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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和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教、金融中心。战国时期为云中郡,至北魏建盛乐,元代建丰州,明后期阿勒坦汗建呼和浩特(明廷赐名归化),清代建绥远,民国至解放前属绥远省,1949年和平解放,1954年蒙绥合并,恢复原蒙古名呼和浩特。现辖4区、4县、1旗和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1.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67万,其中市区人口近170万。是以蒙古族为自治民族,汉族占多数,回、满、达斡尔、鄂温克等36个民族聚居的城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城、双拥模范城和“中国乳都”。
近年来,他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把首府的发展放在全国全区的大格局中谋划,总结经验、完善思路,积极探索符合地区实际的发展路子。
2003年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以后,他们先后提出“三个翻番,一个第一”和使首府真正“首”起来的思路;2006年,呼和浩特市十次党代会进一步完善为“瞄准一个目标,调整二元结构,提升三次产业层次,建设四个具有的首府城市,实现好‘十一五’规划”的总体思路。
十七大召开之后,他们确定了“向东看”发展战略,同时提出打造“一核双圈”、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这些不断完善的发展思路,有力推动了呼和浩特市由加快发展到又快又好发展再到又好又快发展的转变。2008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1316.4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达158.3亿元,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20267元和7051元,其中地区生产总值在西部11个省会城市中居第4位,城乡居民收入均居第1位,在全国27个省会城市中分别居第19、第5和第9位。荣膺“全球增长20强城市”、“中国经济实力百强城市”和“中国旅游竞争力百强城市”称号。
大幅度调整了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按照产业多元、产业延伸、产业升级的要求,我们对全市经济布局进行了战略调整,把原来主要集中在旧城区和核心区内的工业企业全部外迁到工业园区,同时,淘汰了绝大多数技术水平低、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的企业,基本形成工业入园、核心区主要发展服务业的发展格局,使经济结构明显优化,三次产业比重由2003年的8.6:36.1:55.3演进为2008年5.7:38.1:56.2,全市服务业占GDP比重和占全区服务业比重分别由2003年的55.4%和23.7%提升到2008年的56.2%和28.6%。产业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一产方面,畜牧业比重达到65.8%。二产方面,淘汰了落后产能,形成了乳业、电力、生物制药、光伏材料、机械制造等几大优势特色产业。三产方面,金融、物流、旅游业快速发展,实现了以传统服务业为主向现代服务业为主转变。
大规模改造建设了城市核心区。按照自治区提出的“三五七”目标(三年小变化、五年中变化、七年大变化),全面打造首府中心城市和改善人居环境,我们在调整行政区划、搬迁三级党政办公区、拉大城市框架的基础上,在建设新城的同时对老城区实施了大规模改造提升,2003年以来共拆迁1400万平方米的危旧房和“城中村”,接近过去总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一,新建面积达4000多万平方米,旧城区和二环路以内的城中村改造到今年底可基本完成,全市建城区面积、人口分别由2003年的80平方公里、80万人提高到2008年的160平方公里、170万人,城镇化率超过60%。先后实施了多项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建成了一批关系长远、造福民生的大型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城市功能、特色和承载能力明显提升。
全面改善了生态和人居环境。近几年,我们在市区周边建设4个万亩以上、1个10万亩以上的生态园,在市区内新建了3处千亩以上公园和几十个大小不等的绿地广场,不断拓展了绿色空间。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2003年的不足10平方米扩大到2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3.5%,饮用水源水质连续七年100%达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污水处理率达到85%。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41天,在北方15 个省会城市中居第2位。
稳步提升了社会事业和城市服务功能。高度重视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相继建设了以体育场和体育馆为重点的内蒙古体育中心、以博物院和乌兰恰特为重点的内蒙古文化艺术中心以及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已经建成并正在建设一大批大型商场、星级酒店等高档建筑。同时,白塔国际机场改造顺利完成。对昭君博物院、大召、五塔寺、公主府等文化古迹进行了修缮、复原和扩建,成功打造了伊斯兰民族特色景观街、蒙元文化特色景观街,启动了大盛魁文化创意产业园等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城市文脉得以传承发展。建设了一批功能完善、品位较高、特色鲜明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促进首府各产业特别是服务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创造了良好条件。
有效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改善民生63条《意见》,民生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按照优先发展教育的要求,完成了一批中小学、幼儿园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基本解决包括外来人口子女“上学难”问题。
先后六次为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先后四次为环卫工人增加工资,在全区率先实施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构筑起覆盖城乡居民的低保、医保、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市四区低保标准达到26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1200元/年·人。现正在制定全市城乡全民养老保险体系,准备下半年出台。坚持城市改造和改善民生相结合的原则,较好地解决了以大召区块为典型的旧城区无地、无业、无房居民的生活就业问题,并较为彻底地解决了低保居民的冬季取暖、子女入学问题。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大力实施富余劳动力转移工程,妥善解决了因转制和破产的国有企业职工的安置和保障问题。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加强了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加大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住房在13平方米以下困难户的居住问题将于今年全部解决。
近年来,他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把首府的发展放在全国全区的大格局中谋划,总结经验、完善思路,积极探索符合地区实际的发展路子。
2003年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以后,他们先后提出“三个翻番,一个第一”和使首府真正“首”起来的思路;2006年,呼和浩特市十次党代会进一步完善为“瞄准一个目标,调整二元结构,提升三次产业层次,建设四个具有的首府城市,实现好‘十一五’规划”的总体思路。
十七大召开之后,他们确定了“向东看”发展战略,同时提出打造“一核双圈”、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这些不断完善的发展思路,有力推动了呼和浩特市由加快发展到又快又好发展再到又好又快发展的转变。2008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1316.4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达158.3亿元,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20267元和7051元,其中地区生产总值在西部11个省会城市中居第4位,城乡居民收入均居第1位,在全国27个省会城市中分别居第19、第5和第9位。荣膺“全球增长20强城市”、“中国经济实力百强城市”和“中国旅游竞争力百强城市”称号。
大幅度调整了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按照产业多元、产业延伸、产业升级的要求,我们对全市经济布局进行了战略调整,把原来主要集中在旧城区和核心区内的工业企业全部外迁到工业园区,同时,淘汰了绝大多数技术水平低、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的企业,基本形成工业入园、核心区主要发展服务业的发展格局,使经济结构明显优化,三次产业比重由2003年的8.6:36.1:55.3演进为2008年5.7:38.1:56.2,全市服务业占GDP比重和占全区服务业比重分别由2003年的55.4%和23.7%提升到2008年的56.2%和28.6%。产业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一产方面,畜牧业比重达到65.8%。二产方面,淘汰了落后产能,形成了乳业、电力、生物制药、光伏材料、机械制造等几大优势特色产业。三产方面,金融、物流、旅游业快速发展,实现了以传统服务业为主向现代服务业为主转变。
大规模改造建设了城市核心区。按照自治区提出的“三五七”目标(三年小变化、五年中变化、七年大变化),全面打造首府中心城市和改善人居环境,我们在调整行政区划、搬迁三级党政办公区、拉大城市框架的基础上,在建设新城的同时对老城区实施了大规模改造提升,2003年以来共拆迁1400万平方米的危旧房和“城中村”,接近过去总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一,新建面积达4000多万平方米,旧城区和二环路以内的城中村改造到今年底可基本完成,全市建城区面积、人口分别由2003年的80平方公里、80万人提高到2008年的160平方公里、170万人,城镇化率超过60%。先后实施了多项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建成了一批关系长远、造福民生的大型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城市功能、特色和承载能力明显提升。
全面改善了生态和人居环境。近几年,我们在市区周边建设4个万亩以上、1个10万亩以上的生态园,在市区内新建了3处千亩以上公园和几十个大小不等的绿地广场,不断拓展了绿色空间。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2003年的不足10平方米扩大到2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3.5%,饮用水源水质连续七年100%达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污水处理率达到85%。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41天,在北方15 个省会城市中居第2位。
稳步提升了社会事业和城市服务功能。高度重视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相继建设了以体育场和体育馆为重点的内蒙古体育中心、以博物院和乌兰恰特为重点的内蒙古文化艺术中心以及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已经建成并正在建设一大批大型商场、星级酒店等高档建筑。同时,白塔国际机场改造顺利完成。对昭君博物院、大召、五塔寺、公主府等文化古迹进行了修缮、复原和扩建,成功打造了伊斯兰民族特色景观街、蒙元文化特色景观街,启动了大盛魁文化创意产业园等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城市文脉得以传承发展。建设了一批功能完善、品位较高、特色鲜明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促进首府各产业特别是服务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创造了良好条件。
有效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改善民生63条《意见》,民生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按照优先发展教育的要求,完成了一批中小学、幼儿园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基本解决包括外来人口子女“上学难”问题。
先后六次为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先后四次为环卫工人增加工资,在全区率先实施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构筑起覆盖城乡居民的低保、医保、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市四区低保标准达到26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1200元/年·人。现正在制定全市城乡全民养老保险体系,准备下半年出台。坚持城市改造和改善民生相结合的原则,较好地解决了以大召区块为典型的旧城区无地、无业、无房居民的生活就业问题,并较为彻底地解决了低保居民的冬季取暖、子女入学问题。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大力实施富余劳动力转移工程,妥善解决了因转制和破产的国有企业职工的安置和保障问题。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加强了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加大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住房在13平方米以下困难户的居住问题将于今年全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