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医改专项审议工作小组关于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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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通过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重大决策,是不断提高广大人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民生工程。今年7月至8月,在省人大常委会吴国华副主任的带领下,由教科文卫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及部分省人大代表组成的常委会医改专项审议工作小组,分四个调研组赴9个设区的市及14个县(市、区),通过听取市县(区)政府情况汇报、召开省级和市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走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统计表格等方式进行调研;10月底,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调研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与做法
  2009年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省政府根据中央以及我省的医改实施意见,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及时作出部署,积极营造良好氛围,稳步推进五项重点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国家及省确定的医改阶段性目标。目前,医改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各项配套措施逐步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服务水平有所提升,阶段性成果开始显现。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积极有序实施医改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为我省深化医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吕祖善省长对我省深化医改实施意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等医改重点难点问题多次专题听取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2009年4月,省政府成立了由15个部门组成的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陈敏尔常务副省长任组长、郑继伟副省长任副组长,建立了统筹全省医改工作的协调推进机制,明确了医改工作指导方针,将我省医改工作与卫生强省建设有机结合,促进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为加强医改的政策引导和推进力度,省委省政府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出台了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2011年重点任务实施计划及2009、2010年主要工作安排,召开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对医改工作进行动员和统一部署,及时回顾总结医改进展情况,省医改领导小组与各市签订了医改责任状落实责任,省医改办通过定期会议、信息交流、重大问题协调以及牵头相关部门进行工作督查等措施,不断加大对各地推进医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医改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二)深入调研,完善政策,认真解决难点问题
  为稳步推进医改工作,省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文件,认真研究解决医改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省发改委加强统筹协调,牵头相关部门,制定了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等规划;省卫生厅等部门出台相关办法,积极做好基本药物制度等医改任务的落实和实施,制定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和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等政策;省人力社保厅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了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省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做好医改资金保障工作,出台有关政府卫生投入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财务管理意见,为医改提供政策支撑;省编委办努力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核编工作,明确了每万服务人口配备13-15名医务人员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截至7月底,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已陆续制定出台了14个医改配套文件,其他5个文件也正在征求意见中,为我省医改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
  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目录内药品实行全省统一采购并进行“零差率”销售,是基层医疗卫生领域重大的体制机制改革,对改变“以药补医”,引导合理用药,减轻群众医药负担具有重要意义。为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实施情况,注意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在国家确定307种基本药目录外,增补了150种非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实行零差率销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以县(市、区)为单位,再增加50种以内品规数量的过渡期用药。经过8个月的探索实践,我省逐步完善了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规范了基本药物招标配送,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加大投入,强化责任,积极落实医改经费保障
  为保证医改的公益性质,省政府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医改各项任务的经费保障。一是筹措落实基本医疗保障所需资金。2009年省财政对市县城镇居民医保安排补助资金1.8亿元,2010年已安排省级补助资金预算2亿元。2010年新农合最低筹资标准从2009年140元/人/年提高到185元/人/年,各级财政人均补助129元以上,超过国家每人每年120元标准,省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从2009年12.1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3.31亿元;城乡医疗救助的范围和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2009年全省共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1亿元, 按常住人口计算全省实际人均补助达到8.5元,超过医改要求。2010年截至9月底,全省已筹集医疗救助资金5.4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1亿元。
  二是安排财政预拨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省政府要求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采取预拨加结算等方式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其中省财政2010年安排乡镇卫生院人员补助资金2.75亿元,安排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室运行补助0.67亿元,均于3月初按预测补助总额的70%先行拨付。
  三是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卫技人员培养培训经费。省财政厅、卫生厅将计划在2012年前完成的以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前到2011年前完成,截至今年9月底,省财政已累计下拨补助资金5.4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和医疗设备配置。2010年省财政已下拨补助资金0.917亿元安排村卫生室建设。2009-2010年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0.72亿元,支持全省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试点、全科医生培养培训、社区护士培养等项目实施工作。
  四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2009年各级财政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0.31亿元,人均实际到位22元,高出国家标准7元,其中省财政安排资金2.85亿元,2010年省财政补助资金增加到4.1亿元。2009年省财政厅共下达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2亿元,截至今年9月底,已落实补助资金4亿元。
  (四)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医改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年多来,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医改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
  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扩大,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10月底,全省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参保(合)率均提前达到国家90%要求,全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医保,杭州、宁波、嘉兴已建立了城乡一体化的医保制度;新农合所有实施县(市、区)最高支付限额达到了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全省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有50%和80%以上的统筹地区建立并实施了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6.9%和53.3%,新农合全部建立了门诊费用统筹,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和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补偿比例分别为41.6%和25.6%。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医保统筹地区实现就医费用即时结报,各地将于年内完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杭州、衢州和绍兴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实行“一卡通”。
  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和实施,群众医药负担明显减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30个县(市、区)从今年2月25日起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至10月底,实施的县(市、区)已达54个,实施的乡镇(街道)91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946个,覆盖人口2990万人,分别占实施地区总数的98.6%、97.4%和97.9%。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使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明显下降,至9月底,30个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销售价格平均降幅为34.64%,门急诊均次药费46.5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3.55%,群众减少药费支出7.4亿元。至9月底,30个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量达到3013.5万人次,同比增长21.26%,温州市鹿城区、舟山市普陀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同比增长60%以上,小病在社区诊治已成为大多数群众的首选。
  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服务能力得以提升。按照我省2009-2011年医改重点任务实施计划,将建设57家县级医院,35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11000多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达标建设。至今年9月底,全省已开工建设40家县级医院,366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780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全省完成全科医生培训23064人次,培养全科医生2067名,护士2100名;全省5所医学院校按计划录取农村社区医生1332人,本科层次29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承担公共卫生任务,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城乡对口支援机制,全省77所三级医院均与县级医院建立了对口协作关系,通过“大院带小院”,促进了基层医疗水平的提高。我省24个县(市、区)率先启动了县乡村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试点改革,积极探索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另外,我省进一步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和“重大传染病专项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软件已在浙江省22个县级示范区投入使用;以远程会诊、双向转诊为特色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已在临床治疗中运用,共开展14000余例远程专家会诊,3500多例远程危重症会诊,平均住院费用下降12.5%,危重患者转院率下降38.3%;建立了浙江数字医疗卫生技术研究院,科技部正式批复我省建立“国家数字卫生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卫生信息化建设水平处于全国前列,卫生信息化“支撑医改,服务健康”的作用已经初步显现。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深入推进。根据医改任务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了我省三大类12项城乡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起了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和效果为导向的绩效考评体系。2010年我省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统一为人均20元,提前达到国家要求。全省开展了第三轮(2010年-2011年)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城市和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分别达到63.4%和83.8%,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继续保持我省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面广、要求高、难度大,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共性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集中归纳为以下三个问题。
  (一)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仍然不足。政府要承担起“保基本”的责任,加大卫生投入,这是医改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从调研情况看,目前各地医改工作进展不平衡,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仍然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投入力度尚需加大。由于基层政府财政投入不到位,部分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还较为薄弱,一些地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紧张、经费补助不足,部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用房仍需自行租赁,有些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达标,设备设施陈旧落后,不少村卫生室房屋设施简陋,功能不全,影响了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
  二是基层政府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尚未建立稳定的补偿机制。尽管省有关部门已经对各级政府财政投入的划分原则和应投入项目进行了规定。但不少市、县对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经费、运行经费、人员经费,政府应当“补偿多少”仍持观望态度,也没有具体补偿办法,截至10月底,许多市、县依然采取财政预拨方式维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影响了医改的推进和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补偿水平较低。目前,许多公立医院人满为患、手术难、住院难的情况依然存在,医疗卫生资源仍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国家医改要求,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但这一政策还没有很好落实。2009年全省医疗机构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支出的比例为9.24%,部分市仅为5%左右,公立医院还是以药品差价和检查收费来弥补政府投入不足和亏损的医疗服务收费,原有的医疗卫生经济政策没有得到有效调整。
  (二)强基层任务的落实力度还不够大。强基层是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基层医疗卫生政策落实不到位将直接影响改革的效果。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医务人员待遇、培训等政策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补偿和激励机制,造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不进人、留不住人才。截至2009年底,全省乡村两级卫技人员共8万多名,具有本科学历仅占10.3%,而高中及以下学历占20.6%;职称结构方面仍然以初级职称为主,占62.1%,无职称人员占24.9%,高级职称与中级职称人员仅占0.9%和12.1%,中高级职称人员或者业务素质水平较高的人员流向上级医疗机构;专业结构不合理,全科医生缺乏;业务水平较低,不能满足群众需求。
  二是落实公共卫生服务的力度有待强化。按照医改政策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从单纯提供医疗服务转变为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调研发现,有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仍然未把公共卫生服务纳入主要工作范围,医务人员大多还集中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忙于门诊,每周仅有1天时间安排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社区责任医师的作用没有得到落实;不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医疗需求释放,就诊人数大幅增加,服务任务加重,更削弱了公共卫生服务,这一问题在边远山区尤为突出;公共卫生服务三大类12项工作任务落实还不够到位,农民健康体检工作还不够扎实、健康档案建档不够规范、电子档案建档率较低。
  (三)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参与医改的主体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推进医改,不仅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更需要医务人员去实施、落实改革目标。因此,广大医务人员应该成为医改的主力军。但调研中,我们明显感觉到基层医务人员参与医改的积极性尚未得到充分调动。有人形容此次医改是“两头热,中间冷“(即政府和群众积极性高,而医务人员积极性不高),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关系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政策不够明朗,引起医务人员对个人劳动合理回报和个人未来发展的担忧,从而影响了他们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推进医改的合力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健康,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未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强大合力才能顺利推进。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克服“增加卫生投入,搞好医改工作是额外负担”的错误观念,按照国家与省的医改精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力求医改目标的落实。要加大综合协调力度,建立医改专门机构,加强医改工作力量,出台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要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体现医务人员的知识价值,为医务人员执业创造良好环境。要加强宣传,积极反映改革成效、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争取社会各界的参与支持,进一步营造推进医改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二)突出医改公益性质,加大政府财政保障力度
  医改的公益性质要求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医改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要将医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积极构建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一是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省有关部门要督促市县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要求落实经费,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建立起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网底的三级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切实解决业务用房并配置必要的医疗设备,进一步提高卫生服务效率和可及性。二是要保障社区卫生人员经费。要督促各地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性定编工作,抓紧制定绩效工资具体实施办法,落实人员编制和待遇保障,做到卫技人员收入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收入水平相衔接。三是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省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欠发达地区基层公共医疗卫生发展,保证全省医改进度平衡。
  (三)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一是要进一步重视全科医生培养。省有关部门要把培养全科医生作为强基层的重要工作来抓,抓紧制定出台《浙江省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队伍建设规划》配套政策,改革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进一步强化全科医生培养工作,从根本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城乡居民身边都有全科医生。可学习借鉴上海市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必须先到有资质的培训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进行三年规范化培训,未经培训不能到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培训对象工资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由政府和培训机构共同承担;对培训合格后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人员给予一定政策倾斜。二是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基层卫技人员考核激励办法,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防止出现新的“大锅饭”。四是对长期在农村、偏远山区、海岛工作的卫技人员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政策等方面要给予更大的倾斜,吸引优秀卫技人才到农村工作。
  (四)切实转变卫生服务功能,强化基层公共卫生服务
  强化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不仅是抑制卫生总费用快速上升,缓解政府和个人医药负担的有效途径,更是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加强预防少生病”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意义,切实落实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三大类12项任务。引导全科医生下沉到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进村入户提供服务,真正建立起社区责任医师队伍。同时,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并督促各地强化对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考核,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积极谋划布局,加快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是医改“四大体系八项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和数字卫生基础建设,做好医药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建立信息化专项经费,将卫生信息化建设落到实处。要努力建立以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为核心,数据中心为枢纽,一卡通为纽带的现代健康信息系统,提升医疗卫生行业服务水平和能力;要创建以远程教育、远程会诊、双向转诊为特色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提高基层医疗水平。
  (六)加强政策指导,高度重视公立医院试点改革
  公立医院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改革如果没有公立医院改革的及时跟进,医改的公益性就难以体现。要调整公立医院的布局和结构,合理规划,确保基本医疗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要积极探索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和试点单位的帮助和指导,在试点中逐步推进公立医院的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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