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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等交易平台设置的一些“游戏规则”实际上更有利于保护卖家的利益。
“由于测量方法不同,会有2cm的误差,不同显示器显示效果都不尽相同,实拍图与实物有颜色误差属正常情况,本店不接受中评和差评,过于追求完美的买家请绕道。”类似这样充满霸气的“卖家提醒”对于经常在网上购物的消费者来说一定不会感到陌生。
因价格便宜,选择性大,购买方便,如今网络购物已经成为很多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以淘宝网为首的各大网络零售商,其成长史更是见证了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奇迹。
然而,最近一段时间,国内网络购物行业不断曝出负面事件。2月21日,阿里巴巴公司网站上的1107名“中国供应商”因涉嫌欺诈被终止服务,公司高管引咎辞职;2月25日,广州某服饰公司起诉4000家淘宝网店售假一案正式开庭;淘宝等全球多家企业因为销售假冒和盗版产品,近日竟被美国列入“恶名市场”名单。这些事件不禁让人产生疑惑,中国电子商务还有没有诚信?网上售假为何屡禁不止?
在被起诉的4000家淘宝网店名单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柠檬绿茶”,该网店日均网页浏览超过50万,年销售额过亿元,号称淘宝“第一大店”。然而,当记者在网络搜索中输入“柠檬绿茶投诉”字样时,却看到大量消费者的投诉信息。淘宝网客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柠檬绿茶”确实存在售假问题,2010年淘宝共对“柠檬绿茶”处罚8次,包括禁止商品上架、禁止新商品上架、网店关停数天等。
“在网上买东西既要有‘火眼金睛’还要有‘炮灰精神’,选购商品时看顾客评价、卖家信誉、网店浏览量等相关信息都是自己避免买到伪劣产品不错的方法。”网购一族王小姐告诉记者,其实凭常识也知道,就算卖家进货的渠道再怎么特殊,也不可能花几十元就买到名牌包包。但无论你再怎样小心,也难免会遇到骗子。
一次,她在一家淘宝皇冠店铺购买了一瓶“名牌”润肤露,但是用了不到一个月,产品就严重变质,散发出难闻的异味。“我要求卖家退货,但是他们却说是我保存不当造成的,并且已经过了退换时间,不给退。在我的坚持下,他们又要我给商品拍照证明,又要我自己负担往返的快递费,最后干脆不接我的电话了。”王小姐说,“最后同事劝我还是算了,卖家有我的详细联系方式和资料,太较真容易给自己惹麻烦,而且我也在网上看到过,有消费者在和店家发生纠纷之后,竟然收到卖家邮寄过来的垃圾。”
“屡次犯错,甚至屡次接受处罚的网店一直在营业,不得不让人对交易平台的公平性产生质疑。”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告诉记者,淘宝等交易平台设置的一些“游戏规则”实际上更有利于保护卖家的利益。就拿原本用来让买家放心的“信用评价”体系来说,习惯在淘宝上购物的消费者都知道,想要给出一个“差评”,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如果你买到假货,退货可以,但一旦退货成功,消费者就不再享受评价的资格,即使有消费者为了给出差评而接纳劣质的商品,交易平台还为卖家保留了修改评价的机会。一旦有消费者给出差评,商家通常都会不断地给消费者打电话要求更改评价,有些商家甚至会使用威胁、报复等手段。
不仅如此,想要退货也没那么容易。董正伟告诉记者,他自己就有过非常不愉快的网购退货经历。他曾经在网上购买过一部摩托罗拉A3300手机,当手机和发票从深圳快递过来后,他注意到,该手机“三包”凭证中注明“保修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但是,商家发货和发票开具日期是同一天。也就是说,董正伟收到邮寄的手机时,发票已经开具了两天。能享受到的“三包”有效期就被减少了两天,导致其难以完全享有“7天内包退,15日包换”的合法权益。他要求退货,但是却陷入漫长的“拉锯战”当中,要向交易平台提供一大堆诸如质检报告、图片、对话记录等等一系列证据。
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教授告诉记者,网络购物涉及到的商品几乎涵盖百姓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艾瑞咨询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4980亿元,较2009年增长89.4%;交易规模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也从2009年的2.1%增至2010年的3.2%,预计到2012年,这一比重将超过5%。
然而相比之下,目前美国已经超过10%,韩国超过15%,我国网络购物仍然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应的法律法规也不甚健全。董正伟说,现在开网店的门槛非常低,不需要营业执照和保障资金的投入,造成整个行业鱼龙混杂的现状。消费者最常投诉的问题就是,购买到假货、旧货或者与所述商品不符的物品;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很难享受保修、维修等服务;甚至消费者付款以后收不到货物等等。
“而一旦遇到这样的情况,消费者想要维权却要付出巨大的成本。”董正伟说,网络购物大多是异地交易,虽然我们有《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但一旦发生质量纠纷或者其他争议,消费者异地维权成本太高。在网络环境下,消费者不知道商家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可靠,对方主体到底是谁也根本不清楚,即使想要维权也很难找到投诉的主体。因此大多数消费者在遇到网络购物纠纷时,会选择“自认倒霉”。
其实,在拥有世界上最发达的电子商务的美国,网络购物迅猛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相应的问题,如质量打假和消费者重要信息失窃等等。为此,美国国会、联邦政府及地方政府等部门一直致力于丰富和完善网络购物的法律法规机制。
目前,美国政府管理的网络购物问题主要分为两类,一是网络征税、二是网络销售的管理和对消费者的保护。在网购征税方面,美国国会早在1998年就通过了《互联网免税法案》,这是美国政府当时是要刻意鼓励和保护互联网销售的发展。经过近20年的发展,在政府相关法律的支持甚至保护下,美国网络销售已确立了在价格和其他方面的优势。而对网络销售管理发挥最重要作用的是联邦政府,具体地说就是负责保护消费者的“联邦贸易委员会”。
目前在美国管理网络购物的主要有两部法律,一是《邮件、电话订货法规》,主要对送货进行规范。如果卖家不能在承诺期限内按时保质送货,买家可以向联邦贸易委员会投诉。还有一个是《公平信用结账法案》,如果消费者发现商品名不副实可以告知信用卡公司拒绝付账。联邦贸易委员会对网络广告的真实性、收费的程序、对消费者资料的保密以及推迟发货等网络销售中的各类问题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规范。在该委员会的网站上,不但可找到相关的规章制度细则,还可以下载客户申诉表格。可想而知,一旦多项申诉都指向一个公司或一种产品,该委员会就将启动相关调查,乃至进入必要的法律程序。
专家建议,针对目前国内网络购物面临的问题,应该在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前提下,以立法的形式规范电子商务行为,明确商务网站的市场准入资格、市场经营行为、组成方式等,使商务网站具备“经营主体资格”,并加大商家的违法成本。同时,还应明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电子商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地位,明确电子文书的法律效力和确认方式,明确网上交易行为的确认程序、支付程序、退货或者换货的程序等等。此外,还应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商务认证体系,权威、公正地开展电子商务认证工作,确认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身份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由于测量方法不同,会有2cm的误差,不同显示器显示效果都不尽相同,实拍图与实物有颜色误差属正常情况,本店不接受中评和差评,过于追求完美的买家请绕道。”类似这样充满霸气的“卖家提醒”对于经常在网上购物的消费者来说一定不会感到陌生。
因价格便宜,选择性大,购买方便,如今网络购物已经成为很多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以淘宝网为首的各大网络零售商,其成长史更是见证了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奇迹。
然而,最近一段时间,国内网络购物行业不断曝出负面事件。2月21日,阿里巴巴公司网站上的1107名“中国供应商”因涉嫌欺诈被终止服务,公司高管引咎辞职;2月25日,广州某服饰公司起诉4000家淘宝网店售假一案正式开庭;淘宝等全球多家企业因为销售假冒和盗版产品,近日竟被美国列入“恶名市场”名单。这些事件不禁让人产生疑惑,中国电子商务还有没有诚信?网上售假为何屡禁不止?
在被起诉的4000家淘宝网店名单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柠檬绿茶”,该网店日均网页浏览超过50万,年销售额过亿元,号称淘宝“第一大店”。然而,当记者在网络搜索中输入“柠檬绿茶投诉”字样时,却看到大量消费者的投诉信息。淘宝网客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柠檬绿茶”确实存在售假问题,2010年淘宝共对“柠檬绿茶”处罚8次,包括禁止商品上架、禁止新商品上架、网店关停数天等。
“在网上买东西既要有‘火眼金睛’还要有‘炮灰精神’,选购商品时看顾客评价、卖家信誉、网店浏览量等相关信息都是自己避免买到伪劣产品不错的方法。”网购一族王小姐告诉记者,其实凭常识也知道,就算卖家进货的渠道再怎么特殊,也不可能花几十元就买到名牌包包。但无论你再怎样小心,也难免会遇到骗子。
一次,她在一家淘宝皇冠店铺购买了一瓶“名牌”润肤露,但是用了不到一个月,产品就严重变质,散发出难闻的异味。“我要求卖家退货,但是他们却说是我保存不当造成的,并且已经过了退换时间,不给退。在我的坚持下,他们又要我给商品拍照证明,又要我自己负担往返的快递费,最后干脆不接我的电话了。”王小姐说,“最后同事劝我还是算了,卖家有我的详细联系方式和资料,太较真容易给自己惹麻烦,而且我也在网上看到过,有消费者在和店家发生纠纷之后,竟然收到卖家邮寄过来的垃圾。”
“屡次犯错,甚至屡次接受处罚的网店一直在营业,不得不让人对交易平台的公平性产生质疑。”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告诉记者,淘宝等交易平台设置的一些“游戏规则”实际上更有利于保护卖家的利益。就拿原本用来让买家放心的“信用评价”体系来说,习惯在淘宝上购物的消费者都知道,想要给出一个“差评”,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如果你买到假货,退货可以,但一旦退货成功,消费者就不再享受评价的资格,即使有消费者为了给出差评而接纳劣质的商品,交易平台还为卖家保留了修改评价的机会。一旦有消费者给出差评,商家通常都会不断地给消费者打电话要求更改评价,有些商家甚至会使用威胁、报复等手段。
不仅如此,想要退货也没那么容易。董正伟告诉记者,他自己就有过非常不愉快的网购退货经历。他曾经在网上购买过一部摩托罗拉A3300手机,当手机和发票从深圳快递过来后,他注意到,该手机“三包”凭证中注明“保修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但是,商家发货和发票开具日期是同一天。也就是说,董正伟收到邮寄的手机时,发票已经开具了两天。能享受到的“三包”有效期就被减少了两天,导致其难以完全享有“7天内包退,15日包换”的合法权益。他要求退货,但是却陷入漫长的“拉锯战”当中,要向交易平台提供一大堆诸如质检报告、图片、对话记录等等一系列证据。
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教授告诉记者,网络购物涉及到的商品几乎涵盖百姓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艾瑞咨询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4980亿元,较2009年增长89.4%;交易规模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也从2009年的2.1%增至2010年的3.2%,预计到2012年,这一比重将超过5%。
然而相比之下,目前美国已经超过10%,韩国超过15%,我国网络购物仍然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应的法律法规也不甚健全。董正伟说,现在开网店的门槛非常低,不需要营业执照和保障资金的投入,造成整个行业鱼龙混杂的现状。消费者最常投诉的问题就是,购买到假货、旧货或者与所述商品不符的物品;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很难享受保修、维修等服务;甚至消费者付款以后收不到货物等等。
“而一旦遇到这样的情况,消费者想要维权却要付出巨大的成本。”董正伟说,网络购物大多是异地交易,虽然我们有《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但一旦发生质量纠纷或者其他争议,消费者异地维权成本太高。在网络环境下,消费者不知道商家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可靠,对方主体到底是谁也根本不清楚,即使想要维权也很难找到投诉的主体。因此大多数消费者在遇到网络购物纠纷时,会选择“自认倒霉”。
其实,在拥有世界上最发达的电子商务的美国,网络购物迅猛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相应的问题,如质量打假和消费者重要信息失窃等等。为此,美国国会、联邦政府及地方政府等部门一直致力于丰富和完善网络购物的法律法规机制。
目前,美国政府管理的网络购物问题主要分为两类,一是网络征税、二是网络销售的管理和对消费者的保护。在网购征税方面,美国国会早在1998年就通过了《互联网免税法案》,这是美国政府当时是要刻意鼓励和保护互联网销售的发展。经过近20年的发展,在政府相关法律的支持甚至保护下,美国网络销售已确立了在价格和其他方面的优势。而对网络销售管理发挥最重要作用的是联邦政府,具体地说就是负责保护消费者的“联邦贸易委员会”。
目前在美国管理网络购物的主要有两部法律,一是《邮件、电话订货法规》,主要对送货进行规范。如果卖家不能在承诺期限内按时保质送货,买家可以向联邦贸易委员会投诉。还有一个是《公平信用结账法案》,如果消费者发现商品名不副实可以告知信用卡公司拒绝付账。联邦贸易委员会对网络广告的真实性、收费的程序、对消费者资料的保密以及推迟发货等网络销售中的各类问题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规范。在该委员会的网站上,不但可找到相关的规章制度细则,还可以下载客户申诉表格。可想而知,一旦多项申诉都指向一个公司或一种产品,该委员会就将启动相关调查,乃至进入必要的法律程序。
专家建议,针对目前国内网络购物面临的问题,应该在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前提下,以立法的形式规范电子商务行为,明确商务网站的市场准入资格、市场经营行为、组成方式等,使商务网站具备“经营主体资格”,并加大商家的违法成本。同时,还应明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电子商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地位,明确电子文书的法律效力和确认方式,明确网上交易行为的确认程序、支付程序、退货或者换货的程序等等。此外,还应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商务认证体系,权威、公正地开展电子商务认证工作,确认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身份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