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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Z227 文献标识码:A
摘要:辛亥革命后,共和的流产使陈独秀对政党政治失去信心,试图通过新文化运动启迪民众,寻求大众参与的国民政治,实行民治主义。民治主义思想对新文化运动产生了深刻影响。
关键词:国民政治;民治主义;新文化运动
一、民治主义思想的形成
辛亥革命后,封建军阀势力的强大和革命中较低的民众参与度使共和最终流产。新文化运动是一场因共和流产和宪政失败而起的启蒙运动。陈独秀发起启蒙运动的宗旨,在于唤醒大众参与政治的意识。
陈独秀的民主思想来源之一的卢梭式法国民主思想,成为这场启蒙运动有力的思想武器,也是他民治主义思想形成的理论根源。陈独秀认为,国家由人民集合而成,而非统治者的私人财产,国家应当以维护全体人民的利益为目的。法国式民主观念对陈独秀的另一影响表现在其对政党的拒斥。他所向往的民主政治,是超越政党政治的大众民主。
在《一九一六年》中,陈独秀宣称,英国式的政党政治已经过时。政党政治合各党于议会,国家大政立基于党争、协商、和解。民国的政党,已沦为争权夺利的党派,故政党政治不适用于今日之中国。而中国维新、共和之难以成功,因其皆执政党和在野党之党派斗争,而非国民运动。今后政治,必由少数人之政党政治,进而为多数人之国民政治。[1]
在1916的《吾人最后之觉悟》中,陈独秀积极倡言国民“政治的觉悟”,要求一般国民要有参与政治的觉悟。他强调,中国欲图世界的生存,必弃数千年相传之官僚的专制的个人政治,而易以自由的自治的国民政治。立宪政体和国民政治的实现,取决于多数国民政治上之主人意识的觉醒。多数国民之自觉自动共和立宪而不出于,皆伪共和、伪立宪。[2]
二、民治主义的确立与升华
1919年是新文化运动和中国现代思想的转折点,也是陈独秀民治主义思想得以明确的时期。
五四运动中,陈的非政党政治的平民政治倾向进一步发展,在1919年的《山东问题与国民觉悟》一文中,陈独秀主张以平民政治代替政党政治。要免除一人或少数人专制政治的根本弊端。根本救济的方法,唯有“平民征服政府”。即以学界、商会、农民团体、劳工团体等各种多数的平民团体,取代政党而行民主政治,使政府和国会遵从多数的平民的意志。[3]
1919年5月,杜威来华讲学,其中一篇讲演《美国之民治的发展》对陈独秀民治主义思想的演变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杜威关于“民主”的阐释,超越了自由主义之民主政治的传统观念,而将其扩展至社会经济领域。
1919年11月,陈独秀发表了《实行民治的基础》,文中以杜威的民主理论为基础,初步明确了民治主义思想。他强调,民治主义的原义为参与政治,和专制政治相对立。进而扩展为社会、经济、道德、文学、思想的民治主义。陈独秀将政治的民治主义进一步延伸:“由人民直接议定宪法,用宪法规定权限,用代表制照宪法的规定执行民意;换一句话说:就是打破治者与被治者的阶级,人民自身同时是治者又是被治者;老实说,就是消极的不要被动的官治,积极的实行自动的人民自治;必须到了这个地步,才算得真正民治。”[4]
1919年12月,《新青年》7卷1号刊发陈独秀代表编辑部撰写的《本志宣言》。宣言主张,抛弃罪恶的军国主义和资本主义,建设理想的新时代和新社会。这一新社会,是诚实的、进步的、积极的、自由的、平等的、创造的、美的、善的、和平的、互助的、劳动而愉快的、全社会幸福的。宣言强调,真正的民主政治,必将政权分配到全体人民,即有限制,也以有无职业而非有无财产为标准。这种民主政治,确是造成新时代的一种必经过程,发展新社会的一种有用工具。宣言承认政党是一种必要的政治方法,但拒绝加入一切拥护少数人私利或一阶级利益、而目无全社会幸福的政党。[5]这篇文章,是陈独秀民治主义思想的进一步升华,一改他对政党政治的拒斥,宣言中畅言的新社会带有明显的社会主义倾向。
三、民治主义的对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与评价
陈独秀作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他为启迪民智,唤起民众参与政治的觉悟而大声疾呼。期间的民治主义思想也在这场运动中产生或者积极或者消极的影响作用。
在整个新文化运动时期,民治主义思想主要表现为对民众政治的启蒙。这一时期,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尚未广泛传播,无产阶级尚处在一种自在的状况之中。而填补这一空白的正是民治主义思想,他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民众对封建军阀的厌恶痛恨,对帝国主义瓜分中国企图的抵制。民治主义思想的进一步落实,促成了新文化运动的兴起,为马克思主义的传播清除了障碍。因此,在这一特定背景下,民治主义思想的作用是积极的。
而民治主义思想的局限同样表现在对民众政治启蒙的实践中:
首先,陈独秀认为,要实现全民参与,建设民治国家的目标,则必须利用舆论以更新一般国民的观念。在他看来,当时中国人观念意识异常陈腐,缺乏参与政治的觉悟,更不会主动接受先进的政治理念。这里,陈独秀将辛亥革命以来沉滞的政治局面归咎于一般国民的“雅不欲与政治”,而忽略了民众客观存在的朴素的反抗意识。
其次,启迪民众的方式上,陈独秀则又陷入了两种历史观的冲突中。
关于民众观念变化与环境的关系,在理论上,他承认民众有推动政治进化革新的实践能力,所谓“人民程度,与政治进化,乃互为因果。”[6]但在事实上,他却不是依据民众的现实政治觉悟提出相应的启迪民众的理论,而是论构筑了民治主义这一理论高岗,以期民众踮起脚来攀就他的政治思想。
关于民众与少数精英在启蒙运动中的地位,在理论上,陈独秀承认民众是启蒙运动的主体,“盖多数人之觉悟,少数人可为先导,而不可为代庖”;“少数人可主张,而未可实现”。[7]事实上,他以创办刊物形式倡导新文化运动,面向的对象只能是以知识分子阶层为主体,很难影响底层民众。他还明确表示:“社会进化因果万端,究以有敢与社会宣战之伟大个人为至要。自来进化之社会,皆有此伟大个人为之中枢,为之模范也。”[8]更是过分突出精英人物的作用,而忽略了民众在历史进程中的作用。
陈独秀的民治主义思想在启蒙运动中的种种局限使得全民启蒙也只能局限于局部范围,其影响也仅及于城市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而新文化运动本应面向的启迪对象——广大的底层民众不免被排除在外。
参考文献:
[1]陈独秀:《一九一六年》,《独秀文存》第35页。
[2]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独秀文存》第40-41页。
[3]陈独秀:《山东问题与国民觉悟》,《独秀文存》第429页。
[4]陈独秀:《实行民治的基础》,《独秀文存》第251-252页。
[5]陈独秀:《本志宣言》,《独秀文存》第244-245页。
[6]陈独秀:《答常乃德》,(1917年4月1日),《陈独秀书信集》第121页。
[7]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独秀文存》第40-41页。
[8]陈独秀:《答孔昭铭》,(1916年12月1日), 《陈独秀书信集》第66页。
作者简介:季暑光(1985-),男,山东诸城人,鲁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摘要:辛亥革命后,共和的流产使陈独秀对政党政治失去信心,试图通过新文化运动启迪民众,寻求大众参与的国民政治,实行民治主义。民治主义思想对新文化运动产生了深刻影响。
关键词:国民政治;民治主义;新文化运动
一、民治主义思想的形成
辛亥革命后,封建军阀势力的强大和革命中较低的民众参与度使共和最终流产。新文化运动是一场因共和流产和宪政失败而起的启蒙运动。陈独秀发起启蒙运动的宗旨,在于唤醒大众参与政治的意识。
陈独秀的民主思想来源之一的卢梭式法国民主思想,成为这场启蒙运动有力的思想武器,也是他民治主义思想形成的理论根源。陈独秀认为,国家由人民集合而成,而非统治者的私人财产,国家应当以维护全体人民的利益为目的。法国式民主观念对陈独秀的另一影响表现在其对政党的拒斥。他所向往的民主政治,是超越政党政治的大众民主。
在《一九一六年》中,陈独秀宣称,英国式的政党政治已经过时。政党政治合各党于议会,国家大政立基于党争、协商、和解。民国的政党,已沦为争权夺利的党派,故政党政治不适用于今日之中国。而中国维新、共和之难以成功,因其皆执政党和在野党之党派斗争,而非国民运动。今后政治,必由少数人之政党政治,进而为多数人之国民政治。[1]
在1916的《吾人最后之觉悟》中,陈独秀积极倡言国民“政治的觉悟”,要求一般国民要有参与政治的觉悟。他强调,中国欲图世界的生存,必弃数千年相传之官僚的专制的个人政治,而易以自由的自治的国民政治。立宪政体和国民政治的实现,取决于多数国民政治上之主人意识的觉醒。多数国民之自觉自动共和立宪而不出于,皆伪共和、伪立宪。[2]
二、民治主义的确立与升华
1919年是新文化运动和中国现代思想的转折点,也是陈独秀民治主义思想得以明确的时期。
五四运动中,陈的非政党政治的平民政治倾向进一步发展,在1919年的《山东问题与国民觉悟》一文中,陈独秀主张以平民政治代替政党政治。要免除一人或少数人专制政治的根本弊端。根本救济的方法,唯有“平民征服政府”。即以学界、商会、农民团体、劳工团体等各种多数的平民团体,取代政党而行民主政治,使政府和国会遵从多数的平民的意志。[3]
1919年5月,杜威来华讲学,其中一篇讲演《美国之民治的发展》对陈独秀民治主义思想的演变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杜威关于“民主”的阐释,超越了自由主义之民主政治的传统观念,而将其扩展至社会经济领域。
1919年11月,陈独秀发表了《实行民治的基础》,文中以杜威的民主理论为基础,初步明确了民治主义思想。他强调,民治主义的原义为参与政治,和专制政治相对立。进而扩展为社会、经济、道德、文学、思想的民治主义。陈独秀将政治的民治主义进一步延伸:“由人民直接议定宪法,用宪法规定权限,用代表制照宪法的规定执行民意;换一句话说:就是打破治者与被治者的阶级,人民自身同时是治者又是被治者;老实说,就是消极的不要被动的官治,积极的实行自动的人民自治;必须到了这个地步,才算得真正民治。”[4]
1919年12月,《新青年》7卷1号刊发陈独秀代表编辑部撰写的《本志宣言》。宣言主张,抛弃罪恶的军国主义和资本主义,建设理想的新时代和新社会。这一新社会,是诚实的、进步的、积极的、自由的、平等的、创造的、美的、善的、和平的、互助的、劳动而愉快的、全社会幸福的。宣言强调,真正的民主政治,必将政权分配到全体人民,即有限制,也以有无职业而非有无财产为标准。这种民主政治,确是造成新时代的一种必经过程,发展新社会的一种有用工具。宣言承认政党是一种必要的政治方法,但拒绝加入一切拥护少数人私利或一阶级利益、而目无全社会幸福的政党。[5]这篇文章,是陈独秀民治主义思想的进一步升华,一改他对政党政治的拒斥,宣言中畅言的新社会带有明显的社会主义倾向。
三、民治主义的对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与评价
陈独秀作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他为启迪民智,唤起民众参与政治的觉悟而大声疾呼。期间的民治主义思想也在这场运动中产生或者积极或者消极的影响作用。
在整个新文化运动时期,民治主义思想主要表现为对民众政治的启蒙。这一时期,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尚未广泛传播,无产阶级尚处在一种自在的状况之中。而填补这一空白的正是民治主义思想,他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民众对封建军阀的厌恶痛恨,对帝国主义瓜分中国企图的抵制。民治主义思想的进一步落实,促成了新文化运动的兴起,为马克思主义的传播清除了障碍。因此,在这一特定背景下,民治主义思想的作用是积极的。
而民治主义思想的局限同样表现在对民众政治启蒙的实践中:
首先,陈独秀认为,要实现全民参与,建设民治国家的目标,则必须利用舆论以更新一般国民的观念。在他看来,当时中国人观念意识异常陈腐,缺乏参与政治的觉悟,更不会主动接受先进的政治理念。这里,陈独秀将辛亥革命以来沉滞的政治局面归咎于一般国民的“雅不欲与政治”,而忽略了民众客观存在的朴素的反抗意识。
其次,启迪民众的方式上,陈独秀则又陷入了两种历史观的冲突中。
关于民众观念变化与环境的关系,在理论上,他承认民众有推动政治进化革新的实践能力,所谓“人民程度,与政治进化,乃互为因果。”[6]但在事实上,他却不是依据民众的现实政治觉悟提出相应的启迪民众的理论,而是论构筑了民治主义这一理论高岗,以期民众踮起脚来攀就他的政治思想。
关于民众与少数精英在启蒙运动中的地位,在理论上,陈独秀承认民众是启蒙运动的主体,“盖多数人之觉悟,少数人可为先导,而不可为代庖”;“少数人可主张,而未可实现”。[7]事实上,他以创办刊物形式倡导新文化运动,面向的对象只能是以知识分子阶层为主体,很难影响底层民众。他还明确表示:“社会进化因果万端,究以有敢与社会宣战之伟大个人为至要。自来进化之社会,皆有此伟大个人为之中枢,为之模范也。”[8]更是过分突出精英人物的作用,而忽略了民众在历史进程中的作用。
陈独秀的民治主义思想在启蒙运动中的种种局限使得全民启蒙也只能局限于局部范围,其影响也仅及于城市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而新文化运动本应面向的启迪对象——广大的底层民众不免被排除在外。
参考文献:
[1]陈独秀:《一九一六年》,《独秀文存》第35页。
[2]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独秀文存》第40-41页。
[3]陈独秀:《山东问题与国民觉悟》,《独秀文存》第429页。
[4]陈独秀:《实行民治的基础》,《独秀文存》第251-252页。
[5]陈独秀:《本志宣言》,《独秀文存》第244-245页。
[6]陈独秀:《答常乃德》,(1917年4月1日),《陈独秀书信集》第121页。
[7]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独秀文存》第40-41页。
[8]陈独秀:《答孔昭铭》,(1916年12月1日), 《陈独秀书信集》第66页。
作者简介:季暑光(1985-),男,山东诸城人,鲁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