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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在强化辅导员制的同时开始推行班导师制,如何根据学校实际将两种管理机制融为一体以更好地满足学生管理的需要已成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研讨的重中之重。
“双导制”的渊源
辅导员制的提出及相关规定
我国高校实行的辅导员制度是在1952年提出的;1961年,党中央庐山会议上出台专门文件,提出在各高校设立专职辅导员,并得到实施;文革时期这种制度遭到破坏;1978年,国家教委出台文件,在高校恢复辅导员制度。辅导员制度是目前我国高校普遍采取的一种学生管理制度,辅导员主要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就业指导、心理健康以及学生党团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每名辅导员一般管理一个或数个班级。目前对于辅导员工作职责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和2014年3月25日,教育部以教思政〔2014〕2号印发的《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其中,尤以《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对高校辅导员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和各级能力标准进行了规范与要求,明确了辅导员的职业要求,其相关职责概略为:一是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二是帮助高校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三是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四是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高校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五是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六是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七是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八是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目前高校一般招聘专业人员做辅导员且单独以思政系列进行管理。
班导师制的提出及实施
班导师制在我国的历史可以上溯自20世纪初,有据可查的最早记载是1916年金陵女子大学与1917年蔡元培在北京大学的引进,而后1937年竺可桢在浙江大学的施行与推广。建国后由于辅导员制度、班主任制度的推行,班导师制少有言及。新世纪以来,先是2000年浙江大学率先开启了历史资源的挖掘,而后北京大学在2002年提出班导师的恢复动议次年开始施行,2004年以后各高校渐次推行。目前对于班导师制尚无明确官方文件进行规范,但各高校都有自己的文件规定。
辅导员制与班导师制的异同
比较而言,辅导员与班导师的职责目标是一致的——服务学生,满足学生身心成长的需要,使其在达成自我追求的同时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而其区别,归纳不同学校的规定,虽然言语表述与工作规定形式有异,但概而言之,第一,是班导师与辅导员的工作关注点有异——班导师更关注于学生的专业学习与专业研究;第二,是班导师与辅导员的工作方法有异——班導师较之辅导员没有刚性的处置手段而只能代之以柔性的说服引导;第三,是班导师与辅导员的测评机制有异——班导师的考评较之于辅导员更少指令性、规定性的内容。
“双导制”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实行“双导制”的学校,在管理上多为班导师的业务管理归口到学生管理部门而没有施行班导师制的单列,一般对班导师的管理也没有列入学校、学院教学管理的介入,只不过在班导师的选拔上由专业依据一定的原则产生。目前,在一些学校班导师制的推行几近于轮流担任,学生人数多教师人数少的学院在四届学生班导师配备后极可能是全体教师都是班导师,甚而有一部分教师会兼两个年级的导师。加之班导师作为专业教师,其本身的教学工作任务繁重,鉴于目前的施行状况,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工作前少沟通,较少信息共享
所谓少沟通,不仅是指沟通本身,更主要是指沟通机制的建立。目前班导师与辅导员对大学生的管理的交叠之处一般只是两者都面对的学生群体。常态而言,两者在工作各环节中都没有机制约束的交流环节,不管是总体的工作计划的制订还是具体事务的开展,都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使班导师与辅导员坐下来进行必要的信息交流、沟通。偶尔有所交流一般也都是临事起意。反观之,正因为两者的工作对象一致、工作目标趋同,工作重点有异,更需要在工作开展之中能经常相互交流看法,以确保两者施行中都能聚心聚力向心而行而非相背而行。
工作中各尽职责,较少协同互动
正由于工作前的少沟通,就会缺乏辅导员、班导师之间的协调与互动,就会使得两者的工作都是各行其是,执行各自的计划,而对彼此所做工作的知悉、对可做部分的主动援手、对对方工作的建议提醒等有所缺失。而计划施行的落脚点都在学生身上,就极可能出现两者的交叠,导致对于学生而言的时间冲突甚而出现一些事务的的处理方式、观念、目标的矛盾,不仅可能会使学生无所适从,也浪费了有限的工作资源,极端时就会导致工作目标的无功而返。
工作后无交流,较少经验借鉴
学生管理工作重要的是通过各类活动、在各类活动中建立起对学生群体直至每个学生的信息图谱——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所以,围绕所有工作、活动的最后并非其本身的事实性分析,而是藉由事情本身的再认识获得学生群体、学生个人在以后的活动、工作中面对未然事情可做的未雨绸缪,在保证活动、工作的顺利开展的同时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所以,班导师与辅导员完全可以在各自的工作中获得的见仁见智的丰富认识经交流而撞击出火花。但目前的交流方式本身必然会导致随机性、偶然性、片段性,基本上是特殊或偶然情况下两个人兴之所至的闲谈而已,既缺乏计划性、主动性,也缺乏目的性、目标性。
“双导制”的发展目标
为更好地实现“双导制”的工作目标,在“双导制”实施中就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注重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确立“双导制”的发展目标。
建机制,构建“双导”工作范式
前述的“双导制”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看似只是工作流程、工作方式的问题,实则是缺乏工作的通盘设计到具体实施之间的总体规范,缺乏工作职责的条陈缕析,缺乏共性规范与职责明晰,导致总体工作状况没有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由于班导师制相对来说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新生事物,就要在原来辅导员制度的基础上谋求建立两者的协调互动机制,即在明确班导师专属工作的同时,将原来辅导员工作职责中的适宜于班导师做的工作交给班导师,使其各尽其责;同时,还要彼此熟悉各自工作职责,在工作内容交叠处彼此援手,务求互相帮助和支持。所以,“双导”工作范式的构建是重中之重。
定制度,谋求“双导”工作规程
建立工作范式的落脚点是工作规程的明晰化,即主要是班导师的工作要在前述工作机制建立过程中的具体化、标准化,使其可视化、可量化。这并不是要将全体导师的工作整齐划一,但既然是一项制度,也不可使其缺乏一致的衡量尺度,应该是共性基础上的个性。在工作规范化的过程中,制度的建立不仅是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最可行方式,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班导师制毕竟是借助于高校专任教师在其本职工作之上的工作规范,所以也需要有一定的弹性规定,以适应不同教师本职工作状况及教师个性素质差异。
重评价,倡导“双导”工作绩效
双导协调互动机制的建立,尤其是导师制度的明晰过程中,一定要有意识量化一部分工作要求,不仅要规范,更要考评;不仅要定性考评,还要量化考评。考核机制不仅是所有工作的一部分,对于一项新工作的开展更有切实的推进意义,这是与一般日常性考核意义不同的。要将考核作为建机制的一部分,更是定制度的目标,以之推进两部分工作良性循环。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双导”的导其实最后谋求的是大学生的无需导或者说不导而自导,亦即大学生的需要、大学生管理工作的需要才是最终目标——勿忘初心是核心。
“双导制”的渊源
辅导员制的提出及相关规定
我国高校实行的辅导员制度是在1952年提出的;1961年,党中央庐山会议上出台专门文件,提出在各高校设立专职辅导员,并得到实施;文革时期这种制度遭到破坏;1978年,国家教委出台文件,在高校恢复辅导员制度。辅导员制度是目前我国高校普遍采取的一种学生管理制度,辅导员主要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就业指导、心理健康以及学生党团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每名辅导员一般管理一个或数个班级。目前对于辅导员工作职责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和2014年3月25日,教育部以教思政〔2014〕2号印发的《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其中,尤以《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对高校辅导员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和各级能力标准进行了规范与要求,明确了辅导员的职业要求,其相关职责概略为:一是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二是帮助高校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三是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四是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高校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五是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六是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七是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八是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目前高校一般招聘专业人员做辅导员且单独以思政系列进行管理。
班导师制的提出及实施
班导师制在我国的历史可以上溯自20世纪初,有据可查的最早记载是1916年金陵女子大学与1917年蔡元培在北京大学的引进,而后1937年竺可桢在浙江大学的施行与推广。建国后由于辅导员制度、班主任制度的推行,班导师制少有言及。新世纪以来,先是2000年浙江大学率先开启了历史资源的挖掘,而后北京大学在2002年提出班导师的恢复动议次年开始施行,2004年以后各高校渐次推行。目前对于班导师制尚无明确官方文件进行规范,但各高校都有自己的文件规定。
辅导员制与班导师制的异同
比较而言,辅导员与班导师的职责目标是一致的——服务学生,满足学生身心成长的需要,使其在达成自我追求的同时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而其区别,归纳不同学校的规定,虽然言语表述与工作规定形式有异,但概而言之,第一,是班导师与辅导员的工作关注点有异——班导师更关注于学生的专业学习与专业研究;第二,是班导师与辅导员的工作方法有异——班導师较之辅导员没有刚性的处置手段而只能代之以柔性的说服引导;第三,是班导师与辅导员的测评机制有异——班导师的考评较之于辅导员更少指令性、规定性的内容。
“双导制”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实行“双导制”的学校,在管理上多为班导师的业务管理归口到学生管理部门而没有施行班导师制的单列,一般对班导师的管理也没有列入学校、学院教学管理的介入,只不过在班导师的选拔上由专业依据一定的原则产生。目前,在一些学校班导师制的推行几近于轮流担任,学生人数多教师人数少的学院在四届学生班导师配备后极可能是全体教师都是班导师,甚而有一部分教师会兼两个年级的导师。加之班导师作为专业教师,其本身的教学工作任务繁重,鉴于目前的施行状况,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工作前少沟通,较少信息共享
所谓少沟通,不仅是指沟通本身,更主要是指沟通机制的建立。目前班导师与辅导员对大学生的管理的交叠之处一般只是两者都面对的学生群体。常态而言,两者在工作各环节中都没有机制约束的交流环节,不管是总体的工作计划的制订还是具体事务的开展,都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使班导师与辅导员坐下来进行必要的信息交流、沟通。偶尔有所交流一般也都是临事起意。反观之,正因为两者的工作对象一致、工作目标趋同,工作重点有异,更需要在工作开展之中能经常相互交流看法,以确保两者施行中都能聚心聚力向心而行而非相背而行。
工作中各尽职责,较少协同互动
正由于工作前的少沟通,就会缺乏辅导员、班导师之间的协调与互动,就会使得两者的工作都是各行其是,执行各自的计划,而对彼此所做工作的知悉、对可做部分的主动援手、对对方工作的建议提醒等有所缺失。而计划施行的落脚点都在学生身上,就极可能出现两者的交叠,导致对于学生而言的时间冲突甚而出现一些事务的的处理方式、观念、目标的矛盾,不仅可能会使学生无所适从,也浪费了有限的工作资源,极端时就会导致工作目标的无功而返。
工作后无交流,较少经验借鉴
学生管理工作重要的是通过各类活动、在各类活动中建立起对学生群体直至每个学生的信息图谱——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所以,围绕所有工作、活动的最后并非其本身的事实性分析,而是藉由事情本身的再认识获得学生群体、学生个人在以后的活动、工作中面对未然事情可做的未雨绸缪,在保证活动、工作的顺利开展的同时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所以,班导师与辅导员完全可以在各自的工作中获得的见仁见智的丰富认识经交流而撞击出火花。但目前的交流方式本身必然会导致随机性、偶然性、片段性,基本上是特殊或偶然情况下两个人兴之所至的闲谈而已,既缺乏计划性、主动性,也缺乏目的性、目标性。
“双导制”的发展目标
为更好地实现“双导制”的工作目标,在“双导制”实施中就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注重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确立“双导制”的发展目标。
建机制,构建“双导”工作范式
前述的“双导制”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看似只是工作流程、工作方式的问题,实则是缺乏工作的通盘设计到具体实施之间的总体规范,缺乏工作职责的条陈缕析,缺乏共性规范与职责明晰,导致总体工作状况没有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由于班导师制相对来说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新生事物,就要在原来辅导员制度的基础上谋求建立两者的协调互动机制,即在明确班导师专属工作的同时,将原来辅导员工作职责中的适宜于班导师做的工作交给班导师,使其各尽其责;同时,还要彼此熟悉各自工作职责,在工作内容交叠处彼此援手,务求互相帮助和支持。所以,“双导”工作范式的构建是重中之重。
定制度,谋求“双导”工作规程
建立工作范式的落脚点是工作规程的明晰化,即主要是班导师的工作要在前述工作机制建立过程中的具体化、标准化,使其可视化、可量化。这并不是要将全体导师的工作整齐划一,但既然是一项制度,也不可使其缺乏一致的衡量尺度,应该是共性基础上的个性。在工作规范化的过程中,制度的建立不仅是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最可行方式,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班导师制毕竟是借助于高校专任教师在其本职工作之上的工作规范,所以也需要有一定的弹性规定,以适应不同教师本职工作状况及教师个性素质差异。
重评价,倡导“双导”工作绩效
双导协调互动机制的建立,尤其是导师制度的明晰过程中,一定要有意识量化一部分工作要求,不仅要规范,更要考评;不仅要定性考评,还要量化考评。考核机制不仅是所有工作的一部分,对于一项新工作的开展更有切实的推进意义,这是与一般日常性考核意义不同的。要将考核作为建机制的一部分,更是定制度的目标,以之推进两部分工作良性循环。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双导”的导其实最后谋求的是大学生的无需导或者说不导而自导,亦即大学生的需要、大学生管理工作的需要才是最终目标——勿忘初心是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