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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山西 太原 030006)
【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根于深厚的中华民族传统道德文化土壤,集中表达了马克思主义道德原则和人类普遍的道德观念,是构建道德规范体系的内在支撑。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是马克思主义道德思想的具体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道德合理性。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道德规范体系建设的良性互动,贯穿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始终,在此过程中的合理化路径主要有三个维度:第一,以“发展、公正、共享、和谐”为核心伦理理念;第二,以“集体主义”和“人道主义”为根本原则;第三,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基本规范。
【关键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规范体系;良性互动
道德规范在构建社会秩序、协调社会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道德规范体系离不开道德价值的引导和支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当前道德文化的内核,是现阶段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价值引领。通过道德规范体系表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要求,是将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于社会道德生活的必然选择。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道德规范体系建设之间的良性互动是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道德规范体系概述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概述
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论述从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最新概括。[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1]
(二)道德规范体系概述
道德规范是在道德活动和道德意识的基础上形成的,既是对一定道德关系的概括,又是对一定社会或利益集团价值观的凝结和确立。它一经产生,作为价值目标和道德准则,指导和制约人们道德意识的发展和道德行为的选择,成为道德现象的核心。在阶级社会,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相当复杂,除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以外,最重要的就是人和人之间的道德关系,人就是处在这个“社会关系之网”中的,这些关系对人们提出了各种各样“应该怎样行动”的道德要求,这些道德要求通过道德原则和各种各样的规范表现出来,并构成了一个统一的完整的道德规范体系。[2]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道德规范体系的关系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道德规范体系建设的内在支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组成。现阶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以人民为主体,以人民的利益为标准,在全社会实现平等、公平、正义的价值观。道德规范体系建设的核心是将社会普遍认可的价值观内化为个人的行为准则和价值标准,而这种社会普遍认可的价值观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道德规范体系建设的内在支撑,失去了核心价值观,道德规范体系建设就成了无本之木了。
(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道德合理性
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要求,核心价值观有丰富的道德文化基础。我国确立了以“为人民服务”为主线,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市场道德为主要方面,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的道德规范体系。[3]以“五爱”为主要内容的道德规范是核心价值观对公民的道德要求。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细致地反映了核心价值观的道德要求,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道德合理性。
三、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道德规范体系建设良性互动机制
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是一个动态开放,不断完善的系统。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为了适应新条件,道德规范体系需要做相应的调整。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道德规范体系建设良性互动机制,需要从以下三个维度来构筑其合理化路径。
(一)以“发展、公正、共享、和谐”为核心伦理理念
“发展、公正、共享、和谐”理念凝练了社会主义道德生活的本质,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集中表达。社会主义道德的本质在于实现所有社会成员的自由全面发展,让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处于平等的地位。“发展”是对中国道路的伦理表达,作为道德规范体系的理念,意味着我们的道德规则制定、道德制度安排和道德实践都必须促进国家、社会和人民个体的发展。[3] 对国家和社会而言,“发展”不是仅指经济的发达,而是核心价值观所说的“富强、文明”的状态;对个人而言,“发展”指人格的升华以及对人生理想的追求。“公正”是中国经验的伦理特色,意味着我们的道德生活应该包容所有社会成员,一视同仁地给予道德关怀。“共享”是中国模式的伦理机制,表明社会成员都有分享社會利益的权利,彼此之间应建立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和谐”是中国发展的伦理目标,要求我们消除社会群体间的隔阂,在不同群体间搭建互信互爱的桥梁,在社会层面达成普遍的身份认同。这四组理念是有机的整体,无论国家、社会还是个人的发展都需要公正制度、共享机制与和谐环境的支持。
(二)以“集体主义”和“人道主义”为根本原则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调节社会主义社会的各种利益关系,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调节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4] 集体主义原则强调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人们处理人和人之间某些特定关系时应该遵守的最一般、最具体的道德规范。[5]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要求尊重人的价值,要求关心人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特别是关心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
社会层面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指出了社会建设的价值方向。自由价值观肯定了人的自由权利,意味着社会建设应该为人们的自由发展创造条件。平等与公正也着眼于个人权利,要求所有社会成员享有基于公民身份的平等关系。在法治社会以法律的形式确保公民的合法权利免于遭受他人的侵犯。
将“集体主义”和“人道主义”并立为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原则有利于我们兼顾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认清二者的界限,有效避免相互的矛盾,以增量方式促进二者的协调统一。
(三)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基本规范
“爱国、敬业、誠信、友善”是个人层面的价值观,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对公民的要求,理应成为人们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爱国”规范要求人们拥护国家的政治体制,建立道路自信、文化自信和制度自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自觉维护自己和其他公民的权利,履行公民应尽的责任。“敬业”规范要求我们不能把工作仅视为谋生的工具,而要怀着敬畏之心将其作为个人价值实现的平台。“诚信”规范要求人们必须严格遵守社会承诺,培育契约精神。“友善”规范倡导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爱,防止道德冷漠。“友善”不是毫无原则的妥协和退让,而是“成己达人、成人达己”的道德互动。所以社会成员对于那些违背道德标准的言行也要予以批评和纠正,只是批评的目的在于帮助他人实现人格的完满。
参考文献:
[1]王树荫.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 社,2016:272.
[2]罗国杰.伦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212.
[3]李建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道德规范体系之关系[J].道德与文明,2017,(2).
[4]罗国杰.伦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154.
[5]罗国杰.伦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223.
【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根于深厚的中华民族传统道德文化土壤,集中表达了马克思主义道德原则和人类普遍的道德观念,是构建道德规范体系的内在支撑。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是马克思主义道德思想的具体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道德合理性。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道德规范体系建设的良性互动,贯穿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始终,在此过程中的合理化路径主要有三个维度:第一,以“发展、公正、共享、和谐”为核心伦理理念;第二,以“集体主义”和“人道主义”为根本原则;第三,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基本规范。
【关键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规范体系;良性互动
道德规范在构建社会秩序、协调社会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道德规范体系离不开道德价值的引导和支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当前道德文化的内核,是现阶段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价值引领。通过道德规范体系表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要求,是将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于社会道德生活的必然选择。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道德规范体系建设之间的良性互动是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道德规范体系概述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概述
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论述从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最新概括。[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1]
(二)道德规范体系概述
道德规范是在道德活动和道德意识的基础上形成的,既是对一定道德关系的概括,又是对一定社会或利益集团价值观的凝结和确立。它一经产生,作为价值目标和道德准则,指导和制约人们道德意识的发展和道德行为的选择,成为道德现象的核心。在阶级社会,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相当复杂,除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以外,最重要的就是人和人之间的道德关系,人就是处在这个“社会关系之网”中的,这些关系对人们提出了各种各样“应该怎样行动”的道德要求,这些道德要求通过道德原则和各种各样的规范表现出来,并构成了一个统一的完整的道德规范体系。[2]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道德规范体系的关系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道德规范体系建设的内在支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组成。现阶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以人民为主体,以人民的利益为标准,在全社会实现平等、公平、正义的价值观。道德规范体系建设的核心是将社会普遍认可的价值观内化为个人的行为准则和价值标准,而这种社会普遍认可的价值观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道德规范体系建设的内在支撑,失去了核心价值观,道德规范体系建设就成了无本之木了。
(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道德合理性
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要求,核心价值观有丰富的道德文化基础。我国确立了以“为人民服务”为主线,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市场道德为主要方面,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的道德规范体系。[3]以“五爱”为主要内容的道德规范是核心价值观对公民的道德要求。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细致地反映了核心价值观的道德要求,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道德合理性。
三、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道德规范体系建设良性互动机制
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是一个动态开放,不断完善的系统。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为了适应新条件,道德规范体系需要做相应的调整。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道德规范体系建设良性互动机制,需要从以下三个维度来构筑其合理化路径。
(一)以“发展、公正、共享、和谐”为核心伦理理念
“发展、公正、共享、和谐”理念凝练了社会主义道德生活的本质,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集中表达。社会主义道德的本质在于实现所有社会成员的自由全面发展,让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处于平等的地位。“发展”是对中国道路的伦理表达,作为道德规范体系的理念,意味着我们的道德规则制定、道德制度安排和道德实践都必须促进国家、社会和人民个体的发展。[3] 对国家和社会而言,“发展”不是仅指经济的发达,而是核心价值观所说的“富强、文明”的状态;对个人而言,“发展”指人格的升华以及对人生理想的追求。“公正”是中国经验的伦理特色,意味着我们的道德生活应该包容所有社会成员,一视同仁地给予道德关怀。“共享”是中国模式的伦理机制,表明社会成员都有分享社會利益的权利,彼此之间应建立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和谐”是中国发展的伦理目标,要求我们消除社会群体间的隔阂,在不同群体间搭建互信互爱的桥梁,在社会层面达成普遍的身份认同。这四组理念是有机的整体,无论国家、社会还是个人的发展都需要公正制度、共享机制与和谐环境的支持。
(二)以“集体主义”和“人道主义”为根本原则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调节社会主义社会的各种利益关系,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调节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4] 集体主义原则强调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人们处理人和人之间某些特定关系时应该遵守的最一般、最具体的道德规范。[5]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要求尊重人的价值,要求关心人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特别是关心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
社会层面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指出了社会建设的价值方向。自由价值观肯定了人的自由权利,意味着社会建设应该为人们的自由发展创造条件。平等与公正也着眼于个人权利,要求所有社会成员享有基于公民身份的平等关系。在法治社会以法律的形式确保公民的合法权利免于遭受他人的侵犯。
将“集体主义”和“人道主义”并立为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原则有利于我们兼顾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认清二者的界限,有效避免相互的矛盾,以增量方式促进二者的协调统一。
(三)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基本规范
“爱国、敬业、誠信、友善”是个人层面的价值观,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对公民的要求,理应成为人们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爱国”规范要求人们拥护国家的政治体制,建立道路自信、文化自信和制度自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自觉维护自己和其他公民的权利,履行公民应尽的责任。“敬业”规范要求我们不能把工作仅视为谋生的工具,而要怀着敬畏之心将其作为个人价值实现的平台。“诚信”规范要求人们必须严格遵守社会承诺,培育契约精神。“友善”规范倡导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爱,防止道德冷漠。“友善”不是毫无原则的妥协和退让,而是“成己达人、成人达己”的道德互动。所以社会成员对于那些违背道德标准的言行也要予以批评和纠正,只是批评的目的在于帮助他人实现人格的完满。
参考文献:
[1]王树荫.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 社,2016:272.
[2]罗国杰.伦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212.
[3]李建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道德规范体系之关系[J].道德与文明,2017,(2).
[4]罗国杰.伦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154.
[5]罗国杰.伦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