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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生孩子那年,上街买菜打酱油的事儿自然就交给我做,丈母娘不放心,老婆说,他脑袋里装了导航,放哪儿都丢不了。
我也趁机说,让我上街跑腿儿也可以,但别要求我“小孩打醋”。
丈母娘又问,为什么上街就要打醋。
我哈哈笑着说,老北京人讲小孩儿打醋,直去直回,就是说大人让干什么直接就去做,不能中途拐弯干别的。
老婆白了我一眼说,妈你别理他,他就是想到处瞎转,没事儿。
有了老婆大人的理解,这趁机到处闲逛才有理由。有时间出门,就带上相机,信马由缰地在台中四处趴趴走。
集中整理照片时,我才忽然感到,台中其实就是一座融合了整个台湾城市建筑风貌的大模型。
在台中几乎所有街道上,最为常见的便是宗教建筑了。很多路口都设有跨街牌楼,牌楼上的匾额非常明确地给路人以指示,此路口内诸如是九龙宫、南天宫、包公祠、关公庙之类的地盘。进入这个牌楼,不远处肯定有一座祭神之类的祠堂寺庙。这与我印象中老北京的东四牌楼西四牌楼的意思有很大的区别。
如果说牌楼只是路标的话,那么有些小祠堂寺庙,干脆就当街而立。有时当我路过几条不是很宽敞的市内支路时,会突然发现在路口遮天蔽日的古榕树荫下,竟隐藏着一所小祠堂。听家人讲,有些属家庙之类的寺庙祠堂,最好还是敬而远之,不要进入而避免冲撞鬼神。
与四周林立的高楼广厦相比,在台中几乎所有的街道上,还能发现很多老旧建筑。有时我很感叹,在台中能看到一些这样的街,从街的这端向另一端远远望去,装潢精美的现代楼宇与低矮破旧的老式木屋都那般合理地存在着,建筑的迥异虽能表达出设计者标新立异的对比,但建筑的时间却成为街头可以任意翻看的教科书。
台中的很多店铺或民宅的前沿都会伸展到街面的人行道上。在北京,人行道上空可是属于人民的公共天空,哪怕延伸出来一块遮雨棚,城管人员都会因为有观碍喝令你拆除。但这却苦了逛街的行人,夏天要挨阳光暴晒,雨季则很可能变成落汤鸡。
而在台湾,不管风吹雨打日晒,行人尽可以从容地从一端走到另一端。用这种建筑空间解决城市人行道的功能,在大陆南方多见,建筑也有这种传统,但不知怎么到了北方就成了违章建筑。也许这种人文关怀才是城市管理者真正应该学习的地方。有时拆除所谓违规建筑,仅图美观之外表,其实满足的是管理的需求,而不是民众生活的需求。
在台湾也有拆,但与大陆不同,台湾大规模的区域拆迁是不太可能或不经常发生的,这与台湾对公民私有财产保护分不开。街道两旁的建筑,除非产权人自己愿意拆建,任何以诸如城市美观为借口来进行拆建的政府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公民有权决定是否拆建房屋,即使政府的名义是“旧城改造”、“恢复传统风貌”或者“改善生活条件”,也不能强行要求民众拆房。即使政府真的在做善事,那民众仍有权决定是否愿意接受政府的善意。这涉及对民众意愿的尊重。
所谓强奸民意,不仅包括强制执行一件“坏事”,有时也包括强行推进一件“好事”。更何况,现实生活中,有太多打着“好事”之名行“坏事”之实的勾当。
当然,台湾也免不了有奸商与政府勾结的行为。私人房屋被拆,而政府补偿款远低于随后暴涨的地价的事也不是没有发生。但从台中风格各异的城市建筑来看,台湾与大陆确有不同。在大陆,可以很快通过强拆劈开一条整齐的街道,而建筑设计也可以做到高度的统一。即便整个城市也可以很快实现旧貌变新颜,个别地方的建筑甚至能够全部推倒,然后重新规划建设。在台湾,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效率是不能以牺牲和违背私权为代价的。
很多时候,我愿意独自徜徉在雨中的小街中,因为我不是很喜欢高楼广厦中所发散出来的现代味道,那种味道里有着很浓重的铜臭气味刺激着我的神经。虽然现代化中也有优雅与文明,虽然干净整洁的建筑群中也蕴藏着艺术,但是我依旧愿意选择在雨中从一幢破旧的恍若隔世的建筑身旁溜过去,随后惊鸿一瞥的是街头一处精美的现代艺术给我视觉中带来的甘饴,便将一段城市记忆印在我的心底,让我许久回味。
而台中便是这样的一座城市。
我也趁机说,让我上街跑腿儿也可以,但别要求我“小孩打醋”。
丈母娘又问,为什么上街就要打醋。
我哈哈笑着说,老北京人讲小孩儿打醋,直去直回,就是说大人让干什么直接就去做,不能中途拐弯干别的。
老婆白了我一眼说,妈你别理他,他就是想到处瞎转,没事儿。
有了老婆大人的理解,这趁机到处闲逛才有理由。有时间出门,就带上相机,信马由缰地在台中四处趴趴走。
集中整理照片时,我才忽然感到,台中其实就是一座融合了整个台湾城市建筑风貌的大模型。
在台中几乎所有街道上,最为常见的便是宗教建筑了。很多路口都设有跨街牌楼,牌楼上的匾额非常明确地给路人以指示,此路口内诸如是九龙宫、南天宫、包公祠、关公庙之类的地盘。进入这个牌楼,不远处肯定有一座祭神之类的祠堂寺庙。这与我印象中老北京的东四牌楼西四牌楼的意思有很大的区别。
如果说牌楼只是路标的话,那么有些小祠堂寺庙,干脆就当街而立。有时当我路过几条不是很宽敞的市内支路时,会突然发现在路口遮天蔽日的古榕树荫下,竟隐藏着一所小祠堂。听家人讲,有些属家庙之类的寺庙祠堂,最好还是敬而远之,不要进入而避免冲撞鬼神。
与四周林立的高楼广厦相比,在台中几乎所有的街道上,还能发现很多老旧建筑。有时我很感叹,在台中能看到一些这样的街,从街的这端向另一端远远望去,装潢精美的现代楼宇与低矮破旧的老式木屋都那般合理地存在着,建筑的迥异虽能表达出设计者标新立异的对比,但建筑的时间却成为街头可以任意翻看的教科书。
台中的很多店铺或民宅的前沿都会伸展到街面的人行道上。在北京,人行道上空可是属于人民的公共天空,哪怕延伸出来一块遮雨棚,城管人员都会因为有观碍喝令你拆除。但这却苦了逛街的行人,夏天要挨阳光暴晒,雨季则很可能变成落汤鸡。
而在台湾,不管风吹雨打日晒,行人尽可以从容地从一端走到另一端。用这种建筑空间解决城市人行道的功能,在大陆南方多见,建筑也有这种传统,但不知怎么到了北方就成了违章建筑。也许这种人文关怀才是城市管理者真正应该学习的地方。有时拆除所谓违规建筑,仅图美观之外表,其实满足的是管理的需求,而不是民众生活的需求。
在台湾也有拆,但与大陆不同,台湾大规模的区域拆迁是不太可能或不经常发生的,这与台湾对公民私有财产保护分不开。街道两旁的建筑,除非产权人自己愿意拆建,任何以诸如城市美观为借口来进行拆建的政府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公民有权决定是否拆建房屋,即使政府的名义是“旧城改造”、“恢复传统风貌”或者“改善生活条件”,也不能强行要求民众拆房。即使政府真的在做善事,那民众仍有权决定是否愿意接受政府的善意。这涉及对民众意愿的尊重。
所谓强奸民意,不仅包括强制执行一件“坏事”,有时也包括强行推进一件“好事”。更何况,现实生活中,有太多打着“好事”之名行“坏事”之实的勾当。
当然,台湾也免不了有奸商与政府勾结的行为。私人房屋被拆,而政府补偿款远低于随后暴涨的地价的事也不是没有发生。但从台中风格各异的城市建筑来看,台湾与大陆确有不同。在大陆,可以很快通过强拆劈开一条整齐的街道,而建筑设计也可以做到高度的统一。即便整个城市也可以很快实现旧貌变新颜,个别地方的建筑甚至能够全部推倒,然后重新规划建设。在台湾,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效率是不能以牺牲和违背私权为代价的。
很多时候,我愿意独自徜徉在雨中的小街中,因为我不是很喜欢高楼广厦中所发散出来的现代味道,那种味道里有着很浓重的铜臭气味刺激着我的神经。虽然现代化中也有优雅与文明,虽然干净整洁的建筑群中也蕴藏着艺术,但是我依旧愿意选择在雨中从一幢破旧的恍若隔世的建筑身旁溜过去,随后惊鸿一瞥的是街头一处精美的现代艺术给我视觉中带来的甘饴,便将一段城市记忆印在我的心底,让我许久回味。
而台中便是这样的一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