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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制度与文学之间的相互联系。首先简单叙述了制度对文学的影响;其次分析了文学对制度的反映或者说是为研究某一种制度提供参考;再次叙述了制度影响下文学的发展;接下来分析了文学对制度的反作用;最后是关于制度与文学的几点反思与问题。
【关键词】:制度;文学;关系;影响;反作用
制度就是制定一定的“度”约束人们的行为,即制定一定的标准以规范或约束人们的行为。制度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统筹所有文学作品的“大制度”,就是指国家明令颁布的某种制度,比如说科举制度、馆阁制度,不论是什么体裁的文学作品都或多或少地受到這些“大制度”的影响;另外一个则是某种具体领域的“小制度”,就是指具体应用到各种文学创作中的制度,比如格律诗在写作时就讲究格律、对仗等。本文中所叙述的制度与文学的关系,主要是指第一种制度,即“大制度”与文学的关系。
关于“制度与文学”中的“与”字,有人认为“与”即“和”也,也就是“制度”“文学”为并列关系;有人认为“与”字不单纯指二者并列,在此处应带有“作用于”的意思;还有人认为“与”字带有“被作用于”的意思。本文中分析的“制度与文学”,倾向于第一、二中说法。
一、制度对文学的影响
国家明令颁布某些制度来规范特定领域的发展,国家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颁布有利于维护统治者政治统治的制度,这些明令颁布的制度称其为“明制度”。从整体上来看,这些明制度会决定文学的创作方向。比如说唐朝实行的科举取士制度。正式考试之前可以向知举者投献自己的文章,举子们为了进入仕途,就会创作符合知举者心意的作品。这是在正式考试之前需要做的工作,就是迎合知举者的心意;在正式考试时更要创作符合阅卷者的内容,只有这样才能中举。因此可以说科举制度限制了文学的自由发展。
但是文人的创作不仅受到这些明制度的影响,还会受到暗制度的影响。所谓“暗制度”就是指没有明令颁布的,约定俗成的制度,比如君主的态度、社会风俗、惯例习惯、社会倾向等等。君主作为拥有最高权力的人,他的态度和倾向便可作为无形之中的“暗制度”潜移默化地影响文人的创作。比如汉武帝时,文学家们在创作时会自觉向皇帝加强统治、巩固中央集权的倾向靠拢。所以汉赋中代表作品最多的是描写宫殿城市和帝王狩猎的的内容,比如司马相如的《上林赋》就展示了一个天下大治的盛世帝国形象,这就符合君主的喜好。
整个社会的氛围与习俗也会对文学创作产生直接的影响。比如先秦时期呈现出“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当时处于战乱年代,没有大一统的国家,没有统一的君主,环境相对比较自由,所以先秦诸子各抒己见,为国家的发展建言献策,文学作品都是讲如何治国,如何处理好国家、君主、百姓三者之间的关系,目的是期待有人能认同自己的观念,从而被某一国家的君主采纳。所以说“明制度”通过明文规定的制度把握文学创作的大方向,“暗制度”则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创作。
二、文学反映制度
制度影響文人的创作,文人的作品则或明或暗地反映某个时代的制度。有的文学作品是直接叙述某种制度的发展过程,这是直接反映当时的社会制度,比如傅璇琮先生的《唐代科举与文学》就通过研究举子们参加科举之前的情况、到京后的情况、放榜的情况以及科举制对当时的影响,更重要的是讲述了科举考试的具体分类以及每一类考取之后对应的官位,比较全面地展示了唐代科举的具体情况,这是直接反映某一制度的作品。
还有的作品则是间接地反映当时的某种制度,在行文中不经意地透露当时的情况。就以唐朝为例,从初唐诗人的作品中,可以感受到唐朝在建国之后鲜有战事发生,而不少文人渴望建功立业的那种心情,比如杨炯的“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到了盛唐时,则可以从李白的诗歌中感受到盛唐那种经济发达、国力强盛的景象,可以从王维的诗歌中感受到当时追求闲适自由的社会风气;但是从杜甫的诗中感受到的绝不是乐观向上和闲适自由,那是对国家未来的担忧,是对自己悲凉境遇的哀叹。同样是唐朝,在不同的时期,通过文人的创作可以感受到社会的变化。不论是直接描写某种制度的内容还是间接反映当时的社会情况,文学作品都为后人考察当时的社会情况提供直接的材料,起到参考作用。
三、制度影响下文学的发展
制度作为统领整个国家而存在的规范,影响文学的各个方面。一方面,在制度的影响下,文学一定程度上会向某种特定的制度靠拢。比如唐朝实行科举取士制度,文人们想要进入仕途,就要按照要求写作。一种名为“应试诗”的诗歌题材应运而生,这种应试诗就是专门为了应对科举考试而作。再比如南宋文人,尤其是后来南渡的文人,他们的文学创作就深受社会的影响。以李清照为例,李清照创作初期正值南宋社会趋于稳定的时期,此时她的创作多为女儿之词,有对丈夫的思念,也有对自然景物的热爱;但是靖康之难后,社会动荡不安,这时她的创作就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再不是女儿之词,而是“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随着社会的变化,李清照的创作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可以说是顺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这是文人创作与社会变化大体上呈现出一致性的特点。
然而,文人作为有自主意识的主体,他们会表达自己的感情或者想法,会有感而发,随心而作。在制度的影响下,文人也会自主发展。比如在两宋时期的祠禄制度影响下,文学的自主发展。北宋时期祠官数量不多,影响不大。从王安石变法开始,祠禄制度成为排除异己的一种手段,祠官大量增加,到了南方就到了“冗滥”的程度,这时影响才逐渐变大。许多南宋文人都有奉祠的经历,比如辛弃疾、陆游、杨万里等。但是这些文学家们的创作却不止与奉祠经历有关,他们利用奉祠时的大量空闲时间创作抒发自己感情的作品,表达自己的观点,还有与好友的酬唱之作,种类繁多。总的来说,在制度的影响下,一定程度上会约束文人的创作,但是作为有自主意识的创作主体,他们又不完全受到制度的约束,会自主发展。
四、文学对制度的反作用
文学在发展时受到制度的影响,与此同时,文学对制度的发展也有反作用。有的文学作品甚至被奉为准则,成为统治者制定规章制度的思想基础。比如唐朝设立的道举科,就是唐朝统治者想要依靠老子的思想达到统治百姓的目的,所以专门设立道举科。文学是对社会制度的反映,或者直接描写某种制度,或者间接暗示某种现象,不论以何种形式,文学总是以其独特的方式反映社会内容。制度与文学就这样相互作用,互相映照。
五、几点反思与疑惑
在制度与文学的关系中,制度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文学的创作倾向,文学创作也不能完全脱离制度的影响,所以要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如果过于重视制度,就会使作品缺少文学性,文学价值不高,但是如果完全不在乎制度,创作就会让人无法理解,比如现在网络上的文章就会刻意使用晦涩、难懂的语言甚至打乱一切人们所认知的事物创作出来,文学价值也不高。那么如何把握“度”值得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①傅璇琮著:《唐代科举与文学》,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
②胡可先著:《中唐政治与文学:以永贞革新为研究中心》,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年。
③吴夏平:《“制度与文学”研究范式的形成与发展》,《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6期。
作者简介:高燕(1993年——),女,汉族,山东省青州市,硕士在读,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2016级中国古代文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古古代文学。
【关键词】:制度;文学;关系;影响;反作用
制度就是制定一定的“度”约束人们的行为,即制定一定的标准以规范或约束人们的行为。制度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统筹所有文学作品的“大制度”,就是指国家明令颁布的某种制度,比如说科举制度、馆阁制度,不论是什么体裁的文学作品都或多或少地受到這些“大制度”的影响;另外一个则是某种具体领域的“小制度”,就是指具体应用到各种文学创作中的制度,比如格律诗在写作时就讲究格律、对仗等。本文中所叙述的制度与文学的关系,主要是指第一种制度,即“大制度”与文学的关系。
关于“制度与文学”中的“与”字,有人认为“与”即“和”也,也就是“制度”“文学”为并列关系;有人认为“与”字不单纯指二者并列,在此处应带有“作用于”的意思;还有人认为“与”字带有“被作用于”的意思。本文中分析的“制度与文学”,倾向于第一、二中说法。
一、制度对文学的影响
国家明令颁布某些制度来规范特定领域的发展,国家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颁布有利于维护统治者政治统治的制度,这些明令颁布的制度称其为“明制度”。从整体上来看,这些明制度会决定文学的创作方向。比如说唐朝实行的科举取士制度。正式考试之前可以向知举者投献自己的文章,举子们为了进入仕途,就会创作符合知举者心意的作品。这是在正式考试之前需要做的工作,就是迎合知举者的心意;在正式考试时更要创作符合阅卷者的内容,只有这样才能中举。因此可以说科举制度限制了文学的自由发展。
但是文人的创作不仅受到这些明制度的影响,还会受到暗制度的影响。所谓“暗制度”就是指没有明令颁布的,约定俗成的制度,比如君主的态度、社会风俗、惯例习惯、社会倾向等等。君主作为拥有最高权力的人,他的态度和倾向便可作为无形之中的“暗制度”潜移默化地影响文人的创作。比如汉武帝时,文学家们在创作时会自觉向皇帝加强统治、巩固中央集权的倾向靠拢。所以汉赋中代表作品最多的是描写宫殿城市和帝王狩猎的的内容,比如司马相如的《上林赋》就展示了一个天下大治的盛世帝国形象,这就符合君主的喜好。
整个社会的氛围与习俗也会对文学创作产生直接的影响。比如先秦时期呈现出“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当时处于战乱年代,没有大一统的国家,没有统一的君主,环境相对比较自由,所以先秦诸子各抒己见,为国家的发展建言献策,文学作品都是讲如何治国,如何处理好国家、君主、百姓三者之间的关系,目的是期待有人能认同自己的观念,从而被某一国家的君主采纳。所以说“明制度”通过明文规定的制度把握文学创作的大方向,“暗制度”则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创作。
二、文学反映制度
制度影響文人的创作,文人的作品则或明或暗地反映某个时代的制度。有的文学作品是直接叙述某种制度的发展过程,这是直接反映当时的社会制度,比如傅璇琮先生的《唐代科举与文学》就通过研究举子们参加科举之前的情况、到京后的情况、放榜的情况以及科举制对当时的影响,更重要的是讲述了科举考试的具体分类以及每一类考取之后对应的官位,比较全面地展示了唐代科举的具体情况,这是直接反映某一制度的作品。
还有的作品则是间接地反映当时的某种制度,在行文中不经意地透露当时的情况。就以唐朝为例,从初唐诗人的作品中,可以感受到唐朝在建国之后鲜有战事发生,而不少文人渴望建功立业的那种心情,比如杨炯的“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到了盛唐时,则可以从李白的诗歌中感受到盛唐那种经济发达、国力强盛的景象,可以从王维的诗歌中感受到当时追求闲适自由的社会风气;但是从杜甫的诗中感受到的绝不是乐观向上和闲适自由,那是对国家未来的担忧,是对自己悲凉境遇的哀叹。同样是唐朝,在不同的时期,通过文人的创作可以感受到社会的变化。不论是直接描写某种制度的内容还是间接反映当时的社会情况,文学作品都为后人考察当时的社会情况提供直接的材料,起到参考作用。
三、制度影响下文学的发展
制度作为统领整个国家而存在的规范,影响文学的各个方面。一方面,在制度的影响下,文学一定程度上会向某种特定的制度靠拢。比如唐朝实行科举取士制度,文人们想要进入仕途,就要按照要求写作。一种名为“应试诗”的诗歌题材应运而生,这种应试诗就是专门为了应对科举考试而作。再比如南宋文人,尤其是后来南渡的文人,他们的文学创作就深受社会的影响。以李清照为例,李清照创作初期正值南宋社会趋于稳定的时期,此时她的创作多为女儿之词,有对丈夫的思念,也有对自然景物的热爱;但是靖康之难后,社会动荡不安,这时她的创作就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再不是女儿之词,而是“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随着社会的变化,李清照的创作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可以说是顺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这是文人创作与社会变化大体上呈现出一致性的特点。
然而,文人作为有自主意识的主体,他们会表达自己的感情或者想法,会有感而发,随心而作。在制度的影响下,文人也会自主发展。比如在两宋时期的祠禄制度影响下,文学的自主发展。北宋时期祠官数量不多,影响不大。从王安石变法开始,祠禄制度成为排除异己的一种手段,祠官大量增加,到了南方就到了“冗滥”的程度,这时影响才逐渐变大。许多南宋文人都有奉祠的经历,比如辛弃疾、陆游、杨万里等。但是这些文学家们的创作却不止与奉祠经历有关,他们利用奉祠时的大量空闲时间创作抒发自己感情的作品,表达自己的观点,还有与好友的酬唱之作,种类繁多。总的来说,在制度的影响下,一定程度上会约束文人的创作,但是作为有自主意识的创作主体,他们又不完全受到制度的约束,会自主发展。
四、文学对制度的反作用
文学在发展时受到制度的影响,与此同时,文学对制度的发展也有反作用。有的文学作品甚至被奉为准则,成为统治者制定规章制度的思想基础。比如唐朝设立的道举科,就是唐朝统治者想要依靠老子的思想达到统治百姓的目的,所以专门设立道举科。文学是对社会制度的反映,或者直接描写某种制度,或者间接暗示某种现象,不论以何种形式,文学总是以其独特的方式反映社会内容。制度与文学就这样相互作用,互相映照。
五、几点反思与疑惑
在制度与文学的关系中,制度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文学的创作倾向,文学创作也不能完全脱离制度的影响,所以要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如果过于重视制度,就会使作品缺少文学性,文学价值不高,但是如果完全不在乎制度,创作就会让人无法理解,比如现在网络上的文章就会刻意使用晦涩、难懂的语言甚至打乱一切人们所认知的事物创作出来,文学价值也不高。那么如何把握“度”值得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①傅璇琮著:《唐代科举与文学》,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
②胡可先著:《中唐政治与文学:以永贞革新为研究中心》,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年。
③吴夏平:《“制度与文学”研究范式的形成与发展》,《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6期。
作者简介:高燕(1993年——),女,汉族,山东省青州市,硕士在读,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2016级中国古代文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古古代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