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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郑重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运用“制度加科技”有效预防腐败,是近年来一些地区和部门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是按照“资源在市场中配置,资金在网络上监管”的工作思路,开展的一项创新性实践和探索。
一、“制度加科技”的管理优势
“制度加科技”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强化制度执行为关键、运用现代科技为支撑,将有关制度演化为工作流程,固化到系统程序,确保权力运行“大小有界、公开透明、网上留痕、全程受控”,力求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漏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运用“制度加科技”的理念和方式,坚持将信息网络技术等现代科技和精细化管理、闭环式管理等现代管理方式,融入到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中,改革原有权力运行的模式,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监管。针对各项业务工作中的职责设定、流程设计、制度安排、权力设置等要素,运用现代科技特别是信息技术,将反腐倡廉的措施和要求,渗透到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之中。通过评估风险等级、梳理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对可能诱发腐败问题的部位,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防控,将反腐倡廉建设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既体现权力运行的高效、快捷,又体现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和风险防控,积极构建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体系。
通过“制度加科技”的运用,将制度与科技有机结合起来,缩小制度设计和执行之间的差距,在制度的设计、执行和完善中,充分考虑科技因素,开展制度的廉洁性评估,增强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制度配套的完备性。既注重基本制度,又注重实施细则;既注重实体性制度,又注重程序性制度,大力推进教育、监督、惩治、预防等制度同步建设,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这些年取得的一些阶段性成果,无疑是积极和有效的。
二、“制度加科技”在具体工作推进中受到的制约
目前,在运用“制度加科技”手段实施电子政务(电子监察)促进廉政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制度加科技”在法律法规、体制机制、标准规范、人员素质和思想观念等方面,还存在着若干影响和制约因素。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以至于不断充实、完善和提高。
一是涉及“制度加科技”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甚至存在着有些法律法规阻碍着以“制度加科技”为主要内容的电子政务的应用和发展。如“制度加科技”能够实现数据的电子化共享与流转,但一些部门法规却规定对电子化数据材料不予认定,必须应用传统纸质原件。
二是由于“制度加科技”的电子政务没有法律法规的强大支撑,在工作的体制机制上还存在许多不协调的现象。如“制度加科技”电子政务加速了政府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相互沟通和联系,为实现部门协同办公创造了基础条件,但是由于机制体制与信息流、业务流脱节,使流程设计、牵头部门确定等关键环节的实现困难增多。
三是“制度加科技”的标准规范无法统一,信息孤岛现象严重。由于行政体制的原因和各方利益的驱使,一些部门人为造成信息资源的条块分割,形成了信息孤岛。而且由于没有整体规划,部门的多头管理使数据库重复建设、信息缺乏权威性现象严重。比如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质检、税务、工商部门各有特定的数据采集渠道,依据不同标准规范,各自建设、独立维护,造成数据不一,整合这些数据库仅是数据比对就难以实现。
四是运用“制度加科技”有效预防腐败,提高效能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工作人员应用水平和技能需要进一步提高。
五是推进“制度加科技”过程中,存在着有的部门热,有的部门冷的问题,从中蕴含了是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搏弈。
上述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解决起来难度大,需要同心协力,统筹兼顾,多措并举。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加科技”电子政务工程的对策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开拓创新。以“制度加科技”为主要内容的电子政务的计划与实施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长远的眼光和谋略,还需要来自领导层的强力推动。各级政府及部门的主要领导首先应深谙“制度加科技”促进电子政务建设的战略意义,熟练掌握信息网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切实在“制度加科技”促进电子政务建设中起带头作用,不断实现政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将“制度加科技”促进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职能转变有机结合起来,按照“精简、统一、规范、效能”的原则,实现政府机关工作流程再造,创新建立新型的行政管理机制。
2.统筹规划设计,实现融合贯通。以“制度加科技”预防腐败为主要内容的电子政务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其核心目标是构筑政务信息平台,形成连接中央到地方的政府业务信息系统,实现政府网上信息交换、信息发布和信息服务。因此,实施电子政务有效预防腐败,促进廉政建设,必须以科学的统筹规划为核心。首先要加强以“制度加科技”预防腐败为主要内容的电子政务项目的立项规划审批。所有项目要与“智慧城市”、“十二五”规划中的信息化建设规划紧密结合起来,与国家“金字号”系列网络工程相融合贯通。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搞好立项审批的可行性调查研究。项目建成后,要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全面的评审评估,经评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次要搞好信息网络技术系统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好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的布局,增强建设管理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节省投资。在保证网络安全的前提下,力求网网相联,融合贯通。再次要处理好区域性管理体系和行业性管理体系的衔接和协调发展问题。行政业务关联性强,既涉及区域性管理又涉及行业性管理,信息壁垒现象严重,需要规划设计统一的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交换,实现信息资源应用效益的最大化。 3.加快信息化进程,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加科技”的电子政务在廉政建设中的作用,首要的前提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先进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信息化应用改变了政府工作手段,优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行政管理体制的形成,最大限度消除行政过程中越权和违规操作的机会,抑制腐败现象发生。我们借助“制度加科技”的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业务流程进行重组再造,把不同部门的行政程序规范固态,通过规范化、程序化来规范行政行为,实现行政业务的电子化,实现行政业务信息的网络数据交换,实现各部门之间的网上并联协同办公。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可以改变权力运行的方式,使行政职权、办事过程、处理结果、处理依据等实现网上公开、网上查询、网上监督,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使过去一些通过“暗箱操作”、“潜规则”的行为受到制约,通过“部门壁垒”保护局部利益的本位主义将被打破,防止腐败因素的诱发。用公开透明方法,让权力置于阳光下运行,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有效防止腐败,推动廉洁政府建设。
4.构建监督机制,加强权力制约。没有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在以“制度加科技”的电子政务条件下,首先要建立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将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融为一体,实现对行政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起到超前防范、动态监督和硬性约束的作用。其次要建立和健全网络权限制约机制,所有网上的行政行为要向上级部门和有监督职能的机关部门授权开放,便于对行政行为实行网上实时监督制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再次要有序引入群众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威力,最大限度地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来自于各方代表人民利益的群众团体监督,使权力运行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以强化监督的公开和透明。另外,要积极应用网上举报等新的方法和途径,拓宽信访渠道。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决策采取网络公示制,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
5.以人为本,加强管理运行。“武器是战争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决定因素。决定战争胜负的是人而不是物。”在运用“制度加科技”有效防治腐败的工作中,决不能一味强调科技因素而忽视制定制度和掌握科技的“人”的决定性因素。制度是人制定的,科技设备也是人设计、制造和使用的。因此,首先要按照廉政准则规定和文化理念,做好规范权力的制度设计。要想清楚、搞明白风险来自何处?哪些权力环节容易产生风险?有怎样或多大的风险?如何防范?针对以往发生过的腐败案件或过失情节,有针对性地做好制度的修订设计。其次要做好计算机流程设计,将制度演化为数据报表,流程环节嵌入到计算机程序之中。再次要加强“制度加科技”项目在日常运行中的管理督查,要正确认识“技”的有效与有限功能,做到大力应用、巧于运用、借力运用,切忌人“技”分离、由“技”代人、以“技”欺人的情况。只有做到以人为本,人“技”结合,优势互补,相互监督,才能发挥“制度加科技”有效防治腐败的最佳功能与效益。
编辑:姚培琪
一、“制度加科技”的管理优势
“制度加科技”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强化制度执行为关键、运用现代科技为支撑,将有关制度演化为工作流程,固化到系统程序,确保权力运行“大小有界、公开透明、网上留痕、全程受控”,力求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漏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运用“制度加科技”的理念和方式,坚持将信息网络技术等现代科技和精细化管理、闭环式管理等现代管理方式,融入到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中,改革原有权力运行的模式,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监管。针对各项业务工作中的职责设定、流程设计、制度安排、权力设置等要素,运用现代科技特别是信息技术,将反腐倡廉的措施和要求,渗透到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之中。通过评估风险等级、梳理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对可能诱发腐败问题的部位,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防控,将反腐倡廉建设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既体现权力运行的高效、快捷,又体现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和风险防控,积极构建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体系。
通过“制度加科技”的运用,将制度与科技有机结合起来,缩小制度设计和执行之间的差距,在制度的设计、执行和完善中,充分考虑科技因素,开展制度的廉洁性评估,增强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制度配套的完备性。既注重基本制度,又注重实施细则;既注重实体性制度,又注重程序性制度,大力推进教育、监督、惩治、预防等制度同步建设,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这些年取得的一些阶段性成果,无疑是积极和有效的。
二、“制度加科技”在具体工作推进中受到的制约
目前,在运用“制度加科技”手段实施电子政务(电子监察)促进廉政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制度加科技”在法律法规、体制机制、标准规范、人员素质和思想观念等方面,还存在着若干影响和制约因素。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以至于不断充实、完善和提高。
一是涉及“制度加科技”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甚至存在着有些法律法规阻碍着以“制度加科技”为主要内容的电子政务的应用和发展。如“制度加科技”能够实现数据的电子化共享与流转,但一些部门法规却规定对电子化数据材料不予认定,必须应用传统纸质原件。
二是由于“制度加科技”的电子政务没有法律法规的强大支撑,在工作的体制机制上还存在许多不协调的现象。如“制度加科技”电子政务加速了政府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相互沟通和联系,为实现部门协同办公创造了基础条件,但是由于机制体制与信息流、业务流脱节,使流程设计、牵头部门确定等关键环节的实现困难增多。
三是“制度加科技”的标准规范无法统一,信息孤岛现象严重。由于行政体制的原因和各方利益的驱使,一些部门人为造成信息资源的条块分割,形成了信息孤岛。而且由于没有整体规划,部门的多头管理使数据库重复建设、信息缺乏权威性现象严重。比如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质检、税务、工商部门各有特定的数据采集渠道,依据不同标准规范,各自建设、独立维护,造成数据不一,整合这些数据库仅是数据比对就难以实现。
四是运用“制度加科技”有效预防腐败,提高效能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工作人员应用水平和技能需要进一步提高。
五是推进“制度加科技”过程中,存在着有的部门热,有的部门冷的问题,从中蕴含了是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搏弈。
上述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解决起来难度大,需要同心协力,统筹兼顾,多措并举。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加科技”电子政务工程的对策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开拓创新。以“制度加科技”为主要内容的电子政务的计划与实施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长远的眼光和谋略,还需要来自领导层的强力推动。各级政府及部门的主要领导首先应深谙“制度加科技”促进电子政务建设的战略意义,熟练掌握信息网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切实在“制度加科技”促进电子政务建设中起带头作用,不断实现政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将“制度加科技”促进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职能转变有机结合起来,按照“精简、统一、规范、效能”的原则,实现政府机关工作流程再造,创新建立新型的行政管理机制。
2.统筹规划设计,实现融合贯通。以“制度加科技”预防腐败为主要内容的电子政务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其核心目标是构筑政务信息平台,形成连接中央到地方的政府业务信息系统,实现政府网上信息交换、信息发布和信息服务。因此,实施电子政务有效预防腐败,促进廉政建设,必须以科学的统筹规划为核心。首先要加强以“制度加科技”预防腐败为主要内容的电子政务项目的立项规划审批。所有项目要与“智慧城市”、“十二五”规划中的信息化建设规划紧密结合起来,与国家“金字号”系列网络工程相融合贯通。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搞好立项审批的可行性调查研究。项目建成后,要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全面的评审评估,经评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次要搞好信息网络技术系统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好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的布局,增强建设管理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节省投资。在保证网络安全的前提下,力求网网相联,融合贯通。再次要处理好区域性管理体系和行业性管理体系的衔接和协调发展问题。行政业务关联性强,既涉及区域性管理又涉及行业性管理,信息壁垒现象严重,需要规划设计统一的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交换,实现信息资源应用效益的最大化。 3.加快信息化进程,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加科技”的电子政务在廉政建设中的作用,首要的前提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先进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信息化应用改变了政府工作手段,优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行政管理体制的形成,最大限度消除行政过程中越权和违规操作的机会,抑制腐败现象发生。我们借助“制度加科技”的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业务流程进行重组再造,把不同部门的行政程序规范固态,通过规范化、程序化来规范行政行为,实现行政业务的电子化,实现行政业务信息的网络数据交换,实现各部门之间的网上并联协同办公。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可以改变权力运行的方式,使行政职权、办事过程、处理结果、处理依据等实现网上公开、网上查询、网上监督,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使过去一些通过“暗箱操作”、“潜规则”的行为受到制约,通过“部门壁垒”保护局部利益的本位主义将被打破,防止腐败因素的诱发。用公开透明方法,让权力置于阳光下运行,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有效防止腐败,推动廉洁政府建设。
4.构建监督机制,加强权力制约。没有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在以“制度加科技”的电子政务条件下,首先要建立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将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融为一体,实现对行政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起到超前防范、动态监督和硬性约束的作用。其次要建立和健全网络权限制约机制,所有网上的行政行为要向上级部门和有监督职能的机关部门授权开放,便于对行政行为实行网上实时监督制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再次要有序引入群众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威力,最大限度地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来自于各方代表人民利益的群众团体监督,使权力运行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以强化监督的公开和透明。另外,要积极应用网上举报等新的方法和途径,拓宽信访渠道。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决策采取网络公示制,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
5.以人为本,加强管理运行。“武器是战争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决定因素。决定战争胜负的是人而不是物。”在运用“制度加科技”有效防治腐败的工作中,决不能一味强调科技因素而忽视制定制度和掌握科技的“人”的决定性因素。制度是人制定的,科技设备也是人设计、制造和使用的。因此,首先要按照廉政准则规定和文化理念,做好规范权力的制度设计。要想清楚、搞明白风险来自何处?哪些权力环节容易产生风险?有怎样或多大的风险?如何防范?针对以往发生过的腐败案件或过失情节,有针对性地做好制度的修订设计。其次要做好计算机流程设计,将制度演化为数据报表,流程环节嵌入到计算机程序之中。再次要加强“制度加科技”项目在日常运行中的管理督查,要正确认识“技”的有效与有限功能,做到大力应用、巧于运用、借力运用,切忌人“技”分离、由“技”代人、以“技”欺人的情况。只有做到以人为本,人“技”结合,优势互补,相互监督,才能发挥“制度加科技”有效防治腐败的最佳功能与效益。
编辑:姚培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