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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买贵的,不买对的
政府采购为节约交易成本创设,现实却背离了制度设计的初衷。现实中,不乏负责采购人员受个人利益驱动,与供货商“共谋”赚取采购差价,通过审批环节弄虚作假,招标环节露底串标,临时动异变更上限,招标过后低中高结等方式,通过采购权力寻租,既造成了公共资源巨大浪费,也损害了政府形象。
2011年8月,江苏省泰州市环保局被曝购置90多万元的路虎高档SUV作为执法车,引发公众强烈质疑。官方回应称,该车配装移动通讯、移动办公设备,“应急效果好”,只有在重大突发情况下才会使用,因为“普通车辆无法开进事故现场”。
这一解释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民政局“不谋而合”。年初,该局超标20万元采购售价40万元的广汽丰田车,在回应质疑时辩称“工作需要,因为当地路况不好”。随后,网上曝光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法院采购每台价格为5.28万元的豪华电动按摩椅。该区宣传部人员表示,本意是采购两台按摩椅,放在法院活动室内,为老同志们提供服务。
近年来,一些媒体曝光的政府采购,甚至离谱到令人咋舌的地步。在湖南省长沙市工商局办公大楼建造中,有十余个政府采购项目,实际结算价远远高出中标价。其中,这栋大楼的空调系统安装中标价109.8万元,结算价达875.5万元,高出了8倍。对此,当地数位退休老干部向省纪委、省工商局等部门实名举报。
之前,该市一废弃物污水处理项目,政府采购时的中标公示价为5346万元,但实际结算价至少比中标价高出上千万元,这引起了审计部门关注。该项目开标后,多家投标公司质疑招投标程序涉嫌违规。
昆明市财政局、纪委和公安局等多个部门也被曝集体“天价”采购。其中,昆明市财政局采购4台服务器、68台台式机、8台笔记本电脑,成交价57万余元,比市场价约高一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125台笔记本电脑,每台6760元,而中标机型市场价为5099元,一单生意就比正常价格高出21万元。
洋牌青睐,国货徐热
我国《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在政府采购中,一些物美价廉的“国货”,仍始终竞争不过“洋品牌”。
2009年6月,宝马首次入围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协议供货商名单。继奥迪之后,国务院、中央各部委、国务院直属部门和中直机关今后将开始招标采购宝马汽车作为政府公务用车,世界顶级品牌宝马成为中国官车。
虽然,近期公信部发出《201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征求意见稿)》中,412款入围产品均为自主品牌,合资企业的国际品牌和进口车无一入围。但在其他政府采购项目上,仍然是三星等品牌的天下。
虽然去年美国电梯品牌奥的斯在北京、深圳、上海、南京、大连等地接连发生事故,出现人员伤亡,但是仍占据国家政府采购的垄断地位。
2006年12月12日,中国公路项目信息网等媒体发布了一则招标公告,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委托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为江西昌泰高速公路等单位购买铣刨机、多功能装载挖掘机、双钢轮压路机、摊铺机、沥青路面修补设备等。其中沥青路面修补设备、洒布车等多种设备在“技术规格”一栏中,明确要求“国外知名生产厂家原装产品或在国内投资组装”。
之前,安徽省公布2008年政府采购清单,进入采购目录的几百种商品,大到电子电器,小到办公用品,全是清一色价格昂贵的进口或国产名牌,进口货占80%以上。安徽省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综合楼项目公开招标中央空调系统设备时,规定螺杆式冷水机组和空调离心泵的整机须为“欧美日原装进口”。
对于中央空调,国内有关技术已跻身国际先进行列。一些所谓的“原装进口”,其实也是在国内生产,然后贴上国际品牌进行销售的。江苏一些部门采购招标通告提出:空调主机必须为进口品牌,产品为进口或合资产品;设备要求“国际品牌合资或进口产品”;品牌要求“中外合资及以上”。
欺上瞒下,瞒天过海
《政府采购法》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虽然批评之声鼎沸,但“天价采购”愈演愈烈。暗箱操作,让公众监督无法落到实处。
国家财政部2004年8月重新颁发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经济日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报刊网络成为披露政府采购信息的权威媒体。但是,从2003年1月1日至今,只有浙江、陕西、甘肃、新疆、福建、北京、深圳、南宁等少数省市的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如实、全面地公布了政府采购的投诉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
之前,海南省海口市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证书、中标前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在注册成立后四个月内,连续在政府采购中中标,随后又击败一批平均出价400万元左右的知名企业,以590万元的最高价中标海口市人民医院一项目。
一家无资质的“空壳公司”为什么能够一路畅通多次中标?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解释称,屡次中标为“商业机密”,并且面对新华社记者提出的多次疑问时表示,“要将记者关在会议室监控起来”。看似荒唐的事件,又一次挑战着公众对于政府采购种种怪象的承受底线。
中科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所购买的打印机内存条,价格高达6274元。从市场情况看,同型号一般内存条只要300元左右,原装同型号内存条也只售600元左右。采购单位却称,采购程序都是合法的,价格也是透明的。记者浏览“中央政府采购网”,发现信息类商品价格都需要“登录后查看”,而该网站注册需要“验证政府部门的身份”。
2010年,一篇辽宁抚顺市财政局办公室采购苹果公司iTouch4当U盘的帖子,激起网络关注。查看刊登于抚顺市政府采购网,编号为“CG(X)2010-0642”的招标公告,抚顺市财政局办公室采购内容包括U盘、移动硬盘、电脑、打印机等6类办公设备,U盘一项被指定为“苹果iPod Touch4( 32G )”,这次采购的最高限价为4.99万元。
政府采购为节约交易成本创设,现实却背离了制度设计的初衷。现实中,不乏负责采购人员受个人利益驱动,与供货商“共谋”赚取采购差价,通过审批环节弄虚作假,招标环节露底串标,临时动异变更上限,招标过后低中高结等方式,通过采购权力寻租,既造成了公共资源巨大浪费,也损害了政府形象。
2011年8月,江苏省泰州市环保局被曝购置90多万元的路虎高档SUV作为执法车,引发公众强烈质疑。官方回应称,该车配装移动通讯、移动办公设备,“应急效果好”,只有在重大突发情况下才会使用,因为“普通车辆无法开进事故现场”。
这一解释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民政局“不谋而合”。年初,该局超标20万元采购售价40万元的广汽丰田车,在回应质疑时辩称“工作需要,因为当地路况不好”。随后,网上曝光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法院采购每台价格为5.28万元的豪华电动按摩椅。该区宣传部人员表示,本意是采购两台按摩椅,放在法院活动室内,为老同志们提供服务。
近年来,一些媒体曝光的政府采购,甚至离谱到令人咋舌的地步。在湖南省长沙市工商局办公大楼建造中,有十余个政府采购项目,实际结算价远远高出中标价。其中,这栋大楼的空调系统安装中标价109.8万元,结算价达875.5万元,高出了8倍。对此,当地数位退休老干部向省纪委、省工商局等部门实名举报。
之前,该市一废弃物污水处理项目,政府采购时的中标公示价为5346万元,但实际结算价至少比中标价高出上千万元,这引起了审计部门关注。该项目开标后,多家投标公司质疑招投标程序涉嫌违规。
昆明市财政局、纪委和公安局等多个部门也被曝集体“天价”采购。其中,昆明市财政局采购4台服务器、68台台式机、8台笔记本电脑,成交价57万余元,比市场价约高一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125台笔记本电脑,每台6760元,而中标机型市场价为5099元,一单生意就比正常价格高出21万元。
洋牌青睐,国货徐热
我国《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在政府采购中,一些物美价廉的“国货”,仍始终竞争不过“洋品牌”。
2009年6月,宝马首次入围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协议供货商名单。继奥迪之后,国务院、中央各部委、国务院直属部门和中直机关今后将开始招标采购宝马汽车作为政府公务用车,世界顶级品牌宝马成为中国官车。
虽然,近期公信部发出《201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征求意见稿)》中,412款入围产品均为自主品牌,合资企业的国际品牌和进口车无一入围。但在其他政府采购项目上,仍然是三星等品牌的天下。
虽然去年美国电梯品牌奥的斯在北京、深圳、上海、南京、大连等地接连发生事故,出现人员伤亡,但是仍占据国家政府采购的垄断地位。
2006年12月12日,中国公路项目信息网等媒体发布了一则招标公告,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委托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为江西昌泰高速公路等单位购买铣刨机、多功能装载挖掘机、双钢轮压路机、摊铺机、沥青路面修补设备等。其中沥青路面修补设备、洒布车等多种设备在“技术规格”一栏中,明确要求“国外知名生产厂家原装产品或在国内投资组装”。
之前,安徽省公布2008年政府采购清单,进入采购目录的几百种商品,大到电子电器,小到办公用品,全是清一色价格昂贵的进口或国产名牌,进口货占80%以上。安徽省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综合楼项目公开招标中央空调系统设备时,规定螺杆式冷水机组和空调离心泵的整机须为“欧美日原装进口”。
对于中央空调,国内有关技术已跻身国际先进行列。一些所谓的“原装进口”,其实也是在国内生产,然后贴上国际品牌进行销售的。江苏一些部门采购招标通告提出:空调主机必须为进口品牌,产品为进口或合资产品;设备要求“国际品牌合资或进口产品”;品牌要求“中外合资及以上”。
欺上瞒下,瞒天过海
《政府采购法》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虽然批评之声鼎沸,但“天价采购”愈演愈烈。暗箱操作,让公众监督无法落到实处。
国家财政部2004年8月重新颁发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经济日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报刊网络成为披露政府采购信息的权威媒体。但是,从2003年1月1日至今,只有浙江、陕西、甘肃、新疆、福建、北京、深圳、南宁等少数省市的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如实、全面地公布了政府采购的投诉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
之前,海南省海口市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证书、中标前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在注册成立后四个月内,连续在政府采购中中标,随后又击败一批平均出价400万元左右的知名企业,以590万元的最高价中标海口市人民医院一项目。
一家无资质的“空壳公司”为什么能够一路畅通多次中标?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解释称,屡次中标为“商业机密”,并且面对新华社记者提出的多次疑问时表示,“要将记者关在会议室监控起来”。看似荒唐的事件,又一次挑战着公众对于政府采购种种怪象的承受底线。
中科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所购买的打印机内存条,价格高达6274元。从市场情况看,同型号一般内存条只要300元左右,原装同型号内存条也只售600元左右。采购单位却称,采购程序都是合法的,价格也是透明的。记者浏览“中央政府采购网”,发现信息类商品价格都需要“登录后查看”,而该网站注册需要“验证政府部门的身份”。
2010年,一篇辽宁抚顺市财政局办公室采购苹果公司iTouch4当U盘的帖子,激起网络关注。查看刊登于抚顺市政府采购网,编号为“CG(X)2010-0642”的招标公告,抚顺市财政局办公室采购内容包括U盘、移动硬盘、电脑、打印机等6类办公设备,U盘一项被指定为“苹果iPod Touch4( 32G )”,这次采购的最高限价为4.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