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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工程项目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的全过程中,设计阶段是做好整个项目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非常关键性的阶段,本文通过阐述目前我国工程项目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原理和目标,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工程建设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应采取的对策。
关键词:工程建设 优化设计 投资
一、工程建设项目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原理
所谓建设工程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就是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包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阶段,把建设工程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以求在建设工程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1]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是项目控制的主要内容之一。这种控制是动态的,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始终。
这个流程应每两周或一个月循环一次,其表达的含义如下:
1.项目投入,即把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项目实施中;
2.在工程进展过程中,必定存在各种各样的干扰,如恶劣天气、设计出图不及时等;
3.收集实际数据,即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评估;
4.把投资目标的计划值与实际值进行比较;
5.检查实际值与计划值有无偏差,如果没有偏差,则工程继续进展,继续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等;
6.如果有偏差,则需要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控制措施。
二、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的目标
控制是为确保目标的实现而服务的,一个系统若没有目标,就不需要、也无法进行控制。目标的设置应是很严肃的,应有科学的依据。工程项目建设过程是一个周期长、投入大的生产过程,建设者在一定时间内占有的经验知识是有限的,不但常常受科学条件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且也受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因而不可能在工程建设伊始,就设置一个科学的、一成不变的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目标,而只能设置一个大致的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目标,这就是投资估算。随着工程建设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目标一步步清晰、准确,这就是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等。[2]
目标要既有先进性又有实现的可能性,目标水平要能激发执行者的进取心和充分发挥他们的工作能力,挖掘他们的潜力。若目标水平太低,如对建设工程投资高估冒算,则对建造者缺乏激励性,建造者亦没有发挥潜力的余地,目标形同虚设;若水平太高,如在建设工程立项时就留有缺口,建造者一再努力也无法达到,则可能产生灰心情绪,使工程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成为一纸空文。
三、工程建设项目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存在问题
1、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责任不清。按目前项目建设的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体制,由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提出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国家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监理部门对于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缺乏足够的监控力度。对于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而言,编制、审查、监理和用款单位之间存在责任不清,约束不力,即使项目出现严重的超概算现象也难以分清责任。
2、对建设项目投资的控制仅限于静态管理。目前对于项目投资的管理主要是估算、概算和决算管理,而对项目实施过程缺乏有效的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手段。这种静态管理的方式,实际上是一种事后计价、实报实销的方式,即使决算突破估算和概算也已无可挽回,更难追究责任。
3、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指标错位。在现行的投资管理模式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是极为重要的一环,而初步设计概算和调整概算的批准只作为一种程序。但从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的角度来看,概算是项目投资的主要依据。这种指标错位必然导致对可行性研究估算的准确性和重要性的忽视。从地方有关部门到设计单位和项目单位,更为注重的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可行性研究的目的由可行性变为可批性,甚至为了可批性而认为调低项目的投资而调高项目的效益,往往造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流于形式,投资估算难以对初步设计概算进行约束,项目投资额膨胀,效益远不如预期的理想。
4、对设计工作缺乏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的动力。目前设计单位按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记取费用,因而按建设单位或业主的要求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难以取得更多的设计费用是很自然的,这也会导致项目投资膨胀。
5、调整概算程序化,导致建设单位有依赖调整概算的思想,目前的概算调整通常是在项目建设进行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将已完成的工程按实际发生额计算,未完工程按初步设计概算的做法再做一遍。换句话说,调整概算是概算和决算的混合体,以此作为工程概算,带来很大程度的实报实销的色彩,本身是不合理和不得己而为之的。但在目前的投资管理体系中,调整概算却己正常化和程序化了,相当多的项目都进行过调整,有时甚至一而再、再而三地调整。这种情况助长了项目对调整的依赖思想,使初步设计难以严格执行,放松了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甚至借调整之机扩大建设规模。
6、限额在实际应用中的不足,主要有以下两条:一是由于限额设计突出强调了设计限额的重要性,致使一些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忽视了对工程功能水平的要求和功能与成本的匹配性,这样就容易造成工程运营维护成本的增加,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设计人员的创造性。二是设计限额值都是指建设项目的一次性投资,对项目的运营维护成本考虑较少,这样容易造成项目寿命周期费用过大。
因此,如何结合项目全寿命周期,运用价值工程的方法将总值准确合理的分配到工程项目的各组成部分,将成为重中之重。
五、工程建设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应采取的对策
1、完善法律法规,建立鼓励设计阶段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的有效的竞争机制目前已有《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在规范项目建设工作,但是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关于建筑设计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引导和鼓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阶段树立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的观念;同时在政策层面上,对在设计阶段进行认真经济分析和方案选择的设计单位,要有经济上的奖励措施;在工程设计成果审查阶段,注重对经济部分的审核[3]。
2、注重在设计阶段对工程投资的控制
(1)完善制度
建立领导责任制、责权利明晰的奖罚制度,调动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协调制度,促使设计人员自觉地听取经济技术人员的有关意见,把好造价关,促使经济技术人员主动介入设计,为设计人员提供造价控制方面的意见。
(2)鼓励技术创新
通过优化设计来控制投资是一个综合性问题,不能片面强调节约投资,正确处理技术与经济的对立统一是控制投资的关键环节。设计中既要反对片面强调节约、忽视技术上的合理要求、项目达不到功能的倾向,又要反对重视技术、轻经济、设计保守浪费的现象。设计人员要用价值工程的原理来进行设计方案分析,要以提高价值为目标,以功能分析为核心,以系统观念为指针,以总体效益为出发点,从而真正达到优化设计效果。
(3)加强造价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重视造价人员。
由于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要求造价工程师、概预算人员和审价人员要经常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这也要求管理部门做好对这些人员的培训、管理、资质认证与考核。
参考文献:
[1]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2]李佐华.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管理[J].建筑经济.2004.2
[3]邓铁军.设计阶段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方法与措施[J].工程建设与设计.2002,3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关键词:工程建设 优化设计 投资
一、工程建设项目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原理
所谓建设工程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就是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包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阶段,把建设工程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以求在建设工程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1]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是项目控制的主要内容之一。这种控制是动态的,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始终。
这个流程应每两周或一个月循环一次,其表达的含义如下:
1.项目投入,即把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项目实施中;
2.在工程进展过程中,必定存在各种各样的干扰,如恶劣天气、设计出图不及时等;
3.收集实际数据,即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评估;
4.把投资目标的计划值与实际值进行比较;
5.检查实际值与计划值有无偏差,如果没有偏差,则工程继续进展,继续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等;
6.如果有偏差,则需要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控制措施。
二、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的目标
控制是为确保目标的实现而服务的,一个系统若没有目标,就不需要、也无法进行控制。目标的设置应是很严肃的,应有科学的依据。工程项目建设过程是一个周期长、投入大的生产过程,建设者在一定时间内占有的经验知识是有限的,不但常常受科学条件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且也受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因而不可能在工程建设伊始,就设置一个科学的、一成不变的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目标,而只能设置一个大致的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目标,这就是投资估算。随着工程建设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目标一步步清晰、准确,这就是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等。[2]
目标要既有先进性又有实现的可能性,目标水平要能激发执行者的进取心和充分发挥他们的工作能力,挖掘他们的潜力。若目标水平太低,如对建设工程投资高估冒算,则对建造者缺乏激励性,建造者亦没有发挥潜力的余地,目标形同虚设;若水平太高,如在建设工程立项时就留有缺口,建造者一再努力也无法达到,则可能产生灰心情绪,使工程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成为一纸空文。
三、工程建设项目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存在问题
1、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责任不清。按目前项目建设的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体制,由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提出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国家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监理部门对于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缺乏足够的监控力度。对于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而言,编制、审查、监理和用款单位之间存在责任不清,约束不力,即使项目出现严重的超概算现象也难以分清责任。
2、对建设项目投资的控制仅限于静态管理。目前对于项目投资的管理主要是估算、概算和决算管理,而对项目实施过程缺乏有效的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手段。这种静态管理的方式,实际上是一种事后计价、实报实销的方式,即使决算突破估算和概算也已无可挽回,更难追究责任。
3、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指标错位。在现行的投资管理模式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是极为重要的一环,而初步设计概算和调整概算的批准只作为一种程序。但从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的角度来看,概算是项目投资的主要依据。这种指标错位必然导致对可行性研究估算的准确性和重要性的忽视。从地方有关部门到设计单位和项目单位,更为注重的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可行性研究的目的由可行性变为可批性,甚至为了可批性而认为调低项目的投资而调高项目的效益,往往造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流于形式,投资估算难以对初步设计概算进行约束,项目投资额膨胀,效益远不如预期的理想。
4、对设计工作缺乏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的动力。目前设计单位按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记取费用,因而按建设单位或业主的要求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难以取得更多的设计费用是很自然的,这也会导致项目投资膨胀。
5、调整概算程序化,导致建设单位有依赖调整概算的思想,目前的概算调整通常是在项目建设进行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将已完成的工程按实际发生额计算,未完工程按初步设计概算的做法再做一遍。换句话说,调整概算是概算和决算的混合体,以此作为工程概算,带来很大程度的实报实销的色彩,本身是不合理和不得己而为之的。但在目前的投资管理体系中,调整概算却己正常化和程序化了,相当多的项目都进行过调整,有时甚至一而再、再而三地调整。这种情况助长了项目对调整的依赖思想,使初步设计难以严格执行,放松了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甚至借调整之机扩大建设规模。
6、限额在实际应用中的不足,主要有以下两条:一是由于限额设计突出强调了设计限额的重要性,致使一些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忽视了对工程功能水平的要求和功能与成本的匹配性,这样就容易造成工程运营维护成本的增加,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设计人员的创造性。二是设计限额值都是指建设项目的一次性投资,对项目的运营维护成本考虑较少,这样容易造成项目寿命周期费用过大。
因此,如何结合项目全寿命周期,运用价值工程的方法将总值准确合理的分配到工程项目的各组成部分,将成为重中之重。
五、工程建设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应采取的对策
1、完善法律法规,建立鼓励设计阶段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的有效的竞争机制目前已有《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在规范项目建设工作,但是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关于建筑设计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引导和鼓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阶段树立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的观念;同时在政策层面上,对在设计阶段进行认真经济分析和方案选择的设计单位,要有经济上的奖励措施;在工程设计成果审查阶段,注重对经济部分的审核[3]。
2、注重在设计阶段对工程投资的控制
(1)完善制度
建立领导责任制、责权利明晰的奖罚制度,调动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协调制度,促使设计人员自觉地听取经济技术人员的有关意见,把好造价关,促使经济技术人员主动介入设计,为设计人员提供造价控制方面的意见。
(2)鼓励技术创新
通过优化设计来控制投资是一个综合性问题,不能片面强调节约投资,正确处理技术与经济的对立统一是控制投资的关键环节。设计中既要反对片面强调节约、忽视技术上的合理要求、项目达不到功能的倾向,又要反对重视技术、轻经济、设计保守浪费的现象。设计人员要用价值工程的原理来进行设计方案分析,要以提高价值为目标,以功能分析为核心,以系统观念为指针,以总体效益为出发点,从而真正达到优化设计效果。
(3)加强造价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重视造价人员。
由于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要求造价工程师、概预算人员和审价人员要经常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这也要求管理部门做好对这些人员的培训、管理、资质认证与考核。
参考文献:
[1]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2]李佐华.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管理[J].建筑经济.2004.2
[3]邓铁军.设计阶段优化设计与投资控制方法与措施[J].工程建设与设计.2002,3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