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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修订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是会计准则中最复杂的准则之一,与原准则相比它更加细化和明确了资产减值中的一些问题,对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了规范,增强了企业会计人员的可操作性,但是,在资产减值会计方法的具体运用上还有很多不完善不规范之处,比如很多公司利用减值准备操控利润,发布虚假的会计信息,其报表信息缺乏可信度,致使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不能做出正确决策,针对这些弊端,笔者认为应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多方面的完善。
[关键词] 资产减值 量化标准
中图分类号:F231.1
一、 关于准则中资产减值确认的问题
1、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是计提减值的前提条件。首先,判断
资产是否发生减值的迹象多为定性标准,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例如,新准则并没有给出具体的标准来判断企业的资产减值达到何种程度才可以认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中所谓的“大幅度”。其次,资产减值的外部迹象是外界可以了解的,而其内部的减值迹象包括 ①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己经损坏。② 资产已经或将被闲置、重组、终止使用或者提前处置。③ 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净损益远远低于预算。这些是不易被外界察觉和知晓的,需要借助企业提供的会计报告才能够了解。然而这种历史性信息往往具有滞后性,而且企业可以利用自身掌握的信息进行判断和认定,存在很大的随意性,这就为利润操作提供的可能性。
2、资产减值转回问题。《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规定“已计提减值准备不得转回”。这条新规定封堵了企业调节利润的一大通道。但从长期看,仍然存在着利润管理的空间。因为资产减值准则第3条又规定,相关资产适用具体准则的从其规定。因此,在一定条件下,存货、金融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等资产减值损失依然可以转回。这无疑使某些公司操纵利润的行为有了可趁之机。由于流动资产名目繁多,单价较低,所以实际工作中利用流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转回来操纵利润的问题比较突出,如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回等。
3、资产可回收金额的计量问题。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是资产减值的核心问题,根据新颁布的资产减值准则,企业确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是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要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否低于其账面价值。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基础是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以及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虽然准则对于这三者的计算等分别作了较为详细指导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和问题。(1)资产的公允价值难以确定,由于目前我国的资产交易市场的不活跃以及其他一些经济环境因素的影响,再加上“公允价值的影响因素很多,包括资产的使用时间、用途、交易情况、管理状况等等,同时这些因素本身具有“动态性”,且可量化程度不一。因此,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不仅具有一定的技术困难而且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这样公允价值很可能成为利润调节的工具;(2)处置费用难以确定,企业在使用资产的过程中,能够准确计量的只是每个“现在”各项处置费用的支付标准。而在资产未来的使用寿命期限内,企业处置资产的费用是否发生变化以及发生怎样的变化,企业难以进行准确预测。因此,企业在确定处置费用上存在不确定性;(3)现金流量现值难以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适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对于企业来说无疑不是一个非常大的难題。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是非常困难的,尤其是当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五年时,其未来现金流量就变得更不可测。折现率难以选择,《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三条规定:折现率应当是一个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它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在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已经对资产特定风险的影响作了调整的,估计折现率不需要考虑这些特定风险。但折现率应该反映当前市场的货币价值,息税前无风险报酬率以及资金成本,企业的递增的报酬率以及其它市场的借贷利率等因素,所以,要合理地确定折现率是一件更困难的事情
4、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问题。不同企业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上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包括提与不提存在随意性,提多提少存在随意性,确认和计提时间存在随意性。不同的行业,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在不同的资产项目上,计提资产减值差别很大。有的企业在某些资产项目上没有计提,有的企业则进行全额计提。通过资产减值会计处理对企业利润的影响,有的减少,有的增加。这虽然反映了企业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同时也反映它们在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上很随意。
二、如何完善资产减值准则
1、首先,准则制定机构应当对资产组和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依据制定更为具体和详细的规定或指南,企业在选取计量属性后可以遵照统一可比的计算方法,从而减少减值职业判断的随意性。在完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同时,还需要积极研究资产价值与估值技术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资产减值会计问题。
其次,理论真正的考验在于执行,会计准则也不例外。设计完好的准则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也只能流于形式。对于资产减值会计而言,相关准则如果被恶意使用,更有可能向使用者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误导他们做出错误的决策,进而给使用者带来损失。为了保证准则能得到有效执行,本人认为在制定资产减值准则的同时,还应当制定相应的罚则,如果企业不按规定执行,监管部门可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分别对企业采取罚款、警告及吊销营业执照等惩罚措施,促使企业正确的执行资产减值会计准则。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会计准则虽然具有规范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等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等作用,但这只能从技术层面上对企业行为进行规范,无法解决更深层次的问题,在我国,按照现行体制,会计人员只能按照经营者的授权来处理经济业务,是相关政策的执行者,经营者才是决策层。会计准则对企业、投资者产生的保护效应只能在治理结构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中得以体现,企业完善的治理结构是提供真实会计信息的主要保障。就资产减值会计规范本身而言,它只能解决资产减值技术上的问题,无法解决公司治理和管理者诚信问题。也就是说,如果企业不诚信,就会导致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沦为管理层盈余管理的工具,从而会引起公司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利益之争。这将直接影响到资产减值准则的实施效果。所以要公司真实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一方面有赖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完善,另一方面即更重要的是有赖于企业内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3、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对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要求很高。无论是现金流量的预算,还是资产组的划分和商誉的减值测试,都需要会计人员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它是会计人员应有的一种重要技能,是会计人员素质的综合反映。为提高会计人员素质,首先要强化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使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熟练的专业技能;同时,要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和自律性管理。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业务,胜任工作,更重要的是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对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判断和表达,应当基于客观的立场,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
[关键词] 资产减值 量化标准
中图分类号:F231.1
一、 关于准则中资产减值确认的问题
1、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是计提减值的前提条件。首先,判断
资产是否发生减值的迹象多为定性标准,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例如,新准则并没有给出具体的标准来判断企业的资产减值达到何种程度才可以认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中所谓的“大幅度”。其次,资产减值的外部迹象是外界可以了解的,而其内部的减值迹象包括 ①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己经损坏。② 资产已经或将被闲置、重组、终止使用或者提前处置。③ 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净损益远远低于预算。这些是不易被外界察觉和知晓的,需要借助企业提供的会计报告才能够了解。然而这种历史性信息往往具有滞后性,而且企业可以利用自身掌握的信息进行判断和认定,存在很大的随意性,这就为利润操作提供的可能性。
2、资产减值转回问题。《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规定“已计提减值准备不得转回”。这条新规定封堵了企业调节利润的一大通道。但从长期看,仍然存在着利润管理的空间。因为资产减值准则第3条又规定,相关资产适用具体准则的从其规定。因此,在一定条件下,存货、金融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等资产减值损失依然可以转回。这无疑使某些公司操纵利润的行为有了可趁之机。由于流动资产名目繁多,单价较低,所以实际工作中利用流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转回来操纵利润的问题比较突出,如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回等。
3、资产可回收金额的计量问题。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是资产减值的核心问题,根据新颁布的资产减值准则,企业确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是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要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否低于其账面价值。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基础是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以及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虽然准则对于这三者的计算等分别作了较为详细指导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和问题。(1)资产的公允价值难以确定,由于目前我国的资产交易市场的不活跃以及其他一些经济环境因素的影响,再加上“公允价值的影响因素很多,包括资产的使用时间、用途、交易情况、管理状况等等,同时这些因素本身具有“动态性”,且可量化程度不一。因此,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不仅具有一定的技术困难而且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这样公允价值很可能成为利润调节的工具;(2)处置费用难以确定,企业在使用资产的过程中,能够准确计量的只是每个“现在”各项处置费用的支付标准。而在资产未来的使用寿命期限内,企业处置资产的费用是否发生变化以及发生怎样的变化,企业难以进行准确预测。因此,企业在确定处置费用上存在不确定性;(3)现金流量现值难以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适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对于企业来说无疑不是一个非常大的难題。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是非常困难的,尤其是当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五年时,其未来现金流量就变得更不可测。折现率难以选择,《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三条规定:折现率应当是一个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它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在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已经对资产特定风险的影响作了调整的,估计折现率不需要考虑这些特定风险。但折现率应该反映当前市场的货币价值,息税前无风险报酬率以及资金成本,企业的递增的报酬率以及其它市场的借贷利率等因素,所以,要合理地确定折现率是一件更困难的事情
4、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问题。不同企业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上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包括提与不提存在随意性,提多提少存在随意性,确认和计提时间存在随意性。不同的行业,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在不同的资产项目上,计提资产减值差别很大。有的企业在某些资产项目上没有计提,有的企业则进行全额计提。通过资产减值会计处理对企业利润的影响,有的减少,有的增加。这虽然反映了企业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同时也反映它们在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上很随意。
二、如何完善资产减值准则
1、首先,准则制定机构应当对资产组和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依据制定更为具体和详细的规定或指南,企业在选取计量属性后可以遵照统一可比的计算方法,从而减少减值职业判断的随意性。在完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同时,还需要积极研究资产价值与估值技术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资产减值会计问题。
其次,理论真正的考验在于执行,会计准则也不例外。设计完好的准则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也只能流于形式。对于资产减值会计而言,相关准则如果被恶意使用,更有可能向使用者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误导他们做出错误的决策,进而给使用者带来损失。为了保证准则能得到有效执行,本人认为在制定资产减值准则的同时,还应当制定相应的罚则,如果企业不按规定执行,监管部门可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分别对企业采取罚款、警告及吊销营业执照等惩罚措施,促使企业正确的执行资产减值会计准则。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会计准则虽然具有规范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等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等作用,但这只能从技术层面上对企业行为进行规范,无法解决更深层次的问题,在我国,按照现行体制,会计人员只能按照经营者的授权来处理经济业务,是相关政策的执行者,经营者才是决策层。会计准则对企业、投资者产生的保护效应只能在治理结构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中得以体现,企业完善的治理结构是提供真实会计信息的主要保障。就资产减值会计规范本身而言,它只能解决资产减值技术上的问题,无法解决公司治理和管理者诚信问题。也就是说,如果企业不诚信,就会导致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沦为管理层盈余管理的工具,从而会引起公司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利益之争。这将直接影响到资产减值准则的实施效果。所以要公司真实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一方面有赖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完善,另一方面即更重要的是有赖于企业内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3、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对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要求很高。无论是现金流量的预算,还是资产组的划分和商誉的减值测试,都需要会计人员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它是会计人员应有的一种重要技能,是会计人员素质的综合反映。为提高会计人员素质,首先要强化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使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熟练的专业技能;同时,要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和自律性管理。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业务,胜任工作,更重要的是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对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判断和表达,应当基于客观的立场,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