化的知识验证考试作为人才培养的主要评定方式,学生学业考试成绩是学生主要或全部在校表现的反映,导致学生“唯师、唯书、唯知识”,采取死记硬背、追求学分的方式来体现自我价值,其结果是培养出来的学生“眼高手低”,知道的多而做法少,窒息了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不利于学生的成长成熟。
4.教学目标上的问题
“教师教学是育人,不是制器。”教师教学是培养人才的必要手段,负有“传道、授业、解惑”的责任。这里的“道”,是指社会发展普遍遵循的规律,既包括做人的规律性,又包括做事的规律性,并不是只指自然科学规律。而现实中的教师成了复制、灌输知识的“机器”,学生成了接受知识的“容器”。忽视了学生学习的主体性,进而忽视了学生学习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必然导致“千人一面”。
5.教学观本性认识上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浪潮洗礼下,知识分子社会良知有了动摇,拜金主义现象有所抬头,把教师教学当成赚钱的工具,出现了花样翻新的各式各样的补课现象。一些教师忙于给学生补课赚钱,且美其名曰是“关心学生成长”,其实就是为了赚钱而赚钱,致使学生疲于应付而苦不堪言。这种做法不仅有悖于教师的社会良知,同时,也有悖于教师严谨治学的意志品德,有待于思想意识上进一步厘清。
二、教师教学中的应“变”观
要克服上述五个方面的弊端,就得改变我们一些教师不适宜的教学观。
1.教师教学目标要变“知识型人才培养”为“素质型人才培养”,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
教师教学目标是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教学目标的确立,制约着教师对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关系的处理、教学方式方法的运用和教学效果的评价,进而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所以,首先要从教学目标观的改变来做好教师教学的顶层设计。我們所提倡的“素质型人才培养”目标观,并非是今天教育教学的新鲜事,早在1995年原国家教委就提出教育要培养素质型人才,随后逐步明确素质教育应该包括四个方面内容: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专业素质和文化素质。它们之间的关系:文化素质是基础,专业素质是核心,身体素质是本钱,心理素质是关键,彼此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素质型人才培养”目标观认为,作为人才培养主要途径的教学,其根本目标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教师的教学应该立足于、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来设计、组织教学活动。在教学活动过程中,教师要通过知识传授并在知识传授的过程中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情感、高尚的文化品味和精湛的科学技术。学生对知识涉猎的程度并不是目的,而目的是如何涉猎知识,在涉猎知识的过程中,将知识“内化”成能力,并以素养的形式不断推进自己的发展,成为方法论和世界观。
2.师生关系要变“以教师为中心”为“师生双中心”,强调学生发展的主体作用
“教”与“学”本身是教师教学的双边活动,理应师生双边积极性都要调动起来,达到最佳教学效果,实现愉快教学、快乐学习目的。在长期的教学活动过程中,由于存在着“以教师为中心”的事实,为了纠偏扶正,人们习惯上从这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提出“以学生为中心”的师生教学关系观,这也不为奇怪,也是现实的需要。这如同一颗植歪了的树,要想扶正,要么拔起来重植,要么用力向它倾斜的相反方向拉,以达到纠偏扶正的目的。而教育不能割断历史重来,只能采取第二种纠偏扶正的方法来改变“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事实。我们倡导教师教学“师生双中心”观,就是教师在教学过程当中,要充分认识到学生也是教学过程中最基本、最活跃的因素,他是教学过程中有目的而存在的、具有积极主动性、独立性的个体,不是被动接受者。教师要通过启发、引导和点拨,来有效地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独立性,使学生朝着人类已有的知识经验思路并按照一定的要求去发展。教师对学生发展所起的作用,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问题的解惑者,同时也是做人做事的引路人和践行者。具体表现在教师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根据学生对知识、思维、能力和情感的实际需要,采取师生互动参与、平等对话的方式进行教学。其教学效果是学生的个性、兴趣爱好和需要得到充分尊重,学生处于乐于学习、善于学习的状态,教师处于乐于教学和善于教学的状态。
3.教学评价要变“以单一的学分评价”为“多元的综合评价”,强调学生的素质发展
教师的教学评价,既是对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的判断,又是在一定的教学观念支配下的价值判断。评价主体的价值观不同,评价的标准、侧重点、手段和方法也就不同,其评价结论对学生的引导和发展也就不同。我们倡导“多元的综合评价”观,就是要多角度、多主体、全过程来衡量教学效果,促进人的素质全面发展。具体地讲,一是要“从教育主体的满意及满意程度来衡量教学效果”。如用教育政策的制定者、学校管理者、家长、学生和教师自身的满意度来衡量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效果。由于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其教育主体对教学的需求和期望也就不同,这就要求教学效果的评价必须以地方教育主体对教学的需求和期望为标准,制定教学评价目标,切莫搞一刀切,也不能搞照搬照抄、采用拿来主义的做法,必须因地制宜,方可奏效。二是要从教师教学的动态活动过程来评价教学效果。如加强教学督导工作,安排一定数量的资深教师进行听课活动,来考查教师是否注重学生素质培养。三是要从改变教学考试内容和形式来加强学生素质培养。考试内容要减少客观的知识性测试比重,加大学生独立思考能力测试比重,尤其要加强学生实际动手能力测试比重,来推进学生由知识型向素质型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