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把"以人为本"理念落实到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程考核中,就是要求以学生为本位,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核心目标,在理论与实践中重新审视考核目标、形式、内容、方法以及考核的实际效果,不断推进《基础》课程考核改革,力求更好地达到教学目的,更客观完整地评价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