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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漳浦法院始终把开展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作为提升司法能力和审判质量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抓紧抓好。今年我院根据上级法院的部署安排,立足实际,严格按照《漳浦法院关于开展案件、庭审及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紧扣各阶段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于6—8月通过庭审现场旁听、视频分析、卷宗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扎实有效推进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开展。
一、漳浦法院开展“两评查”活动的主要做法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院成立评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评查工作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审管办统筹协调,审判业务部门和审判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综合部门有效保障的工作格局,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细化了目标任务,明确了方法步骤和组织方式,安排好阶段性工作和完成时间节点,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细化方法步骤,突出评查重点
确定评查参与人员:各业务庭负责人及一线审判骨干组成评查工作组。确定评查范围:庭审评查范围为2013年6月至8月开庭审理的案件。各业务庭的每名法官作为审判长或者合议庭成员至少接受一次庭审评查,至少观摩、评查一次庭审。裁判文书评查范围为2012年12月21日以来制作并生效的裁判文书,各业务庭的每名法官至少有2篇以上裁判文书参加评查。确定评查方法:1、庭审评查。庭审评查按照普遍查、随机查、重点查的原则,采取各业务庭自查、业务庭之间互查和评查组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裁判文书评查。裁判文书评查采取业务庭自评和评查组评查方式进行。各业务庭采取法官互评、合议庭交叉评查、评查组评查的方式进行,评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业务庭,并督促整改。
(三)建立评查台账,严抓问题整改
坚持把“评查”着力点放在查找司法能力的薄弱环节、找准审判质量存在的问题,将学习、点评、整改贯穿于“两评查”活动始终,确保提高庭审水平和文书质量。各业务庭根据案件情况和法官情况,摸清评查、观摩庭审案件总数和裁判文书总数,全院建立评查、观摩庭审案件和评查裁判文书台帐,审管办会同评查组统一汇总后上报。召开点评会,组织全体审判执行人员参加点评会,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针对评查活动发现的个性和共性问题,查找原因,限期整改。
(四)督查活动落实,提高案件质效
审管办牵头,联合院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加强对“两评查”活动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司法能力的薄弱环节,确保评查活动有效落实。政治处负责将评查结果存入干警个人业绩档案,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激发干警钻研审判业务、提高司法能力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五)强化工作结合,注重统筹兼顾
以“两评查”活动作为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司法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突破口,将其与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学习蔡俊忠精神、创先争优活动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与法院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做到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实现法院工作的全面提升。审判管理部门、后勤保障部门与业务庭密切配合,确保“两评查”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今年“两评查”活动开展以来,漳浦法院严格按照评查程序,共组织开展庭审观摩32次,组织示范庭2次,评查裁判文书64份;裁判文书评查得分85分以上的占92%,庭审评查得分85分以上的占90%。
二、“两评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庭审评查存在的问题
1、庭前准备:个别案件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标志牌放置相反(错误);个别案件被告缺席的案件书记员核对当事人到庭情况时双方都到庭(笔录);个别案件案由记录前后不一或者错误。
2、庭审准备:部分民事案件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庭前准备就绪动作不规范;部分民事案件没有核对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3、法庭调查:部分民事案件没有归纳案件争议的焦点和确认无争议的事实或者归纳不够全面准确,民事庭审存在纠问嫌疑、陈述不清楚没有适当指导、举证质证认证仍还不够规范、认证表述不够具体、部分案件事实漏查或未查清;法庭调查阶段性不够清楚,没有宣布前一阶段结束,直接宣布进入下一阶段。
4、法庭辩论:部分案件未归纳辩论焦点、未引导当事人围绕法律适用问题及争议焦点展开。
5、调解阶段:大部分案件征询调解意愿比较简单机械,离婚案件庭审或者庭后没有经过调解和好程序就判决离婚。
6、庭审技巧:部分案件庭审过程重点不够突出、合议庭成员分工不够明确或者没有各行职责、庭审用语不够规范。
7、庭风庭貌:部分民事案件法官开庭没有穿法袍,对诉讼参加人随意离开座位等违反法庭纪律行为没有及时制止纠正、民事案件传递证据没有由法警进行。
8、其他:刑事案件当庭宣判未告知五日内送达或者领取判决书,庭审笔录审判人员没有签名,普通程序记录为独任审判。
(二)裁判文书评查存在的问题
1、好的方面:一是能综合再现整个审理活动的全过程;二是能以理服人,释明为什么承担责任;三是内容完整,认定事实清楚。
2、存在共性问题:错字、漏字、标点符号不准确,争议焦点归纳不准确,特别要提出的是文书仅列举了证据的名称,没有写证明的效力、内容、目的;文书只讲合法有据,但合什么法、依什么法律依据,没有具体交待或论证;有的数字使用不规范,有些用中文汉字表达数字,还有的反复使用。
3、各类裁判文书具体存在的问题
(1)刑事案件:部分案件仅列举证据名称,没有写明证明效力、内容、目的,对证据与证据之间的关联性未进行阐述;个别案件对证据是否采信没有叙述和分析;简易程序案件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是否成立未作表述;存在错别字。
(2)行政案件:第三人辩称未列明第三人的姓名,对证据审查认定理由较简单,对争议事实的分析认定说理较简单。 (3)民事案件:大部分案件文书列举了证据名称,没有写明证明的效力、内容、目的;部分案件文书只讲合法有据,但合什么法律未作具体论证;少数案件对争议事实和问题的分析认定说理不够充分,不具有针对性;部分案件裁判说理不够充分;个别案件判决主文不够明确具体或者存在漏判;文书繁简不当,不够简练,部分表述过于口语化,且存在错别字或语句不符合语法。
三、提升庭审水平和裁判文书质量的对策建议
笔者认为,要着眼长效,健全机制,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通过找差距、补短板、练技能,分析审判业务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措施加以整改提高。要健全案件评查机制,实现评查的制度化、常态化。对容易出问题的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实行重点评查,对疑难案件、受社会关注案件实行跟踪评查。具体注重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完善提高:
1、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要不断更新业务知识,强化新颁布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使法官熟悉掌握法律原则、条文含义和立法精神。同时,经常性开展庭审岗位练兵,定期组织法官观摩规范庭审和集中学习优秀裁判文书,提升庭审驾驭能力及文字工作水平。
2、转变司法理念,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对审判人员的管理教育,增强他们工作责任意识、敬业意识、质量意识,避免办案中出现程序性的低级错误,以致影响案件裁判质量和效率。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审判管理办公室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责任人限期整改。要建立案件质量瑕疵补救措施以及救济程序,对重复发生的问题建立严格的惩处机制,减少案件质量瑕疵的发生。
3、完善制度规范,提升庭审水平。要建立评查常态机制与岗位练兵常态机制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为干警锻炼本领、提升素质提供有效平台;要健全庭审评查调研机制,制定和完善庭审规则,以制度规范庭审流程,完善案件争议焦点归纳及庭审小结程序,提高庭审质量。加大庭审观摩力度,促使法官以压力生动力,以评查促规范。选取审判业务骨干在全院范围开示范庭,组织审判人员观摩、学习、借鉴,达到共同提高。组织庭审评查研讨会和示范庭审评选会,形成优秀庭审汇编供法官学习,指导法官提升庭审能力。
4、严格责任意识,提升文书质量。严把文书出口,严格责任,把关人与制作人对文书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对评查中发现的文书质量问题限期整改,以评查促提高。强化工作责任心,杜绝文书中病句错漏别字现象产生。将优秀裁判文书放在内网供法官参考、借鉴,发挥示范作用。同时,严把“三关”提升裁判文书质量。一是把好审核关。强化院、庭领导在签发法律文书时的质量审核把关,确保证据采信有理有据,事实认定准确无误,裁判说理充分透彻。二是把好纠错关。建立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流程,裁判文书由案件主审人撰写,合议庭其他成员轮阅,审判长审核,书记员核对后才提交院、庭领导签发,杜绝错别字、漏字、重字、病句、法条引用不当、当事人称谓前后表述不一、日期书写错误等常见错误。三是把好说理关。注重运用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漏洞填补等法律方法和运用日常经验法则强化裁判说理,为裁判正当性寻找法律上、情理上的支撑,提升裁判认同度。
一、漳浦法院开展“两评查”活动的主要做法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院成立评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评查工作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审管办统筹协调,审判业务部门和审判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综合部门有效保障的工作格局,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细化了目标任务,明确了方法步骤和组织方式,安排好阶段性工作和完成时间节点,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细化方法步骤,突出评查重点
确定评查参与人员:各业务庭负责人及一线审判骨干组成评查工作组。确定评查范围:庭审评查范围为2013年6月至8月开庭审理的案件。各业务庭的每名法官作为审判长或者合议庭成员至少接受一次庭审评查,至少观摩、评查一次庭审。裁判文书评查范围为2012年12月21日以来制作并生效的裁判文书,各业务庭的每名法官至少有2篇以上裁判文书参加评查。确定评查方法:1、庭审评查。庭审评查按照普遍查、随机查、重点查的原则,采取各业务庭自查、业务庭之间互查和评查组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裁判文书评查。裁判文书评查采取业务庭自评和评查组评查方式进行。各业务庭采取法官互评、合议庭交叉评查、评查组评查的方式进行,评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业务庭,并督促整改。
(三)建立评查台账,严抓问题整改
坚持把“评查”着力点放在查找司法能力的薄弱环节、找准审判质量存在的问题,将学习、点评、整改贯穿于“两评查”活动始终,确保提高庭审水平和文书质量。各业务庭根据案件情况和法官情况,摸清评查、观摩庭审案件总数和裁判文书总数,全院建立评查、观摩庭审案件和评查裁判文书台帐,审管办会同评查组统一汇总后上报。召开点评会,组织全体审判执行人员参加点评会,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针对评查活动发现的个性和共性问题,查找原因,限期整改。
(四)督查活动落实,提高案件质效
审管办牵头,联合院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加强对“两评查”活动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司法能力的薄弱环节,确保评查活动有效落实。政治处负责将评查结果存入干警个人业绩档案,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激发干警钻研审判业务、提高司法能力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五)强化工作结合,注重统筹兼顾
以“两评查”活动作为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司法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突破口,将其与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学习蔡俊忠精神、创先争优活动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与法院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做到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实现法院工作的全面提升。审判管理部门、后勤保障部门与业务庭密切配合,确保“两评查”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今年“两评查”活动开展以来,漳浦法院严格按照评查程序,共组织开展庭审观摩32次,组织示范庭2次,评查裁判文书64份;裁判文书评查得分85分以上的占92%,庭审评查得分85分以上的占90%。
二、“两评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庭审评查存在的问题
1、庭前准备:个别案件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标志牌放置相反(错误);个别案件被告缺席的案件书记员核对当事人到庭情况时双方都到庭(笔录);个别案件案由记录前后不一或者错误。
2、庭审准备:部分民事案件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庭前准备就绪动作不规范;部分民事案件没有核对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3、法庭调查:部分民事案件没有归纳案件争议的焦点和确认无争议的事实或者归纳不够全面准确,民事庭审存在纠问嫌疑、陈述不清楚没有适当指导、举证质证认证仍还不够规范、认证表述不够具体、部分案件事实漏查或未查清;法庭调查阶段性不够清楚,没有宣布前一阶段结束,直接宣布进入下一阶段。
4、法庭辩论:部分案件未归纳辩论焦点、未引导当事人围绕法律适用问题及争议焦点展开。
5、调解阶段:大部分案件征询调解意愿比较简单机械,离婚案件庭审或者庭后没有经过调解和好程序就判决离婚。
6、庭审技巧:部分案件庭审过程重点不够突出、合议庭成员分工不够明确或者没有各行职责、庭审用语不够规范。
7、庭风庭貌:部分民事案件法官开庭没有穿法袍,对诉讼参加人随意离开座位等违反法庭纪律行为没有及时制止纠正、民事案件传递证据没有由法警进行。
8、其他:刑事案件当庭宣判未告知五日内送达或者领取判决书,庭审笔录审判人员没有签名,普通程序记录为独任审判。
(二)裁判文书评查存在的问题
1、好的方面:一是能综合再现整个审理活动的全过程;二是能以理服人,释明为什么承担责任;三是内容完整,认定事实清楚。
2、存在共性问题:错字、漏字、标点符号不准确,争议焦点归纳不准确,特别要提出的是文书仅列举了证据的名称,没有写证明的效力、内容、目的;文书只讲合法有据,但合什么法、依什么法律依据,没有具体交待或论证;有的数字使用不规范,有些用中文汉字表达数字,还有的反复使用。
3、各类裁判文书具体存在的问题
(1)刑事案件:部分案件仅列举证据名称,没有写明证明效力、内容、目的,对证据与证据之间的关联性未进行阐述;个别案件对证据是否采信没有叙述和分析;简易程序案件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是否成立未作表述;存在错别字。
(2)行政案件:第三人辩称未列明第三人的姓名,对证据审查认定理由较简单,对争议事实的分析认定说理较简单。 (3)民事案件:大部分案件文书列举了证据名称,没有写明证明的效力、内容、目的;部分案件文书只讲合法有据,但合什么法律未作具体论证;少数案件对争议事实和问题的分析认定说理不够充分,不具有针对性;部分案件裁判说理不够充分;个别案件判决主文不够明确具体或者存在漏判;文书繁简不当,不够简练,部分表述过于口语化,且存在错别字或语句不符合语法。
三、提升庭审水平和裁判文书质量的对策建议
笔者认为,要着眼长效,健全机制,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通过找差距、补短板、练技能,分析审判业务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措施加以整改提高。要健全案件评查机制,实现评查的制度化、常态化。对容易出问题的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实行重点评查,对疑难案件、受社会关注案件实行跟踪评查。具体注重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完善提高:
1、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要不断更新业务知识,强化新颁布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使法官熟悉掌握法律原则、条文含义和立法精神。同时,经常性开展庭审岗位练兵,定期组织法官观摩规范庭审和集中学习优秀裁判文书,提升庭审驾驭能力及文字工作水平。
2、转变司法理念,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对审判人员的管理教育,增强他们工作责任意识、敬业意识、质量意识,避免办案中出现程序性的低级错误,以致影响案件裁判质量和效率。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审判管理办公室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责任人限期整改。要建立案件质量瑕疵补救措施以及救济程序,对重复发生的问题建立严格的惩处机制,减少案件质量瑕疵的发生。
3、完善制度规范,提升庭审水平。要建立评查常态机制与岗位练兵常态机制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为干警锻炼本领、提升素质提供有效平台;要健全庭审评查调研机制,制定和完善庭审规则,以制度规范庭审流程,完善案件争议焦点归纳及庭审小结程序,提高庭审质量。加大庭审观摩力度,促使法官以压力生动力,以评查促规范。选取审判业务骨干在全院范围开示范庭,组织审判人员观摩、学习、借鉴,达到共同提高。组织庭审评查研讨会和示范庭审评选会,形成优秀庭审汇编供法官学习,指导法官提升庭审能力。
4、严格责任意识,提升文书质量。严把文书出口,严格责任,把关人与制作人对文书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对评查中发现的文书质量问题限期整改,以评查促提高。强化工作责任心,杜绝文书中病句错漏别字现象产生。将优秀裁判文书放在内网供法官参考、借鉴,发挥示范作用。同时,严把“三关”提升裁判文书质量。一是把好审核关。强化院、庭领导在签发法律文书时的质量审核把关,确保证据采信有理有据,事实认定准确无误,裁判说理充分透彻。二是把好纠错关。建立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流程,裁判文书由案件主审人撰写,合议庭其他成员轮阅,审判长审核,书记员核对后才提交院、庭领导签发,杜绝错别字、漏字、重字、病句、法条引用不当、当事人称谓前后表述不一、日期书写错误等常见错误。三是把好说理关。注重运用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漏洞填补等法律方法和运用日常经验法则强化裁判说理,为裁判正当性寻找法律上、情理上的支撑,提升裁判认同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