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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取得推销员资格认证?
答:根据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安排,对推销员资格认证有以下的通知:
1.职业等级
推销员职业资格考试共分三个等级:
初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推销员职业资格初级鉴定:
1.从事推销工作一年以上;
2.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并结业。
中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推销员职业资格中级鉴定:
1.取得初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推销工作二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2.取得初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推销工作三年以上;
3.中等职业学校推销含营销专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下同),并从事推销工作一年以上;
4.从事推销工作五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5.推销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以上。
高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推销员职业资格高级鉴定:
1.取得中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并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
2.大学专科推销专业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二年以上;
3.大学本科推销专业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二年以上;
4.连续从事推销工作十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
2.鉴定方式
推销员的鉴定考核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全部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每部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
考试时间:

3.报名时间
报名工作由省级鉴定中心统一组织, 并按上述申报条件严格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推销员的鉴定报名从8月份开始。
4.报名地址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010-64918932
天津市劳动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022-23367814
重庆市劳动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023-63627284
广东省劳动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027-87838382
四川省劳动厅职业技能开发处 028-6117159
海南省人劳保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0898-5338309
新疆兵团劳动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0991-2629878
黑龙江省劳动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0451-2621029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021-62748577-2416
浙江省劳动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0571-8838278
福建省劳动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0591-7500064
山东省劳动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0531-6910100-0354
广西劳动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0771-5875647
贵州省劳动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0851-5823659
河北省劳动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0311-7832460
编后:
直销立法了,不仅对各直销企业有严格要求,对从业人员也提出了“持证上岗”的要求。但,如何取得相应的认证,很多读者不了解。为此,本期特刊登“推销员资格认证”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