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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庆节,夏小兵和许丽丽踏上了红地毯。可是直到2009年3月底,两人才搬进新居,到这时,他们的新婚生活才算正式开始。姗姗来迟的婚后生活令他们如胶似漆,只要夫妻俩待在一起,往往一个眼神、一个肢体语言,便会令爱欲的激情燃烧起来。夏小兵身强体健,在夫妻性生活中虎虎生威;许丽丽温柔娇媚,常在丈夫酣畅淋漓的爱抚中发出醉意的呻吟……夏小兵喜欢妻子风情万种的女人味儿,每当听到丽丽的欢爱声,他更是激情澎湃,揽着妻子一起共赴爱的高潮。尤其是到了周末,回到家里关上房门,他就和妻子尽情享受着性爱的欢愉,释放着爱的能量。
可这种甜蜜的夫妻生活很快就遇到了他们做梦也想不到的麻烦。
2009年4月的一天下午,夏小兵和许丽丽下班回家后正准备做饭,这时,听到有人在外面敲门。夏小兵过去打开门,见隔壁张宝山站在门口,这位邻居是开出租车的,离婚后带着一个读初中的儿子过日子。夏小兵热情地和张宝山打着招呼,邀他进屋坐坐。张宝山推辞说:“夏先生,你出来一下,我有话对你讲。”夏小兵没有多想,和妻子打了声招呼,便和张宝山下了楼。
俩人来到小区绿地旁的一棵大树下,张宝山开门见山地说:“夏先生,我是粗人,有些话讲不好,你别不高兴。”因为是邻居,夏小兵以为是什么生活上的琐事,便说:“张师傅,你别客气,我们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妥,你尽管讲。”张宝山吸了一口烟,盯着夏小兵说:“是这样,你知道我带着一个儿子不容易,一天到晚出车累得够呛。我这人早出晚归,白天咱们也碰不了几回面,晚上回来,我已累得精疲力尽,就想好好休息一下,可我这耳朵特灵,一有动静就睡不着,白天开车就没精神……”张宝山越说越让夏小兵犯糊涂,可再听下去,他觉得有些不对劲了。“夏先生,我就不绕弯子,有话直说了吧。你知道,咱们两家的卧室挨着,只隔一堵薄墙,遮光挡眼还行,隔音就差多了。最近这段时间以来,你们小夫妻俩甜甜蜜蜜的,我是过来人,两口子嘛。可就是你们的动静……怎么说呢,夏先生,我就住隔壁,晚上你们那边声音传过来,我真睡不好,还容易胡思乱想……”
夏小兵顿时明白了,张宝山所说,是指他和妻子做爱时发出的喊叫声。他脸上一阵发烧,毕竟,这是他们夫妻之间的隐私啊。“夏先生,我就是想给你说一下,今后你们过夫妻生活时,能不能声音小点?”听着别人拿自己和妻子最隐秘的性生活说事儿,这让夏小兵心里特别扭,他一时反应不过来,愣了愣,没有吭气……
回到家里,夏小兵没有告诉妻子这件令他难以启齿的事儿,晚上睡觉时,他以身体太累为借口,第一次婉拒了妻子的性要求。不仅如此,自从那次让他感觉特别不舒服的谈话过后,一个多星期的时间里,他的性能力竟连着好几次出现障碍。再和妻子做爱时,他总是小心翼翼,一声不吭,还时不时地分心走神,本来光明正大的夫妻生活变得缩手缩脚、紧紧张张的。而看到妻子渴望陶醉的样子,他又实在不忍心使她难堪和扫兴。每当妻子扶慰地喊叫时,他除了无奈地压抑、控制自己外,还能伸手去堵她的嘴巴吗?
夏小兵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作为丈夫,他不能老是拒绝和妻子过性生活。再说,他和妻子的私生活,别人也无权干涉呀。不久后,张宝山又一次在楼下碰到他时,口气埋怨地说:“夏先生,你还没和你老婆讲吧?怎么最近,你们还是有声呀?”张宝山的话让夏小兵有些反感,他脱口说道:“张师傅,我觉得你也太关心我们夫妻的私事了吧。你也是结过婚的人,两口子睡觉这事儿,能容得别人这么讲来讲去的吗?”张宝山皱皱眉,更不客气地说:“但你们睡觉也不能影响别人啊,原因我已向你解释过了,还不明白吗?”夏小兵脾气上来了:“那你说应该怎么睡觉?装哑巴吗?”那是你们的事,反正再这样喊叫,我不答应!张宝山硬邦邦扔下一句话,掉头就走,俩人不欢而散。
怎么办?夏小兵不是没有想过和妻子搬到岳父岳母家去住,但是,岳父岳母家房子本来就小,住在一起很不方便,这么突然搬回去也容易让老人犯疑。再说,现在这房子是自己买的,搬来搬去也不是长久之计啊。有好几次他也想向妻子说明这事,但想来想去,妻子有什么过错呢?难道在自己家里还要“忍气吞声”,压抑着快感,偷偷摸摸地过夫妻生活吗?对于张宝山的话,夏小兵也仔细考虑过,可他能因此而明确要求妻子做爱时不出声吗?在深深的苦恼之中,夏小兵只好以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减少和妻子做爱的次数,妻子并没多在意,反而更注重每一次性生活的质量……
2009年6月初,许丽丽被单位派到上海业务进修三个月。一天夏小兵下班回家后,意外地收到了襄樊市高新区法院寄给他的一份民事诉状副本,原告正是住在他隔壁的张宝山,他以侵犯其“相邻权”为由,诉称邻居夏小兵夫妇近半年时间来,过夫妻生活时“持续声音过火、刺耳”,严重影响他的正常休息和工作安全,经两次口头协商无果后,请求法律给予帮助,维护其权益……有谁能想到,在自己家里和妻子过正常的夫妻生活,却惹来一纸诉状?夏小兵终于被逼上了被告席,他只能应诉这场离奇的官司。
因为牵扯到个人隐私,襄樊市高新区法院于2009年7月18日第一次不公开审理此案。在法庭上,原本一墙之隔的两家邻居却尴尬地坐在了原、被告席上。张宝山的代理律师要求夏小兵及其妻子停止对原告“相邻权”的侵犯,并排除妨碍,因为被告夫妻性生活时发出的声音已造成原告经常性“失眠”,影响到原告的身体健康……夏小兵聘请的代理律师在辩诉时指出,我国民法和婚姻法均保护夫妻间合法的性权利,性权利是最基本的人身权利之一,是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具有的个人权利。此种性权利对人类自身的繁衍存续,对个人的生存、发展和健康,甚至对社会的稳定,都有重要的意义。夏小兵夫妇行使正当的性权利,不仅毫无过错,而且受法律保护。其肢体语言、包括声音在内,是个人正常、健康、自然的生理属性,对此属性的干涉,不仅是对个人隐私的侵犯,而且构成了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伤害。行使性权利的限制是指为社会所禁忌的某些公开场合,而夏小兵夫妇是在“自己的家中”,其性权利的多样性——包括肢体方式和声音方式,都在合乎法理的情况下进行,不受任何人干涉和侵犯。至于原告所指称的“相邻权”,其中相关内容,只包括相邻方使用噪声过大的“生产生活资料”时不得影响其邻居,这与夫妻生活并无关联……在激烈的法庭辩论之后,法庭对这起罕见的特殊官司,又于2009年8月11日进行了第二次不公开审理。法院经合议庭合议认为,由于我国民事诉讼以“谁主张、谁举证”为原则,原告所诉“相邻权”侵权中,缺乏必要的证据材料,故判决被告侵犯原告之“相邻权”不予成立……
官司打完了,可夏小兵并不觉得自己赢了,心里反倒有些遗憾和失落。他想,如果自己当初能够心平气和地与张师傅好好沟通沟通,就像以前搞装修时那样相互理解和忍让,两家何至于要闹上法庭呢?
可这种甜蜜的夫妻生活很快就遇到了他们做梦也想不到的麻烦。
2009年4月的一天下午,夏小兵和许丽丽下班回家后正准备做饭,这时,听到有人在外面敲门。夏小兵过去打开门,见隔壁张宝山站在门口,这位邻居是开出租车的,离婚后带着一个读初中的儿子过日子。夏小兵热情地和张宝山打着招呼,邀他进屋坐坐。张宝山推辞说:“夏先生,你出来一下,我有话对你讲。”夏小兵没有多想,和妻子打了声招呼,便和张宝山下了楼。
俩人来到小区绿地旁的一棵大树下,张宝山开门见山地说:“夏先生,我是粗人,有些话讲不好,你别不高兴。”因为是邻居,夏小兵以为是什么生活上的琐事,便说:“张师傅,你别客气,我们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妥,你尽管讲。”张宝山吸了一口烟,盯着夏小兵说:“是这样,你知道我带着一个儿子不容易,一天到晚出车累得够呛。我这人早出晚归,白天咱们也碰不了几回面,晚上回来,我已累得精疲力尽,就想好好休息一下,可我这耳朵特灵,一有动静就睡不着,白天开车就没精神……”张宝山越说越让夏小兵犯糊涂,可再听下去,他觉得有些不对劲了。“夏先生,我就不绕弯子,有话直说了吧。你知道,咱们两家的卧室挨着,只隔一堵薄墙,遮光挡眼还行,隔音就差多了。最近这段时间以来,你们小夫妻俩甜甜蜜蜜的,我是过来人,两口子嘛。可就是你们的动静……怎么说呢,夏先生,我就住隔壁,晚上你们那边声音传过来,我真睡不好,还容易胡思乱想……”
夏小兵顿时明白了,张宝山所说,是指他和妻子做爱时发出的喊叫声。他脸上一阵发烧,毕竟,这是他们夫妻之间的隐私啊。“夏先生,我就是想给你说一下,今后你们过夫妻生活时,能不能声音小点?”听着别人拿自己和妻子最隐秘的性生活说事儿,这让夏小兵心里特别扭,他一时反应不过来,愣了愣,没有吭气……
回到家里,夏小兵没有告诉妻子这件令他难以启齿的事儿,晚上睡觉时,他以身体太累为借口,第一次婉拒了妻子的性要求。不仅如此,自从那次让他感觉特别不舒服的谈话过后,一个多星期的时间里,他的性能力竟连着好几次出现障碍。再和妻子做爱时,他总是小心翼翼,一声不吭,还时不时地分心走神,本来光明正大的夫妻生活变得缩手缩脚、紧紧张张的。而看到妻子渴望陶醉的样子,他又实在不忍心使她难堪和扫兴。每当妻子扶慰地喊叫时,他除了无奈地压抑、控制自己外,还能伸手去堵她的嘴巴吗?
夏小兵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作为丈夫,他不能老是拒绝和妻子过性生活。再说,他和妻子的私生活,别人也无权干涉呀。不久后,张宝山又一次在楼下碰到他时,口气埋怨地说:“夏先生,你还没和你老婆讲吧?怎么最近,你们还是有声呀?”张宝山的话让夏小兵有些反感,他脱口说道:“张师傅,我觉得你也太关心我们夫妻的私事了吧。你也是结过婚的人,两口子睡觉这事儿,能容得别人这么讲来讲去的吗?”张宝山皱皱眉,更不客气地说:“但你们睡觉也不能影响别人啊,原因我已向你解释过了,还不明白吗?”夏小兵脾气上来了:“那你说应该怎么睡觉?装哑巴吗?”那是你们的事,反正再这样喊叫,我不答应!张宝山硬邦邦扔下一句话,掉头就走,俩人不欢而散。
怎么办?夏小兵不是没有想过和妻子搬到岳父岳母家去住,但是,岳父岳母家房子本来就小,住在一起很不方便,这么突然搬回去也容易让老人犯疑。再说,现在这房子是自己买的,搬来搬去也不是长久之计啊。有好几次他也想向妻子说明这事,但想来想去,妻子有什么过错呢?难道在自己家里还要“忍气吞声”,压抑着快感,偷偷摸摸地过夫妻生活吗?对于张宝山的话,夏小兵也仔细考虑过,可他能因此而明确要求妻子做爱时不出声吗?在深深的苦恼之中,夏小兵只好以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减少和妻子做爱的次数,妻子并没多在意,反而更注重每一次性生活的质量……
2009年6月初,许丽丽被单位派到上海业务进修三个月。一天夏小兵下班回家后,意外地收到了襄樊市高新区法院寄给他的一份民事诉状副本,原告正是住在他隔壁的张宝山,他以侵犯其“相邻权”为由,诉称邻居夏小兵夫妇近半年时间来,过夫妻生活时“持续声音过火、刺耳”,严重影响他的正常休息和工作安全,经两次口头协商无果后,请求法律给予帮助,维护其权益……有谁能想到,在自己家里和妻子过正常的夫妻生活,却惹来一纸诉状?夏小兵终于被逼上了被告席,他只能应诉这场离奇的官司。
因为牵扯到个人隐私,襄樊市高新区法院于2009年7月18日第一次不公开审理此案。在法庭上,原本一墙之隔的两家邻居却尴尬地坐在了原、被告席上。张宝山的代理律师要求夏小兵及其妻子停止对原告“相邻权”的侵犯,并排除妨碍,因为被告夫妻性生活时发出的声音已造成原告经常性“失眠”,影响到原告的身体健康……夏小兵聘请的代理律师在辩诉时指出,我国民法和婚姻法均保护夫妻间合法的性权利,性权利是最基本的人身权利之一,是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具有的个人权利。此种性权利对人类自身的繁衍存续,对个人的生存、发展和健康,甚至对社会的稳定,都有重要的意义。夏小兵夫妇行使正当的性权利,不仅毫无过错,而且受法律保护。其肢体语言、包括声音在内,是个人正常、健康、自然的生理属性,对此属性的干涉,不仅是对个人隐私的侵犯,而且构成了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伤害。行使性权利的限制是指为社会所禁忌的某些公开场合,而夏小兵夫妇是在“自己的家中”,其性权利的多样性——包括肢体方式和声音方式,都在合乎法理的情况下进行,不受任何人干涉和侵犯。至于原告所指称的“相邻权”,其中相关内容,只包括相邻方使用噪声过大的“生产生活资料”时不得影响其邻居,这与夫妻生活并无关联……在激烈的法庭辩论之后,法庭对这起罕见的特殊官司,又于2009年8月11日进行了第二次不公开审理。法院经合议庭合议认为,由于我国民事诉讼以“谁主张、谁举证”为原则,原告所诉“相邻权”侵权中,缺乏必要的证据材料,故判决被告侵犯原告之“相邻权”不予成立……
官司打完了,可夏小兵并不觉得自己赢了,心里反倒有些遗憾和失落。他想,如果自己当初能够心平气和地与张师傅好好沟通沟通,就像以前搞装修时那样相互理解和忍让,两家何至于要闹上法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