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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首先阐述了开展金融物流是铁路运输企业转型为物流企业的必然选择,然后介绍了现阶段铁路企业开展金融物流业务模式,同时分析了铁路企业开展金融物流——仓单质押存在的政策障碍,最后就铁路企业如何开展金融物流——仓单质押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铁路企业 金融物流
近日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18个铁路局在完成公司制改革工商变更登记后,于2017年19号正式挂牌。至此,中国铁路正式告别路局时代,从传统运输生产型企业,向现代运输经营型企业大步迈进。伴随本次改革,不少铁路局集团经营范围都有所扩张,扩张领域涉及物流、金融、广告经营、房地产开发、农畜产品等。本文主要探讨了铁路企业如何开展金融物流。金融物流是指在面向物流业的运营过程中,通过应用和开发各种金融产品,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的运动。包括发生在物流过程中的各种存款、贷款、租赁、抵(质)押、贴现,以及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涉及物流业的中间业务等。金融物流是为物流产业提供资金融通、结算、保险等服务的金融业务,它伴随着物流产业的发展而产生。
一、开展金融物流是铁路运输企业转型为物流企业的必然选择
铁路运输企业转型的方向是物流企业,而物流企业的显著特征就是要具备融资功能,运输只是整个物流链上的一个环节。金融物流拓展了企业的融资渠道,如果我们的物流企业不备融资功能,则至少不能称其为现代物流企业;如果我们的物流环节具备了融资功能,相信绝大部分客户将不请自来。
铁路企业开展金融物流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可增加货运上量。通过金融物流服务,可以有效解决因资金困难而通过非铁路运输方式的贸易业务回流到铁路运输上来,增加货运上量。
(2)可充分利用存量资源。铁路企业有大量的货场、仓库、物流基地,这些设施如果仅仅用于集散、揽货,则不能充分发挥其资源效益。如果开发其金融功能,资源的利用效益将大幅度提升。
(3)可为铁路企业带来物流增值服务收入。通过金融物流服务,铁路企业一方面可收取货物仓储费,另一方面还可额外收取质物监管费,增加铁路企业整体收益。
二、现阶段铁路企业开展金融物流业务模式
受政策、经验、人才、管理层风险偏好等因素影响,建议首先将动产质押监管、仓单质押业务开展起来。在此两项业务中铁路企业要做的工作就是把监管的货物看好,严格按照银行的要求发、放货即可。可能存在的风险:
(1)质物监管风险。经与银行对接,铁路企业作为质物监管责任主体,存在质物监管风险。质物在库期间由铁路企业负责质物的监管,必须保证质物的安全,要对质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责任。在质物循环进出库的过程中,铁路企业负責质物的安全库存控制,质物信息在仓库与银行之间传递,信息失真或信息滞后都会导致质物的监管风险。
(2)质物入库验收风险。质物在进入监管库时,由铁路企业、银行共同验收入库,一旦交付铁路企业监管库后,质物的质量与数量由铁路企业全权负责,对于包装货物,因不能一一打开验收,因此存在此“质物”非彼“质物”的风险。
三、铁路企业开展金融物流——仓单质押存在的政策障碍
1.2014年12月16日,总公司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在全路开展债权专项清理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严禁开展高风险金融业务,未经风险评估,严禁开展仓单质押等金融物流业务……
但随后在12月19日出台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债权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铁总财函〔2014〕1760号)中,并没有提及到该项禁止性条款。
2.2014年12月25日,总公司出台的《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铁总财[2014]365号)要求:禁止开展未经总公司批准的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业务。
3.2015年7月13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铁总财〔2015〕201号)指出:所属企业及其控股的各级企业禁止开展远期、期货、期权和掉期等高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不得购买各类信托产品和理财产品,经总公司批准的除外。
就此条款,专门电话咨询了总公司财务部,财务部答复仓单质押业务是否属于高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由铁路企业自行判断,如果不属于高风险则不需要报总公司批准。
四、铁路企业如何开展金融物流——仓单质押
第一步将铁路企业纳入银行认证的监管平台企业。
通过与银行方面接洽,就铁路企业开展金融物流服务进行了深入探讨,银行方面对铁路企业开展此项工作表现出了极大兴趣。要开展金融物流,首先就是要将铁路企业纳入银行认证的监管平台企业。并且为了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要在不同的银行进行认证,认证银行越多,客户可选择的范围就越大。
如纳入工行监管公司平台,需同时具备的主要条件:(1)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机构;(2)净资产在5000万元及以上,资产负债率在70%及以下;(3)自有仓储面积在1.5-3万平米及以上;(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的作业流程、严密的风控措施,通过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5)拥有专业的管理设备和技术、合格的监管人员及完备的进出库信息系统等软硬件设备。上述条件作为铁路企业或个别非运输物流企业是完全具备的。
第二步将铁路企业具备条件的货场、仓库、物流基地局纳入银行认证的监管库。开展金融物流,无论是哪种方式,首先就是要将铁路企业的仓储基地等认证为银行监管库,这是开展任何形式的金融物流的一个先决条件。监管库认证越多,客户选择的余地就越大。
第三步铁路企业研究仓单质押风险程度,决定是否报总公司批准。
上述三步工作可同时开展,从长远来看,即使第三步工作目前暂时做不成,前两步工作也应该提前做起来,因为金融物流业务是现代物流企业必然选择。
第四步开展仓单质押业务。(1)与合作银行共同确定目标客户可质押产品。(2)确定仓单质押物是否满足一定条件,如所有权明确、易保存不易变质、市场价格稳定波动小、易变现、规格明确便于计量、符合国家标准等必备条件。(3)确定质物存放地即监管仓库。(4)明确铁路企业在仓单质押业务中承担的职责,如仓单出具与管理、质押物存储、查询、监管、提货以及银行的配合与告知义务等。(5)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实施质物监管。
五、结语
铁路局改制落地,标志着中国铁路从传统生产型企业向现代经营型企业转型迈出了重要一步。铁路企业局开展金融物流业务是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的有力手段,有助于物流企业摆脱低层次的价格竞争,提升竞争的层次,获得市场竞争优势。在物流过程中开展金融服务,对于中小企业、银行和第三方物流企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国金融物流的实践与创新[J].韩铁林.中国物流与采购. 2013(24).
[2]浅析3PL开展金融物流服务的运作模式以及风险防范[J].叶桂凤,戴海江.现代商业.2014(12)
[3]物流金融在物流企业运用浅论[J].梁馨圆,梁雯,耿梦.经济研究导刊.2011(23).
关键词:铁路企业 金融物流
近日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18个铁路局在完成公司制改革工商变更登记后,于2017年19号正式挂牌。至此,中国铁路正式告别路局时代,从传统运输生产型企业,向现代运输经营型企业大步迈进。伴随本次改革,不少铁路局集团经营范围都有所扩张,扩张领域涉及物流、金融、广告经营、房地产开发、农畜产品等。本文主要探讨了铁路企业如何开展金融物流。金融物流是指在面向物流业的运营过程中,通过应用和开发各种金融产品,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的运动。包括发生在物流过程中的各种存款、贷款、租赁、抵(质)押、贴现,以及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涉及物流业的中间业务等。金融物流是为物流产业提供资金融通、结算、保险等服务的金融业务,它伴随着物流产业的发展而产生。
一、开展金融物流是铁路运输企业转型为物流企业的必然选择
铁路运输企业转型的方向是物流企业,而物流企业的显著特征就是要具备融资功能,运输只是整个物流链上的一个环节。金融物流拓展了企业的融资渠道,如果我们的物流企业不备融资功能,则至少不能称其为现代物流企业;如果我们的物流环节具备了融资功能,相信绝大部分客户将不请自来。
铁路企业开展金融物流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可增加货运上量。通过金融物流服务,可以有效解决因资金困难而通过非铁路运输方式的贸易业务回流到铁路运输上来,增加货运上量。
(2)可充分利用存量资源。铁路企业有大量的货场、仓库、物流基地,这些设施如果仅仅用于集散、揽货,则不能充分发挥其资源效益。如果开发其金融功能,资源的利用效益将大幅度提升。
(3)可为铁路企业带来物流增值服务收入。通过金融物流服务,铁路企业一方面可收取货物仓储费,另一方面还可额外收取质物监管费,增加铁路企业整体收益。
二、现阶段铁路企业开展金融物流业务模式
受政策、经验、人才、管理层风险偏好等因素影响,建议首先将动产质押监管、仓单质押业务开展起来。在此两项业务中铁路企业要做的工作就是把监管的货物看好,严格按照银行的要求发、放货即可。可能存在的风险:
(1)质物监管风险。经与银行对接,铁路企业作为质物监管责任主体,存在质物监管风险。质物在库期间由铁路企业负责质物的监管,必须保证质物的安全,要对质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责任。在质物循环进出库的过程中,铁路企业负責质物的安全库存控制,质物信息在仓库与银行之间传递,信息失真或信息滞后都会导致质物的监管风险。
(2)质物入库验收风险。质物在进入监管库时,由铁路企业、银行共同验收入库,一旦交付铁路企业监管库后,质物的质量与数量由铁路企业全权负责,对于包装货物,因不能一一打开验收,因此存在此“质物”非彼“质物”的风险。
三、铁路企业开展金融物流——仓单质押存在的政策障碍
1.2014年12月16日,总公司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在全路开展债权专项清理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严禁开展高风险金融业务,未经风险评估,严禁开展仓单质押等金融物流业务……
但随后在12月19日出台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债权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铁总财函〔2014〕1760号)中,并没有提及到该项禁止性条款。
2.2014年12月25日,总公司出台的《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铁总财[2014]365号)要求:禁止开展未经总公司批准的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业务。
3.2015年7月13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铁总财〔2015〕201号)指出:所属企业及其控股的各级企业禁止开展远期、期货、期权和掉期等高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不得购买各类信托产品和理财产品,经总公司批准的除外。
就此条款,专门电话咨询了总公司财务部,财务部答复仓单质押业务是否属于高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由铁路企业自行判断,如果不属于高风险则不需要报总公司批准。
四、铁路企业如何开展金融物流——仓单质押
第一步将铁路企业纳入银行认证的监管平台企业。
通过与银行方面接洽,就铁路企业开展金融物流服务进行了深入探讨,银行方面对铁路企业开展此项工作表现出了极大兴趣。要开展金融物流,首先就是要将铁路企业纳入银行认证的监管平台企业。并且为了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要在不同的银行进行认证,认证银行越多,客户可选择的范围就越大。
如纳入工行监管公司平台,需同时具备的主要条件:(1)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机构;(2)净资产在5000万元及以上,资产负债率在70%及以下;(3)自有仓储面积在1.5-3万平米及以上;(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的作业流程、严密的风控措施,通过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5)拥有专业的管理设备和技术、合格的监管人员及完备的进出库信息系统等软硬件设备。上述条件作为铁路企业或个别非运输物流企业是完全具备的。
第二步将铁路企业具备条件的货场、仓库、物流基地局纳入银行认证的监管库。开展金融物流,无论是哪种方式,首先就是要将铁路企业的仓储基地等认证为银行监管库,这是开展任何形式的金融物流的一个先决条件。监管库认证越多,客户选择的余地就越大。
第三步铁路企业研究仓单质押风险程度,决定是否报总公司批准。
上述三步工作可同时开展,从长远来看,即使第三步工作目前暂时做不成,前两步工作也应该提前做起来,因为金融物流业务是现代物流企业必然选择。
第四步开展仓单质押业务。(1)与合作银行共同确定目标客户可质押产品。(2)确定仓单质押物是否满足一定条件,如所有权明确、易保存不易变质、市场价格稳定波动小、易变现、规格明确便于计量、符合国家标准等必备条件。(3)确定质物存放地即监管仓库。(4)明确铁路企业在仓单质押业务中承担的职责,如仓单出具与管理、质押物存储、查询、监管、提货以及银行的配合与告知义务等。(5)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实施质物监管。
五、结语
铁路局改制落地,标志着中国铁路从传统生产型企业向现代经营型企业转型迈出了重要一步。铁路企业局开展金融物流业务是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的有力手段,有助于物流企业摆脱低层次的价格竞争,提升竞争的层次,获得市场竞争优势。在物流过程中开展金融服务,对于中小企业、银行和第三方物流企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国金融物流的实践与创新[J].韩铁林.中国物流与采购. 2013(24).
[2]浅析3PL开展金融物流服务的运作模式以及风险防范[J].叶桂凤,戴海江.现代商业.2014(12)
[3]物流金融在物流企业运用浅论[J].梁馨圆,梁雯,耿梦.经济研究导刊.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