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截止2015年年底四川省共有大学科技园12个,其中国家级大学科技园5个,省级大学科技园7个。大学科技园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优势,使科技成果从高校的实验室走出了生产运用阶段。但是四川省大学科技园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所承担的科技成果的孵化机制及作为孵化平台的转化方面尚有诸多问题。本文就四川省大学科技园在科技成果转化现状进行分析。
关键词:四川省大学科技园 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孵化机制 科技成果交易平台
一、四川省大学科技园发展现状
为适应四川省经济与社会的发展需求,使四川省的科研成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从1999年四川大学科技园建立,到2015年年底,四川省共建立大学科技园12家,其中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共有5家(四川大学科技园、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园、西南科技大学科技园、西南交通大学科技园、西南石油大学科技园);省级大学科技园共有7家(四川师范大学科技园、西南医科大学科技园、成都中医药大学科技园、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科技园、西华大学科技园、西华师范大学大学科技园、成都理工大学大学科技园)。
二、四川省大学科技园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分析
1.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路径。馬克思的再生产原理告诉我们,任何社会的再生产过程都包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再生产过程要持续不断地良性地发展下去,必须使构成这一过程的各个环节比较正常、健康,如果其中某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使整个运行过程受到影响,甚至中断。一项新的科技成果被研发出来以后,只有将其转化到生产实践中,才能发挥它的价值。大学科技园作为科技成果孵化器的组成部分,是四川省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技术进步的主要创新源泉之一,是大学实现社会服务功能和产学研结合的重要平台。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将大学教师在教学、科研相结合的过程中把从高校实验室,科研院所等实验机构所产生的科研技术成果,智力劳动等具有实用价值的知识产权部分应用于社会生产的过程,并持续跟踪科技成果在生产过程中所进行的后续的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并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目前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主要有直接和间接两种转化方式,并且这两种方式也并非泾渭分明,经常是相互包含的。
大学科技成果的直接转化:(1)大学教师自己创办企业将自己或者团队所掌握的科研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从而直接促进社会的进步。(2)大学教师、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合作或合同研究,这类模式也是应用最为广泛的,以自己的技术知识直接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3)高校、研究机构与企业开展人才交流、学生实习培训,这种模式也是产学研结合的典型,教师可以从将自己的理论知识通过社会生产实践转化为技术实力,学生可以通过生产实践将从课本上学习到的空洞知识运用于生产实践之中,从而为自己未来的工作找到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企业通过先进的科研成果来提高企业的效益,从而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大学科技成果的间接转化:大学科技成果的间接转化主要是通过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来开展的。服务机构类型和活动方式多种多样。在体制上,有官办的、民办的,也有官民合办的;在功能上,有大型多功能的机构(如既充当科技中介机构,又从事具体项目的开发等),也有小型单一功能组织。在转化方式上有:通过专门机构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通过高校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实施转化;通过科技咨询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2.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式。从现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式来看,有两种基本方式:一是知识产权授权,即通过技术转让使高校的技术专利成果被企业购买而高校教师获得一次性的专利授权转让资金;或者高校教师利用自身的专业技术优势采用技术合作的形式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从而获取一定的技术咨询服务费用;或者企业委托某个专业领域的教师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攻关服务并给予其一定的劳务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条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的所有权归高校所有,属于国有资产,怎样使高校所拥有的大量的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能通过专业的价格评估机构给出合理的评估价格从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在转化给企业的过程中使国有资产物有所值,但从目前来看并没有专业评估平台对专利或实用新型的价值进行直接评估,将高校专利以拍卖的形式直接转化为社会价值。 二是创办企业,即高校教师利用其技术成果一同转移创办企业。目前高校对教师工作量考核体系中,发表论文、承担科研课题、科研经费收入、课时量等均有明确的可量化的指标。而在考核体系中把科技成果转化为创办的企业则少之又少,很多高校认为这是教师的私事。四川省的高校中也没有哪所高校对科技成果转化为所创办企业计入工作量的说法,更没有明确的考核标准。这种工作量考核制度,将影响科研人员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积极性。同时高校教师有大量的教学任务与科研任务,使之根本就没有精力去投资创办企业,这本身对教师而言也是一种体制上的束缚;并且,在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创办企业过程中,由于涉及国有资产、投资资金、场地、经营管理等诸多因素,再加上近期教育部要求原则上高等学校不再新办校办企业,强化科技成果以许可方式对外扩散等政策的影响,使得川内高校通过科技园而进行成果转化创办企业的数量更是少之又少。为实现这两种成果转化的模式,川内高校多数从内部管理上做出了如下规定:一般校科研处(院)负责技术授权等,科技园负责创办企业。在实际的工作中,多数高校更倾向于见效快、风险低的技术授权的成果转化方式,对于创办企业这一成果转化方式持观望态度。
三、大学科技园在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性障碍分析
目前四川省大学科技园的行政管理色彩过于浓厚,四川省内的大多数科技园的管理都是在相应的分管校领导或者科技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进行的,仍然是学校的一个内设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有的高校虽然成立了相应的大学科技园运营管理公司并设立了公司的法人,董事、监事等机构,但是仍然在高校的行政管理体制之下,即两个班子一套人马,仍没有独立于行政体制之外,这与现代企业制度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是严重不符的。《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四川省大学科技园的设立是以高校的国有资产和高校的资金及场地进行投资,高校的投资及场地投入按多大的投资收益比例,目前从高校设置大学科技园的热情上来看,很多高校只考虑的是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条件下去设立大学科技园,而没有从公司法的角度去承担经济上的法定责任。《公司法》第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怎样将高校的资金投资及场地投资转化为相应的股份在川内高校大学科技园的相关管理规定中也没有说明,从而导致产权不清,责任不明确,资本收益和场地收益不明确。 目前四川省大学科技园作为高校内设机构的一部分,其工作人员也是高校内部的人员,其工资、待遇、薪水都由学校包干,很难通过绩效考核与大學科技园的收益来调动大学科技园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去调研企业的需求;更无法把高校的科研技术成果以最优,最快捷的方式转移给需求企业,也无法促进大学科技园作为企业实体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更无法调动科技成果生产方大学教师为提升企业科技水平的积极性。大学科技园的科技成果孵化机制仍然不健全。大学科技园作为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将高校所拥有的专利及科研成果通过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其价值后采用拍卖的方式转让给企业,从而提升企业的科技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技术服务支撑;企业也可以通过大学科技园科技成果中介服务机构以订单采购的方式来解决企业技术成果缺乏的现状;大学科技园作为一个平台可以将高校的科技成果实现商品化并进行拍卖,但是从目前四川省大学科技园的运营模式来看,还仅仅局限于科技成果的一次性授权转让,并没有实现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交易模式,很多高校只局限于科技成果及专利的申报之中,对科技成果通过大学科技园的技术成果转化平台进行转移化仍持观望的态度。同时高校拥有大量的高精尖实验设备仪器而企业因科研资金有限很难购买起这些设备,所以通过大学科技园科技平台可以实现大学科研仪器与企业科研活动所需上的共享,最终实现高校的科研仪器设备等可以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资源与财富,为广大企业提供一定的科技平台,获得更好的社会运用价值,提升企业能力与高校科研实验室设备的运用率,从而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更大的社会价值。
四、结语
根据“十二五”期间,科技部、教育部颁布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试行办法》、《科技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大学科技园要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完善产权激励和利益分配机制;规范企业入孵、孵成退出机制。大学科技园必须组建专业化的管理公司,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管理机制,探索国家大学科技园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进一步疏通大学科技园这一创新创业平台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障碍机制,使大学的科研技术成果更好地服务社会,实现更大的社会价值。
参考文献:
[1]钟武.陈丽莉 大学科技园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与探索[J].中国投资:2013年(8):119
[2]袁贵平.浅议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演变[J].江苏高教,2003,(1)。
[3]崔岩.郑帆帆,朱继国.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转移现状分析.[J].价值工程,2012(10):242-243
[4]赵旭.大学科技城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选择与实现[J].经济纵横2013(1)期 119——123
[5]李伟,李斌. 我国高校科枝成果转化中的制约因素分析 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71—74
[6]周欣.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障碍因素分析 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研究生[J]科技信息
[7]华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原因分析[ J].渝州大学学报(社科版),2002,( 6)。
[8]许红.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分析和对策研究 [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08(22):11—13
作者简介:李矿霞,女,河南三门峡,西华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助教,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企业管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关键词:四川省大学科技园 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孵化机制 科技成果交易平台
一、四川省大学科技园发展现状
为适应四川省经济与社会的发展需求,使四川省的科研成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从1999年四川大学科技园建立,到2015年年底,四川省共建立大学科技园12家,其中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共有5家(四川大学科技园、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园、西南科技大学科技园、西南交通大学科技园、西南石油大学科技园);省级大学科技园共有7家(四川师范大学科技园、西南医科大学科技园、成都中医药大学科技园、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科技园、西华大学科技园、西华师范大学大学科技园、成都理工大学大学科技园)。
二、四川省大学科技园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分析
1.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路径。馬克思的再生产原理告诉我们,任何社会的再生产过程都包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再生产过程要持续不断地良性地发展下去,必须使构成这一过程的各个环节比较正常、健康,如果其中某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使整个运行过程受到影响,甚至中断。一项新的科技成果被研发出来以后,只有将其转化到生产实践中,才能发挥它的价值。大学科技园作为科技成果孵化器的组成部分,是四川省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技术进步的主要创新源泉之一,是大学实现社会服务功能和产学研结合的重要平台。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将大学教师在教学、科研相结合的过程中把从高校实验室,科研院所等实验机构所产生的科研技术成果,智力劳动等具有实用价值的知识产权部分应用于社会生产的过程,并持续跟踪科技成果在生产过程中所进行的后续的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并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目前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主要有直接和间接两种转化方式,并且这两种方式也并非泾渭分明,经常是相互包含的。
大学科技成果的直接转化:(1)大学教师自己创办企业将自己或者团队所掌握的科研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从而直接促进社会的进步。(2)大学教师、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合作或合同研究,这类模式也是应用最为广泛的,以自己的技术知识直接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3)高校、研究机构与企业开展人才交流、学生实习培训,这种模式也是产学研结合的典型,教师可以从将自己的理论知识通过社会生产实践转化为技术实力,学生可以通过生产实践将从课本上学习到的空洞知识运用于生产实践之中,从而为自己未来的工作找到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企业通过先进的科研成果来提高企业的效益,从而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大学科技成果的间接转化:大学科技成果的间接转化主要是通过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来开展的。服务机构类型和活动方式多种多样。在体制上,有官办的、民办的,也有官民合办的;在功能上,有大型多功能的机构(如既充当科技中介机构,又从事具体项目的开发等),也有小型单一功能组织。在转化方式上有:通过专门机构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通过高校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实施转化;通过科技咨询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2.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式。从现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式来看,有两种基本方式:一是知识产权授权,即通过技术转让使高校的技术专利成果被企业购买而高校教师获得一次性的专利授权转让资金;或者高校教师利用自身的专业技术优势采用技术合作的形式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从而获取一定的技术咨询服务费用;或者企业委托某个专业领域的教师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攻关服务并给予其一定的劳务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条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的所有权归高校所有,属于国有资产,怎样使高校所拥有的大量的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能通过专业的价格评估机构给出合理的评估价格从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在转化给企业的过程中使国有资产物有所值,但从目前来看并没有专业评估平台对专利或实用新型的价值进行直接评估,将高校专利以拍卖的形式直接转化为社会价值。 二是创办企业,即高校教师利用其技术成果一同转移创办企业。目前高校对教师工作量考核体系中,发表论文、承担科研课题、科研经费收入、课时量等均有明确的可量化的指标。而在考核体系中把科技成果转化为创办的企业则少之又少,很多高校认为这是教师的私事。四川省的高校中也没有哪所高校对科技成果转化为所创办企业计入工作量的说法,更没有明确的考核标准。这种工作量考核制度,将影响科研人员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积极性。同时高校教师有大量的教学任务与科研任务,使之根本就没有精力去投资创办企业,这本身对教师而言也是一种体制上的束缚;并且,在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创办企业过程中,由于涉及国有资产、投资资金、场地、经营管理等诸多因素,再加上近期教育部要求原则上高等学校不再新办校办企业,强化科技成果以许可方式对外扩散等政策的影响,使得川内高校通过科技园而进行成果转化创办企业的数量更是少之又少。为实现这两种成果转化的模式,川内高校多数从内部管理上做出了如下规定:一般校科研处(院)负责技术授权等,科技园负责创办企业。在实际的工作中,多数高校更倾向于见效快、风险低的技术授权的成果转化方式,对于创办企业这一成果转化方式持观望态度。
三、大学科技园在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性障碍分析
目前四川省大学科技园的行政管理色彩过于浓厚,四川省内的大多数科技园的管理都是在相应的分管校领导或者科技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进行的,仍然是学校的一个内设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有的高校虽然成立了相应的大学科技园运营管理公司并设立了公司的法人,董事、监事等机构,但是仍然在高校的行政管理体制之下,即两个班子一套人马,仍没有独立于行政体制之外,这与现代企业制度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是严重不符的。《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四川省大学科技园的设立是以高校的国有资产和高校的资金及场地进行投资,高校的投资及场地投入按多大的投资收益比例,目前从高校设置大学科技园的热情上来看,很多高校只考虑的是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条件下去设立大学科技园,而没有从公司法的角度去承担经济上的法定责任。《公司法》第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怎样将高校的资金投资及场地投资转化为相应的股份在川内高校大学科技园的相关管理规定中也没有说明,从而导致产权不清,责任不明确,资本收益和场地收益不明确。 目前四川省大学科技园作为高校内设机构的一部分,其工作人员也是高校内部的人员,其工资、待遇、薪水都由学校包干,很难通过绩效考核与大學科技园的收益来调动大学科技园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去调研企业的需求;更无法把高校的科研技术成果以最优,最快捷的方式转移给需求企业,也无法促进大学科技园作为企业实体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更无法调动科技成果生产方大学教师为提升企业科技水平的积极性。大学科技园的科技成果孵化机制仍然不健全。大学科技园作为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将高校所拥有的专利及科研成果通过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其价值后采用拍卖的方式转让给企业,从而提升企业的科技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技术服务支撑;企业也可以通过大学科技园科技成果中介服务机构以订单采购的方式来解决企业技术成果缺乏的现状;大学科技园作为一个平台可以将高校的科技成果实现商品化并进行拍卖,但是从目前四川省大学科技园的运营模式来看,还仅仅局限于科技成果的一次性授权转让,并没有实现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交易模式,很多高校只局限于科技成果及专利的申报之中,对科技成果通过大学科技园的技术成果转化平台进行转移化仍持观望的态度。同时高校拥有大量的高精尖实验设备仪器而企业因科研资金有限很难购买起这些设备,所以通过大学科技园科技平台可以实现大学科研仪器与企业科研活动所需上的共享,最终实现高校的科研仪器设备等可以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资源与财富,为广大企业提供一定的科技平台,获得更好的社会运用价值,提升企业能力与高校科研实验室设备的运用率,从而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更大的社会价值。
四、结语
根据“十二五”期间,科技部、教育部颁布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试行办法》、《科技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大学科技园要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完善产权激励和利益分配机制;规范企业入孵、孵成退出机制。大学科技园必须组建专业化的管理公司,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管理机制,探索国家大学科技园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进一步疏通大学科技园这一创新创业平台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障碍机制,使大学的科研技术成果更好地服务社会,实现更大的社会价值。
参考文献:
[1]钟武.陈丽莉 大学科技园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与探索[J].中国投资:2013年(8):119
[2]袁贵平.浅议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演变[J].江苏高教,2003,(1)。
[3]崔岩.郑帆帆,朱继国.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转移现状分析.[J].价值工程,2012(10):242-243
[4]赵旭.大学科技城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选择与实现[J].经济纵横2013(1)期 119——123
[5]李伟,李斌. 我国高校科枝成果转化中的制约因素分析 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71—74
[6]周欣.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障碍因素分析 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研究生[J]科技信息
[7]华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原因分析[ J].渝州大学学报(社科版),2002,( 6)。
[8]许红.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分析和对策研究 [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08(22):11—13
作者简介:李矿霞,女,河南三门峡,西华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助教,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企业管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