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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得来,农二哥还过回股东瘾。凭土地入股,还能分红,好啊!”今年7月11日,在涪陵区东江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分红现场,数着一叠叠崭新的钞票,48户农民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这是涪陵区云盘村创新土地流转模式结出的硕果。
云盘村素以盛产生猪闻名涪陵。多年来,当地有句俗话:“养猪不赚钱,只是肥了一湾田。”为改变这个现状,作为市级龙头企业的重庆桂楼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跟云盘村联姻,按照“公司 农户”的路子,农民养猪,公司回收、加工、销售。
桂楼公司先后建成年产1万头生猪的生猪养殖场10个。养殖场地由公司以租借方式从农民那里流转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400公斤水稻折算为现金。
本来这是一个双赢的模式,可经过几年的磨合,公司和农民仍然是“两张皮”。
“一年到头,公司和农民纠葛不断。一瓢水、一棵苗、一步路,农民都要找公司,最终只得出钱摆平。”想起当年那些头疼事,公司经理刘晓毅直摇头。
当然,公司对进场打工的农民也不满意,刘晓毅举例说:“农民没有主人翁意识,该节约的不节约。譬如,该喂二两饲料就够了,可他偏要糟蹋更多的饲料。一年下来,一个猪场要浪费十几万元。”
怎么才能将二者有机地糅合到一块呢?怎样才能使农民与公司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共同体?
就在此时,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行长吴德礼到涪陵区调研,他针对桂楼公司出现的这种尴尬情况一针见血地指出,责权利不分,啷个会是一条心呢?随后,他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设想,把农民用“利益共同体”的思路组织起来,以农民的土地作价入股,按照《公司法》组建农民公司,形成“龙头企业 公司”的新模式。
对于这一崭新模式,桂楼公司董事长余明眼前一亮,但由于这方面的政策不明朗,风险很大,他有些犹豫。
2005年12月11日,吴德礼行长和市农业局王越局长再次到桂楼公司,经过一番仔细调研后,正式将桂楼公司确定为重庆市养殖业中“龙头企业 公司”模式的第一个试点单位。
有了政府官员“扎起”,余明决定带头吃下这只“螃蟹”。
2006年3月,桂楼公司将云盘村的生猪养殖场剥离出来,改制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东江生猪养殖有限公司”。按照规划,东江公司工商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桂楼公司以现金出资70万元,占股70%;江东街道云盘村26户农民以项目所用地23.235亩土地22年承包经营权按当地土地流转租赁市场价折价入股,占股28.5%;另22户农民以现金1.5万元入股,占股1.5%。
面对这样一个让农民变股东的崭新模式,农民们怕冒风险,不买这个账。
为打消农民顾虑,最大限度将农民的风险降低,控股股东桂楼公司承诺:不用农户的土地经营权为东江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活动担保;若东江公司按法定程序结算解散后,土地经营权无条件归还原农户。东江公司一年分两次红,并规定不论东江公司经营盈亏,农民股东分红所得,土地入股不低于每亩400公斤稻谷,现金入股分红不低于10%。东江公司股东以现金额(即不包括土地经营权入股)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为了给入股的农民吃下定心丸,桂楼公司首次引进农业保险机制,给猪买保险。保险公司按每头猪9元标准收取保费(其中,政府给每头猪补贴8元),为每头猪提供最高600元的保险。
有了“双保险”,2006年2月20日,48户农民主动与桂楼公司签订《土地经营权入股协议》,东江生猪养殖有限公司正式开张了。作为股东的部分农民受聘为东江公司的工人,务工领取薪酬。
随着身份的变化,入股的48户农民的态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我们以前根本不管公司的事,它赚多赚少是他们的事,和自己没关系。现在,公司的一举一动,大家都非常关心。”入股农民袁光财说。
洪明会的土地入股后,仍在东江公司打工。成为股东后,她已经习惯每天睡觉前在自家窗前扫视一下整个公司,检查场区内是否还有灯没有关。
“现在,每个进公司打工的农民,都不再是单纯的打工者,而是公司的主人了。没有员工再‘乱劈柴’了。”刘晓毅经理高兴地说。
土地流转后,最终得实惠的还是农民。
“我家共有3.168亩地入股。2005年只领到租金1770元。改制后一年,我第一次分红领到保底租金1770元,上个月我又领到第二次分红6992元。”农民洪明会说。
在东江公司账薄上,清楚地记着这样一笔账:从2006年5月到2007年5月,农民土地入股分红6.355万元,平均每亩土地收入2735元,比单纯的土地出租400公斤稻谷(折合600元)高3.55倍,净增2135元;农民现金入股分红3345元,年回报率22.3%……
尝到改革甜头的桂楼公司,今年又出资426万元,引导150户农民以200亩土地入股,组建了6个“龙头企业 公司”产业化经营模式的现代化生猪养殖公司。
主持人点评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可守着土地却受穷一辈子,根本原因在于这个土地没有“流动”起来。而一旦将土地入股,农民当上“地主”之后,一下子便“点土成金”,这便是土地流转的魅力。除了牌坊村的“股田制”和云盘村的“龙头企业+公司”的模式外,九龙坡区正在试点的“宅基地换住房、自留地换保障”也不失为一种好的思路。
这是涪陵区云盘村创新土地流转模式结出的硕果。
云盘村素以盛产生猪闻名涪陵。多年来,当地有句俗话:“养猪不赚钱,只是肥了一湾田。”为改变这个现状,作为市级龙头企业的重庆桂楼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跟云盘村联姻,按照“公司 农户”的路子,农民养猪,公司回收、加工、销售。
桂楼公司先后建成年产1万头生猪的生猪养殖场10个。养殖场地由公司以租借方式从农民那里流转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400公斤水稻折算为现金。
本来这是一个双赢的模式,可经过几年的磨合,公司和农民仍然是“两张皮”。
“一年到头,公司和农民纠葛不断。一瓢水、一棵苗、一步路,农民都要找公司,最终只得出钱摆平。”想起当年那些头疼事,公司经理刘晓毅直摇头。
当然,公司对进场打工的农民也不满意,刘晓毅举例说:“农民没有主人翁意识,该节约的不节约。譬如,该喂二两饲料就够了,可他偏要糟蹋更多的饲料。一年下来,一个猪场要浪费十几万元。”
怎么才能将二者有机地糅合到一块呢?怎样才能使农民与公司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共同体?
就在此时,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行长吴德礼到涪陵区调研,他针对桂楼公司出现的这种尴尬情况一针见血地指出,责权利不分,啷个会是一条心呢?随后,他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设想,把农民用“利益共同体”的思路组织起来,以农民的土地作价入股,按照《公司法》组建农民公司,形成“龙头企业 公司”的新模式。
对于这一崭新模式,桂楼公司董事长余明眼前一亮,但由于这方面的政策不明朗,风险很大,他有些犹豫。
2005年12月11日,吴德礼行长和市农业局王越局长再次到桂楼公司,经过一番仔细调研后,正式将桂楼公司确定为重庆市养殖业中“龙头企业 公司”模式的第一个试点单位。
有了政府官员“扎起”,余明决定带头吃下这只“螃蟹”。
2006年3月,桂楼公司将云盘村的生猪养殖场剥离出来,改制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东江生猪养殖有限公司”。按照规划,东江公司工商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桂楼公司以现金出资70万元,占股70%;江东街道云盘村26户农民以项目所用地23.235亩土地22年承包经营权按当地土地流转租赁市场价折价入股,占股28.5%;另22户农民以现金1.5万元入股,占股1.5%。
面对这样一个让农民变股东的崭新模式,农民们怕冒风险,不买这个账。
为打消农民顾虑,最大限度将农民的风险降低,控股股东桂楼公司承诺:不用农户的土地经营权为东江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活动担保;若东江公司按法定程序结算解散后,土地经营权无条件归还原农户。东江公司一年分两次红,并规定不论东江公司经营盈亏,农民股东分红所得,土地入股不低于每亩400公斤稻谷,现金入股分红不低于10%。东江公司股东以现金额(即不包括土地经营权入股)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为了给入股的农民吃下定心丸,桂楼公司首次引进农业保险机制,给猪买保险。保险公司按每头猪9元标准收取保费(其中,政府给每头猪补贴8元),为每头猪提供最高600元的保险。
有了“双保险”,2006年2月20日,48户农民主动与桂楼公司签订《土地经营权入股协议》,东江生猪养殖有限公司正式开张了。作为股东的部分农民受聘为东江公司的工人,务工领取薪酬。
随着身份的变化,入股的48户农民的态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我们以前根本不管公司的事,它赚多赚少是他们的事,和自己没关系。现在,公司的一举一动,大家都非常关心。”入股农民袁光财说。
洪明会的土地入股后,仍在东江公司打工。成为股东后,她已经习惯每天睡觉前在自家窗前扫视一下整个公司,检查场区内是否还有灯没有关。
“现在,每个进公司打工的农民,都不再是单纯的打工者,而是公司的主人了。没有员工再‘乱劈柴’了。”刘晓毅经理高兴地说。
土地流转后,最终得实惠的还是农民。
“我家共有3.168亩地入股。2005年只领到租金1770元。改制后一年,我第一次分红领到保底租金1770元,上个月我又领到第二次分红6992元。”农民洪明会说。
在东江公司账薄上,清楚地记着这样一笔账:从2006年5月到2007年5月,农民土地入股分红6.355万元,平均每亩土地收入2735元,比单纯的土地出租400公斤稻谷(折合600元)高3.55倍,净增2135元;农民现金入股分红3345元,年回报率22.3%……
尝到改革甜头的桂楼公司,今年又出资426万元,引导150户农民以200亩土地入股,组建了6个“龙头企业 公司”产业化经营模式的现代化生猪养殖公司。
主持人点评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可守着土地却受穷一辈子,根本原因在于这个土地没有“流动”起来。而一旦将土地入股,农民当上“地主”之后,一下子便“点土成金”,这便是土地流转的魅力。除了牌坊村的“股田制”和云盘村的“龙头企业+公司”的模式外,九龙坡区正在试点的“宅基地换住房、自留地换保障”也不失为一种好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