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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十七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健全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形成有利于保护耕地、水域、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物种资源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农业生态补偿机制,不仅是解决严峻的农业生态环境问题的有效手段和完善农业环境保护政策体系的重要方面,而且是调整相关主体利益关系,协调区域农业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公平的重要措施。建立与创新农业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研究,为农业生态补偿实践提供切实可行的理论依据和指导。
关键词:农业 生态补偿 机制
农业生态系统是受人类影响巨大的生态系统,而农业是为人类提供最基础生存保障的产业。从原始社会一直到近代,农业生产基本维持在能维持农业持续发展的水平上。然而到了工业革命以后,随着科技的进步,人口数量激增,人们开始大量开垦土地,想尽一切办法进行农业生产,这样造成了农业生态系统的超负荷运行。长期以来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心一直放在治理工业污染,而农业和农村的污染被严重忽视。农业生产方式的不当,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导致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成本损失,严重阻碍了农业、农村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国的农业生态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个方面:
农业用水问题。2010年9月开始,我国北方出现了严重的秋冬春三季连旱,山东、河南等多地大面积庄稼绝收。接连不断的旱灾以及农田水利设施的老化给农业生产遭受了严重损失。同时由于许多农村地区水质已经受到严重污染,农民、城镇居民饮用水也严重缺乏。环保总局全国重点水域断面监测的数据显示:劣四类和劣五类的断面比例分别为32%、28%以上,我国水资源污染形势极其严峻”。
耕地退化。多年以来,受环境恶化和不合理使用耕地等多因素影响,我国农田土质严重沙化,有机质含量不可逆转的降低。农业部资料显示,我国沙漠化土地平均每年扩大2100km²面积;且有机肥料施用和养地作物种植面积大幅度减少、农药化肥的过度实用,致使我国大面积农田土壤有机质急剧下降,超过12%的耕地的有机质含量少于0.6%。
农村污染严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我国畜禽养殖业的规模急剧扩张,致使畜禽养殖业成为我国农业污染的一主要污染源,此外农村生活污染的问题也越发突出。大量的人、畜、禽粪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没有经过任何无害化处理即进入环境,严重了污染的水、土壤和空气,给农业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学者万洪富曾统计,“全国畜禽每年粪肥产生量是同期工业固体废弃物的3倍,畜禽粪肥中的氮磷等养分流失均超过化肥施用中的养分损失,畜禽养殖业废水排放量更早已超过了全国工业废与生活污水两者排放量之和”。
一、核心概念界定
(一)生态补偿
生态补偿是当前国内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普遍认为生态补偿指微观经济主体对生态环境破坏进行经济赔偿,并恢复受破坏的生态环境。其代表观点如李穆糖提倡从水利水电、工业生活用水、灌溉用水的收益中收取一定的费用,以此来补偿为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做出经济牺牲的上游种植防护林的客体。
笔者把生态补偿定义为: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协调人类社会和自然生态系统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综合利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对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个人和组织的负外部性行为进行收费(税),对恢复、维持和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做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的正外部性行为给予经济补偿的一种制度。
(二)农业生态补偿
农业生态补偿是指在农业生产及相关活动中,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协调人类社会和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通过综合利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对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个人和组织的负外部性行为进行收费,对恢复、维持和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的正外部性行为给予经济补偿的一种制度。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对于农业生态补偿的理解不尽相同,农业生态补偿的外延也不一致,一般意义上讲,农业生态补偿是指对与农业生产过程相关的活动对环境所造成的破坏或污染进行补偿,涉及到水资源、土地、森林、湿地等。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于农业的生态功能理解的日益深入,农业生态补偿的外延也在进一步的扩展。
二、完善农业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做好立法的基础工作
法律保护是实现农民生态环境补偿权最强有力的保护措施。总体上看我国农业生态补偿的立法滞后于生态保护和建设发展,部分法规条例难以适应新的体制变化和经济发展的形式。因此我国必须结合农业生态发展新状况,建立和完善农业生态补偿法律机制,使农业生态补偿工作能能够做到有法可依。对各利益相关者权利义务责任的界定、对补偿内容、方式和标准做出比较细致的规定,建立一套完整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明确界定誰补偿、受偿主体、如何补偿及补偿标准。
(二)理顺部门关系,建立高效的组织决策系统
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需系统整合才能发挥最大作用和效力的制度,农业补偿组织体系,是由众多补偿主体、补偿对象及补偿途径、补偿标准联结而成的复杂网络,要求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单靠农民自身经济力量和社会大众,难以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和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经营。解决此一难题,需要在补偿资金到位的情况之下,健全和规范补偿组织体系,使补偿金征收工作和补偿程序规范化。
我国农业生态补偿管理体制,应当实行统一规划与各部门分工负责执行相结合的体制,农业生态补偿工作应当考虑农业生态补偿发生的不同层次与范围,并兼顾不同生态要素的特性。具体而言,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内农业生态补偿统一管理,各生态资源管理部门对本部门相关的农业生态要素补偿实施管理和监督,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农业生态补偿实施管理和监督。
(三)培育基层队伍,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监控和保护
建设高素质的推广人才队伍,加强农业职业技术教育,是加强生态补偿的一项重要措施。建立可持续的农业生态补偿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学校、地方政府、用人单位的协同培养;充分发挥农业大学、农业科研机构等在农业推广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建立多种类型的农业推广培训示范基地。加强基层管理人员的农业生态环境监控和保护,强化原有监测管理部门职能,所有部门要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建立双向型的工作秩序,不断提高监农业环境测监理水平。
(四)注意保障农民利益
农业生态补偿的目的就是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央财政补贴是暂时、短期的,而引导农民发展可持续经济,走致富发展的道路则是政府的长期任务,只有经济发展了,农民致富了,农业生态补偿的成果才能保住,因此,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对农业可持续发展重大意义的认识,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到退耕还林工作中来。是国家应对农业生态效益显著,经济效益一般的特殊情况给予经济补偿,使农业生态效益能够转化为经济效益,避免牛玉琴等治沙大户负债现象的再现。农业生态补偿过程中还须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政府要在补偿费用、更改生产方式等方面要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实际利益,通过合理有效的制度安排,保障农民的参与权、话语权,让农民成为农业生态补偿实施的主人。
结语
建立和完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复杂但意义深远的系统工程,而西部地区由于历史、地理和政策上的原因,生态环境恶化,经济落后,生态补偿显得尤为重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联合协作,开展有关的战略研究,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实施更多的激励性、参与性生态补偿,加大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扶持力度,构建全方位的补偿途径、多样化的补偿方式,最终建立一个生态效益“有偿使用、全民受益、政府统筹、社会投入”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促成农业生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环境科学大辞典编委会.《环境科学大辞典》[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
[2] 卞有生.中国农业生态保护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中国工程科学,2000年12月.
[3] 曹春苗,李云燕.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起因和方式探讨[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0, (04).
[4] 曹明德,万丽丽.论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制度[M].2004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2004年.
[5] 曹明德.对建立我国生态补偿制度的思考[J].时事评论,2004,(3),2.
关键词:农业 生态补偿 机制
农业生态系统是受人类影响巨大的生态系统,而农业是为人类提供最基础生存保障的产业。从原始社会一直到近代,农业生产基本维持在能维持农业持续发展的水平上。然而到了工业革命以后,随着科技的进步,人口数量激增,人们开始大量开垦土地,想尽一切办法进行农业生产,这样造成了农业生态系统的超负荷运行。长期以来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心一直放在治理工业污染,而农业和农村的污染被严重忽视。农业生产方式的不当,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导致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成本损失,严重阻碍了农业、农村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国的农业生态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个方面:
农业用水问题。2010年9月开始,我国北方出现了严重的秋冬春三季连旱,山东、河南等多地大面积庄稼绝收。接连不断的旱灾以及农田水利设施的老化给农业生产遭受了严重损失。同时由于许多农村地区水质已经受到严重污染,农民、城镇居民饮用水也严重缺乏。环保总局全国重点水域断面监测的数据显示:劣四类和劣五类的断面比例分别为32%、28%以上,我国水资源污染形势极其严峻”。
耕地退化。多年以来,受环境恶化和不合理使用耕地等多因素影响,我国农田土质严重沙化,有机质含量不可逆转的降低。农业部资料显示,我国沙漠化土地平均每年扩大2100km²面积;且有机肥料施用和养地作物种植面积大幅度减少、农药化肥的过度实用,致使我国大面积农田土壤有机质急剧下降,超过12%的耕地的有机质含量少于0.6%。
农村污染严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我国畜禽养殖业的规模急剧扩张,致使畜禽养殖业成为我国农业污染的一主要污染源,此外农村生活污染的问题也越发突出。大量的人、畜、禽粪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没有经过任何无害化处理即进入环境,严重了污染的水、土壤和空气,给农业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学者万洪富曾统计,“全国畜禽每年粪肥产生量是同期工业固体废弃物的3倍,畜禽粪肥中的氮磷等养分流失均超过化肥施用中的养分损失,畜禽养殖业废水排放量更早已超过了全国工业废与生活污水两者排放量之和”。
一、核心概念界定
(一)生态补偿
生态补偿是当前国内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普遍认为生态补偿指微观经济主体对生态环境破坏进行经济赔偿,并恢复受破坏的生态环境。其代表观点如李穆糖提倡从水利水电、工业生活用水、灌溉用水的收益中收取一定的费用,以此来补偿为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做出经济牺牲的上游种植防护林的客体。
笔者把生态补偿定义为: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协调人类社会和自然生态系统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综合利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对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个人和组织的负外部性行为进行收费(税),对恢复、维持和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做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的正外部性行为给予经济补偿的一种制度。
(二)农业生态补偿
农业生态补偿是指在农业生产及相关活动中,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协调人类社会和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通过综合利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对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个人和组织的负外部性行为进行收费,对恢复、维持和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的正外部性行为给予经济补偿的一种制度。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对于农业生态补偿的理解不尽相同,农业生态补偿的外延也不一致,一般意义上讲,农业生态补偿是指对与农业生产过程相关的活动对环境所造成的破坏或污染进行补偿,涉及到水资源、土地、森林、湿地等。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于农业的生态功能理解的日益深入,农业生态补偿的外延也在进一步的扩展。
二、完善农业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做好立法的基础工作
法律保护是实现农民生态环境补偿权最强有力的保护措施。总体上看我国农业生态补偿的立法滞后于生态保护和建设发展,部分法规条例难以适应新的体制变化和经济发展的形式。因此我国必须结合农业生态发展新状况,建立和完善农业生态补偿法律机制,使农业生态补偿工作能能够做到有法可依。对各利益相关者权利义务责任的界定、对补偿内容、方式和标准做出比较细致的规定,建立一套完整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明确界定誰补偿、受偿主体、如何补偿及补偿标准。
(二)理顺部门关系,建立高效的组织决策系统
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需系统整合才能发挥最大作用和效力的制度,农业补偿组织体系,是由众多补偿主体、补偿对象及补偿途径、补偿标准联结而成的复杂网络,要求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单靠农民自身经济力量和社会大众,难以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和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经营。解决此一难题,需要在补偿资金到位的情况之下,健全和规范补偿组织体系,使补偿金征收工作和补偿程序规范化。
我国农业生态补偿管理体制,应当实行统一规划与各部门分工负责执行相结合的体制,农业生态补偿工作应当考虑农业生态补偿发生的不同层次与范围,并兼顾不同生态要素的特性。具体而言,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内农业生态补偿统一管理,各生态资源管理部门对本部门相关的农业生态要素补偿实施管理和监督,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农业生态补偿实施管理和监督。
(三)培育基层队伍,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监控和保护
建设高素质的推广人才队伍,加强农业职业技术教育,是加强生态补偿的一项重要措施。建立可持续的农业生态补偿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学校、地方政府、用人单位的协同培养;充分发挥农业大学、农业科研机构等在农业推广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建立多种类型的农业推广培训示范基地。加强基层管理人员的农业生态环境监控和保护,强化原有监测管理部门职能,所有部门要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建立双向型的工作秩序,不断提高监农业环境测监理水平。
(四)注意保障农民利益
农业生态补偿的目的就是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央财政补贴是暂时、短期的,而引导农民发展可持续经济,走致富发展的道路则是政府的长期任务,只有经济发展了,农民致富了,农业生态补偿的成果才能保住,因此,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对农业可持续发展重大意义的认识,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到退耕还林工作中来。是国家应对农业生态效益显著,经济效益一般的特殊情况给予经济补偿,使农业生态效益能够转化为经济效益,避免牛玉琴等治沙大户负债现象的再现。农业生态补偿过程中还须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政府要在补偿费用、更改生产方式等方面要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实际利益,通过合理有效的制度安排,保障农民的参与权、话语权,让农民成为农业生态补偿实施的主人。
结语
建立和完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复杂但意义深远的系统工程,而西部地区由于历史、地理和政策上的原因,生态环境恶化,经济落后,生态补偿显得尤为重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联合协作,开展有关的战略研究,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实施更多的激励性、参与性生态补偿,加大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扶持力度,构建全方位的补偿途径、多样化的补偿方式,最终建立一个生态效益“有偿使用、全民受益、政府统筹、社会投入”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促成农业生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环境科学大辞典编委会.《环境科学大辞典》[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
[2] 卞有生.中国农业生态保护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中国工程科学,2000年12月.
[3] 曹春苗,李云燕.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起因和方式探讨[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0, (04).
[4] 曹明德,万丽丽.论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制度[M].2004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2004年.
[5] 曹明德.对建立我国生态补偿制度的思考[J].时事评论,200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