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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在台湾经济活动中始终占据着重要位置,40多年来虽历经不同的发展时期与经济结构的调整,却持续活跃并对台湾经济成长作出突出贡献。长期来台湾中小企业一直是人们探讨研究的重点,其中有许多经验与教训值得借鉴,其中政策因素在台湾一直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一、实施各种奖励优惠政策,扶持和保护中小企业
(一)进口替代时期。
50年代是台湾经济逐步恢复,走上初始发展阶段。面对岛内工业资源、资本、技术、外汇的极度短缺,发展劳力密集的民生工业及利用省产原料之工业,如纺织、食品加工、农产品加工、化学制品等替代进口,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减少进口依赖成为此时期宏观经济政策发展的优先重点,被称之为“进口替代时期”。1
这一时期基于当时台湾工业基础薄弱,缺乏资金、技术及经营现代化规模企业经验,当局的企业政策制定重心放在发展中小企业上。1964年台湾“行政院长”在立法院施政报告中也指出“不但要振兴大型工业,并且要扶持中小企业,达到资金大众化,避免过于集中”。
在此政策思想指导下,为发展中小企业,主要采取如下措施:(1)把部分公营企业,如台泥、农林、工矿、台纸四大公营企业(包括214个事业实体)转移给民营;(2)竭力扶持民间创办中小型企业,通过推行都市、社区发展,增加新社区及工业区计划,为青年人创业和小额资产者投资设厂创造条件,从城区到乡间一批批中小企业如春笋般冒出,促进当时仍占主导地位的传统农业经济结构向工业经济结构的逐步转化,同时政府对于新创立的中小企业给予种种优惠保护政策,如:(1)实施高额保护关税和严格的进口管制双重措施,制定了《货品管制进口准则》,以保护本地企业免受外来产品竞争;(2)赋税减免,1955年实施的《所得税法修正案》即订有奖励投资条款,规定公用事业、制造业、矿业、运输业等合乎奖励标准的生产事业,免征营利事业所得税10%;对新创立公司,3年内免征营利事业税;对增资扩建企业,新增生产能力大于30%以上者,新增所得税享受3年免税奖励等。到1960年《奖励投资条例》正式颁布,捐税减免的幅度更加扩大。
(二)出口扩张时期。
由于岛内市场容量有限,进口替代工业品的岛内市场很快达到饱和状态,为突破发展瓶颈,60年代台湾经济从进口替代转向出口扩张,将已发展出来的劳力密集产业推向国际市场。
这时期中小企业政策侧重点放在鼓励出口创汇上,如继续实行出口退税制度,凡外销厂商进口原料在规定时间内加工为成品外销者可退回或减免已交关税,1962年后又进一步实施保税仓库和保税工厂等保税制度,以促进外销;提供外销低利贷款,包括出口贷款、工业贷款、外销贴现,进口原料款项等多种款项;《奖励投资条例》新增订引进外资,鼓励出口条例,对经营外销业务,或以提供劳务取得外汇的生产事业给予减征所得税额;生产事业进口的机器设备,可分期交纳进口税捐,一次投资在3000万元新台币以上者,则可免征进口税捐等。更重要的是通过设置出口加工区直接支持外销产业,1965年颁布了《加工出口区设置条例》,相继完成了高雄、楠梓、台中3个加工出口区,以良好的基础设施和便利服务,促成中小企业进一步的发展。这一时期中小企业的辅导体制也日渐完善,做法更加积极主动,1966年专门成立“中小企业辅导工作小组”,1968年划归经济合作发展委员会(经合会)的“中小企业辅导处”,重点选择外销成效突出或深具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给予积极辅导。
这一时期台湾中小企业在积极拓展岛外市场获得飞速发展,1966年至1976年10年间,企业从大约28000家增加到70000家,从业人数从59万增加到191万,企业规模也从22人扩大到27人2,更重要的是确立了以外销市场为导向的经营方针。这从中小企业的内外销比例中可以清楚看到,70年代以前中小企业的外销收入已占其总营业收入的一半以上,80年代后外销收入更增至70%(见表1)。

中小企业对台湾外贸发展的贡献亦可从其出口占台湾外贸总出口的比率略见一斑。根据经济部中小企业处估计3,1978年中小企业出口总额约为8098百万美元,占当年总出口值63.8%,1979年为10337百万美元,占 64%,1980年增至12876百万美元,比率提高至65%,1981年比率为68.1%;1982年69.7%,中小企业贡献率在1982年前一直保持增长势头。
综观中小企业从初创、成长,步入蓬勃发展期,政策因素起着重要的保护和促进作用。中小企业政策是建立在宏观经济调控下,由于受制于资金、技术以及海岛资源的匮乏,惟一占优势的是充沛而廉价的劳力资源,因此经济发展的重心定位在发展劳力密集型产业,这亦有利于中小规模企业创设和经营,无需投入太多的资金、技术、物力,且易于利用地区性之特点。 在此前提下,中小企业政策的制定,重点放在对创业的积极鼓励,以及通过税收和各种优惠措施扶植和保护企业发展,为中小企业兴起和走向蓬勃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有利的条件,起到了较大推动作用。但我们也看到从进口替代到出口扩张时期,政策趋向已有所不同,前一时期更多运用政权手段,通过关税壁垒和出口管制双重措施保护岛内市场和新兴企业的发展,这种闭关式的保护政策意在对幼嫩的中小企业起到扶植和保护作用,但亦造成中小企业过度依赖性和害怕竞争,因此当进口替代让位于外向型发展阶段,政府则更多的把奖励优惠政策施惠于出口企业,并通过设置出口加工区,推动中小企业走向市场经济,利用自身优势,在国际市场竞争中成长,由此也带动了台湾整体经济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期。
二、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改变经营型态
70年代接连二次石油危机的冲击,造成全球经济形势的不景气,开始影响到依赖外贸蓬勃发展的台湾中小企业,80年代中期内外经济形势更加险峻,中小企业经济开始出现下滑趋势。由于岛内地价不断上涨,台币升值,平均工资普遍上涨,加上环保抗争,使得生产成本骤然提高,生产条件恶化,加上国际贸易竞争与冲突加剧的不利形势,以及来自东南亚及中国大陆经济的崛起,中小企业以制造业为主的生产形态随着出口萎缩而衰退,中小企业外销从1982年开始呈下跌趋势,1983至1985年出口所占比率分别为63.4%、59.2%及61.2%,过去以低劳工成本取胜,技术含量低的劳力密集加工型态急待调整,产业面临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强烈要求。
因此,这一时期中小企业政策是配合台湾经济结构的调整,转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为主导的产业升级发展,协助中小企业改变经营型态,提出企业整合的新思路。80年代后,中小企业有了专职的辅导机构——经济部中小企业处,对中小企业更加重视,1987年“中小企业辅导方案”出台,进而推动“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立法,并成立了中小企业辅导小组,在台中、台南及高雄也都设立了服务中心,以便就近加强对各区中小企业的辅导。辅导的范围、对象扩大了,从中小工厂、商业、运输、到服务业,实施整体辅导,推动企业自动化与生产技术创新,帮助企业转型,改善经营型态与融资。
(一)促进中小企业的转型与产业升级
台湾地方当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1)重新修订《奖励投资条款》,增订了“投资抵减办法”对民营企业购置全新的自动化机器、设备或防污染设备,金额达新台币60万元以上者给予抵减所得税奖励;为鼓励生产事业扩大投资改良生产设备,增订了放宽生产事业保留盈余限制条款等;(2)实施《策略性工业方案》,在资金上为策略工业提供中长期低息贷款,1982年台湾根据奖励投资条例规定,指定机械工业(机械、汽车、电机)和电子信息业(电子计算机、电子零件、计算机软件)为策略工业,共提出151项优先开发项目。
(二)建立分工合作体系
面对经济结构转变,产业升级的挑战,以及来自国际不断加剧的竞争压力,鼓励企业间的合作,尤其与大企业间的分工合作,被视为解决中小企业资金、技术不足及外销困境,寻求突破发展的又一项重要策略,它由最初民间因相互需要自发形成,发展到政府的大力推动。根据1996 年台湾经济研究院的调查资料显示4,有51.44%的中小制造业与其它公司从事长期的合作关系,由政府介入推动的合作模式主要有: (1)中心卫星工厂体系。1982年台湾“经济部” 积极着手建立中心卫星工厂体系,将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卫星厂)纳入大企业(中心厂)的产销卫星体系中,形成金字塔式的产业体系。1990年改组为“财团法人中卫发展中心”,在长期不懈的推动下,目前中卫体系已有159个,包括2261家企业,涵盖23个产业,其中以信息电子业的44个体系最大,其次为汽车业21个体系,机械业19个体系,金属加工业14个体系。
(2)策略联盟。厂商之间以策略联盟方式共同开发新产品或新技术,以降低研究成本和风险,近年来台岛内推动的策略联盟主要是高科技或资本密集产业推动的联合开发联盟,研究单位与产业公会主导的联合开发案,如岛内46家电子公司与工业研究院组成笔记型电脑开发联盟形式。此外传统产业如纺织、制鞋、灯饰业等则采取联合外销、联合参展联盟方式,拓展海外市场。自1993年起,台湾当局又与跨国企业签署策略联盟,以争取世界级的跨国企业来台投资,借此与中小企业建立起合作关系,以促进产业转型和技术升级。
(3)跨业交流。企业通过不同产业或行业的负责人的聚会,开展交流活动,将各行业不同信息、技术、经验、人才、设备及商情与资源进行交流,以此降低中小企业技术开发,信息取得的限制,提供创造新事业和新商品的机会。台湾经济部中小企业处自1993年下半年起,联合中卫发展中心,工业技术研究所,金属工业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对外贸易发展协会,企业经营管理顾问协会,中国生产力中心等六个机构成立“中小企业互助合作辅导体系”,推动技术研究发展,互助合作贷款,情报信息系统的研究开发。目前已发展到有399个合作会,会员约有2286家中小企业。
(三)逐步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系统
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自有资金有限,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充足的担保抵押等因素,银行信誉度低,难于贷到款,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经济转型,技术提升的重要原因之一。
1.成立中小企业专业银行,同时鼓励一般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1976年省营台湾中小企业银行成立,这是第一家以中小企业为对象的公营专业银行,紧接着1977年到1979年又相继成立了7家区域性民营中小企业银行,中小企业银行的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从政策上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弥补一般商业银行偏重大企业的不足,其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比例达到70%以上。其它一般银行对中小企业敞开大门,台湾“财政部”已将中小企业融资列为银行考核绩效与优劣之一,台湾约有33家公民银行也参与办理中小企业融资,1983年至1993年10年间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比例,最低年份为34.76%,最高为41.79%。
2.设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为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信用保证。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成立于1974年,基金来源主要为政府与有关金融机构,其功能在于协助具有发展潜力而担保品不足的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机构的融资,通过分担银行承贷风险,鼓励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以此增加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机会,该项措施深得承贷银行与中小企业的欢迎。
3.成立中小企业联合辅导中心,对融资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诊断与辅导。 中小企业辅导中心成立于1982年,由省属7家行库共同捐助新台币1亿元,主要针对在省属行库申请融资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进行财务调查诊断与辅导,协助其取得融资。
三、加大财政经费支助,加速中小企业产业升级
在台湾产业升级进程中,有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获得成功,他们或由于自身企业经营体制较佳,且能把握时机,借助政策的扶植,发挥中小企业独具有的特性,应变能力强,在产品转型和生产转型过程中得到迅速的调整和发展;或是在当局大力推动的合作体系下,降低成本,改造企业,提高竞争力。但也应看到仍有不少中小企业在产业升级中不尽理想,他们所面临困难和急待解决的主要问题有:
1.受制于企业规模和人才,在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上力不从心,影响了企业的改造和技术提升,长期来中小企业主要靠进口技术和组织廉价劳力来发展出口产业,造成中小企业对技术开发,意愿不高。根据台湾中小企业白皮书,只有4300家企业具有研发能力,长期来台湾经济就存在追求急功近利的效益,过份依赖外国技术,忽视科技基础研究和自主研发能力的提高,再加上高科技产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点,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小企业对技术密集产业的投入和对产业升级的热情;另方面台湾当局对传统产业改造重视不够,投入到传统产业的经费寥寥无几,致使传统产业升级十分缓慢,产值、产量急剧下跌,进而影响整体经济的成长,在高科技信息业快速发展的今天,对于依靠传统产业起家的中小企业来说,企业要发展,走转型升级之路,离不开研发能力的提高和技术上的支持。
这一问题开始引起重视,新近推出改革方案,加大了科研发展经费投入5:

(1)台湾“经济部”将逐年编列科技专案计划预算,鼓励民间业界从事高科技研发工作,1997会计年度编列2.8亿多元,有11家厂商8项计划通过予以补助,总经费2.45亿元,预估研发成果所产生的投资效益可望达12亿元。1998年度有6亿元预算,提供民间业者申请科技专案计划研究,1999年度增加到13.7亿元,预算呈倍数成长。
(2)台湾“经济部”已向其所属的“中国石油公司”、“台湾糖业公司”与“台湾电力公司”等单位募集推动研发经费6.5亿元,并拟订“经济部所属事业协助中小企业推动研究发展计划”,今后凡是从事石油、石化、电力、电机与生物科技产业的中小企业,只要负担研发计划经费的25%,其余经费都可申请补助。
2.资金不足。尽管从70年代中期台湾已开始逐步建立起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但资金不足始终困扰着中小企业,这既有内在因素,如企业内部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不善等;也有外在因素。而外在因素主要归因于政府法令政策落实不力,融资申请门槛过高,中小企业难于享受。近年来岛外经济形势变化,亚洲金融风暴造成的金融不稳定,经济不景气,也使资金周转更困难,中小企业又首当其冲,可企业的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或扩大规模都离不开钱,迫使中小企业转向黑市地下钱庄高息借贷,资金成本昂贵,使企业发展受阻。尤其是企业规模越小,靠民间借贷比例越高,资产在500万元新台币以下者,民间借贷比例高达70%5。为解决中小企业资金不足和融资困难,台湾当局新近增加财政预算和拨款:(1)从充实信用保证基金入手,台湾“行政院”决定在5年内增拨100亿元到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据估计,基金因此可以增加的中小企业融资额度,将扩增1000亿元,可增加对1万家中小企业的融资贷款,1999年度“行政院”已编列预算23亿元。(2)加强中小企业专案低利融资,中小企业处将直辖市经建会在1999年度增拨300亿元中长期资金,扩大中小企业扎根专案贷款;另将直辖市“行政院”开发基金在下年度增拨200亿元,扩大中小企业升级专案贷款;并争取国库在2年内增拨29亿元,以补足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120亿元额度。(3)开辟新的融资渠道,筹备近3年的“财团法人中小企业互助保证基金”即将开办借贷业务,基金会种子基金约1.4亿元,中小企业处捐赠1亿元,自企业募集4000多万元,互助基金开办初期将透过互助圈,逐步扩大吸收中小企业会员,此项新融资管道未来互助圈扩大后,至少可以缓解逾十万家小型企业资金需求。对于那些担保不足的中小企业,将可透过互助圈会员方式获得经营资金,减少向地下经济借高利贷的风险。(4)大幅放宽中小企业股票上市审查标准,行政院长萧万长已表示,如果中小企业依规定向“财政部”证期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且由2家综合证券商推荐,其股票就可以在市场交易,这对中小企业筹措资金将有很大的帮助。
随着经济的自由化、全球化发展,中小企业受外部影响也将越来越大,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力量有限,尤其是资金与技术上的弱势,依靠政府的帮助和政策的扶植十分重要。但在中小企业扶植上也出现一些争论,早期中小企业政策包含了较明显的对市场机制干预的成份,偏重于特殊照顾的优惠政策,亦造成企业不思改进与管理,不重研究与发展,依赖政府的脆弱性,而现在人们更多强调建立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由于中小企业众多,光靠增加资金 投入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增强企业竞争力,凭借企业自身发奋努力,如新近推出的改革措施,放宽中小企业股票上市,给予中小企业和大企业在资本市场同等取得资金的管道;企业自筹资金,建立互助保证基金;加大技术支持,鼓励中小企业从事研究发展。另方面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协助中小企业健全财务制度,是促进中小企业长远发展根本措施,但许多中小企业却往往不愿触及甚至排斥,必须改变某些经营者心态,仰赖政府的特殊优惠,而不重视自身的改造,政策的扶植必须建立在企业的积极进取和努力向上的基础上。
注释:
1、3陈明璋主编《台湾中小企业发展论文集》 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94年
2刘进庆等著《台湾的工业化:国际加工基地的形成》 台湾人间出版社1992年
4陈克明:“对台湾产业升级的认识” 《台湾研究》1997年第2期
5官俊荣:“台湾中小企业发展的制度理论”台湾《自由中国之工业》1997年11月
6孙盈哲:“我国中小企业产业网路之现况与展望”《台湾银行季刊》1997年12月
7台湾《经济日报》1997年7月19日
8台湾《经济日报》1997年7月18日
9许文志著《迈向21世纪台湾中小企业经营策略》 台北新民主出版社1995年
10台湾《中央社电讯》1997年11月14日,11月8日
10台湾《工商时报》1998年5月24日,10月12日
一、实施各种奖励优惠政策,扶持和保护中小企业
(一)进口替代时期。
50年代是台湾经济逐步恢复,走上初始发展阶段。面对岛内工业资源、资本、技术、外汇的极度短缺,发展劳力密集的民生工业及利用省产原料之工业,如纺织、食品加工、农产品加工、化学制品等替代进口,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减少进口依赖成为此时期宏观经济政策发展的优先重点,被称之为“进口替代时期”。1
这一时期基于当时台湾工业基础薄弱,缺乏资金、技术及经营现代化规模企业经验,当局的企业政策制定重心放在发展中小企业上。1964年台湾“行政院长”在立法院施政报告中也指出“不但要振兴大型工业,并且要扶持中小企业,达到资金大众化,避免过于集中”。
在此政策思想指导下,为发展中小企业,主要采取如下措施:(1)把部分公营企业,如台泥、农林、工矿、台纸四大公营企业(包括214个事业实体)转移给民营;(2)竭力扶持民间创办中小型企业,通过推行都市、社区发展,增加新社区及工业区计划,为青年人创业和小额资产者投资设厂创造条件,从城区到乡间一批批中小企业如春笋般冒出,促进当时仍占主导地位的传统农业经济结构向工业经济结构的逐步转化,同时政府对于新创立的中小企业给予种种优惠保护政策,如:(1)实施高额保护关税和严格的进口管制双重措施,制定了《货品管制进口准则》,以保护本地企业免受外来产品竞争;(2)赋税减免,1955年实施的《所得税法修正案》即订有奖励投资条款,规定公用事业、制造业、矿业、运输业等合乎奖励标准的生产事业,免征营利事业所得税10%;对新创立公司,3年内免征营利事业税;对增资扩建企业,新增生产能力大于30%以上者,新增所得税享受3年免税奖励等。到1960年《奖励投资条例》正式颁布,捐税减免的幅度更加扩大。
(二)出口扩张时期。
由于岛内市场容量有限,进口替代工业品的岛内市场很快达到饱和状态,为突破发展瓶颈,60年代台湾经济从进口替代转向出口扩张,将已发展出来的劳力密集产业推向国际市场。
这时期中小企业政策侧重点放在鼓励出口创汇上,如继续实行出口退税制度,凡外销厂商进口原料在规定时间内加工为成品外销者可退回或减免已交关税,1962年后又进一步实施保税仓库和保税工厂等保税制度,以促进外销;提供外销低利贷款,包括出口贷款、工业贷款、外销贴现,进口原料款项等多种款项;《奖励投资条例》新增订引进外资,鼓励出口条例,对经营外销业务,或以提供劳务取得外汇的生产事业给予减征所得税额;生产事业进口的机器设备,可分期交纳进口税捐,一次投资在3000万元新台币以上者,则可免征进口税捐等。更重要的是通过设置出口加工区直接支持外销产业,1965年颁布了《加工出口区设置条例》,相继完成了高雄、楠梓、台中3个加工出口区,以良好的基础设施和便利服务,促成中小企业进一步的发展。这一时期中小企业的辅导体制也日渐完善,做法更加积极主动,1966年专门成立“中小企业辅导工作小组”,1968年划归经济合作发展委员会(经合会)的“中小企业辅导处”,重点选择外销成效突出或深具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给予积极辅导。
这一时期台湾中小企业在积极拓展岛外市场获得飞速发展,1966年至1976年10年间,企业从大约28000家增加到70000家,从业人数从59万增加到191万,企业规模也从22人扩大到27人2,更重要的是确立了以外销市场为导向的经营方针。这从中小企业的内外销比例中可以清楚看到,70年代以前中小企业的外销收入已占其总营业收入的一半以上,80年代后外销收入更增至70%(见表1)。

中小企业对台湾外贸发展的贡献亦可从其出口占台湾外贸总出口的比率略见一斑。根据经济部中小企业处估计3,1978年中小企业出口总额约为8098百万美元,占当年总出口值63.8%,1979年为10337百万美元,占 64%,1980年增至12876百万美元,比率提高至65%,1981年比率为68.1%;1982年69.7%,中小企业贡献率在1982年前一直保持增长势头。
综观中小企业从初创、成长,步入蓬勃发展期,政策因素起着重要的保护和促进作用。中小企业政策是建立在宏观经济调控下,由于受制于资金、技术以及海岛资源的匮乏,惟一占优势的是充沛而廉价的劳力资源,因此经济发展的重心定位在发展劳力密集型产业,这亦有利于中小规模企业创设和经营,无需投入太多的资金、技术、物力,且易于利用地区性之特点。 在此前提下,中小企业政策的制定,重点放在对创业的积极鼓励,以及通过税收和各种优惠措施扶植和保护企业发展,为中小企业兴起和走向蓬勃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有利的条件,起到了较大推动作用。但我们也看到从进口替代到出口扩张时期,政策趋向已有所不同,前一时期更多运用政权手段,通过关税壁垒和出口管制双重措施保护岛内市场和新兴企业的发展,这种闭关式的保护政策意在对幼嫩的中小企业起到扶植和保护作用,但亦造成中小企业过度依赖性和害怕竞争,因此当进口替代让位于外向型发展阶段,政府则更多的把奖励优惠政策施惠于出口企业,并通过设置出口加工区,推动中小企业走向市场经济,利用自身优势,在国际市场竞争中成长,由此也带动了台湾整体经济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期。
二、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改变经营型态
70年代接连二次石油危机的冲击,造成全球经济形势的不景气,开始影响到依赖外贸蓬勃发展的台湾中小企业,80年代中期内外经济形势更加险峻,中小企业经济开始出现下滑趋势。由于岛内地价不断上涨,台币升值,平均工资普遍上涨,加上环保抗争,使得生产成本骤然提高,生产条件恶化,加上国际贸易竞争与冲突加剧的不利形势,以及来自东南亚及中国大陆经济的崛起,中小企业以制造业为主的生产形态随着出口萎缩而衰退,中小企业外销从1982年开始呈下跌趋势,1983至1985年出口所占比率分别为63.4%、59.2%及61.2%,过去以低劳工成本取胜,技术含量低的劳力密集加工型态急待调整,产业面临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强烈要求。
因此,这一时期中小企业政策是配合台湾经济结构的调整,转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为主导的产业升级发展,协助中小企业改变经营型态,提出企业整合的新思路。80年代后,中小企业有了专职的辅导机构——经济部中小企业处,对中小企业更加重视,1987年“中小企业辅导方案”出台,进而推动“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立法,并成立了中小企业辅导小组,在台中、台南及高雄也都设立了服务中心,以便就近加强对各区中小企业的辅导。辅导的范围、对象扩大了,从中小工厂、商业、运输、到服务业,实施整体辅导,推动企业自动化与生产技术创新,帮助企业转型,改善经营型态与融资。
(一)促进中小企业的转型与产业升级
台湾地方当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1)重新修订《奖励投资条款》,增订了“投资抵减办法”对民营企业购置全新的自动化机器、设备或防污染设备,金额达新台币60万元以上者给予抵减所得税奖励;为鼓励生产事业扩大投资改良生产设备,增订了放宽生产事业保留盈余限制条款等;(2)实施《策略性工业方案》,在资金上为策略工业提供中长期低息贷款,1982年台湾根据奖励投资条例规定,指定机械工业(机械、汽车、电机)和电子信息业(电子计算机、电子零件、计算机软件)为策略工业,共提出151项优先开发项目。
(二)建立分工合作体系
面对经济结构转变,产业升级的挑战,以及来自国际不断加剧的竞争压力,鼓励企业间的合作,尤其与大企业间的分工合作,被视为解决中小企业资金、技术不足及外销困境,寻求突破发展的又一项重要策略,它由最初民间因相互需要自发形成,发展到政府的大力推动。根据1996 年台湾经济研究院的调查资料显示4,有51.44%的中小制造业与其它公司从事长期的合作关系,由政府介入推动的合作模式主要有: (1)中心卫星工厂体系。1982年台湾“经济部” 积极着手建立中心卫星工厂体系,将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卫星厂)纳入大企业(中心厂)的产销卫星体系中,形成金字塔式的产业体系。1990年改组为“财团法人中卫发展中心”,在长期不懈的推动下,目前中卫体系已有159个,包括2261家企业,涵盖23个产业,其中以信息电子业的44个体系最大,其次为汽车业21个体系,机械业19个体系,金属加工业14个体系。
(2)策略联盟。厂商之间以策略联盟方式共同开发新产品或新技术,以降低研究成本和风险,近年来台岛内推动的策略联盟主要是高科技或资本密集产业推动的联合开发联盟,研究单位与产业公会主导的联合开发案,如岛内46家电子公司与工业研究院组成笔记型电脑开发联盟形式。此外传统产业如纺织、制鞋、灯饰业等则采取联合外销、联合参展联盟方式,拓展海外市场。自1993年起,台湾当局又与跨国企业签署策略联盟,以争取世界级的跨国企业来台投资,借此与中小企业建立起合作关系,以促进产业转型和技术升级。
(3)跨业交流。企业通过不同产业或行业的负责人的聚会,开展交流活动,将各行业不同信息、技术、经验、人才、设备及商情与资源进行交流,以此降低中小企业技术开发,信息取得的限制,提供创造新事业和新商品的机会。台湾经济部中小企业处自1993年下半年起,联合中卫发展中心,工业技术研究所,金属工业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对外贸易发展协会,企业经营管理顾问协会,中国生产力中心等六个机构成立“中小企业互助合作辅导体系”,推动技术研究发展,互助合作贷款,情报信息系统的研究开发。目前已发展到有399个合作会,会员约有2286家中小企业。
(三)逐步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系统
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自有资金有限,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充足的担保抵押等因素,银行信誉度低,难于贷到款,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经济转型,技术提升的重要原因之一。
1.成立中小企业专业银行,同时鼓励一般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1976年省营台湾中小企业银行成立,这是第一家以中小企业为对象的公营专业银行,紧接着1977年到1979年又相继成立了7家区域性民营中小企业银行,中小企业银行的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从政策上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弥补一般商业银行偏重大企业的不足,其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比例达到70%以上。其它一般银行对中小企业敞开大门,台湾“财政部”已将中小企业融资列为银行考核绩效与优劣之一,台湾约有33家公民银行也参与办理中小企业融资,1983年至1993年10年间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比例,最低年份为34.76%,最高为41.79%。
2.设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为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信用保证。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成立于1974年,基金来源主要为政府与有关金融机构,其功能在于协助具有发展潜力而担保品不足的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机构的融资,通过分担银行承贷风险,鼓励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以此增加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机会,该项措施深得承贷银行与中小企业的欢迎。
3.成立中小企业联合辅导中心,对融资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诊断与辅导。 中小企业辅导中心成立于1982年,由省属7家行库共同捐助新台币1亿元,主要针对在省属行库申请融资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进行财务调查诊断与辅导,协助其取得融资。
三、加大财政经费支助,加速中小企业产业升级
在台湾产业升级进程中,有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获得成功,他们或由于自身企业经营体制较佳,且能把握时机,借助政策的扶植,发挥中小企业独具有的特性,应变能力强,在产品转型和生产转型过程中得到迅速的调整和发展;或是在当局大力推动的合作体系下,降低成本,改造企业,提高竞争力。但也应看到仍有不少中小企业在产业升级中不尽理想,他们所面临困难和急待解决的主要问题有:
1.受制于企业规模和人才,在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上力不从心,影响了企业的改造和技术提升,长期来中小企业主要靠进口技术和组织廉价劳力来发展出口产业,造成中小企业对技术开发,意愿不高。根据台湾中小企业白皮书,只有4300家企业具有研发能力,长期来台湾经济就存在追求急功近利的效益,过份依赖外国技术,忽视科技基础研究和自主研发能力的提高,再加上高科技产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点,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小企业对技术密集产业的投入和对产业升级的热情;另方面台湾当局对传统产业改造重视不够,投入到传统产业的经费寥寥无几,致使传统产业升级十分缓慢,产值、产量急剧下跌,进而影响整体经济的成长,在高科技信息业快速发展的今天,对于依靠传统产业起家的中小企业来说,企业要发展,走转型升级之路,离不开研发能力的提高和技术上的支持。
这一问题开始引起重视,新近推出改革方案,加大了科研发展经费投入5:

(1)台湾“经济部”将逐年编列科技专案计划预算,鼓励民间业界从事高科技研发工作,1997会计年度编列2.8亿多元,有11家厂商8项计划通过予以补助,总经费2.45亿元,预估研发成果所产生的投资效益可望达12亿元。1998年度有6亿元预算,提供民间业者申请科技专案计划研究,1999年度增加到13.7亿元,预算呈倍数成长。
(2)台湾“经济部”已向其所属的“中国石油公司”、“台湾糖业公司”与“台湾电力公司”等单位募集推动研发经费6.5亿元,并拟订“经济部所属事业协助中小企业推动研究发展计划”,今后凡是从事石油、石化、电力、电机与生物科技产业的中小企业,只要负担研发计划经费的25%,其余经费都可申请补助。
2.资金不足。尽管从70年代中期台湾已开始逐步建立起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但资金不足始终困扰着中小企业,这既有内在因素,如企业内部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不善等;也有外在因素。而外在因素主要归因于政府法令政策落实不力,融资申请门槛过高,中小企业难于享受。近年来岛外经济形势变化,亚洲金融风暴造成的金融不稳定,经济不景气,也使资金周转更困难,中小企业又首当其冲,可企业的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或扩大规模都离不开钱,迫使中小企业转向黑市地下钱庄高息借贷,资金成本昂贵,使企业发展受阻。尤其是企业规模越小,靠民间借贷比例越高,资产在500万元新台币以下者,民间借贷比例高达70%5。为解决中小企业资金不足和融资困难,台湾当局新近增加财政预算和拨款:(1)从充实信用保证基金入手,台湾“行政院”决定在5年内增拨100亿元到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据估计,基金因此可以增加的中小企业融资额度,将扩增1000亿元,可增加对1万家中小企业的融资贷款,1999年度“行政院”已编列预算23亿元。(2)加强中小企业专案低利融资,中小企业处将直辖市经建会在1999年度增拨300亿元中长期资金,扩大中小企业扎根专案贷款;另将直辖市“行政院”开发基金在下年度增拨200亿元,扩大中小企业升级专案贷款;并争取国库在2年内增拨29亿元,以补足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120亿元额度。(3)开辟新的融资渠道,筹备近3年的“财团法人中小企业互助保证基金”即将开办借贷业务,基金会种子基金约1.4亿元,中小企业处捐赠1亿元,自企业募集4000多万元,互助基金开办初期将透过互助圈,逐步扩大吸收中小企业会员,此项新融资管道未来互助圈扩大后,至少可以缓解逾十万家小型企业资金需求。对于那些担保不足的中小企业,将可透过互助圈会员方式获得经营资金,减少向地下经济借高利贷的风险。(4)大幅放宽中小企业股票上市审查标准,行政院长萧万长已表示,如果中小企业依规定向“财政部”证期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且由2家综合证券商推荐,其股票就可以在市场交易,这对中小企业筹措资金将有很大的帮助。
随着经济的自由化、全球化发展,中小企业受外部影响也将越来越大,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力量有限,尤其是资金与技术上的弱势,依靠政府的帮助和政策的扶植十分重要。但在中小企业扶植上也出现一些争论,早期中小企业政策包含了较明显的对市场机制干预的成份,偏重于特殊照顾的优惠政策,亦造成企业不思改进与管理,不重研究与发展,依赖政府的脆弱性,而现在人们更多强调建立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由于中小企业众多,光靠增加资金 投入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增强企业竞争力,凭借企业自身发奋努力,如新近推出的改革措施,放宽中小企业股票上市,给予中小企业和大企业在资本市场同等取得资金的管道;企业自筹资金,建立互助保证基金;加大技术支持,鼓励中小企业从事研究发展。另方面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协助中小企业健全财务制度,是促进中小企业长远发展根本措施,但许多中小企业却往往不愿触及甚至排斥,必须改变某些经营者心态,仰赖政府的特殊优惠,而不重视自身的改造,政策的扶植必须建立在企业的积极进取和努力向上的基础上。
注释:
1、3陈明璋主编《台湾中小企业发展论文集》 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94年
2刘进庆等著《台湾的工业化:国际加工基地的形成》 台湾人间出版社1992年
4陈克明:“对台湾产业升级的认识” 《台湾研究》1997年第2期
5官俊荣:“台湾中小企业发展的制度理论”台湾《自由中国之工业》1997年11月
6孙盈哲:“我国中小企业产业网路之现况与展望”《台湾银行季刊》1997年12月
7台湾《经济日报》1997年7月19日
8台湾《经济日报》1997年7月18日
9许文志著《迈向21世纪台湾中小企业经营策略》 台北新民主出版社1995年
10台湾《中央社电讯》1997年11月14日,11月8日
10台湾《工商时报》1998年5月24日,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