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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目前普遍监测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颗粒直径小于等于10微米)相比,PM2.5(颗粒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由于颗粒更小、主要以气态存在,不容易被呼吸道所阻挡,进入人体内部更深,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又被称为“可入肺颗粒物”。
“今天是2011年2月9日,北京的空气污染指数是83,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空气质量为二级。”每天北京市环保局都会对外公布当天空气质量的监测数据。
据悉,我国目前使用的空气质量标准是在1982年发布实施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基础上,于1996年修改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其中将PM10和总悬浮微粒TSP列入“强制性”监测并公开的污染项目。后来在2000年进行微调后首次修订。
日前,这个已经执行了14年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即将修改,国家环保总局官方网站正在征求意见。而这次标准的修订也可能是幅度调整最大的一次,其中是否把PM2.5列为强制监测标准这一项备受人们的关注。
与目前普遍监测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颗粒直径小于等于10微米)相比,PM2.5(颗粒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由于颗粒更小、主要以气态存在,不容易被呼吸道所阻挡,进入人体内部更深,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又被称为“可入肺颗粒物”。
“PM2.5可以说是威胁人类健康的隐患杀手。”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潘小川教授告诉《北京科技报》。
PM2.5的标准,是由美国在1997年提出的,主要是为了更有效地监测随着工业化日益发达而出现的、在旧标准中被忽略的对人体有害的细小颗粒物。
同济大学教授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蒋大和表示,PM2.5产生的主要来源,是日常发电、工业生产、汽车尾气排放等过程中经过燃烧而排放的残留物,大多含有重金属等有毒物质。
潘小川说,相比PM10,PM2.5更容易长时间悬浮在空中,由于它粒径小,吸入几率变得更大,它可抵达肺的深部,深入下呼吸道,甚至穿透肺泡膜,对人体健康造成巨大伤害。同时它还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而且能在大气中停留更长时间,输送距离也远,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比前者更大。
潘小川及其同事在《整体环境科学》上曾经发表论文指出:2004年至2006年期间,当北京大学校园观测点的PM2.5日均浓度增加时,在约4公里以外的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心血管病急诊患者数量也有所增加。虽然PM10和PM2.5都是心血管病发病的危险因素,但PM2.5的影响显然更大。
国外研究也表明,颗粒越小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越大。气象专家和医学专家认为,由细颗粒物造成的灰霾天气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甚至要比沙尘暴更大。粒径在2.5微米以下的细小颗粒物,直径相当于人类头发1/10大小,被吸入人体后会进入支气管,干扰肺部的气体交换,引发包括哮喘、支气管炎和心血管病等方面的疾病。这些颗粒还可以通过支气管和肺泡进入血液,其中的有害气体、重金属等溶解在血液中,对人体健康的伤害更大。
“最为重要的是,由于PM2.5的颗粒微小,很多外界的病毒可以吸附在它上面,通过呼吸进入人体,成为病毒的一个载体。”潘小川说。
在欧盟国家中,PM2.5导致人们的平均寿命减少8.6个月。而PM2.5还可成为病毒和细菌的载体,为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推波助澜。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原总工程师魏复盛经过研究还发现,PM2.5和PM10浓度越高,儿童及其双亲呼吸系统病症的发生率也越高,而PM2.5的影响尤为显著。
世界卫生组织(WHO)2005年最新出台的《空气质量准则》中对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限值制定了严格的标准。WHO规定PM2.5年平均浓度为10微克/ 立方米,24小时平均浓度为25微克/ 立方米。
在国家环保部的网站上,记者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看到,沈阳等地区的城市群大气PM2.5污染日趋严重,已经成为未来污染发展的趋势,不但造成能见度降低等生态环境影响,而且也导致上述地区居民循环系统和呼吸系统发病率和死亡率上升,对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
现行标准主要是针对煤烟型污染特征制定的,因而无该污染物项目。同时,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均已制定PM2.5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亚洲的日本、泰国和印度也制定了该项目的空气质量标准。
因此,征求意见稿认为“应该考虑是否制定我国的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一步适应环境空气质量管理的需要。”
对于这个提议,其实在学术界也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王庚辰主张用“高标准、严要求”来制定空气质量标准。
“空气质量关乎公众身体健康,国家必须出台严格的标准,来保证公众健康。”王庚辰告诉《北京科技报》。
目前,我国监测科研水平和仪器完全能对PM2.5进行监测。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国就已有地方对PM2.5进行监测。数据显示,当时在广州、武汉、兰州、重庆的8点位监测结果显示,四城市的PM2.5年均值为46~160微克/立方米,是美国标准值的3~10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给国家环保部征求意见稿的回复中也指出,近年监测实践表明,我国大城市中PM2.5已占PM10的60%左右,有必要增加PM2.5的标准,另外在监测技术方面,我国已基本具备推广PM2.5自动监测技术的条件。
但是,各地环保局监测站对此却有不同的意见,他们认为,目前在花很大力气的情况下才在治理PM10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如果突然加入PM2.5标准,环保部门的前期工作将“前功尽弃”,空气质量又会回到前些年的水平。另外,现有监测设备需要更新,投资将巨大。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朱彤教授也认为,现阶段加入PM2.5的标准时机还不成熟,因为目前我国的PM10的治理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取得实质性效果,此时,盲目增加PM2.5标准,将对标准执行的严肃性产生动摇。
朱彤说,对于如何制定PM2.5标准,目前我们有三种办法,一种是完全照搬国外的成熟标准。当初在制定PM10标准时,国内科研人员几乎没有对此进行过研究,因此只能照搬国外的监测标准。后来发现,这种方法用于监测排放源比较确定的单一污染物还可以,但是对于混合污染物来说,还存在很多问题。
另外一种办法是,完全在国内科研人员对PM2.5的研究基础上,制定自己的PM2.5监测标准。但这种做法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经费。
另外一条捷径是,先借鉴国外标准,然后再结合国内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这在制定PM10标准时就已经被认为是最行之有效的办法。
王庚辰建议,环保部本可借鉴WHO的指导准则,从科学角度出发,制定一个比较高的国家标准,然后分阶段、分步骤来实施标准。
“但无论如何,空气质量标准不能降低,否则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将永远停留在低水平,没办法提高。这就像一个人如果将奋斗目标制定得过低,他就会失去奋斗的动力一样。”王庚辰最后说。
“今天是2011年2月9日,北京的空气污染指数是83,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空气质量为二级。”每天北京市环保局都会对外公布当天空气质量的监测数据。
据悉,我国目前使用的空气质量标准是在1982年发布实施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基础上,于1996年修改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其中将PM10和总悬浮微粒TSP列入“强制性”监测并公开的污染项目。后来在2000年进行微调后首次修订。
日前,这个已经执行了14年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即将修改,国家环保总局官方网站正在征求意见。而这次标准的修订也可能是幅度调整最大的一次,其中是否把PM2.5列为强制监测标准这一项备受人们的关注。
与目前普遍监测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颗粒直径小于等于10微米)相比,PM2.5(颗粒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由于颗粒更小、主要以气态存在,不容易被呼吸道所阻挡,进入人体内部更深,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又被称为“可入肺颗粒物”。
“PM2.5可以说是威胁人类健康的隐患杀手。”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潘小川教授告诉《北京科技报》。
PM2.5的标准,是由美国在1997年提出的,主要是为了更有效地监测随着工业化日益发达而出现的、在旧标准中被忽略的对人体有害的细小颗粒物。
同济大学教授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蒋大和表示,PM2.5产生的主要来源,是日常发电、工业生产、汽车尾气排放等过程中经过燃烧而排放的残留物,大多含有重金属等有毒物质。
潘小川说,相比PM10,PM2.5更容易长时间悬浮在空中,由于它粒径小,吸入几率变得更大,它可抵达肺的深部,深入下呼吸道,甚至穿透肺泡膜,对人体健康造成巨大伤害。同时它还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而且能在大气中停留更长时间,输送距离也远,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比前者更大。
潘小川及其同事在《整体环境科学》上曾经发表论文指出:2004年至2006年期间,当北京大学校园观测点的PM2.5日均浓度增加时,在约4公里以外的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心血管病急诊患者数量也有所增加。虽然PM10和PM2.5都是心血管病发病的危险因素,但PM2.5的影响显然更大。
国外研究也表明,颗粒越小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越大。气象专家和医学专家认为,由细颗粒物造成的灰霾天气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甚至要比沙尘暴更大。粒径在2.5微米以下的细小颗粒物,直径相当于人类头发1/10大小,被吸入人体后会进入支气管,干扰肺部的气体交换,引发包括哮喘、支气管炎和心血管病等方面的疾病。这些颗粒还可以通过支气管和肺泡进入血液,其中的有害气体、重金属等溶解在血液中,对人体健康的伤害更大。
“最为重要的是,由于PM2.5的颗粒微小,很多外界的病毒可以吸附在它上面,通过呼吸进入人体,成为病毒的一个载体。”潘小川说。
在欧盟国家中,PM2.5导致人们的平均寿命减少8.6个月。而PM2.5还可成为病毒和细菌的载体,为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推波助澜。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原总工程师魏复盛经过研究还发现,PM2.5和PM10浓度越高,儿童及其双亲呼吸系统病症的发生率也越高,而PM2.5的影响尤为显著。
世界卫生组织(WHO)2005年最新出台的《空气质量准则》中对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限值制定了严格的标准。WHO规定PM2.5年平均浓度为10微克/ 立方米,24小时平均浓度为25微克/ 立方米。
在国家环保部的网站上,记者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看到,沈阳等地区的城市群大气PM2.5污染日趋严重,已经成为未来污染发展的趋势,不但造成能见度降低等生态环境影响,而且也导致上述地区居民循环系统和呼吸系统发病率和死亡率上升,对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
现行标准主要是针对煤烟型污染特征制定的,因而无该污染物项目。同时,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均已制定PM2.5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亚洲的日本、泰国和印度也制定了该项目的空气质量标准。
因此,征求意见稿认为“应该考虑是否制定我国的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一步适应环境空气质量管理的需要。”
对于这个提议,其实在学术界也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王庚辰主张用“高标准、严要求”来制定空气质量标准。
“空气质量关乎公众身体健康,国家必须出台严格的标准,来保证公众健康。”王庚辰告诉《北京科技报》。
目前,我国监测科研水平和仪器完全能对PM2.5进行监测。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国就已有地方对PM2.5进行监测。数据显示,当时在广州、武汉、兰州、重庆的8点位监测结果显示,四城市的PM2.5年均值为46~160微克/立方米,是美国标准值的3~10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给国家环保部征求意见稿的回复中也指出,近年监测实践表明,我国大城市中PM2.5已占PM10的60%左右,有必要增加PM2.5的标准,另外在监测技术方面,我国已基本具备推广PM2.5自动监测技术的条件。
但是,各地环保局监测站对此却有不同的意见,他们认为,目前在花很大力气的情况下才在治理PM10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如果突然加入PM2.5标准,环保部门的前期工作将“前功尽弃”,空气质量又会回到前些年的水平。另外,现有监测设备需要更新,投资将巨大。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朱彤教授也认为,现阶段加入PM2.5的标准时机还不成熟,因为目前我国的PM10的治理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取得实质性效果,此时,盲目增加PM2.5标准,将对标准执行的严肃性产生动摇。
朱彤说,对于如何制定PM2.5标准,目前我们有三种办法,一种是完全照搬国外的成熟标准。当初在制定PM10标准时,国内科研人员几乎没有对此进行过研究,因此只能照搬国外的监测标准。后来发现,这种方法用于监测排放源比较确定的单一污染物还可以,但是对于混合污染物来说,还存在很多问题。
另外一种办法是,完全在国内科研人员对PM2.5的研究基础上,制定自己的PM2.5监测标准。但这种做法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经费。
另外一条捷径是,先借鉴国外标准,然后再结合国内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这在制定PM10标准时就已经被认为是最行之有效的办法。
王庚辰建议,环保部本可借鉴WHO的指导准则,从科学角度出发,制定一个比较高的国家标准,然后分阶段、分步骤来实施标准。
“但无论如何,空气质量标准不能降低,否则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将永远停留在低水平,没办法提高。这就像一个人如果将奋斗目标制定得过低,他就会失去奋斗的动力一样。”王庚辰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