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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多媒体艺术是新事物创造性具象的反映形态,作为一种重要的审美载体,它不仅是凝聚着制作者的构思和独创性的精神劳动,同时也反映了鲜明的时代审美力和大众的审美趣味,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的表现。多媒体艺术的信息表达力与受众的审美力成正比,由最开始的直白的平铺陈述演变为现在的流行的暗喻手法,这种看不到的创作者和受众之间的信息互动充满了整个作品,使多媒体艺术作品更加深入人心,印象深刻。
关键词:现代多媒体艺术;美学;信息传达;视觉原理
多媒体艺术充斥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我们的生活紧紧相连。比如广告,虽然大部分的人在潜意识中厌烦广告抵制广告,但却不知广告是现代多媒体艺术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如果没有了广告,多媒体产业几乎要垮掉半边江山,进而无法带动多媒体领域快速的发展,多媒体艺术作品的好坏决定了一个地区中多媒体艺术的发展。
多媒体艺术的表达有一个显著的特点:互动性。充分的互动性是完成信息传达的重要一环,它可以形成人与机器,人与人以及机器间的互动,互相交流的体验环境以及身临其境的场景,人机交流互动是多媒体艺术最大的特点。信息的传达由以往形态上的平面化和静态化,开始逐渐向动态化,综合化方向转变,从单一的载体跨越到多载体,从二维平面延伸到三维立体和空间,从传统的纸张印刷工艺更多地转化到虚拟信息形象地传达。这也是现代信息传达催生的产物,信息传达的快慢决定了信息的价值,信息传达的速度在不断的变快,多媒体艺术的发展也发生了质的飞跃。在多媒体艺术的信息传达中,多以视觉传达为主,是用来运载信息的传播装置,这种媒介在信息的传达中起到了桥梁和载体的作用,扩展了当代视觉传达设计外延。
现代多媒体艺术在广义上来理解就是将抽象的理念信息用具象的图形,画面和声音来表达,是新产品和新的生活理念推广的渠道,也是人们了解新事物接受新事物的来源,多媒体艺术设计如何表达合理,如何让人们更加容易理解和接受是当前多媒体艺术中一项重要的课题,这就需要媒体人首先先了解多媒体艺术受众的接受度。这也是艺术设计专业一项重要的理论研究,她就是美学。美学是设计艺术专业必学的一门基础理论课程,专业学生通过学习这门课程来辨别一个艺术作品是否具有艺术美和艺术性,美学知识的丰富与否决定了一个专业人士的专业性和审美能力。有时我们经常会对一幅艺术作品感到难以理解,无法参透作者的设计意图,这就说明在美学的层次上,受众与创作者没有处在一个平面上,但就是这一个小小的偏差将会造成理解上的大误会,无法看懂作品就无法读懂作品要传达的信息,所以,多媒体艺术设计的表达手法一定要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和信息表达能力,但是也不能一味的追求高大上的创意,务求与受众的审美力在一个水平上。人是懂得欣赏也是会创造美得动物,人类会将深藏脑海的概念与情感,透过想象,思考,表达,结合不同的材质,不同的载体,丰富的造型,变幻的色彩相结合,创造出感性的艺术杰作。
一个好的多媒体艺术作品需要严格遵循视觉传达原理,随着多媒体技术的高速发展,现代多媒体艺术的视觉文化研究也是近二十年在艺术界颇受关注的一项多学科多领域的研究。围绕着多媒体艺术“视觉性”的这一特点,现代多媒体艺术的表达方式和表现力是影响一个作品能否被接受,也是评价一个多媒体艺术作品是否具有生命力的关键。
现代多媒体艺术的视觉传达原理其价值在于把新产品通过多媒体载体的功能将之转换成视觉因素,使消费者能够直面这些信息,注意到其中的重要信息,从而接受这些信息。我们常说广告做的成功是指这种多媒体作品在表现形式,概念理解和美学角度上具有强烈的展示特点,这些展示上的特点符合人们的审美,近十年越来越多的多媒体艺术成为样本和教科书,这些成功的案例往往表现形式夸张但是不浮夸,信息的表达具有欣赏性和较高的美学价值,使得整个作品风格独特,画面视觉效果强,信息表达准确,紧紧地把握受众的心理和审美接受能力。多媒体艺术是将信息在人们头脑中形成的抽象形象经过制作者自身的感受,情感体验,主观情感和情绪通过具象的画面呈现出来。抽象的事物一旦转化为具象的表达便承载了特定的含义和主观色彩,受众对这些意象的反映程度是不同的,其所能引发的视觉感受也是差别的,没有一件作品能够达到百分百的接受和理解。这些视觉感受反映了受众的格调和接受能力,也正是衡量艺术作品质量的重要标杆。
在多媒体设计中,信息传达也就是视觉传达严格遵循着美学形式美的要求,运用视觉语言去引导信息的传递,这是一个互相协调互动的过程,以电脑,手机和网络为标志的多媒体技术给信息的设计和传播带来了新的气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首先,在信息的传达形式上,运用形式美法则来协调和处理各个视觉和信息要素的关系,使其变得和谐统一,其次,在信息的视觉表达中,形式与内容的完美和和谐能够高度结合,再者,结合视觉传达的特征使得多媒体艺术设计更能体现“人性化”这一特点。“人性化”现在已经成为艺术设计的重要观念,设计如何以人为本,围绕人的特点来进行创作是现代设计的一项重要研究课题,多媒体艺术设计是个不错的切入点。
多媒体艺术形式成为21世纪艺术表达的主流,也是高校艺术专业课程的设置重点,信息的传达现在是以多媒体艺术为主,它脱离不了媒体这个载体。“媒体与视觉传达设计之间的关系是互动的,媒体既体现了设计,又给设计带来了局限性;设计既受制于媒体,又是新媒体产生的动力之一”。所以,在多媒体艺术的创作中,我们要多遵循形式美规律,用美学的角度去审视与受众的互动,抓住受众的五官感受,提供一种文化信息创新的凝聚力,将各个层次的受众通过审美的形式凝结起来,更具有表现型,更加个性化,更加互动型和更加有责任感,使多媒体艺术成为人类对信息的美的表达和展现的重要载体。
参考文献:
[1]秦文君、陈育星,多媒体设计艺术的再思考,装饰,2004年第03期
[2]赵玲莉.网络多媒体艺术作品审美属性浅析.大众文艺,2010,(上半月刊):第05期
[3]陈敏南.中国艺术美学视角下的新媒体艺术审美.求索,2010年第08期
[4]张莹.多媒体应用系统中的媒体美学谈讨. 通讯世界,2015年第12期
[5]信天骄.浅谈数字媒体的审美价值.中国城市经济,2010年第08期
关键词:现代多媒体艺术;美学;信息传达;视觉原理
多媒体艺术充斥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我们的生活紧紧相连。比如广告,虽然大部分的人在潜意识中厌烦广告抵制广告,但却不知广告是现代多媒体艺术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如果没有了广告,多媒体产业几乎要垮掉半边江山,进而无法带动多媒体领域快速的发展,多媒体艺术作品的好坏决定了一个地区中多媒体艺术的发展。
多媒体艺术的表达有一个显著的特点:互动性。充分的互动性是完成信息传达的重要一环,它可以形成人与机器,人与人以及机器间的互动,互相交流的体验环境以及身临其境的场景,人机交流互动是多媒体艺术最大的特点。信息的传达由以往形态上的平面化和静态化,开始逐渐向动态化,综合化方向转变,从单一的载体跨越到多载体,从二维平面延伸到三维立体和空间,从传统的纸张印刷工艺更多地转化到虚拟信息形象地传达。这也是现代信息传达催生的产物,信息传达的快慢决定了信息的价值,信息传达的速度在不断的变快,多媒体艺术的发展也发生了质的飞跃。在多媒体艺术的信息传达中,多以视觉传达为主,是用来运载信息的传播装置,这种媒介在信息的传达中起到了桥梁和载体的作用,扩展了当代视觉传达设计外延。
现代多媒体艺术在广义上来理解就是将抽象的理念信息用具象的图形,画面和声音来表达,是新产品和新的生活理念推广的渠道,也是人们了解新事物接受新事物的来源,多媒体艺术设计如何表达合理,如何让人们更加容易理解和接受是当前多媒体艺术中一项重要的课题,这就需要媒体人首先先了解多媒体艺术受众的接受度。这也是艺术设计专业一项重要的理论研究,她就是美学。美学是设计艺术专业必学的一门基础理论课程,专业学生通过学习这门课程来辨别一个艺术作品是否具有艺术美和艺术性,美学知识的丰富与否决定了一个专业人士的专业性和审美能力。有时我们经常会对一幅艺术作品感到难以理解,无法参透作者的设计意图,这就说明在美学的层次上,受众与创作者没有处在一个平面上,但就是这一个小小的偏差将会造成理解上的大误会,无法看懂作品就无法读懂作品要传达的信息,所以,多媒体艺术设计的表达手法一定要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和信息表达能力,但是也不能一味的追求高大上的创意,务求与受众的审美力在一个水平上。人是懂得欣赏也是会创造美得动物,人类会将深藏脑海的概念与情感,透过想象,思考,表达,结合不同的材质,不同的载体,丰富的造型,变幻的色彩相结合,创造出感性的艺术杰作。
一个好的多媒体艺术作品需要严格遵循视觉传达原理,随着多媒体技术的高速发展,现代多媒体艺术的视觉文化研究也是近二十年在艺术界颇受关注的一项多学科多领域的研究。围绕着多媒体艺术“视觉性”的这一特点,现代多媒体艺术的表达方式和表现力是影响一个作品能否被接受,也是评价一个多媒体艺术作品是否具有生命力的关键。
现代多媒体艺术的视觉传达原理其价值在于把新产品通过多媒体载体的功能将之转换成视觉因素,使消费者能够直面这些信息,注意到其中的重要信息,从而接受这些信息。我们常说广告做的成功是指这种多媒体作品在表现形式,概念理解和美学角度上具有强烈的展示特点,这些展示上的特点符合人们的审美,近十年越来越多的多媒体艺术成为样本和教科书,这些成功的案例往往表现形式夸张但是不浮夸,信息的表达具有欣赏性和较高的美学价值,使得整个作品风格独特,画面视觉效果强,信息表达准确,紧紧地把握受众的心理和审美接受能力。多媒体艺术是将信息在人们头脑中形成的抽象形象经过制作者自身的感受,情感体验,主观情感和情绪通过具象的画面呈现出来。抽象的事物一旦转化为具象的表达便承载了特定的含义和主观色彩,受众对这些意象的反映程度是不同的,其所能引发的视觉感受也是差别的,没有一件作品能够达到百分百的接受和理解。这些视觉感受反映了受众的格调和接受能力,也正是衡量艺术作品质量的重要标杆。
在多媒体设计中,信息传达也就是视觉传达严格遵循着美学形式美的要求,运用视觉语言去引导信息的传递,这是一个互相协调互动的过程,以电脑,手机和网络为标志的多媒体技术给信息的设计和传播带来了新的气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首先,在信息的传达形式上,运用形式美法则来协调和处理各个视觉和信息要素的关系,使其变得和谐统一,其次,在信息的视觉表达中,形式与内容的完美和和谐能够高度结合,再者,结合视觉传达的特征使得多媒体艺术设计更能体现“人性化”这一特点。“人性化”现在已经成为艺术设计的重要观念,设计如何以人为本,围绕人的特点来进行创作是现代设计的一项重要研究课题,多媒体艺术设计是个不错的切入点。
多媒体艺术形式成为21世纪艺术表达的主流,也是高校艺术专业课程的设置重点,信息的传达现在是以多媒体艺术为主,它脱离不了媒体这个载体。“媒体与视觉传达设计之间的关系是互动的,媒体既体现了设计,又给设计带来了局限性;设计既受制于媒体,又是新媒体产生的动力之一”。所以,在多媒体艺术的创作中,我们要多遵循形式美规律,用美学的角度去审视与受众的互动,抓住受众的五官感受,提供一种文化信息创新的凝聚力,将各个层次的受众通过审美的形式凝结起来,更具有表现型,更加个性化,更加互动型和更加有责任感,使多媒体艺术成为人类对信息的美的表达和展现的重要载体。
参考文献:
[1]秦文君、陈育星,多媒体设计艺术的再思考,装饰,2004年第03期
[2]赵玲莉.网络多媒体艺术作品审美属性浅析.大众文艺,2010,(上半月刊):第05期
[3]陈敏南.中国艺术美学视角下的新媒体艺术审美.求索,2010年第08期
[4]张莹.多媒体应用系统中的媒体美学谈讨. 通讯世界,2015年第12期
[5]信天骄.浅谈数字媒体的审美价值.中国城市经济,2010年第0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