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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7月28日至7月30日在杭州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出席会议并在会议结束时发表讲话,茅临生、毛光烈、袁荣祥副主任分别主持各次全体会议和联组会议,程渭山、冯明、王永昌、厉志海、姒健敏副主任和厉月姿秘书长及委员共61人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李强省长和熊建平、朱从玖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徐杰、高杰、林一、崔盛钢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张雪樵、王祺国、黄生林、金连山副检察长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级有关单位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秘书长办公会议成员、机关副厅以上干部,各设区的市和有关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10位省人大代表。此外,还有11位省人大代表列席第二次全体会议,15位公民旁听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体会议,同时对第二次全体会议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李强省长所作的《关于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钱巨炎厅长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2015年1至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指出,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形势,省政府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以改革和法治为“双引擎”,突出制度供给、强化创新驱动,全力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全省经济保持高开稳走,政府自身改革力度加大,产业升级举措得力,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民生保障有序推进,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当前,全省经济社会运行仍旧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下半年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要坚定不移地走稳转型升级道路,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注重结构调整,更加注重环境治理,不断培育和扶持新兴产业,为浙江发展注入新兴动力,努力完成全年和“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十三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会议要求有关专门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汇总整理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后送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钱巨炎厅长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省级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15年省级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
三、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熊建平副省长所作的《关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分组审议的基础上,进行了联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这次全省人大通过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专项监督,既深入贯彻了省委治水治气的重大决策部署,又有力回应了广大群众对空气质量的高度关切。省、市、县三级人大齐心协力,步伐一致,形成了强大的监督合力,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会议要求,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会同办公厅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结合前期调研情况,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稿,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交省政府研究处理,并加强对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推动重点问题解决,确保本次专项监督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四、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陈小恩主任所作的关于《浙江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草案)》的说明、臧平副主任所作的关于《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部分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了浙江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部分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五、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丁祖年主任所作的关于《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温州等五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陈荣副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杭州宁波两市报批的五件地方性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温州等五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公路条例〉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州市农副产品集贸市场条例〉的决定〉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
六、会议听取了省公安厅洪巨平副厅长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林吕建副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专利条例(草案)》的说明,并进行了初步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这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对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创新,助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会议要求,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抓紧对这两部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印发省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七、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熊建平副省长所作的关于人事免职议案的说明,省高级人民法院徐杰副院长所作的关于人事任免报告的说明,省人民检察院王祺国副检察长所作的关于人事免职报告的说明,并进行了审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免去徐震的省环境保护厅厅长职务,任命斯金锦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俞新尧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刘晓刚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会议还审议了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议案,免去幽扬的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八、会议书面审议了浙江省人大代表团出访日本英国匈牙利情况的报告和浙江省人大代表团出访韩国意大利葡萄牙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出席会议并在会议结束时发表讲话,茅临生、毛光烈、袁荣祥副主任分别主持各次全体会议和联组会议,程渭山、冯明、王永昌、厉志海、姒健敏副主任和厉月姿秘书长及委员共61人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李强省长和熊建平、朱从玖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徐杰、高杰、林一、崔盛钢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张雪樵、王祺国、黄生林、金连山副检察长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级有关单位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秘书长办公会议成员、机关副厅以上干部,各设区的市和有关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10位省人大代表。此外,还有11位省人大代表列席第二次全体会议,15位公民旁听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体会议,同时对第二次全体会议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李强省长所作的《关于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钱巨炎厅长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2015年1至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指出,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形势,省政府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以改革和法治为“双引擎”,突出制度供给、强化创新驱动,全力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全省经济保持高开稳走,政府自身改革力度加大,产业升级举措得力,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民生保障有序推进,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当前,全省经济社会运行仍旧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下半年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要坚定不移地走稳转型升级道路,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注重结构调整,更加注重环境治理,不断培育和扶持新兴产业,为浙江发展注入新兴动力,努力完成全年和“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十三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会议要求有关专门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汇总整理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后送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钱巨炎厅长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省级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15年省级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
三、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熊建平副省长所作的《关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分组审议的基础上,进行了联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这次全省人大通过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专项监督,既深入贯彻了省委治水治气的重大决策部署,又有力回应了广大群众对空气质量的高度关切。省、市、县三级人大齐心协力,步伐一致,形成了强大的监督合力,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会议要求,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会同办公厅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结合前期调研情况,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稿,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交省政府研究处理,并加强对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推动重点问题解决,确保本次专项监督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四、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陈小恩主任所作的关于《浙江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草案)》的说明、臧平副主任所作的关于《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部分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了浙江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部分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五、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丁祖年主任所作的关于《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温州等五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陈荣副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杭州宁波两市报批的五件地方性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温州等五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公路条例〉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州市农副产品集贸市场条例〉的决定〉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
六、会议听取了省公安厅洪巨平副厅长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林吕建副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专利条例(草案)》的说明,并进行了初步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这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对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创新,助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会议要求,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抓紧对这两部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印发省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七、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熊建平副省长所作的关于人事免职议案的说明,省高级人民法院徐杰副院长所作的关于人事任免报告的说明,省人民检察院王祺国副检察长所作的关于人事免职报告的说明,并进行了审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免去徐震的省环境保护厅厅长职务,任命斯金锦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俞新尧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刘晓刚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会议还审议了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议案,免去幽扬的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八、会议书面审议了浙江省人大代表团出访日本英国匈牙利情况的报告和浙江省人大代表团出访韩国意大利葡萄牙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