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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本文分析了电力企业习惯性违章的原因,探讨了电力企业习惯性违章行为的特点,提出了电力企业习惯性违章的防范对策。
在电力生产的过程中,习惯性违章是造成电力企业人身事故,影响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的绊脚石。习惯性违章容易使人有章不循,对事故失去警惕性,最终必然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危害到职工生命安全,有损于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因此,电力企业要加强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建立反违章常态机制,确保安全生产。
一、电力企业习惯性违章的原因
1.1 侥幸心理。侥幸心理是许多违章人员在行动前的一种普遍心态。有这种心态的人,不是不懂安全操作规程,缺乏安全知识,也不是技术水平低,而多数是“明知故犯”。在电力企业中,以侥幸心理对待安全操作的人,时有所见。例如:某项作业应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而不采取;需要某种持证作业人员协作的而不去请,指派无证人员上岗作业;该回去拿工具的不去拿,就近随意取物代之等。
1.2 缺乏安全知识,不知不觉违章。有些电力员工,对正在进行的工作应该遵守的规章制度根本不了解或一知半解,工作起来凭本能、热情和习惯。对用生命和血的教训换来的安全操作规程知之甚少,因而出事的可能性就大。
1.3 贪图安逸。在工作中不求上进,缺乏积极性,平时不注意学习,技术水平一般,自我保护意识差。例如:某年夏天,由于天气太热,再加上旁边的一些设备和管道,使干活空间很小,大家干得衣服都湿透了,一名电力检修工就索性扔掉手套,将衣袖高高卷起,兴高采烈地拧着螺栓,因用力过猛,扳手突然打滑,胳膊一下子碰到了旁边的一根伴热管上。由于没有工作服保护,尽管经医院治疗,还是在胳膊上留下了一大块疤痕。这就是因贪图安逸,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违章作业导致事故的典型案例。
1.4 惰性心理。在实际工作中,常常会看到有些违章操作是由于干活图省事、嫌麻烦而造成的。例如:有的电力操作工人为节省时间,用手握住零件在钻床上打孔,而不愿动手事先用虎钳或其他夹具先夹固后再干;有些电力维护人员明知机器运转不正常,但也不愿停车检查修理,而让它带“病”工作。凡此种种,都和惰性心理有关。
1.5 无所谓心理。无所谓心理常表现为违章或心不在焉,满不在乎。无所谓心理对安全的影响极大,因为有些电力员工心里根本就没有安全这根弦,因此在行为上常表现为频繁违章。有这种心理的人常是事故的多发者。
1.6 自以为是。有些电力员工总认为自己有经验、有能力防止事故的发生,相信不良的传统或习惯做法。对未造成事故的习惯性违章经历非但不以为耻,反而引以为荣,在人前吹嘘,甚至争强好胜,不顾后果地蛮干、胡干。有这种心理状态的人在安全规程面前“不信邪”,在领导面前“不在乎”,把群众提醒当成“耳边风”,把安监人员的监管视为“找麻烦”。盲目自信,自以为绝对安全,我行我素。这种违章一旦发生事故,必然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二、电力企业习惯性违章行为的特点
2.1 继承性。有些电力员工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并不是自己发明的,而是从一些老师傅身上“学”、“传”下来的。当他们看到一些老师傅违章作业既省力,又没出事故,也就盲目效仿。这样就把不良的违章作业习惯传给了下一代,从而导致某些违章作业的不良习惯代代相传。
2.2麻痹性。在日常的安全生产中,习惯性违章的危害与“温水之蛙”有异曲同工之处,违章的人一时没有发生事故的,就如同温水中青蛙没有被立即煮死一样,“水温”还没有升到使“青蛙”死亡的“沸点”。如果每次习惯性违章都必然导致自我伤害或使他人受到伤害,也许就不会去做“温水之蛙”了。
2.3顽固性。习惯性违章具有顽固性、多发性的特点。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紧下颌带这条规定已经讲了多少年,但实际上总有一部分电力员工有章不循,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戴好安全帽。尽管我们一直强调劳保用品要穿戴规范,这说明习惯性违章确实非常顽固,要改变或消除受心理支配的不良习惯并非易事,需要我们安全管理人员持之以恒地对职工进行教育,对这些违章现象进行查处。
2.4 排它性。有习惯性违章的电力员工固守不良的传统做法,总认为自己的习惯性工作方式“管用”、“省力”,而不愿意接受新的工艺和操作方式,即使是被动参加过培训,但还是“旧习不改”。
三、电力企业习惯性违章的防范对策
3.1 加大对习惯性违章的考核力度。只有严格执行监督管理制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习惯性违章行为。电力企业要加大对现场习惯性违章的检查力度,对发生事故的职工要实行重罚,对及时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职工,给予重奖,做到赏罚分明,以奖惩、教育为手段,以遵章守纪,杜绝违章现象,保证安全生产的目的。
3.2 强化摸索规律,举一反三。习惯性违章作业有着一定的规律性和必然性,各级领导应善于发现、认识和把握这一规律,不断总结反习习惯性违章作业的经验。对习惯性违章作而造成的人身或设备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充分进行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性质,还要看事故责任者或责任单位是否已接受教训并认真进行整改。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防止再出现类似的事故。
3.3加强人员培训工作。①要加强对安全规程的系统性、整体性进行深入分析和理解。②分析事故发生内在原因,弄清偶然性违章与习惯性违章的关系,事故频率与后果的关系。习惯性违章始于偶然性,若不认真重视偶然性违章,就有可能导致习惯性违章。③坚持规范化训练 加强监督管理。通过规范化的作业训练,让电力员工养成遵章作业的习惯。
3.4 加强企业领导重视。电力企业的领导,既是安全生产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又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因此,克服习惯性违章作业,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尤其是各企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克服习惯性违章,应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只有各级领导切实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才能彻底杜绝习惯性违章现象。
3.5 进行超前防范。对于反习惯性违章,提前做出防范措施,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当新职工参加工作时,电力企业就要对其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观念和技术素质,培养他们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从而为反习惯性违章打下良好的基础。
3.6 营造反习惯性违章的良好氛围。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板报、标语、手机短信、网络信息或安全警示教育片等各种宣传手段,在职工中营造出“我要安全、我能安全”的良好氛围,在职工中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树立“违章是事故之源”的理念,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帮助、共保安全的良好局面。
结束语
电力系统习惯性违章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反习惯性违章工作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工作中,电力企业要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需要发动和依靠广大电力职工,真抓实干,持之以恒地反对和制止习惯性违章,将反违章工作深入到基层、班组、每一位员工,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目标措施,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检查的规范化安全管理,不断提高电力安全生产水平。
参考文献
[1] 秦卫国.杜绝习惯性违章保障电力安全[J].天津科技,2008.
[2] 罗玉平.电力企业反习惯性违章的思考[J].中国电力教育,2012.
(作者单位:国网内蒙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
在电力生产的过程中,习惯性违章是造成电力企业人身事故,影响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的绊脚石。习惯性违章容易使人有章不循,对事故失去警惕性,最终必然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危害到职工生命安全,有损于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因此,电力企业要加强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建立反违章常态机制,确保安全生产。
一、电力企业习惯性违章的原因
1.1 侥幸心理。侥幸心理是许多违章人员在行动前的一种普遍心态。有这种心态的人,不是不懂安全操作规程,缺乏安全知识,也不是技术水平低,而多数是“明知故犯”。在电力企业中,以侥幸心理对待安全操作的人,时有所见。例如:某项作业应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而不采取;需要某种持证作业人员协作的而不去请,指派无证人员上岗作业;该回去拿工具的不去拿,就近随意取物代之等。
1.2 缺乏安全知识,不知不觉违章。有些电力员工,对正在进行的工作应该遵守的规章制度根本不了解或一知半解,工作起来凭本能、热情和习惯。对用生命和血的教训换来的安全操作规程知之甚少,因而出事的可能性就大。
1.3 贪图安逸。在工作中不求上进,缺乏积极性,平时不注意学习,技术水平一般,自我保护意识差。例如:某年夏天,由于天气太热,再加上旁边的一些设备和管道,使干活空间很小,大家干得衣服都湿透了,一名电力检修工就索性扔掉手套,将衣袖高高卷起,兴高采烈地拧着螺栓,因用力过猛,扳手突然打滑,胳膊一下子碰到了旁边的一根伴热管上。由于没有工作服保护,尽管经医院治疗,还是在胳膊上留下了一大块疤痕。这就是因贪图安逸,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违章作业导致事故的典型案例。
1.4 惰性心理。在实际工作中,常常会看到有些违章操作是由于干活图省事、嫌麻烦而造成的。例如:有的电力操作工人为节省时间,用手握住零件在钻床上打孔,而不愿动手事先用虎钳或其他夹具先夹固后再干;有些电力维护人员明知机器运转不正常,但也不愿停车检查修理,而让它带“病”工作。凡此种种,都和惰性心理有关。
1.5 无所谓心理。无所谓心理常表现为违章或心不在焉,满不在乎。无所谓心理对安全的影响极大,因为有些电力员工心里根本就没有安全这根弦,因此在行为上常表现为频繁违章。有这种心理的人常是事故的多发者。
1.6 自以为是。有些电力员工总认为自己有经验、有能力防止事故的发生,相信不良的传统或习惯做法。对未造成事故的习惯性违章经历非但不以为耻,反而引以为荣,在人前吹嘘,甚至争强好胜,不顾后果地蛮干、胡干。有这种心理状态的人在安全规程面前“不信邪”,在领导面前“不在乎”,把群众提醒当成“耳边风”,把安监人员的监管视为“找麻烦”。盲目自信,自以为绝对安全,我行我素。这种违章一旦发生事故,必然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二、电力企业习惯性违章行为的特点
2.1 继承性。有些电力员工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并不是自己发明的,而是从一些老师傅身上“学”、“传”下来的。当他们看到一些老师傅违章作业既省力,又没出事故,也就盲目效仿。这样就把不良的违章作业习惯传给了下一代,从而导致某些违章作业的不良习惯代代相传。
2.2麻痹性。在日常的安全生产中,习惯性违章的危害与“温水之蛙”有异曲同工之处,违章的人一时没有发生事故的,就如同温水中青蛙没有被立即煮死一样,“水温”还没有升到使“青蛙”死亡的“沸点”。如果每次习惯性违章都必然导致自我伤害或使他人受到伤害,也许就不会去做“温水之蛙”了。
2.3顽固性。习惯性违章具有顽固性、多发性的特点。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紧下颌带这条规定已经讲了多少年,但实际上总有一部分电力员工有章不循,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戴好安全帽。尽管我们一直强调劳保用品要穿戴规范,这说明习惯性违章确实非常顽固,要改变或消除受心理支配的不良习惯并非易事,需要我们安全管理人员持之以恒地对职工进行教育,对这些违章现象进行查处。
2.4 排它性。有习惯性违章的电力员工固守不良的传统做法,总认为自己的习惯性工作方式“管用”、“省力”,而不愿意接受新的工艺和操作方式,即使是被动参加过培训,但还是“旧习不改”。
三、电力企业习惯性违章的防范对策
3.1 加大对习惯性违章的考核力度。只有严格执行监督管理制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习惯性违章行为。电力企业要加大对现场习惯性违章的检查力度,对发生事故的职工要实行重罚,对及时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职工,给予重奖,做到赏罚分明,以奖惩、教育为手段,以遵章守纪,杜绝违章现象,保证安全生产的目的。
3.2 强化摸索规律,举一反三。习惯性违章作业有着一定的规律性和必然性,各级领导应善于发现、认识和把握这一规律,不断总结反习习惯性违章作业的经验。对习惯性违章作而造成的人身或设备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充分进行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性质,还要看事故责任者或责任单位是否已接受教训并认真进行整改。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防止再出现类似的事故。
3.3加强人员培训工作。①要加强对安全规程的系统性、整体性进行深入分析和理解。②分析事故发生内在原因,弄清偶然性违章与习惯性违章的关系,事故频率与后果的关系。习惯性违章始于偶然性,若不认真重视偶然性违章,就有可能导致习惯性违章。③坚持规范化训练 加强监督管理。通过规范化的作业训练,让电力员工养成遵章作业的习惯。
3.4 加强企业领导重视。电力企业的领导,既是安全生产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又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因此,克服习惯性违章作业,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尤其是各企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克服习惯性违章,应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只有各级领导切实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才能彻底杜绝习惯性违章现象。
3.5 进行超前防范。对于反习惯性违章,提前做出防范措施,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当新职工参加工作时,电力企业就要对其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观念和技术素质,培养他们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从而为反习惯性违章打下良好的基础。
3.6 营造反习惯性违章的良好氛围。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板报、标语、手机短信、网络信息或安全警示教育片等各种宣传手段,在职工中营造出“我要安全、我能安全”的良好氛围,在职工中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树立“违章是事故之源”的理念,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帮助、共保安全的良好局面。
结束语
电力系统习惯性违章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反习惯性违章工作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工作中,电力企业要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需要发动和依靠广大电力职工,真抓实干,持之以恒地反对和制止习惯性违章,将反违章工作深入到基层、班组、每一位员工,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目标措施,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检查的规范化安全管理,不断提高电力安全生产水平。
参考文献
[1] 秦卫国.杜绝习惯性违章保障电力安全[J].天津科技,2008.
[2] 罗玉平.电力企业反习惯性违章的思考[J].中国电力教育,2012.
(作者单位:国网内蒙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