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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我国粮食主产区的黑龙江,其村域经济中,农户经济水平及农民人均纯收都不低,但是村级集体经济普遍比较贫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集体经济尚处在发育过程中。村级集体经济的经营方式主要有集体资源发包经营、村集体直接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和补贴收入,经营方式较为单一,制约了村集体力量的发挥。为促进粮食主产区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发展,建议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宣传力度,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市场化改革进程,积极拓宽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渠道,努力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新形式。
关键词:黑龙江;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方式
一、前言
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全省耕地11745.15万亩,占全国总耕地面积9.72%,是我国人均耕地资源最富足的省份之一。2010年,全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7182.1万亩,粮食总产量突破千亿斤,达到5013万吨(1002.6亿斤),总量位居占全国第二(河南省粮食总产量5437.1万吨),占当年全国粮食总产量的9.2%(数据来源:《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0》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年10月版,第54页;《2010年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相关调查资料)。为我国粮食实现“七连增”做出了重大贡献。与产粮大省紧密关联,黑龙江农村经济总收入中,农林牧渔业收入是主体,非农业收入比重过低。2010年,全省农村经济总收入2873.72亿元,其中,农林牧渔业收入1587.3亿元,占55.2%,非农业收入的比重仅占44.8%,大大低于全国84.2%的平均水平。非农业产业发展严重滞后,深刻影响着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方式及成效。为了解粮食主产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状,探索其有效发展的途径,课题组在黑龙江省农委法规处的支持与配合下,于2011年6月上旬,对哈尔滨市阿城区及肇东市进行了调查(调查样本:阿城区、双丰街办及胜祥村、爱民村、椴树村;肇东市、昌五镇及一街村、二街村;海伦县前进镇双发村与六合村、共合镇共青团村、永和镇经建村,以及上述9村农户问卷23户,其中,有效问卷22户),获得了对东北粮食主产区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状况和经营方式的初步认识。
二、村域经济发展的总体状况
阿城区和肇东市都位于哈尔滨都市经济圈内。阿城区位于哈尔滨市东南23公里,面积2445平方公里,总人口58万。2010年,全区耕地面积119.4万亩,其中,粮食种植面积108万亩(其中,水稻21万亩、玉米75.7万亩、大豆9.3万亩)。粮食总产量11.49亿斤。肇东市是国家商品粮和畜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它南距哈尔滨53公里,地处松嫩平原腹地,面积3905平方公里,总人口93万,其中,农村人口63万,耕地面积378.5万亩,2010年,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378.69万亩,总产量53.8亿斤,位居黑龙江省县级首位,全国县级第三位。
样本县域经济中农业比重都比较重。2010年,阿城区地区生产总值190.8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42亿元,占13.3%;农村经济总收入90.3亿元,其中,农林牧渔业收入21.9亿元,占24.3%,非农产业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达到75.8%,但是仍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0年,肇东市位居全国县域经济百强第87位,该市地区生产总值305.4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62.4亿元,占20.4%;综上所述,样本县域农村经济中的非农产业发展仍然相对滞后,这是研究样本地区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方式及状况的重要条件或经济背景。
如果,将村域经济主体分为农户经济、村级集体经济和村域新经济体(专业合作社等),调查发现:农户经济水平及农民人均纯收都不低,村级集体经济普遍比较贫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集体经济尚处在发育过程中。
(一)家庭经营第一产业和外出务工是农户经济的两大主要经营方式
在“双层经营体制”下,农户经济也是农村集体经济的一个层面。农户经营状况及其方式可以通过农民人均纯收入及其结构指标而获得。近年来,样本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快速增长,阿城区从2006年的4768元增长2010年的8588元;肇东市由2006年的4101元,增长到2010年的7898元,2010年人均纯收入均高于全国(5919元)和全省(6210.7元)的平均水平。
深入到调查村的农户问卷得到:样本地区户均人口3.18人,户均劳动力2.27人,劳动力平均赡养人口1.4人;户均承包耕地面积26.14亩(人均8.21亩),加上“四荒地”及土地流转因素带来的土地变动,户均实际经营土地面积34.77亩(人均10.93亩),在22户农家中,承包经营土地面积最多的一家为74亩(人口4人),最少的一户是8亩(人口2人)。这一组数据进一步证明,黑龙江省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面积相对富足和成规模,一般情况下,通过土地经营即可基本保证家庭生活温饱需求。
农户家庭生产性资产已有一定的基础,问卷户平均每户拥有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2.78万元,其中,生产性用房1.38万元,农业机械0.69万元,役畜0.57万元,其他0.14万元。从农户家庭经营方式看,家庭经营和外出务工是主要经营方式,家庭经营中又以经营第一产业占据对优势(见表1)。样本地区农户经济温饱有余、富裕不足或小富即安的态势比较明显。
(二)村级集体经济普遍贫穷,补贴、发包及“一事一议”筹资是主要来源
我们选择村域经济在当地县域经济中中等偏上水平的两个乡镇(街办)做深入调查,获知如下(见表2)。
2010年,阿城区双丰街道和肇东市昌五镇共21个行政村中,当年无经营收益的村11个,占总村数52.4%。根据当前农村村域社区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村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低于5万元的仍然属于贫困村,两镇(街道)当年经营收益在5万元以下的共4个村,占19.0%。当年经营无收益和收益低于5万元的合计达到71.4%,而50万元以上较高收益的村只占4.8%。样本乡镇(街办)村级集体经济经营的这种状况,基本反映了近几年来黑龙江省域内村级集体经济的总体面貌。据了解,2010年,黑龙江全省黑龙江省共有9033个行政村,当年无收益的村4496个,占49.8%,收益低于5万元的2207个,占24.4%,两项合计74.2%。
用阿城区、肇东市和海伦县村级问卷数据,可以获得更加详尽的关于村域经济基本情况以及村级集体经济运行的状况。
表3显示:样本地区平均每村有10.2个村民小组、6.1个自然村,701.3户、3154.8人,外来农户47.1户、人口174.1人,表明黑龙江省村域规模普遍较大,外来人口占到一定的比例。从村域劳动力就业情况看,村均劳动力1513.2人,其中常年外出665.6人,占44%,从事家庭经营的占56%。从业结构同样反映出农户经济的两大经营方式。从土地资源占有情况看,村均耕地资源15297万亩,其中,承包到农户的14452.8亩,占94.5%;村均机动地607.2亩;村均林地和山地面积547.6亩,其中集体统一经营31.1亩,占5.7%;村均四荒地资源55.6亩,可养殖水面12亩。从村集体经营收入看,村均18.7万元,其中统一经营收入0.5万元、占2.7%,发包及农户上交收入6万元、占32.1%,房地产租赁收入1.1万元、占0.6%,上级补贴收入7.8万元、占41.7%,单位扶持和社会捐赠0.06万元、占0.3%,一事一议筹资3.2万元、占17.1%,表明粮食主产区村级集体收入主要依靠三大来源,一是上级补贴,二是土地发包及农户上交,三是“一事一议”筹资。
(三)村域专业合作社等新型集体经济尚在发育中
近年来,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全省约四分之一的农户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到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中。目前,黑龙江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43万个,其中,从事种植业的合作社近7500个,养殖业的合作社近4000个。在调研的9个样本村中,只有二街村的合作社有一定的发展,共有玉米种植合作社、蔬菜合作社、养牛合作社和蛋鸡合作社四个合作社,分别有100户、30户、30户、70户入社。
三、村级集体经济的经营方式
样本地区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方式相对比较单一,表3已经清楚地反映出,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方式单一,主要以土地发包经营为主,而集体直接经营较少,房地产租赁以及投资收益等经营方式,只在极少数村有。
(一)集体资源发包经营
集体资源主要是“机动地”、“四荒地”、砖瓦窑厂、可养殖水面等资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拥有这些资源的所有权、处分权和收益权,而其经营权则通过公开竞标的形式承包给农户或企业,发包价格随着市场价格变化有所调整,承包期限一般为3-5年,个别情况下也有承包20年的。收费方式一般采取中标农户或企业在中标第一年一次性交清,也有按承包年限平均逐年交纳的。正因为如此,样本村集体经济组织都拥有或多或少的“机动地”或“四荒地”等资源,但却只有不到50%的村当年(2010年)有发包及农户上交收入。案例如下:
胜祥村有“机动地”350亩,承包期限3年,承包费3年5万元,一次性交清;另外该村还有一个砖瓦窑厂,承包期限20年,一次性付款70万元,这些收入前些年已经用于村级公路建设,因此,2010年没有发包及上交收入。
爱民村有400亩“机动地”,承包期限3年,承包费3年共4万,分3年交付承包费,所以,2010年该村有1万元的发包收入。
椴树村有450亩“机动地”,按20年期限发包,2010年没有发包收入。
街村有“机动地”800亩,三年一招标,每年15万元承包费,因此,村集体每年的发包和上交收入比较稳定。
二街村共有“四荒地”1800亩,三年一招标,从2009年开始以招标形式发包,每年承包费27.5万元;另外有“机动地”200亩,同样三年一招标,每年收入5万元。2010年,该村集体经济仅资源发包收入就达到32.5万元。
上述案例告诉我们,村级集体经济资源的管理和经营方式,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粮食主产区(非农产业不发展地区)村级集体经济的收入水平,只要抓住了这个环节,黑龙江农村及其相同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将实现较大增长。
(二)村集体直接经营
直接经营是指集体经济资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生产经营、管理和收益,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行使管理权。众所周知的原因,自人民公社时期的社队企业至改革开放时期的村办企业,数次热潮数次衰落,不仅留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留下巨额债务,而且给村组干部和农民群众留下严重的心里阴影——村集体办企业不可能成功,村办企业留下的不是财富而是债务,这种根据“历史经验”形成的否定认识,在黑龙江农村干部和群众中影响尤甚,我们所调研访谈的村庄中,无论是村干部还是农民群众,都对村集体办企业的做法持否定态度。昌五镇干部反映,该镇以前各村都有村办企业,后来都垮了。因此,在样本地区村集体几乎都无直接经营企业的方式,3个县(市、区)9个村的问卷结果,只有二街村集体直接经营饲料加工企业,年收入4.8万元。
(三)房地产租赁经营
房地产租赁经营,是乡村工业化、城市化以及乡村非农产业发展的伴生物,因此,与粮食主产区乡村非农产业发展严重滞后的情况相一致,样本地区村级集体经济房地产租赁行为较为稀少。样本村中,胜祥村的冷库租赁,租赁期10年,每年有0.2万元房地产租金收入;二街村集体有20平米的街面房17间,每年租赁收入9.5万元。
(四)补贴收入
补助收入即政府转移支付,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村级组织的基层治理职能和社区公共服务职能是县乡(镇)政府职能在农村的延伸,村级组织履行职能的报酬理应由公共财政支出。因此,应该把财政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收入,看成政府必须支付给村级组织对基层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的报酬。在这个意义上,补助收入也是村集体的经营方式之一。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对村域社区生产、村民生活及社区公共服务发挥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2010年,样本村平均,每村集体经济总支出14.3万元,其中,村干部及社区固定工作人员的工资4.8万元、村内各项务工补贴0.8万元、村级组织办公费用4.3万元、环境卫生及治安巡逻费用0.7万元、村民医疗社保及福利2.3万元、文体活动费用0.1万元、用于村域农业生产服务(沟渠路维修水电等)1.3万元(见表4)。在村域公共设施建设、村民福利等许多方面,公共财政的阳光尚不能完全覆盖,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依靠村级组织自己想办法解决,而村级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最终只能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买单。
四、促进粮食主产区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发展的政策建议
第一,黑龙江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内在动力不足,村干部积极性不高。集体经济与村民利益关联度尚不够紧密,村民尚未意识到发展集体经济对农户个体经济和村庄公共服务的推动作用。
第二,就黑龙江而言,村集体可用于经营和开发的资产少、价值低。实行家庭承包后,土地、山林等大都承包给家庭和个人,农村税费改革后,家庭承包已不向集体上交收入;集体可以用来发包、出租的资产主要是一些机动地、荒山等,甚至,文章调研的很多村庄已没有可发包的资产,也就没有经营收入。
第三,就村级集体的资源管理而言,有的村集体资源发包期限过久,一承包出去就是10年或20年,一次性付费,结果不能根据市价及时调整承包费,也就无法增加村集体收入;就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经营方式而言,方式较为单一。目前阿城区和肇东市村集体经济来源主要是土地承包款、集体资产租赁和补助收入等。但集体资产租赁等收入并不是每个村都有,相当一部分村的收入来源主要是机动地的土地承包款,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相当狭窄。
因此,要促进粮食主产区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发展,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宣传力度,使村干部和农民了解到村集体经济的性质、作用和其所能带来的利益,明确自己在集体中的相关权利和责任。对于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要给予引导、鼓励和扶持。
第二,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市场化改革进程,支持村集体在盘活土地资产和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方面有更多的选择空间,使农村集体土地尽快转化为发展集体经济的物质基础。
第三,建议巩固现有的发展模式,积极拓宽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渠道,努力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新形式。通过产业带动增收,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与推进农业产业化、完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结合起来,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农民收入;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创办形式多样的经济实体,增加村级经济收入。对空置的办公用房、旧厂房等进行改造利用,通过建设标准厂房,采用承包、出租等方式,取得长效收入;根据村庄的区位和资源特点,选取适合本村发展的产业,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探索出适合本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路径。实践证明,一个村庄如果没有自己的“造血”功能,而仅靠外部“输血”,是注定没有活力的,也是不可持续的。要有效地解决农村集体经济开发增源问题,必须要积极拓宽发展渠道。
*本文系王景新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2010年度重点项目——“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研究”(获准号10AJY008)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其中,郭海霞为通讯作者)
关键词:黑龙江;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方式
一、前言
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全省耕地11745.15万亩,占全国总耕地面积9.72%,是我国人均耕地资源最富足的省份之一。2010年,全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7182.1万亩,粮食总产量突破千亿斤,达到5013万吨(1002.6亿斤),总量位居占全国第二(河南省粮食总产量5437.1万吨),占当年全国粮食总产量的9.2%(数据来源:《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0》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年10月版,第54页;《2010年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相关调查资料)。为我国粮食实现“七连增”做出了重大贡献。与产粮大省紧密关联,黑龙江农村经济总收入中,农林牧渔业收入是主体,非农业收入比重过低。2010年,全省农村经济总收入2873.72亿元,其中,农林牧渔业收入1587.3亿元,占55.2%,非农业收入的比重仅占44.8%,大大低于全国84.2%的平均水平。非农业产业发展严重滞后,深刻影响着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方式及成效。为了解粮食主产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状,探索其有效发展的途径,课题组在黑龙江省农委法规处的支持与配合下,于2011年6月上旬,对哈尔滨市阿城区及肇东市进行了调查(调查样本:阿城区、双丰街办及胜祥村、爱民村、椴树村;肇东市、昌五镇及一街村、二街村;海伦县前进镇双发村与六合村、共合镇共青团村、永和镇经建村,以及上述9村农户问卷23户,其中,有效问卷22户),获得了对东北粮食主产区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状况和经营方式的初步认识。
二、村域经济发展的总体状况
阿城区和肇东市都位于哈尔滨都市经济圈内。阿城区位于哈尔滨市东南23公里,面积2445平方公里,总人口58万。2010年,全区耕地面积119.4万亩,其中,粮食种植面积108万亩(其中,水稻21万亩、玉米75.7万亩、大豆9.3万亩)。粮食总产量11.49亿斤。肇东市是国家商品粮和畜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它南距哈尔滨53公里,地处松嫩平原腹地,面积3905平方公里,总人口93万,其中,农村人口63万,耕地面积378.5万亩,2010年,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378.69万亩,总产量53.8亿斤,位居黑龙江省县级首位,全国县级第三位。
样本县域经济中农业比重都比较重。2010年,阿城区地区生产总值190.8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42亿元,占13.3%;农村经济总收入90.3亿元,其中,农林牧渔业收入21.9亿元,占24.3%,非农产业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达到75.8%,但是仍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0年,肇东市位居全国县域经济百强第87位,该市地区生产总值305.4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62.4亿元,占20.4%;综上所述,样本县域农村经济中的非农产业发展仍然相对滞后,这是研究样本地区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方式及状况的重要条件或经济背景。
如果,将村域经济主体分为农户经济、村级集体经济和村域新经济体(专业合作社等),调查发现:农户经济水平及农民人均纯收都不低,村级集体经济普遍比较贫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集体经济尚处在发育过程中。
(一)家庭经营第一产业和外出务工是农户经济的两大主要经营方式
在“双层经营体制”下,农户经济也是农村集体经济的一个层面。农户经营状况及其方式可以通过农民人均纯收入及其结构指标而获得。近年来,样本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快速增长,阿城区从2006年的4768元增长2010年的8588元;肇东市由2006年的4101元,增长到2010年的7898元,2010年人均纯收入均高于全国(5919元)和全省(6210.7元)的平均水平。
深入到调查村的农户问卷得到:样本地区户均人口3.18人,户均劳动力2.27人,劳动力平均赡养人口1.4人;户均承包耕地面积26.14亩(人均8.21亩),加上“四荒地”及土地流转因素带来的土地变动,户均实际经营土地面积34.77亩(人均10.93亩),在22户农家中,承包经营土地面积最多的一家为74亩(人口4人),最少的一户是8亩(人口2人)。这一组数据进一步证明,黑龙江省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面积相对富足和成规模,一般情况下,通过土地经营即可基本保证家庭生活温饱需求。
农户家庭生产性资产已有一定的基础,问卷户平均每户拥有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2.78万元,其中,生产性用房1.38万元,农业机械0.69万元,役畜0.57万元,其他0.14万元。从农户家庭经营方式看,家庭经营和外出务工是主要经营方式,家庭经营中又以经营第一产业占据对优势(见表1)。样本地区农户经济温饱有余、富裕不足或小富即安的态势比较明显。
(二)村级集体经济普遍贫穷,补贴、发包及“一事一议”筹资是主要来源
我们选择村域经济在当地县域经济中中等偏上水平的两个乡镇(街办)做深入调查,获知如下(见表2)。
2010年,阿城区双丰街道和肇东市昌五镇共21个行政村中,当年无经营收益的村11个,占总村数52.4%。根据当前农村村域社区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村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低于5万元的仍然属于贫困村,两镇(街道)当年经营收益在5万元以下的共4个村,占19.0%。当年经营无收益和收益低于5万元的合计达到71.4%,而50万元以上较高收益的村只占4.8%。样本乡镇(街办)村级集体经济经营的这种状况,基本反映了近几年来黑龙江省域内村级集体经济的总体面貌。据了解,2010年,黑龙江全省黑龙江省共有9033个行政村,当年无收益的村4496个,占49.8%,收益低于5万元的2207个,占24.4%,两项合计74.2%。
用阿城区、肇东市和海伦县村级问卷数据,可以获得更加详尽的关于村域经济基本情况以及村级集体经济运行的状况。
表3显示:样本地区平均每村有10.2个村民小组、6.1个自然村,701.3户、3154.8人,外来农户47.1户、人口174.1人,表明黑龙江省村域规模普遍较大,外来人口占到一定的比例。从村域劳动力就业情况看,村均劳动力1513.2人,其中常年外出665.6人,占44%,从事家庭经营的占56%。从业结构同样反映出农户经济的两大经营方式。从土地资源占有情况看,村均耕地资源15297万亩,其中,承包到农户的14452.8亩,占94.5%;村均机动地607.2亩;村均林地和山地面积547.6亩,其中集体统一经营31.1亩,占5.7%;村均四荒地资源55.6亩,可养殖水面12亩。从村集体经营收入看,村均18.7万元,其中统一经营收入0.5万元、占2.7%,发包及农户上交收入6万元、占32.1%,房地产租赁收入1.1万元、占0.6%,上级补贴收入7.8万元、占41.7%,单位扶持和社会捐赠0.06万元、占0.3%,一事一议筹资3.2万元、占17.1%,表明粮食主产区村级集体收入主要依靠三大来源,一是上级补贴,二是土地发包及农户上交,三是“一事一议”筹资。
(三)村域专业合作社等新型集体经济尚在发育中
近年来,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全省约四分之一的农户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到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中。目前,黑龙江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43万个,其中,从事种植业的合作社近7500个,养殖业的合作社近4000个。在调研的9个样本村中,只有二街村的合作社有一定的发展,共有玉米种植合作社、蔬菜合作社、养牛合作社和蛋鸡合作社四个合作社,分别有100户、30户、30户、70户入社。
三、村级集体经济的经营方式
样本地区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方式相对比较单一,表3已经清楚地反映出,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方式单一,主要以土地发包经营为主,而集体直接经营较少,房地产租赁以及投资收益等经营方式,只在极少数村有。
(一)集体资源发包经营
集体资源主要是“机动地”、“四荒地”、砖瓦窑厂、可养殖水面等资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拥有这些资源的所有权、处分权和收益权,而其经营权则通过公开竞标的形式承包给农户或企业,发包价格随着市场价格变化有所调整,承包期限一般为3-5年,个别情况下也有承包20年的。收费方式一般采取中标农户或企业在中标第一年一次性交清,也有按承包年限平均逐年交纳的。正因为如此,样本村集体经济组织都拥有或多或少的“机动地”或“四荒地”等资源,但却只有不到50%的村当年(2010年)有发包及农户上交收入。案例如下:
胜祥村有“机动地”350亩,承包期限3年,承包费3年5万元,一次性交清;另外该村还有一个砖瓦窑厂,承包期限20年,一次性付款70万元,这些收入前些年已经用于村级公路建设,因此,2010年没有发包及上交收入。
爱民村有400亩“机动地”,承包期限3年,承包费3年共4万,分3年交付承包费,所以,2010年该村有1万元的发包收入。
椴树村有450亩“机动地”,按20年期限发包,2010年没有发包收入。
街村有“机动地”800亩,三年一招标,每年15万元承包费,因此,村集体每年的发包和上交收入比较稳定。
二街村共有“四荒地”1800亩,三年一招标,从2009年开始以招标形式发包,每年承包费27.5万元;另外有“机动地”200亩,同样三年一招标,每年收入5万元。2010年,该村集体经济仅资源发包收入就达到32.5万元。
上述案例告诉我们,村级集体经济资源的管理和经营方式,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粮食主产区(非农产业不发展地区)村级集体经济的收入水平,只要抓住了这个环节,黑龙江农村及其相同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将实现较大增长。
(二)村集体直接经营
直接经营是指集体经济资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生产经营、管理和收益,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行使管理权。众所周知的原因,自人民公社时期的社队企业至改革开放时期的村办企业,数次热潮数次衰落,不仅留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留下巨额债务,而且给村组干部和农民群众留下严重的心里阴影——村集体办企业不可能成功,村办企业留下的不是财富而是债务,这种根据“历史经验”形成的否定认识,在黑龙江农村干部和群众中影响尤甚,我们所调研访谈的村庄中,无论是村干部还是农民群众,都对村集体办企业的做法持否定态度。昌五镇干部反映,该镇以前各村都有村办企业,后来都垮了。因此,在样本地区村集体几乎都无直接经营企业的方式,3个县(市、区)9个村的问卷结果,只有二街村集体直接经营饲料加工企业,年收入4.8万元。
(三)房地产租赁经营
房地产租赁经营,是乡村工业化、城市化以及乡村非农产业发展的伴生物,因此,与粮食主产区乡村非农产业发展严重滞后的情况相一致,样本地区村级集体经济房地产租赁行为较为稀少。样本村中,胜祥村的冷库租赁,租赁期10年,每年有0.2万元房地产租金收入;二街村集体有20平米的街面房17间,每年租赁收入9.5万元。
(四)补贴收入
补助收入即政府转移支付,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村级组织的基层治理职能和社区公共服务职能是县乡(镇)政府职能在农村的延伸,村级组织履行职能的报酬理应由公共财政支出。因此,应该把财政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收入,看成政府必须支付给村级组织对基层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的报酬。在这个意义上,补助收入也是村集体的经营方式之一。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对村域社区生产、村民生活及社区公共服务发挥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2010年,样本村平均,每村集体经济总支出14.3万元,其中,村干部及社区固定工作人员的工资4.8万元、村内各项务工补贴0.8万元、村级组织办公费用4.3万元、环境卫生及治安巡逻费用0.7万元、村民医疗社保及福利2.3万元、文体活动费用0.1万元、用于村域农业生产服务(沟渠路维修水电等)1.3万元(见表4)。在村域公共设施建设、村民福利等许多方面,公共财政的阳光尚不能完全覆盖,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依靠村级组织自己想办法解决,而村级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最终只能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买单。
四、促进粮食主产区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发展的政策建议
第一,黑龙江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内在动力不足,村干部积极性不高。集体经济与村民利益关联度尚不够紧密,村民尚未意识到发展集体经济对农户个体经济和村庄公共服务的推动作用。
第二,就黑龙江而言,村集体可用于经营和开发的资产少、价值低。实行家庭承包后,土地、山林等大都承包给家庭和个人,农村税费改革后,家庭承包已不向集体上交收入;集体可以用来发包、出租的资产主要是一些机动地、荒山等,甚至,文章调研的很多村庄已没有可发包的资产,也就没有经营收入。
第三,就村级集体的资源管理而言,有的村集体资源发包期限过久,一承包出去就是10年或20年,一次性付费,结果不能根据市价及时调整承包费,也就无法增加村集体收入;就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经营方式而言,方式较为单一。目前阿城区和肇东市村集体经济来源主要是土地承包款、集体资产租赁和补助收入等。但集体资产租赁等收入并不是每个村都有,相当一部分村的收入来源主要是机动地的土地承包款,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相当狭窄。
因此,要促进粮食主产区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发展,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宣传力度,使村干部和农民了解到村集体经济的性质、作用和其所能带来的利益,明确自己在集体中的相关权利和责任。对于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要给予引导、鼓励和扶持。
第二,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市场化改革进程,支持村集体在盘活土地资产和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方面有更多的选择空间,使农村集体土地尽快转化为发展集体经济的物质基础。
第三,建议巩固现有的发展模式,积极拓宽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渠道,努力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新形式。通过产业带动增收,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与推进农业产业化、完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结合起来,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农民收入;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创办形式多样的经济实体,增加村级经济收入。对空置的办公用房、旧厂房等进行改造利用,通过建设标准厂房,采用承包、出租等方式,取得长效收入;根据村庄的区位和资源特点,选取适合本村发展的产业,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探索出适合本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路径。实践证明,一个村庄如果没有自己的“造血”功能,而仅靠外部“输血”,是注定没有活力的,也是不可持续的。要有效地解决农村集体经济开发增源问题,必须要积极拓宽发展渠道。
*本文系王景新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2010年度重点项目——“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研究”(获准号10AJY008)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其中,郭海霞为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