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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塞尔关于“事实”的定义区分为依赖于人们一致同意的事实——“制度性事实”和某些不是你我的爱好,评价或道德态度问题的“客观”事实——“无理性事实”两种。他认为在某种意义上说,存在着一些只是因为我们相信其存在才存在的事物。如货币,财产,政府等就属于这种事物。同时也认为有一个完全不依赖于我们而独立存在的实在—实在世界!本文即试着寻找答案,实在世界存在吗?
【关键词】外部实在; 表征; 背景预设; 自证
中图分类号:B0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10)04-0308-02
1 什么是实在(外部实在)
世界不依赖于我们对它的表征而独立存在——实在论(外部实在论);可以这样理解,即使我们从没存在过,也从来没有任何表征(称述,信念,感知,思想等)表征其存在,世界的绝大部分仍然毫无影响的存在着,并且恰好像现在一样的存在着;并且即使我们全都死去,这个世界的特征仍然不受影响,继续沿着它本来的方向维持下去。例如有一座山峰,我们对它的表征命名为“珠穆朗玛峰”,他的存在不会因为我们对它表征的出现和消亡而改变。在我们知道它之前它可能已经存在,即使有一天我们都不能再感知他的存在时,它本身可能依然存在。但是实在论并非断定“珠穆朗玛峰”存在的理论,如果实际上“珠穆朗玛峰”从未存在过,实在论仍然不受影响。适用于该例子的看法也适用于一般物质对象。这种实在在我们的语言,感知,思想等的表征系统以外,因此又被称作外部实在。
2 实在论并非真理论
首先,我们得对本体论与认识论,本体论和认识论上的主客观性作简要说明。Ontology(本体论)相当于英文的being;也就是巴门尼德的“存在”。“本体”是研究存在的本质的哲学问题。Epistemology(认识论),随着意识的出现,就产生了意向性,认识论是一种有机体向自身表现这个世界中的对象和事态的特征和能力。唯物主义认识论坚持从物质到意识的认识路线,认为物质世界是客观实在,强调认识是人对客观实在的反映,申明世界是可以认识的。在本体论意义上,“客观的”和“主观的”是存在物或各种类型存在物的属性,属于存在方式,比如痛苦是主观的存在物,与痛苦不同,山峰在本体论上就是客观的。认识论上的“客观”和“主观”是判断的基本属性,当我们认为表示判断的真假不可能被“客观地”解决时,认为该判断为在认识论上是主观的。
实在论与任何真理论都不矛盾,但是实在论并不是真理论,也不包含任何真理论。实在论是一种关于存在的本体论理论,而不是关于“真”的意义的理论。关于实在论与真理符合论的关系可以这样理解。符合论包含着实在论,因为他意指有一个实在的存在,但是实在论本身并不包含符合论,所以一个人可能坚持外部实在论而不赞成符合论。实在论认为:有一种物在逻辑上不依赖于一切人类表征而存在的方式。实在论不是说事物是怎样的,而是说有一种事物存在的方式。因此,实在论不是一种知识理论,是本体论的存在,是有一个完全不依赖于我们的表征而独立存在的实在。任何从认识论出发的反对都不可能达到目的。
实在论并不认为世界只能表现为一种方式而不能有别的方式,而只是认为世界的确表现为不依赖于我们对它的表征这种方式。表征是一回事,被表征的实在是另一回事。对于实在论者来说:如果结果表明只有意识存在,那么桌子﹑鞋等就不存在。但是认为桌子﹑鞋等不存在的主张也像其他主张一样是一种关于外部实在的主张,要以实在论为必要前提。即即使没有事实上的物质对象存在,仍然会有不依赖于表征的实在存在,因为物质的不存在性可能正是不依赖于表征的实在的特征。
3 实在论与概念相对性论点﹑证实主义论点﹑以及自在之物论点之间的关系
3.1 实在论对概念相对论的和谐性
有学者认为外部实在论与概念相对论二者相互矛盾,承认了概念相对性就是否定外部实在论。概念相对论认为,所有对实在的表征都是相对于或多或少任意选择的一套概念而形成的。因为对世界的任何真的描述总是在某种语汇系统,概念系统中形成的。因此任何真的描述总是相对于某种概念系统而形成的,这些概念是人们为了描述世界而随意的选择而来的。外部实在论认为,实在不依赖于我们对它的表征而独立存在;概念相对论的所有对实在的表征都是相对于或多或少任意选择的一套概念而形成的观点,二者并不矛盾,前者说有某种东西存在,并可以加以描述;后者强调我们实际上运用一套概念或语汇来描述某个存在。
实在世界不管我们怎样描述它,不管我们对它作出了多少种不同的描述,它仍然是同一个世界。以喜马拉雅山为例,设想它在没有人类认知以前已经存在,人类出现了,并以各种方式来表征这一实在。运用不同的语汇系统,不同的方法描绘这山,认识这山。然后,想象人类某一天不再存在了。那么关于这座山以及关于山的所有事实的存在会发生什么变化呢?不会,山及其存在的所以事实依然是一种不变的实在。对对象的描述是变化的多样的,但是对象事实仍未受到影响。两个或多个完全不相干的概念系统可以对同一个实在作出不同的描述,并且在概念系统之外不存在对实在的任何描述。“我们并没有创造‘世界’;我们创造的是现实世界可能适合也可能不适合的描述。淡所有这些都意味着有一个不依赖于我们的概念系统而独立存在的实在。”
3.2 实在论对证实主义论点的反驳
贝克莱讲:“物是观念的集合。”密尔也讲:“对象是感觉的恒久可能性。”经验陈述即是关于感觉材料的陈述。塞尔把这种论点归结为:“如果物质存在,我们绝不可能知道它;如果物质不存在,一切事物依然如故。”证实主义者反对实在论的观点如下:首先,在知觉中我们所领受的一切都是我们自己的经验内容。第二,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论断所能有的唯一的认识基础就是我们的知觉经验。第三,我们能够有意义的谈论的唯一实在就是知觉经验的实在。
我们不得不承认认识论在哲学中的重要地位,但是以上观点从认识论出发,不足以对外部实在论进行反驳,我们通常都感知世界上的对象和事态,即使要把这些考察结果陈述出来也必须预设实在论为前提。
3.3 实在论对于“自在之物”的论点的反驳
自在之物的论点认为:我们真正能够掌握并领会的实在就是内在于我们表征系统的实在。当我们在知觉﹑思想和探究中与世界打交道时,我们总是要在某种概念系统之内着手活动。甚至我们所谓“经验”也绝不是直接的“实在”,而是渗透着我们的概念,并且最终只能与其他经验相关。我们总是处于我们的表征之内——处于我们的信念﹑经验﹑话语等等之内。由于我们不可能超越我们的表征直接审查实在,也不存在未经表征的观点能够让我们了解表象和实在之间的关系,甚至连对照自在之物来衡量这些表征从而了解表征是否恰当的可能性也不存在。诚然一切表征都发生于一套表征之内,并在某种表征系统之内,表征与被表征的实在二者之间关系的任何表达也都发生在该表征系统之内。但是从一切认知都发生与一个认知系统之内的事实不能推出,任何认知都不可能是直接认知一个不依赖于一切认知而独立存在的实在。
在塞尔看来,一切表征,尤其是真实的表征总是呈现某种特殊的相态。任何事物都可以从无数不同的视角,不同的相态,不同的概念系统来加以表示。因此,我们能够从一种观点来表征实在,但是本体论上的客观实在不存在任何观点。
3 外部实在论的先验论证
外部实在论是一种前提预设,而不是经验型理论,不带任何具体的内容,仅是一种纯粹形式—我们能够给与外部实在论的唯一论证就是“先验的”自证。
诚如你不可能通过论证来证明合理性,因为论证已经预设了合理性为必要前提一样,外部实在论不是一个论题也不是一个假设,而是具有某种论题和假设的条件。任何符合和不符合外部世界的问题都已预设了外部世界的存在。就好像我们可以证明给定的英语句词是否合乎英语语法,但是不可能证明作为语言的英语是否合乎语法,因为英语确定了在语法中合乎语法的标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把许多东西当作不言而喻的,但是许多决定我们正常理解的条件不能被看作是没有受到相当曲解的话语的真值条件。这些条件有助于确定我们的话语的真值条件,但是它们本身并不是那些真值条件的组成部分。为了使我们能够理解这些话语是有真值条件的,我们必须把不依赖于我们的表征的世界的存在方式作为不言而喻的东西。这正是外部实在论的要求。外部实在论是关于事物存在的方式独立于对事物如何存在的一切表征的论题。有一个不依赖于我们的表征而独立存在的是在这个论题不表示事物事实上如何存在,而是等同于一种可能性空间。外部实在论是一种背景预设,是非经验性理论,不具有任何具体的内容的纯粹形式,是“先验的”论证。
参考文献:
[1] 约翰R•塞尔著,李步楼译﹒社会实在的建构(美)﹒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1月
[2] 宋春艳﹒塞尔德社会本体论——为什么从区分制度事实和原始事实开始?﹒自然辩证法通讯﹒2009(1)
[3] John R•Searl ﹒“Social ontology:Some basic principles”, Anthropological Theory﹒ (2006)
[4] 尼古拉斯•布宁,余纪元编著:王柯平等译﹒西方哲学英汉对照词典﹒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关键词】外部实在; 表征; 背景预设; 自证
中图分类号:B0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10)04-0308-02
1 什么是实在(外部实在)
世界不依赖于我们对它的表征而独立存在——实在论(外部实在论);可以这样理解,即使我们从没存在过,也从来没有任何表征(称述,信念,感知,思想等)表征其存在,世界的绝大部分仍然毫无影响的存在着,并且恰好像现在一样的存在着;并且即使我们全都死去,这个世界的特征仍然不受影响,继续沿着它本来的方向维持下去。例如有一座山峰,我们对它的表征命名为“珠穆朗玛峰”,他的存在不会因为我们对它表征的出现和消亡而改变。在我们知道它之前它可能已经存在,即使有一天我们都不能再感知他的存在时,它本身可能依然存在。但是实在论并非断定“珠穆朗玛峰”存在的理论,如果实际上“珠穆朗玛峰”从未存在过,实在论仍然不受影响。适用于该例子的看法也适用于一般物质对象。这种实在在我们的语言,感知,思想等的表征系统以外,因此又被称作外部实在。
2 实在论并非真理论
首先,我们得对本体论与认识论,本体论和认识论上的主客观性作简要说明。Ontology(本体论)相当于英文的being;也就是巴门尼德的“存在”。“本体”是研究存在的本质的哲学问题。Epistemology(认识论),随着意识的出现,就产生了意向性,认识论是一种有机体向自身表现这个世界中的对象和事态的特征和能力。唯物主义认识论坚持从物质到意识的认识路线,认为物质世界是客观实在,强调认识是人对客观实在的反映,申明世界是可以认识的。在本体论意义上,“客观的”和“主观的”是存在物或各种类型存在物的属性,属于存在方式,比如痛苦是主观的存在物,与痛苦不同,山峰在本体论上就是客观的。认识论上的“客观”和“主观”是判断的基本属性,当我们认为表示判断的真假不可能被“客观地”解决时,认为该判断为在认识论上是主观的。
实在论与任何真理论都不矛盾,但是实在论并不是真理论,也不包含任何真理论。实在论是一种关于存在的本体论理论,而不是关于“真”的意义的理论。关于实在论与真理符合论的关系可以这样理解。符合论包含着实在论,因为他意指有一个实在的存在,但是实在论本身并不包含符合论,所以一个人可能坚持外部实在论而不赞成符合论。实在论认为:有一种物在逻辑上不依赖于一切人类表征而存在的方式。实在论不是说事物是怎样的,而是说有一种事物存在的方式。因此,实在论不是一种知识理论,是本体论的存在,是有一个完全不依赖于我们的表征而独立存在的实在。任何从认识论出发的反对都不可能达到目的。
实在论并不认为世界只能表现为一种方式而不能有别的方式,而只是认为世界的确表现为不依赖于我们对它的表征这种方式。表征是一回事,被表征的实在是另一回事。对于实在论者来说:如果结果表明只有意识存在,那么桌子﹑鞋等就不存在。但是认为桌子﹑鞋等不存在的主张也像其他主张一样是一种关于外部实在的主张,要以实在论为必要前提。即即使没有事实上的物质对象存在,仍然会有不依赖于表征的实在存在,因为物质的不存在性可能正是不依赖于表征的实在的特征。
3 实在论与概念相对性论点﹑证实主义论点﹑以及自在之物论点之间的关系
3.1 实在论对概念相对论的和谐性
有学者认为外部实在论与概念相对论二者相互矛盾,承认了概念相对性就是否定外部实在论。概念相对论认为,所有对实在的表征都是相对于或多或少任意选择的一套概念而形成的。因为对世界的任何真的描述总是在某种语汇系统,概念系统中形成的。因此任何真的描述总是相对于某种概念系统而形成的,这些概念是人们为了描述世界而随意的选择而来的。外部实在论认为,实在不依赖于我们对它的表征而独立存在;概念相对论的所有对实在的表征都是相对于或多或少任意选择的一套概念而形成的观点,二者并不矛盾,前者说有某种东西存在,并可以加以描述;后者强调我们实际上运用一套概念或语汇来描述某个存在。
实在世界不管我们怎样描述它,不管我们对它作出了多少种不同的描述,它仍然是同一个世界。以喜马拉雅山为例,设想它在没有人类认知以前已经存在,人类出现了,并以各种方式来表征这一实在。运用不同的语汇系统,不同的方法描绘这山,认识这山。然后,想象人类某一天不再存在了。那么关于这座山以及关于山的所有事实的存在会发生什么变化呢?不会,山及其存在的所以事实依然是一种不变的实在。对对象的描述是变化的多样的,但是对象事实仍未受到影响。两个或多个完全不相干的概念系统可以对同一个实在作出不同的描述,并且在概念系统之外不存在对实在的任何描述。“我们并没有创造‘世界’;我们创造的是现实世界可能适合也可能不适合的描述。淡所有这些都意味着有一个不依赖于我们的概念系统而独立存在的实在。”
3.2 实在论对证实主义论点的反驳
贝克莱讲:“物是观念的集合。”密尔也讲:“对象是感觉的恒久可能性。”经验陈述即是关于感觉材料的陈述。塞尔把这种论点归结为:“如果物质存在,我们绝不可能知道它;如果物质不存在,一切事物依然如故。”证实主义者反对实在论的观点如下:首先,在知觉中我们所领受的一切都是我们自己的经验内容。第二,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论断所能有的唯一的认识基础就是我们的知觉经验。第三,我们能够有意义的谈论的唯一实在就是知觉经验的实在。
我们不得不承认认识论在哲学中的重要地位,但是以上观点从认识论出发,不足以对外部实在论进行反驳,我们通常都感知世界上的对象和事态,即使要把这些考察结果陈述出来也必须预设实在论为前提。
3.3 实在论对于“自在之物”的论点的反驳
自在之物的论点认为:我们真正能够掌握并领会的实在就是内在于我们表征系统的实在。当我们在知觉﹑思想和探究中与世界打交道时,我们总是要在某种概念系统之内着手活动。甚至我们所谓“经验”也绝不是直接的“实在”,而是渗透着我们的概念,并且最终只能与其他经验相关。我们总是处于我们的表征之内——处于我们的信念﹑经验﹑话语等等之内。由于我们不可能超越我们的表征直接审查实在,也不存在未经表征的观点能够让我们了解表象和实在之间的关系,甚至连对照自在之物来衡量这些表征从而了解表征是否恰当的可能性也不存在。诚然一切表征都发生于一套表征之内,并在某种表征系统之内,表征与被表征的实在二者之间关系的任何表达也都发生在该表征系统之内。但是从一切认知都发生与一个认知系统之内的事实不能推出,任何认知都不可能是直接认知一个不依赖于一切认知而独立存在的实在。
在塞尔看来,一切表征,尤其是真实的表征总是呈现某种特殊的相态。任何事物都可以从无数不同的视角,不同的相态,不同的概念系统来加以表示。因此,我们能够从一种观点来表征实在,但是本体论上的客观实在不存在任何观点。
3 外部实在论的先验论证
外部实在论是一种前提预设,而不是经验型理论,不带任何具体的内容,仅是一种纯粹形式—我们能够给与外部实在论的唯一论证就是“先验的”自证。
诚如你不可能通过论证来证明合理性,因为论证已经预设了合理性为必要前提一样,外部实在论不是一个论题也不是一个假设,而是具有某种论题和假设的条件。任何符合和不符合外部世界的问题都已预设了外部世界的存在。就好像我们可以证明给定的英语句词是否合乎英语语法,但是不可能证明作为语言的英语是否合乎语法,因为英语确定了在语法中合乎语法的标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把许多东西当作不言而喻的,但是许多决定我们正常理解的条件不能被看作是没有受到相当曲解的话语的真值条件。这些条件有助于确定我们的话语的真值条件,但是它们本身并不是那些真值条件的组成部分。为了使我们能够理解这些话语是有真值条件的,我们必须把不依赖于我们的表征的世界的存在方式作为不言而喻的东西。这正是外部实在论的要求。外部实在论是关于事物存在的方式独立于对事物如何存在的一切表征的论题。有一个不依赖于我们的表征而独立存在的是在这个论题不表示事物事实上如何存在,而是等同于一种可能性空间。外部实在论是一种背景预设,是非经验性理论,不具有任何具体的内容的纯粹形式,是“先验的”论证。
参考文献:
[1] 约翰R•塞尔著,李步楼译﹒社会实在的建构(美)﹒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1月
[2] 宋春艳﹒塞尔德社会本体论——为什么从区分制度事实和原始事实开始?﹒自然辩证法通讯﹒2009(1)
[3] John R•Searl ﹒“Social ontology:Some basic principles”, Anthropological Theory﹒ (2006)
[4] 尼古拉斯•布宁,余纪元编著:王柯平等译﹒西方哲学英汉对照词典﹒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