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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商务英语,四川 成都 611130)
【摘要】:宗法制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本原则,统治阶级分配国家权力,以便统治的一种社会制度。它源于氏族社会末期父系家长制的传统习惯,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对后代的各个封建王朝都产生了深远持久影响,甚至在如今的中国社会宗法制产生的影响还随处可见。探讨宗法制的发展历程及影响,不仅有助于深入分析封建社会的形成与发展,对于今天的社会发展也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宗法制的形成
宗法制是一个庞大、复杂但井然有序的特殊社会构造体系,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便利统治阶级分配国家权力,维护统治秩序。
宗法制度形成于商朝后期。殷商时期,宗族是统治阶级进行政治统治的主要手段,是宗法关系的基本社会组织,此时,基于巩固奴隶制度的需要,宗法制的雏形逐渐趋于完善。
西周奴隶制统一王朝建立后,周人祖先的世界与神的世界逐渐分开。隔断人神之间的脐带后,人类本身、氏族本身的血缘关系便成为压倒性的因素,再加上古代血缘关系的遗存,到了西周,严格的宗法制度形式得到强化和巩固,宗法制正式确立为最基本的社会政治制度。
西周宗法制本着“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原则,王位都由嫡长子继承,其余的王子都分封为诸侯,诸侯对天子来说是小宗,但在其领地内却为大宗,其位亦由嫡长子来继承,其余的子弟分封为卿大夫。自卿大夫以下,大小宗关系依上例。宗法制下,宗族组织和國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相一致。
二.宗法制的积极影响
2.1 维系统治,维护社会稳定
西周统治者从商朝的内外服制度中吸取了教训,采用了通过血缘来维系关系的宗法制。宗法制不仅可以稳定统治,维护统治秩序,还解决了统治阶级内部财产与土地分配的问题,对拓展西周疆土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它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加之周公所推崇的礼乐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西周的封建等级政治结构,由此强化了天子至高无上的权利,避免了皇亲贵族因权利纠纷而引起的腥风血雨,维护统治阶级内部的稳定与团结。
后世各代封建王朝皆在一定程度上沿袭了宗法制这一政治制度。宗法制中所体现的等级思想得到孔子的推崇。在“百家争鸣”时期孔子所主张的“克己复礼”正是受宗法制影响而产生的。而孔子的儒家思想是贯穿整个封建王朝的主流思想,其影响之深刻更是不言而喻。宗法制所倡导的忠君、敬父也为“君权神授”思想奠定了基础。除此之外,宗法制的核心——嫡长子继承制成为后世各代封建王朝选拔太子的重要原则之一。
在古代封建社会,宗族主要以家族方式体现,而家族制度的长盛不衰也是宗法制的重要影响之一。祠堂、家谱、族权的世代延续则是宗族经久不衰的重要依据。祠堂是宗族的祭场所,是向宗族成员灌输家规、族规的场所,有助于强化家族意识、维系家族团结、训导家族尊宗。家谱是家庭的档案、经典、家族法规,主要起到防止战乱、流动所导致的血缘关系的紊乱,防止家族瓦解的作用,还是解决家族纠纷,惩戒不孝子孙的文字依据。而族权这一表现形式所带来的主要是消极影响,笔者将在后文详谈。
2.2 孕育传统文化伦理特征,增强凝聚力
宗法制以亲属关系群为基本社会结构,孕育了中国传统文化中重群体的价值观,增强了家族的凝聚力和同化力,增强家族成员彼此间的认同感。由此,“齐家治国平天下”便成了中国传统家庭教育的指导原则,而集体主义也成为了中国人民统一的价值取向。
同时,受西周时期宗法制下分封制的影响,在春秋战国时期,思想文化领域出现了“百家齐放,百花争鸣”的繁荣局面,先后出现了多家思想学派,包括后世统治阶级一直推崇的儒家,对当今社会有着重要意义的道家,以及主张依法治国的墨家等等。这些学派的思想早已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所在,对指导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甚至构建与他国的和平外交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除此之外,宗法文化中的親亲友爱、团结互助的思想有利于协调人际关系,稳定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团结;宗法制中强调的忠孝思想对于发扬尊老敬贤的传统美德以及人们养成忠于祖国和人民以及社会主义事业的思想也有积极意义,有利于社会道德的构建。
三.宗法制的消极影响
3.1 族权制度的禁锢约束作用
族权是指族长对家族成员的支配权力。毛泽东称其为束缚中国人民的四条极大绳索之一。族权凭借自己的血缘宗法制的特点,比政权赤裸裸的灌输显得更加有效更容易起到管摄天下人心的作用。盲目的爱国忠君、一味的服从敬祖不仅抹杀了人的个性,形成安分守己、奴性自卑的依附心理,也带来裙带风气、荫庇心态、宗派倾向等不良习性,导致官僚腐败现象严重,不利于理性思考与社会公平。同时族权还以血缘亲属关系掩盖阶级关系的优势,有效地粉饰封建政权阶级压迫的本质,阻碍了后来的反封建压迫运动。
3.2 倡导父系单系世系,促成“男尊女卑”思想的形成
父系单系世系原则是指血缘集团在世系排列上完全排除女性的地位,女性在继承方面完全没有权利。西周的家庭关系与宗法制度密切联系,突出地表现为“父权统制,男尊女卑”的观念及夫妻不平等。女性无权继承财产,甚至不能外出学习,“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盛行一时。“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甚至在现代中国尤其是农村仍然存在。一些重男轻女的家庭,为了生男孩而不顾自己负担能力不断生育,直至生出男孩为止。有些则透过性别选择去选择生男孩。而一些法制不健全的地方还会把女婴溺死。由此可见宗法制所衍生出的这一思想的消极之处。
结语:宗法制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有效调整了贵族内部的权力分配,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确实产生了积极的效益。但是,用全面的眼光分析后,我们不难发现宗法制对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既有利也有弊,是一把双刃剑。而研究宗法制的目的就在于扬起长避其短,取精华去糟粕,为当前的社会稳定及文化发展探究借鉴意义,这也正是本文的意义所在。
参考文献:
[1]黄夏玉.论宗法制对中国历史的影响[J].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4).110.
[2]陈森.论宗法制度的演变及其影响[J].宁夏大学学报,1989(1)
[3]朱忠敏.浅析宗法制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0(22)
【摘要】:宗法制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本原则,统治阶级分配国家权力,以便统治的一种社会制度。它源于氏族社会末期父系家长制的传统习惯,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对后代的各个封建王朝都产生了深远持久影响,甚至在如今的中国社会宗法制产生的影响还随处可见。探讨宗法制的发展历程及影响,不仅有助于深入分析封建社会的形成与发展,对于今天的社会发展也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宗法制的形成
宗法制是一个庞大、复杂但井然有序的特殊社会构造体系,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便利统治阶级分配国家权力,维护统治秩序。
宗法制度形成于商朝后期。殷商时期,宗族是统治阶级进行政治统治的主要手段,是宗法关系的基本社会组织,此时,基于巩固奴隶制度的需要,宗法制的雏形逐渐趋于完善。
西周奴隶制统一王朝建立后,周人祖先的世界与神的世界逐渐分开。隔断人神之间的脐带后,人类本身、氏族本身的血缘关系便成为压倒性的因素,再加上古代血缘关系的遗存,到了西周,严格的宗法制度形式得到强化和巩固,宗法制正式确立为最基本的社会政治制度。
西周宗法制本着“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原则,王位都由嫡长子继承,其余的王子都分封为诸侯,诸侯对天子来说是小宗,但在其领地内却为大宗,其位亦由嫡长子来继承,其余的子弟分封为卿大夫。自卿大夫以下,大小宗关系依上例。宗法制下,宗族组织和國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相一致。
二.宗法制的积极影响
2.1 维系统治,维护社会稳定
西周统治者从商朝的内外服制度中吸取了教训,采用了通过血缘来维系关系的宗法制。宗法制不仅可以稳定统治,维护统治秩序,还解决了统治阶级内部财产与土地分配的问题,对拓展西周疆土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它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加之周公所推崇的礼乐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西周的封建等级政治结构,由此强化了天子至高无上的权利,避免了皇亲贵族因权利纠纷而引起的腥风血雨,维护统治阶级内部的稳定与团结。
后世各代封建王朝皆在一定程度上沿袭了宗法制这一政治制度。宗法制中所体现的等级思想得到孔子的推崇。在“百家争鸣”时期孔子所主张的“克己复礼”正是受宗法制影响而产生的。而孔子的儒家思想是贯穿整个封建王朝的主流思想,其影响之深刻更是不言而喻。宗法制所倡导的忠君、敬父也为“君权神授”思想奠定了基础。除此之外,宗法制的核心——嫡长子继承制成为后世各代封建王朝选拔太子的重要原则之一。
在古代封建社会,宗族主要以家族方式体现,而家族制度的长盛不衰也是宗法制的重要影响之一。祠堂、家谱、族权的世代延续则是宗族经久不衰的重要依据。祠堂是宗族的祭场所,是向宗族成员灌输家规、族规的场所,有助于强化家族意识、维系家族团结、训导家族尊宗。家谱是家庭的档案、经典、家族法规,主要起到防止战乱、流动所导致的血缘关系的紊乱,防止家族瓦解的作用,还是解决家族纠纷,惩戒不孝子孙的文字依据。而族权这一表现形式所带来的主要是消极影响,笔者将在后文详谈。
2.2 孕育传统文化伦理特征,增强凝聚力
宗法制以亲属关系群为基本社会结构,孕育了中国传统文化中重群体的价值观,增强了家族的凝聚力和同化力,增强家族成员彼此间的认同感。由此,“齐家治国平天下”便成了中国传统家庭教育的指导原则,而集体主义也成为了中国人民统一的价值取向。
同时,受西周时期宗法制下分封制的影响,在春秋战国时期,思想文化领域出现了“百家齐放,百花争鸣”的繁荣局面,先后出现了多家思想学派,包括后世统治阶级一直推崇的儒家,对当今社会有着重要意义的道家,以及主张依法治国的墨家等等。这些学派的思想早已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所在,对指导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甚至构建与他国的和平外交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除此之外,宗法文化中的親亲友爱、团结互助的思想有利于协调人际关系,稳定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团结;宗法制中强调的忠孝思想对于发扬尊老敬贤的传统美德以及人们养成忠于祖国和人民以及社会主义事业的思想也有积极意义,有利于社会道德的构建。
三.宗法制的消极影响
3.1 族权制度的禁锢约束作用
族权是指族长对家族成员的支配权力。毛泽东称其为束缚中国人民的四条极大绳索之一。族权凭借自己的血缘宗法制的特点,比政权赤裸裸的灌输显得更加有效更容易起到管摄天下人心的作用。盲目的爱国忠君、一味的服从敬祖不仅抹杀了人的个性,形成安分守己、奴性自卑的依附心理,也带来裙带风气、荫庇心态、宗派倾向等不良习性,导致官僚腐败现象严重,不利于理性思考与社会公平。同时族权还以血缘亲属关系掩盖阶级关系的优势,有效地粉饰封建政权阶级压迫的本质,阻碍了后来的反封建压迫运动。
3.2 倡导父系单系世系,促成“男尊女卑”思想的形成
父系单系世系原则是指血缘集团在世系排列上完全排除女性的地位,女性在继承方面完全没有权利。西周的家庭关系与宗法制度密切联系,突出地表现为“父权统制,男尊女卑”的观念及夫妻不平等。女性无权继承财产,甚至不能外出学习,“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盛行一时。“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甚至在现代中国尤其是农村仍然存在。一些重男轻女的家庭,为了生男孩而不顾自己负担能力不断生育,直至生出男孩为止。有些则透过性别选择去选择生男孩。而一些法制不健全的地方还会把女婴溺死。由此可见宗法制所衍生出的这一思想的消极之处。
结语:宗法制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有效调整了贵族内部的权力分配,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确实产生了积极的效益。但是,用全面的眼光分析后,我们不难发现宗法制对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既有利也有弊,是一把双刃剑。而研究宗法制的目的就在于扬起长避其短,取精华去糟粕,为当前的社会稳定及文化发展探究借鉴意义,这也正是本文的意义所在。
参考文献:
[1]黄夏玉.论宗法制对中国历史的影响[J].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4).110.
[2]陈森.论宗法制度的演变及其影响[J].宁夏大学学报,1989(1)
[3]朱忠敏.浅析宗法制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