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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瑞雪
虽然刚进入秋末,但临近北方的边境小村已经下起了第一场轻雪。细小的雪花轻轻舞动,落于枯竭的大地上。漠北村的老者聚在村头一株连树叶都早早被吃光的桦树下面盯着灰蒙蒙的天空,嘴里还不断地念叨着,“瑞雪兆丰年,这明年应是个丰收年吧。”
人群中有人不住点头,也不知是渴望还是肯定。
也有人躲在角落里唉声叹气,“只怕没过完今年就全都饿死了,这样的荒年,谁知道还能不能见到明天的日头?”
在这战乱迭起的年代,农作物歉收更是让老百姓雪上加霜,一想起这些就让人闷得透不过气来。人群中一个老者忽然咦了一声,“那不是人伢子的马车吗?哪家的日子过不下去,又要卖儿女了?”
这样的年日里,穷苦百姓卖了儿女,让他们到城镇里的大户人家为奴,只求能够活命。
“哟,是何大娘的马车。”有人认得车子的主人,也不知是羡慕还是嫉妒,口气里带着些酸溜溜的味道。
马车上坐着一个赶车的壮汉和一个瘦小却精气十足的中年妇人。她见到树下围坐着的老人们,笑呵呵地招呼道:“难得下了雪,景致好却不见冷,大叔们兴致也高,正聊着呢?”
“是!”有人回了一句,又追问道,“城里可有什么打更烧火的活儿吗?我年纪虽然大了,但还能动些。”
何大娘笑着道:“如今快到年底了,镇里老爷太太们的府上也都不缺下役,若是年后有了空缺,我再来回了您老。”阳光下一颗金牙金灿灿的夺人眼球,笑嘻嘻的脸上三分亲近三分诚恳,说话间马车已经从村口经过,直奔村中几栋又破又旧的老房而去。
“瞧瞧这娘们儿,穿金戴银,真是发达了。”一个老者难掩艳羡地说道。
另一人道:“也算她有本事,自老何出了事之后,都以为她个寡妇是要过不下去的,没承想她也算能干,竟然做起了人伢子的生意。日子不但过得红红火火,只怕顿顿都有肉吃呢。”
“哼!”一个老者十分不屑,“一个女人家这样抛头露面,总归是不好,何况还靠这种卖人赚来的钱生活,真是伤风败俗,伤天害理。”
雪片虽然不大,但却绵绵不止,几个老者又坐了一会儿,才慢悠悠地散去。
何大娘的马车先停在了程家的大门口,原本红红火火的程家,如今已经衰败得不成样子,家里但凡值钱的东西已经全部卖光,只剩下空荡荡的屋子和已经塌了的牛棚猪窝。
程家在漠北村原本是有些地位的,程家的家长老程是这里唯一的木匠,响当当的手艺人,他打出来的家什用上几十年也不会有问题,想找他做东西,得早早订下才行。。
老程的第一个老婆先是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在生第二胎的时候难产,好容易为程家生下个儿子后,自己也早早地闭上了眼。没多久,老程经别人说和,又娶了第二房媳妇,这媳妇泼辣厉害。日子在老程早出晚归的努力下,眼看着越过越好,老程却在给人立房架的时候被大梁砸到头,当场毙命。一家子顿时失了依靠,又经了这荒年乱世,又哪里过得下去。
于是老程媳妇决定把大女儿卖到镇里做丫头,虽然是给大户人家做下人,却因离得也不远,等日子好过一些再赎身回来,否则一家三口很可能就过不去这个冬天。
何大娘做人伢子生意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这嘴上功夫着实厉害,硬要把价压到最低,好能从中多抽些花红留作己用。于是在看到程家大女儿程乐宜后,也没表现得多么热络,反而有些不大看好,“这孩子虽然年纪已经到了十岁,但看上去却像是七八岁的模样,这样的身子板,只怕干不了什么太重的粗活,价钱怕是也要不上去。”
程家媳妇一听,急忙赔笑着说道:“大娘,您就可怜可怜我们吧,但凡能活,我断不能卖了她。可是若不这样,我们三个今冬儿都有可能熬不过去。要是放到以前,这孩子我们怎么也舍不得卖掉,但如今……”说到这里,硬是憋出了两颗泪珠。
程乐宜站在一边,忍不住哼笑了一声。
何大娘笑着接口,“你放心,咱们乡里乡亲的,能帮忙的地方,我自然不会袖手旁观,眼瞅着这姑娘是个机灵懂事的,我自然会帮衬着多要些钱,也好解了你们的燃眉之急,无论如何,也要先过了冬再说。如今这天儿刚刚见冷,以后的日子才吓人呢,我瞧着院子里也没多少柴火了,这样的日子可怎么过?”一边说,一边从银袋里捏出一粒极小的碎银子,“这权当是定钱,若是这姑娘将来卖上了价,我再把余款送过来。”
“是是是!”程家媳妇一连声地答应,急忙把银子接过来死死握在手里,唯恐被风吹走了似的。
何大娘只做看不见,冲着程乐宜笑道:“姑娘东西收拾好了没有,我这边还有几家要去瞧瞧,你若收拾妥当了,就跟着我走吧。”
“大娘,您先别急,我有事还要和我娘交代一下。”程乐宜虽然不过十岁,但一双漆黑的眼睛却分外明亮。何大娘连忙点头,“这一去山长水远的,再见面也不知何年何月,娘儿俩有点私房话要聊,也是应该的,大娘不急,就在这里等你。”
“谢谢大娘。”程乐宜礼貌地施了一礼,冲着老程媳妇一笑,“二娘,咱们去屋子里说。”
老程媳妇早等得不耐烦,只等着交了人,拿着银子先去买两斗米再说,撇着嘴说道:“有什么话昨晚不都说过了吗?”
程乐宜悠悠一笑,“女儿还有些心里话要和二娘说。”
老程媳妇碍于外人在场,也不好当场翻脸,只得点点头,跟着程乐宜进了偏房,一进房门,脸子顿时拉了下来,“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再说了,卖身为奴,也是你自个儿愿意的,我从头到尾可有逼过你吗?”
“我不放心的,还真有许多。”程乐宜一脸淡然,眼睛盯着老程媳妇道,“我愿意卖身为奴,也是为了搏一个出路,否则窝在这深山沟里,也只有等死的命。临走之前,我还有几句好话要好心提醒你。你拿了我卖身的银子,可要好好待我弟弟。”
“志高?”老程媳妇一愣,“这你放心,我自然会好好待他。”
程乐宜冷冷一笑,“你可千万别嘴上功夫。我要提醒你,钱不常花但人长在,这样的年头,这样的乱世,我卖身的那点银子,紧着些也勉强够你过到明年的。若你聪明,就该趁着年纪还不算老,赶紧为自己筹谋下一家。若你苛责我弟弟,甚至对他有半点不好,乡里八村一传十十传百,怕是你这辈子都别想再嫁。便是任何人,也不见着愿意娶一个坏心眼的女人到家里吧?” 顿了一下,她又道:“二娘是聪明人,女儿不多说了。时候也不早了,一会儿志高回来,怕是又要闹很久。我走了……”说完,程乐宜冲着老程媳妇一躬身,扭头出了偏房。
老程媳妇看着她挎着小小包袱的单薄背影,一时间竟然有点晃神。这丫头年纪虽小,却颇有些深谋远虑。
她信了程乐宜的话,对程志高简直比亲生儿子还要好。年后邻村一个刚死了老婆的猎户请了媒婆上门提亲,她也就欢天喜地地嫁了过去,成就了另一番姻缘。
马车中的程乐宜倒也不见得有多悲伤,这件事她翻来覆去地想了很久,到最后还是决定冒险走上一走。如今世道自然不如从前,爹也已经不在,若再端着过去那点骄傲自尊过日子,只怕她和志高也很快就要去地下见爹了。思前想后,她还是决定试一试。
虽然低贱为奴,但若她小心谨慎,在期满之后攒些银子,也许可以让志高生活得更好一点,毕竟他才是程家唯一的男丁,将来的全部希望。而她的亲娘,也是为了他,才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二】 初逢
陶家屯离漠北村并不远,走路也只是一个时辰的事,何大娘因为近几年生意越发红火,前些日子刚换了新马,赶起路来也大大节约了时间,不大一会儿的工夫,马车已经安安稳稳地停在了陶家屯一处破房前。
程乐宜透过窄小的车窗向外看去,天地间已被雪色笼罩,纯净无瑕,而眼前这断壁残垣简直比不上田垄间简陋的窝棚。她原本以为自己家的日子已经过得很凄惨,如今一比反而觉得幸福,最起码晚上睡觉时,不会有冷风从头顶吹过。
何大娘飞快地蹿进了屋。程乐宜微微一笑,天下间所有的人伢子都一样,人命在他们眼中,不过是简单的货品,他们从中得到自己想要的利益,然后不会再理会你的死活。在决定卖身为奴前,她就曾听到过些吓人的传言,说邻村有些孩子被卖进富人家后,不出半年,就被人把尸体送了回来。
差不多过了半盏茶的工夫,何大娘领着一个又瘦又小的男孩回来,将车帘拉开让那男孩上车,嘴中还对程乐宜客客气气地说道:“大姑娘往里挪挪,你们两个也好说说话解解闷,路还长着呢。”
程乐宜嗯了一声,急忙把身子向里挪了挪。也难怪何大娘的生意越来越好,努力营造出来的这种亲切假象,多少会给她人伢子的身份增加不少人情分,也就会更让人放心来。
这男孩看上去也就七八岁的模样,但这也不准的,毕竟如今这样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许多孩子即使十多岁看上去也就像是六七岁的模样。他穿着一件打满补丁的破衣服,但却洗得干干净净,怀中紧紧抱着一个破包袱。
他似乎没想到车上还有人,愣了老半天才攀着车辕爬上来,好像也不敢离程乐宜太近,就瑟缩在一角,垂着头不说话。
程乐宜一怔,但很快就反应过来,或许像他这样才更像是一个被卖掉的孩子,反观她,反而有点另类了。
何大娘的马车在村坊间兜了一个圈,等奔着县城而去的时候,马车上已经满满当当了,论年纪只怕只有程乐宜和那个男孩子算是最小。一路上也没人开口,大概都在自怨自伤。天黑时马车才到县城,下了车何大娘立即着手安排众人的寝居,等着明日一早再向大户人家推销。
房间自然也因要省钱只要了少少的几间,也不知这些人究竟能卖个什么价钱,若是回头赔了本,那可真要哭瞎人的眼,心疼死的。
程乐宜看着何大娘想了又想,还是忍不住凑过去小声问道:“大娘,你真要我们俩一间吗?”
何大娘正忙着安排晚上的饭菜,回头看了程乐宜一眼,“咋?”
程乐宜笑了一声,“可他是……男孩子……”
那男孩本来窝在角落里抱着自己的破包裹,听到程乐宜的话,脸色顿时红透。
何大娘哟了一声,忍不住笑出声来,“你们才多大点?都是奶娃娃一个,哪有什么男女之别?再说县城里本来就人多店少,这房间还是我说了多少好话才求来的呢。你若不喜欢,就只能和别人挤了,你愿意不?”
程乐宜看了一眼一旁的那几个五大三粗的姑娘,急忙摇摇头,回头冲那男孩子一招手,“走吧。”
男孩愣了,见程乐宜一脸的不耐烦,便小跑着跟了上来。
他们的房间又小又破,但现实也不容她挑剔。把包袱放好,回头一看,那男孩竟然还站在门口不敢进来。
“你还愣着做什么?进来呀。”她友好地冲他招招手,看到他脸上那抹谨慎不安的神色,内心竟然出奇的柔软。他年纪应该不大,和弟弟志高差不多吧?
男孩抿了抿唇,“不然,我去客栈的马房里睡一夜?”
程乐宜一笑,“这天寒地冻的,也不知道雪要下到什么时候,你不怕冻出病来吗?若是生了病,卖不到好人家怎么办?”
男孩想了想,似乎下了极大的决心才慢慢地蹭进来,也不敢走得太快,唯恐踩破了地板似的。程乐宜坐了一天的车,早就累得要死,伸了个懒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
“李……李宗泫……今年八岁了。”
“咦,这名字听起来像是个读书人呢。”她微微一顿,继续说道,“八岁,和我弟弟一般大。”
“我听我爹说,我出生那年正巧有个裘州那边的秀才路过我们村要进京赶考,因天色晚了,就借住在我们家,没料想那一夜我就出生了。我爹求那位秀才给我起个名,他想了半天,说宗者为尊,想来不会吃太多苦,泫者灿烂夺目,应该能够锦上添花,于是就叫我宗泫。”他说到这里,悠悠叹了口气,“他说得可真是一点都不准了。”
“你才多大?怎么能用这么短暂的时间来衡量漫长的一生呢,若你现在好好努力,未来的日子未必就不能灿烂夺目,锦上添花。”程乐宜认真说道,“更何况,我们只是给人做下役,又不是卖给人做奴隶,等到了年头,咱们就自由了。”
“自由?”李宗泫惊奇地问道,“卖给了人,怎么还会有自由?”
程乐宜笑着解释,“我听别人说,卖给富人家做仆役也是分很多种的,有卖一辈子的,这种价钱自然高一些。也有卖一段时间的,这种价钱虽不及之前的,但好歹有个盼头,到了年限,若是攒够了钱,大可回到乡下,买一间小房,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过简单平凡的生活,这有什么不好?”她想了想,走上前把门关好,小声嘱咐道,“你千万别因为卖一辈子价钱高些就选这个,我听人说,你若卖了一生,富贵人家是不会把你当人看的,他们会拿你当牲口一样对待,只因你这一生,都是人家的命了。” 李宗泫睁着大眼睛,连连点头。
“而且,等你进了大户人家之后,既别锋芒过露,也不能默默无闻,当有机会来时,你就要一把抓住。”程乐宜认真道,“你我都知道自己的命运,既然知道,就应该明白,我们要在有限的时间里,争取到更多的机会,攒下更多的钱,这样,以后的日子才能活得轻松些。”
“是,何况我家里还有爹爹妈妈弟弟妹妹等着用钱。”虽然年纪才刚八岁,但钱的重要性却已经深深地认识到了。
当晚吃的是清炒白菜和馒头,李宗泫足足吃了七个馒头。程乐宜洗完了脸回房时,见他正躲躲闪闪地把一个馒头塞进随身的包裹里,“你装馒头做什么,怕明天饿吗?”
“当然不是!”他答得别提多认真了,“这个馒头,我要留给弟弟和妹妹。”
程乐宜不禁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傻小子,明日卖给了人,十年内都回不去家,你这馒头要留到什么时候去?”
“那……就当给自己留一点纪念,让自己知道最初的念头,到什么时候,也不能改。”他紧紧攥拳,似乎下定了决心。
程乐宜看着他的侧脸,不由得感到有些好笑。因为年纪小加之瘦弱,李宗泫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小。那一刻他眼睛里流露出的坚定深深地打动了她,对他的印象也大为改观。
灿烂的雪夜,也在无声中度过。
第二日,他们早早起床吃过简单的早饭,就随着何大娘的马车一家家地走过去。最先被人选走的,当然是那些生得高大健硕的人,所以当最后车内只剩下程乐宜和李宗泫时,何大娘的脸上明显露出了忧色。
李宗泫也紧张得要死,马车又行驶起来后,才小声问道:“不会没有人买我吧?我是一定要卖出去的,不然我爹的病就没有钱治,若是他没了,我们家也就完了。”
程乐宜看了他一眼,轻声安慰道:“你猜眼下最急的人是谁?是何大娘呀,她不把你卖出去,砸了自己的招牌不说,留给你家的定银肯定也收不回来,所以无论如何,她都要把你卖掉的。”
这么一说,李宗泫才稍稍放下心来。
果不其然,到了下一家,负责来买人的管家对车中仅剩的两个小孩都不太满意,撇着嘴摇头,“这么瘦小的身子能做什么?买回来不过是浪费米面。”但何大娘哪肯轻易离开,凑上前去说得是巧舌如簧天花乱坠,最终劝得那管家勉强买下了李宗泫,“好歹也是个男娃,留着给少爷做个贴身小厮也是好的。”
于是李宗泫提着简单的包裹跳下了马车,先是向何大娘行了一礼,这才转头看向程乐宜,“我去了。”
“嗯。”程乐宜点点头,“你记着我的话吧?回头得了闲儿,我再来看你。”
马车开动,程乐宜在车里一直向李宗泫挥着手。漫天雪色中,那个瘦弱的身影越来越小,最终变成一个黑点,消失不见。
这一年,她十岁,他八岁。因荒年乱世,不得已卖身为奴,贱贬人格。
这一年,他们初相逢,匆匆度过了一个雪夜,随即分手。
【三】 他乡
十六岁这一年的夏天,湘西的雨下得淅淅沥沥。
程乐宜在回廊下看了看天色,虽然雨接连下了几天,却一点也不觉得阴沉浑浊,那似被水洗过的干净清澈,连空气都安静得恬淡清新。
时间也过得如此快,仿佛真的下了几场春雨,迎了几场冬雪,就恍恍惚惚地过去了六年。
当年她随着何大娘的马车走遍了县城,最终以一个还算合理的价钱卖给了镇子里的孙家,限期十年。何大娘临走前还细细嘱咐,“姑娘,我瞧你年纪虽然小,但却也是个机灵懂事的,这孙家虽不是咱们县里的首富,但生意一直做得很好,听说那铺子都开到大城里去了,你自己机灵些,将来日子也能好过一些。”
“是,谢谢大娘,你把钱交给我娘之后,替我嘱咐她,一定要让我弟弟去学堂念书。”
“好咧。”何大娘挥了挥手,又坐上了马车,在昏暗的天际中远去。
那之后,她就一直留在后厨帮工,也上不得什么台面。孙府到底是大门大户,管事仆妇下役虽多,但管理得很好。程乐宜每天只负责洗菜摘菜,其余全不用负责。她为人勤快干净,做事又利落,颇得管事婆婆的喜爱。兼之她为人不喜热闹,更不乱传瞎话,如此更得人心。要知道,大户人家最怕下人嘴巴不干净,将家里的事情夸大了往外传。
没过两年,孙家的生意越做越大,于是举家搬迁来到湘西。孙家虽然家业大,但也不必将满府的杂役带走,于是找了管事,要他细心挑选几十名靠得住的带走也就是了,其余的发了遣散费各自回家就是。
程乐宜原本以为自己能够拿到遣散费回老家,因此激动得几夜没睡着,不承想厨房的管事婆婆见她稳重,做事也规矩,便向管事竭力推荐,要她一起前往湘西。管事婆婆还好言劝慰她,“我知道你惦记着家,恨不得插上翅膀早些回去,可如今回去,拿不了多少银子不说,你这个年纪,怕也只能草草嫁人,后半生还有什么指望?倒不如去湘西看看,你虽然是女子,但也有机缘可求,何况孙家到了湘西,府中必定少人,新买进来的,又怎么放心?你这一去,直接就升了几级,也是好事。”
程乐宜经她这么一说,也就点头答应了。原本还以为临走之前能和李宗泫见上一面,不想搬家琐碎的事情太多,这一拖再拖,很快就到了出发的日子。她当时坐在马车里,虽然有些遗憾,但也为李宗泫开心。
听说他成了赵府大少爷身边的一个小厮,因为性格好,很得看中。
只要两个人还都好好地活在这个世上,重逢之日指日可待,又何必非拘泥哪一天?这样一想,倒也释然。
孙家刚到湘西,第一件事自然就是采买杂役。她因是从老家跟过来的,极受重视,又有管事与厨房掌事婆婆鼎力担保,一跃成为孙府大小姐身边的丫鬟。她同大小姐的年纪相仿,性格又稳重,心灵手巧,不止大小姐喜欢,就是孙夫人对她也是评价极高。
回廊下凉风习习,程乐宜却一点不觉得冷,手握着京都寄来的信,嘴角也露出温暖的笑意。
信出自李宗泫之手,她离开的第二年,赵府也举家搬迁到了京都,李宗泫自然随主子一起前往,这些年他越发如鱼得水,在府中混得颇受重视。他因贴身跟随大少爷,不止一起读书写字,偶尔还一同练剑习武。自从他会写字,便不间断地写信给她。 从最开始歪七扭八的丑陋字体到如今一手标准的楷书,她真心为他高兴。因为太过了解出身,反而觉得今日的一切得来不易。他信中所写也是啰啰唆唆,毫无重点。近日来的生活要事、读书收获,和大少爷经历的一些事情,末尾必少不了几句的叮嘱。
真是好笑,这才过了多久,就轮到他来提醒她该注意些什么了。
但就这寥寥数语,也令她觉得无比温暖。
或许因为他们都离家太远,无以慰藉,所以才能成为这样亲密的好友。
正想着,一个丫头从角门那边跑了过来,“乐宜姐,夫人说要带着小姐去普宁寺上香,问小姐新置办的那几件衣裳收在哪里了?”
程乐宜急忙站起身,“是吗?我这就过去。”
小丫头跟在她的身后,“乐宜姐,你刚才想什么呢那么出神,我叫了你半天,走到近处你才听到。”笑嘻嘻地看了她手中的书信一眼,“京都的情郎又写信给你了?”
“胡说什么,不过……”程乐宜微微一顿,过了一会儿才笑着说,“不过是小时候的一个朋友罢了。”
京都的夏日阳光炙热,晴朗的天空万里无云。
李宗泫坐在柳树下拿着本《幼学》发呆。
他今年十四岁,是一个少年最好的时光。难得有这样安静的休闲时候。他生在乡野,长在农村,从前所知的天地,不过是巴掌大的地方。如今去的地方更多,所见所闻也多,知道了天地之广阔,真是一门学问。
目前看来,当初的选择无疑是正确的。
去年赵府举家来到京都,一国之都,跟从前的小村小镇更是无法比拟。也因为这次变动,管事采买了一批新的下人。他在中间看到了一抹瘦小的身影,很像当年的那个自己。瘦弱,矮小,仿佛随时都会被肩上的重担压倒,却又必须坚持,无论何时都不能倒下。
就连管事都取笑他,“宗泫,这个人,和当初的你很像啊。”
他笑笑,没有开口。管事拍拍他的肩膀,“但他和你不同,你也和当初不一样了。更何况……这孩子不会有更大的作为,他把全部的时间都放到了自伤上,觉得为奴为役是一件可丢脸可耻的事情。这样的人,更是注定了他只能做下等人中的下人,连杂役都不算,只能是奴。”说完,管事拍拍他的肩转身走了。
他彻底愣住了。
如果当初的自己,也像眼前这个孩子一样,只知道闷着头做自己应当做的事,然后早早跑回自己的房间封闭自己,如今的他,会是什么样子呢?
不,这是不一样的。他一直很欣慰于将自己十年的自由卖给别人,用换来的钱救回了爹的性命,也用自己孱弱的肩膀撑起了一个家的重担。如今他每个月都会托人往家乡送钱,他的弟弟也在私塾念书上学,上个月他还寄了信给他,信中说,家里用他的钱盖了新房,买了地,如今年景好了,收成不错,日子也好过多了。末了还说爹一直对他当年卖身为奴的事耿耿于怀,只盼着他到了年限,得了自由就赶紧回乡。
自由……
这么一想,就很自然地想到了程乐宜。
多亏了她。若不是当年她的提醒,说不定他真的会因为那多出来的一些银子卖断了自己的终身,若不是她提点他做人做事要懂得把握机缘,如今说不定他会和其他人一样,一辈子都不会待在大少爷的身边,更别提读书识字、习武练剑。
六月的天空,因为回忆,忽然变得格外晴朗。他猛然回过神,发现手中的书已经看了半个时辰,却没有翻动一页,于是微微一笑,继续认真研读起来。
“乐宜,你说真的,这件衣服的颜色真的不会显得我很臃肿吗?”孙月梅指着身上湖蓝色的衣裙,一脸认真地问道,“我不信娘的话,你老实告诉我。”
程乐宜瞥了一眼一脸苦笑的孙夫人,笑着道:“湖蓝色清浅,显得人窈窕自然,更何况这样清恬的颜色上还绣了许多海棠花,海棠高雅,绣工又好,这样衣服样式新颖,穿到街上,不知多少小姐喜欢呢?偏咱们家姑娘就疑神疑鬼的。再说了,夫人就你这么一个女儿,还会害你不成?能让你穿得臃肿难看地上街?”
“这丫头,一点不向着我,回头把你送回厨房炒菜做饭去。”孙月梅话是这样说,脸上却笑开了花。
孙夫人在一旁道:“你若不想要,我就收到房里来,我早巴巴地等着呢。乐宜刚才的话不错,做娘的还能害你不成?”
孙月梅献媚似的跑到孙夫人身边,甜腻腻地叫了一声娘,“女儿和你开玩笑,您还当真了呀?”
程乐宜在一旁好心提醒,“小姐,您再这样磨蹭下去,普宁寺的欢庆都结束了,热闹看不成,到时候可别掉眼泪。”
“啊?”孙月梅吓了一跳,“哎呀,怎么过了这么久。娘,咱们快走,也不知道轿子准备好了没有。”
“我之前就吩咐人提前把轿子停到角门了。我瞧着阴雨连绵的,现在虽还好,怕晚上你们回来冷,所以安排轿子里都加了暖炉,准备了披风。我怕小姐做轿子闷,还准备了瓜子蜜饯,那壶温糖浆水,小姐渴了的时候喝吧。”她一边说,一边将孙夫人和孙月梅送到房门口。
孙夫人很是满意,“到底是乐宜,换了别人哪会想到这么多。”
孙月梅连连点头,“我若在集市上看到好东西好玩意儿,也买回来给你。”说完,头也不回地拉着孙夫人跑了。
程乐宜站在门口看着轿子走远后才掩好门,妥当收拾起屋子来。
不是她心细,而是做了人家的奴婢,不得不心细。万事都要想到主子前面,主子才会觉得缺你不可,否则要你何用?
她这六年来,当真学会了不少东西呢。
【四】 重遇
时光进入七月中,湘西开始了每年最热的时节。天儿也奇怪,上个月还整日阴雨连绵,如今反倒一滴雨不见,空气都干燥得仿佛随时要燃起火来。
程乐宜一大早就被热醒,用凉水洗了脸换好衣服,先是跑到厨房问了小姐的早饭。厨房掌事婆婆见了她,亲近地送过来两个鸡蛋,“最近天气热,我听说你不爱吃东西,这样可不行,我们做奴才的,就凭着这个身子这口气生活,若是病了,那可要不得。你一会儿服侍小姐吃完饭,找个地方偷偷吃了。” 程乐宜走上前一把抱过婆婆,轻声道:“婆婆,我娘地下有灵,让我能遇到婆婆,再没比你对我更好的人了。昨晚还想着要是能吃两个水煮蛋就好了,不想今儿这梦想就实现了。”
“这丫头!”掌事婆婆也很开心,“别在这里闹了,赶紧去小姐房里看看有什么需要的?我听人说小姐现在是一刻也离不开你,若是眼前没有你,做什么都不安心呢。”
程乐宜一笑,这才握着两个鸡蛋走了。
笑嘻嘻地走到孙月梅的房门口,竟然意外地看到孙夫人也在里面,按理说这个时间,她应该在陪老爷用饭才是。
孙月梅坐在床上生闷气,见到程乐宜进来,嘟着小嘴说道:“我是不会去的,你趁早绝了这个念想。”
孙夫人一脸无奈,连连叹气。程乐宜笑着问道:“小姐又怎么了?一大早就气不顺,我看早饭也别送过来了,小姐早气饱了吧?”
孙月梅扑哧一下笑出声来,“贼丫头,就你会说。”拉过她的手说道,“你不知道,娘过来要我收拾东西,要带我去京都呢,我不想去,大老远的跑那儿去做什么?天气又这么热。”
程乐宜看了孙夫人一眼,轻声说道:“我猜夫人用心良苦,小姐是没感受到。一来京都位处北方,此时天气应该最是凉爽才对,夫人带着你过去避避暑,回来时湘西天气也慢慢凉了,岂不避过了最热的时节?二来,夫人娘家在京都,自从嫁到孙府来,怕是也好几年没回去探望走动了,如今小姐年纪大了,又出落得亭亭玉立,标致可人,若是带回去,岂不有面子?这三来嘛……京都繁华热闹,乃是一国之首,才子佳人无数,小姐年纪也到了,若是此行能遇到一段良缘,岂不是美事?”
“哎呀!”孙月梅原本听得十分认真,等她说到最后,不禁羞红脸呸了一声,“你个没羞没臊的,真是什么话都敢说。”
程乐宜看她天真无邪,当真一副什么都没经历过的模样,竟然萌生出一种十分羡慕的情绪。孙夫人十分满意地看了程乐宜一眼,“乐宜说话办事,最是简单利索,我最听不得别人啰唆夹缠,最后事情也没说明白。”她又看向女儿,“你外婆年纪大了,总差人过来说想见见你,我为人女儿,不好总是拒绝。何况你又不是见不得人,就算带出去,也是极长脸的,何必这么三躲四闪的?”
孙月梅想了一会儿,认真道:“好吧,不过要带着乐宜一起去,不然免谈。”
孙夫人一拍手,“行,就带着乐宜。”
程乐宜一下子愣住了。原本以为送走了小姐,自己也可以消停了一月半月的,没承想不但懒没偷到,反而还把自己搭进去了。她是最讨厌长途马车的,颠簸得几乎要把胃里所有的东西都吐出来似的,上次举家迁到湘西令她大病一场,几乎要了命。
但仔细一想,若是跟着去了,说不定就可以见到宗泫。
这么一想,也就安了心。
李宗泫此时也在收拾行囊,他准备随大少爷前往扶桑。
扶桑岛国,书中早有详细描述,这次大少爷准备开拓贸易新路,将赵家的生意做到扶桑国。作为大少爷的心腹,就算他不要求,李宗泫也是一定要跟着去的。
这是第一次出海,更是第一次出使别国,只要一想都觉得兴奋。大少爷早早就到临海汾城检视船只去了,留他在府内,是为了完成后续工作。这次的贸易赵家相当重视,自然大小事务巨细无遗,大少爷将琐碎小事一概让他打理,也是出于对他的信任,他更要做得最好。
为此,他连日来将记录扶桑国的典籍书册又重新翻了一遍,将适合扶桑国使用的商品做好明细,命赵家工坊里的工人加急打造,又详细了解那边的生活习俗,唯恐惹出什么事端。
船员方面虽然不用他操心,但赵家这边要带多少人,带谁去,都要经过他的手,所以连日来他每日几乎只能睡一两个时辰。
虽然紧张忙碌,辛苦劳累,但对于他来说,未尝不是一种全新的磨炼尝试,所以他乐得辛苦,从不开口埋怨。起初赵家的家长是不太满意他的,觉得年纪太小,难成大事,唯恐这么大的重担落在他的身上会出现什么状况。
但后来见他做事老到沉稳,每件事情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哪一件先做,哪一件后做,未曾出现半点岔子。又见他安排人手,既不仗势欺人,又不低三下四,做事本本分分兢兢业业,这才真正对他令眼相看。
即便再忙碌,他也未曾忘记要给程乐宜写信。这封信写于天明前,黎明前的黑暗,这是许多文人墨客最喜欢的时间段,而他一夜未眠,将工厂拿来的小样与图纸反复比对,确认无误后才放下心来,而抬头时,天已要亮了。他叹了口气,伸了个懒腰,此刻也睡不下,无事做时,猛然就想到了她。
她……应该还在梦中?毕竟她是那样一个不受外界影响的怪人。当年他们都那么小,以卖身为代价为家中换取生活所需,在焦灼等待自己的未知时,她竟然在何大娘安排的那间又旧又破的客栈中睡得格外香甜。
他当然是一夜无眠,就坐在椅子上看着她的睡颜。
想到这里,嘴角忍不住勾起一抹笑,于是抽出一张信纸,开始工工整整地写信。在信中,他把此刻激动的心情写得入木三分,仅仅是为了调皮地想知道收到信后,程乐宜会是怎样的羡慕?
毕竟她也是那样一个心怀天地的女子,志高万里。
想想少年时,她就那样会憧憬未来,连带着也给了他无数的鼓励,甚至影响了他,改变了他。
这封信写完,天已经亮了。走到角门将信递给一个小厮,“把信替我邮了。”
“又是送到湘西的?”那小厮平时和李宗泫还算熟络,贼笑着问道,“宗泫哥,等到了年限出了府就要成亲吧?”
成亲?他不禁一愣。
那小厮见他不答,以为开错了玩笑,连忙摸了摸鼻子,转头飞速跑了。
他一直在想她,惦记她,担心她过得好不好。虽然他明知道自己多虑,她一直都不用别人操心,她的心智甚至比他还要成熟。但就是忍不住,在午夜梦回,在难得的安静时光,总是忍不住去想,去惦记,去担心。
可他,一直把她当作姐姐,当作朋友,当作书中常写的知己。
他从没想过……至少此刻之前从没想过,要把她当作自己的……娘子。 没给他多想的机会,厂子那边派来的人很快找到了他,他也没时间再胡思乱想,这批商品务必要在出海前保质保量地完成,这中间不能出现半点差错,他全部的精神立刻转移到了这上面。
日子过得飞快,很快就到了临行前的前夜。微风清凉,他站在房间的中间,喝下一天中第一口热茶。东西收拾妥当,货品无误,明日一早,他将出发赶往汾城,十日后,扬帆出海。
不知道……那封信她收到了没有?
他们已经六年没有见过面了,可他现在只要闭上眼,就能想到她六年前的模样,笑颜依旧,毫无改变。但真人……应该早有些变化了吧?
正想着,角门的一个当值的小厮跑进来找他,“宗泫哥,角门有个人找你,说是你老乡。”
“老乡?”李宗泫疑惑地皱了皱眉,但还是随着小厮走到角门,门一开,他就呆住了。
虽然过了六年,虽然他们再没见过面,虽然他们都长大了,虽然他们都经历了许多事,虽然她现在还背对着他。
但不知为什么,就在那一瞬,空气仿佛静止了,只有风扫着他和她的长发。
那一刹那,他就知道,她来了。
“乐宜?”试探性地张口,那背对着他的窈窕女子才悠悠转回身来,月光下一张清水芙蓉般的俏脸上顿时扬起一抹温暖的笑意,“宗泫,真的是你。”
他长高了,却依然瘦,漆黑的双瞳宛如天上的寒星。
“你怎么会来?你收到我的信了吗?”他张口问道。
“信?你有写信给我吗?”程乐宜想了一下,笑道,“我陪同夫人小姐来京都探亲,半月前就出发了,或许错过了也说不定。你有什么事要对我说吗?”
“嗯。”他重重地点点头,“我要和大少爷出海,明日一早就走。”
“这么巧?若我今晚不来找你,或许这一次就要错过了。”程乐宜微微一笑,“那我有没有打扰你?”
“没有,我已经准备好了。”他有些尴尬地四下看看,“我们要不要去哪里坐坐,我可以请你喝茶。”
“好。”程乐宜早就觉得角门里那些直勾勾看着他俩的小厮眼神奇怪,而且令人不舒服,于是在他提出建议之后,两个人立刻就走了。当然,他们保持着相当礼貌而疏远的距离。
走出老远,程乐宜道,“天色晚了,也别喝茶了,我第一次来京都,你就陪着我在街上转转吧。”大家赚钱不易,平时在府中茶水不缺,倒不必花这个冤枉钱。
“好。”他点点头。过了片刻,他忽然悠悠道,“我们自从在何大娘的马车上分开,这是第一次见面吧?当时你还说得闲了会来看我,我一直等着你,后来才知道孙家搬走了,你也随他们去了湘西。”
“是呀。”程乐宜微微一笑,“当时真以为可以去见你一面,可总是不得空,直到走了也没见成。”她轻轻叹了口气,“但我见你现在发展得好,心里十分替你高兴。之前听角门的小厮都叫你宗泫哥,就知道你现在在赵府很受重视。”
“是你教我的,要懂得把握机会。”李宗泫看着她说道。
程乐宜嗯了一声,“你和我不同,你是男人,现在也已经十四岁了,又受家主的重视,也该为自己的将来好好筹谋了。”
“将来?”他愣了一下。
“怎么?难不成你要给人当一辈子杂役吗?”程乐宜偏头看了他一眼,“总不能一辈子做奴才的,何况以你现在的才能也完全不必当奴才。所以也该为自己的将来计划一下了。在府中做事,不要让人觉得你很厉害,这会让人对你产生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多了,就变成了怕,慢慢地,你就被人疏远了。”
“是。”他真像是弟弟一般,乖乖受教。
“做事要仔细,不要给人留下把柄。你要知道,以你的年纪就能有此成就,背后不知有多少双眼睛盯着你呢,一子落错,满盘皆输。若是给人抓住了把柄,并以此要挟,你这些年的努力必定会付诸东流。”难得夜风清凉,她舒心地呼了口气,“为人处事,要仔细斟酌。”
“嗯。”他点点头,忽然转声问道,“你在这里会待多久?”
“还不知道。”她落寞一笑,“总要夫人和小姐说要走,我们才能走。咱们做奴才的,什么时候能做得了主?所以越是如此,越期待自己做主的那一天。”
正说着,忽听有人叫了一声“宗泫哥”,两人一抬头,只见三个年纪不大的小丫头从前面跑了过来,“我离老远就瞧着像宗泫哥,没想到真是。”“宗泫哥明早不是就要去汾城了吗?怎么还不休息?”“咦,这位是谁,不像是我们府里的人呀。”
李宗泫笑着回答,“是我的老乡。天色这么晚了,你们怎么偷溜出来了?赶紧回去吧,别出什么乱子。”
“是,这就回去了。”几个小丫头羞答答地看了他几眼,这才转身有说有笑地走了。
李宗泫看着她们走远了,才回头看向身侧的程乐宜,只见她用一种十分暧昧的眼神看着自己,“欸……怎么了?”
“你真的长大了,都有人爱慕你了。”程乐宜悠悠一笑,“这中间若有你喜欢的,大可为自己留心物色一个,但若无心,就不要随意招惹,平白坏了自己的名声。而且,说不定将来,你会有更好的。”
不知为什么,他忽然觉得脸上一顿燥热,急忙扭过头,十分尴尬地说道:“我……我……我知道……”
“大姑娘,买朵簪花吧,便宜又好看。”旁边一家小摊上的老板招呼道。
程乐宜看了一眼,抬步就要走。李宗泫一把抓住她,“怎么不去看看?”
“平时都只是伺候人,何必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何况我也不喜欢这些首饰,再便宜也是要花钱的,不如攒下来将来用。”她笑眯眯地回道。
“我送你。”李宗泫走到摊位前,一眼就看中了一款梨花的簪花,样式简单,虽不奢华,却透着一种淡然别致的美感,“这个如何?”
程乐宜也十分喜欢,“不错。”转念一想,还是摇头,“不用你送,你的银子赚来不易,不能这样乱花。我们是从穷日子过来的,如今更该仔细。”
李宗泫却不放手,径自付了钱,将簪花往她手里一放,“此刻我的心意已经达成,你若还心疼,就跟老板把钱换回来。” 她扑哧一笑,手里捏着精致的簪花,没再开口。
沿着京都十里长街整整走了一圈,三更敲过,程乐宜道:“时候不早了,你明日还要出发,回去休息吧。”
“好。”他老老实实点点头,“我回来会带好玩的玩意儿给你。”
“别乱花钱。”她又叮嘱道。
十里长街灯明灯又灭,阔别六年后,他们短暂重逢又再分手,人生路上,两个人又走向了各自的两端。
京都繁华的长街逐渐褪去繁闹转为安静,只有脚步声,背对背地缓缓走远。
【五】 远嫁
赵家的商船一年后返航,举国轰动。据说此次远航十分成功,赵家的大公子竟然还得到了扶桑国天皇的亲自接见,赵家工厂的产品更是被一抢而光。而之所以停留这么久,则是赵家人在扶桑国悉心学习那边的技术,打算回国后将其纳为己用。
曾经同在一个小镇生活多年,消息传到孙府的时候,孙老爷和孙夫人连同孙月梅正在树下喝茶,孙老爷道:“大家乡里乡亲,如今见到他们发展好了,我也跟着高兴。”
孙夫人也道:“他们的胆子也真是大,就这么冒冒失失地去了扶桑国,若真出了什么问题,那可如何是好?更何况海上行程两月之多,想想都难受得要命。”
孙老爷被她逗笑,“真是妇人之见,你懂什么,听说赵大少爷身边有个姓李的随从很是能干,此次出海,他出力不少,也是他提出要在扶桑国多留些时日,以便学习那边的技术。”
孙月梅哼了一声,“那有什么了不起,乐宜可惜是个女子,若是个男儿,定比那些人厉害多了。”
程乐宜连忙摆手,“小姐夸奖,奴婢可不敢当。”她今年十七岁,这个年龄正是一个女子一生最美的韶光好年华。所以她和宗泫不同,宗泫如今可以展露锋芒,为人津津乐道。但她不可以,她还有三年就到年限,赎回自由身后,她可以回乡生活,那时志高也许都有了自己的孩子……
所以,此刻的她更想韬光养晦,默默无闻。
孙夫人笑着抿唇,“乐宜这孩子真是谦虚,你心智成熟,安排事情条理分明。真是可怜了,生为女子,注定很多事不能像男子般有一番作为。”
孙老爷在一旁道:“怎么,夫人也觉得委屈了自己?”
“我毫无才能,有什么委屈的?”她悠悠一叹,“我们是江南柳枝下的燕雀,毫无大志,庸碌无能,但乐宜不一样,她是鸿鹄,应该飞得更高更远才对。”
“夫人快别说了。”程乐宜连连摆手,“夫人再这么夸下去,奴婢现在就恨不得插上翅膀飞了,只怕飞得太高,飞得太远,也会活得更累,摔得更惨。”
孙老爷原本只是听着亲眷玩笑,倒没怎么在意。听她说到最后,忍不住抬起头认真看了程乐宜一眼,“乐宜,你来府中几年了?”
“七年了。”
“嗯。”孙老爷点点头,“是和月梅一般大吧?”
“她比我还大一个月呢。”孙月梅一边吃着葡萄一边道,“爹,你问这个做什么?”
孙老爷放下茶杯,一脸赞赏,“我看她年纪轻轻,就有如此胸怀,真是难得。近几年我越发觉得自己老了,精神也大不如从前。所以赵家这次出海成功后,许多商家都透过关系问我,要不要也组织出海,倒不必非去扶桑,尼泊尔那边据说也是极好的。但我仔细想来,还是婉言拒绝。这个世界什么都会终止,唯独银子永远赚不完。我不想到老时,身边能守着的只有冰冷的银子。何况如乐宜所说,飞得越高,摔得越惨,飞得太远,身心疲惫。如今活到这把年纪,反而觉得守住眼前的幸福,就是好事,不必再好高骛远了。”
程乐宜听着,忍不住会心一笑。
在宗泫出海的这一年里,她也想了很多。她与他生逢乱世,荒年迭起,没办法才会走上卖身为奴这条路,所以银子的重要性,可能比旁人还要知道些。越是如此,越不敢胡花乱花,可到了今日,却也觉得,如此守财,不是乐事,若因为一心攒钱而废弃人生沿途的美景,更是不值。
孙月梅却完全没有听懂,“娘,我爹啰啰唆唆的说什么呢?”
孙夫人爱怜地看着她,“你爹老了。”
孙月梅一下子扑到孙老爷怀里,“我爹才不会老。永远都不会。”
孙老爷笑着开口,“是,爹永远都不老,永远守着你。”
一家人团圆美满,羡煞旁人。程乐宜觉得眼前的画面很美很好,如果爹还在,如果漠北村还好好的……或许他们也可以在院子里那棵桦树下,这样品茶这样说笑……
人生固然不会给你选择的机会,但你却永远无法停下脚步,所以只能一直向前。
总觉得前方,或许有更好的东西在等着你。
或许,这就是老人们常说的,希望。
李宗泫今年十五岁,同一年前相比,已经判若两人。这一年的别国生活,海上遨游,令他见识增加不少,人的阅历增多,便会让人觉得气质怡然,令人仰慕。何况他个子长高,身子也健硕许多,海风刺骨,他皮肤黝黑,脱下衣服,竟然还有好看的肌肉。所以当他陪同大少爷一同回到京都赵府后,府中所有未婚的丫头,都对她表现出了极大的好感。
送手帕的,送点心的,送鞋子的……
但他,都一一谢过,也婉转拒收。
他一直都记得程乐宜的话,不敢随意招惹女子,也不敢因为这个败坏自己的名声。何况,他也没在这些人中,发现适合与可自己共度一生的那一个。在这个时代,男人到了十五岁已经适龄娶亲。
赵家大少爷已经三妻四妾,这次从扶桑还带回两位美人陪伴,还惹得正房妻子十分不喜。
如今他的办事能力有目共睹,办事效率也和从前不同,大少爷对他十分看重,已经明敲侧击地问过他几次,到了年限后有什么打算。
自一年前与程乐宜在京都相见后,他已经将未来计划得十分美满。他还有三年,这三年里,他会让自己过得更加充实,把所有想学的、想知道的、想了解的,通通收入囊中。待十年期限一到,他就拿着自己攒下的银子回到家乡,开一家商铺,或许就做一些简单的生意,然后这一生,都简单喜乐,再无波澜。 他不指望大富大贵,但也不想再过从前的穷日子。
那一年,他应该正好十八岁,他会娶一名知书达理,贤惠通情,心智成熟,在某些时候能够给他更开明的视角,让他得到更多、收获更多的妻子。然后他们要生两个孩子,最好第一个是女儿,第二个是儿子,等长女嫁人,儿子也能独当一面后,他们两个就回到陶家屯,在那里种田养鸡,下棋逗鸟……
这么想着,脑海里就不自觉地浮现出程乐宜的俏脸。
她快到十八岁了吧?人都说女大十八变,不知道如今,她什么样子?
孙月梅年幼时,孙老爷就为她在一众求亲者中,选出了一位人品相貌都算是顶尖儿的人物,只可惜——这人家在岭南,与这里更是路途遥远。
这次的远嫁,孙夫人自然十分不放心。自己辛苦养育十七年的女儿就这么千里迢迢地嫁到岭南,若是受了欺负怎么办?若是有苦无处诉怎么办?更何况女儿还那么天真,不谙世事……
越想越是觉得心惊,毕竟她从小就听说过太多关于嫁女不幸的传闻。
思前想后,她想到了程乐宜,那孩子心智成熟更胜普通男子,若是有她陪在女儿身边,定能让女儿少吃些暗亏。再说她们一同长大,情同姐妹,有她照料,月梅定能少走些弯路。于是在某一个午后,孙夫人差人将程乐宜叫到了自己房里。
程乐宜虽然在孙府已经做了多年,但其实她很少来孙夫人的房间,先是见了礼,然后就规规矩矩地站在一旁。
孙夫人看着她身材窈窕美妙,一张俏脸虽然粉黛不施,却美得自然,忍不住笑道:“乐宜,现在还能记得当初自己的模样吗?”
程乐宜点点头,“当然。当年还是瘦瘦小小的,承蒙孙老爷和夫人不弃留下奴婢,奴婢一直很感激老爷和夫人。”
孙夫人一愣,笑道:“你这丫头也当真聪明,我为什么叫你来,你已经猜到了,是不是?”
程乐宜嗯了一声,没多说别的。
孙夫人喝了一口茶,说道:“你还有三年就到年限,可以赎回身子离开孙府了。我知道,做奴才的人都盼着这一天。可是今日,我想求你一件事,不是以夫人的身份,只是单纯地以一个母亲的身份求你。你也知道,月梅是我的独生女儿,她又从小被我们保护得太好,不懂人心险恶,把这样的她远嫁到岭南,我真是放心不下,所以我恳求你,再多帮我两年。五年后,我就还你的自由身。而这多出来的两年,我会给你一笔极为丰厚的报酬,等你自由后,拿着银子,应该也会过得轻松一些。”
对这件事,程乐宜是颇为踌躇的。她自从卖身为奴的那一天起,就一直掐着手指头算日子,每一年,每一天,每一刻都在盼望着这十年终结的那一天,可是……这无端地,就又给自己加了两年。
可是看着孙夫人一脸的不舍与期待,她又狠不下心来拒绝。
其实,她已经算是好命,老爷和夫人待她一向不错,年节时给的红包也都是浓浓的心意。何况她也知道以孙月梅的性格孤身远嫁岭南,一定会让她受苦。想到这儿,她更加羡慕孙小姐。
叹了口气,她认真道:“可怜天下父母心,夫人,我答应你。但是……只有两年,五年后,我要从此自由身。”
“好。”孙夫人得到她的允许,开心地点了点头。如果顺利,五年后月梅应该也有了自己的孩子,这个时代,孩子是自己最好的保护符,那样,她也许就不会操那么多的心了。
这一年的十月,孙月梅与程乐宜在一阵欢天喜地的锣鼓声中,走向了岭南,走向了自己的未来。
【六】 三笑
岭南地处偏境,春日里风沙走石,夏日里空气闷热异常,到了秋日与冬日,冷风刺骨,吹得人睁不开眼。
而孙月梅的夫家姓张,在这里也算是有头有脸。家族传承的纺织厂远近驰名,岭南虽然气候不好,但由于地址特殊,种植出来的棉花质地柔软,保暖又好,据说皇宫里的娘娘都十分喜欢。
嫁到这里之后,程乐宜才知道书上所写的真情实爱都是写来骗人的。姑爷张公子在娶孙月梅之前,已经收了两个丫头做通房,如今孙月梅嫁过来,就名正言顺地纳了妾,而那位张公子,仅在新婚时留在孙月梅房里,之后就再也没有进过她的房门。
孙月梅自然十分伤心,整日以泪洗面。
其实,这也是程乐宜为什么会答应孙夫人的原因,她有个私心。她年纪已经不小了,若是三年后得了自由回家,只怕也没什么好人家会愿意娶这样一个大龄女子,何况……她也没打算嫁。
她自小在孙家为奴,耳目清明,听说了太多男子薄幸的事,这个时代,男人三妻四妾简直太过正常,可她实在不懂,那些女子如何做到一脸平静地与别人分享自己的丈夫。书中不是常说举案齐眉,白头偕老吗?
你三妻四妾,是想与谁白头偕老?
所以她答应了孙夫人的请求,只是为了绝掉这个念头。将来她就这样回到漠北村,然后做一点小买卖,就这样平静地过完此生,旁人不来打扰她,她自然也不会去招惹旁人。
但如果别人来招惹她,那她……也绝不会束以待毙。
就像……现在。
两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小妾站在院子里谈笑风生,其实话里却裹足了刀光剑影,每一句都刺人耳膜,孙月梅早听得哭出声来,“乐宜,你要我一头撞死了吧,我好歹也是大户人家的姑娘,怎么能听得她们这样侮辱我?”
“死有什么用,你一旦死了,她们就会顺理成章地成为这里的大夫人,岂不平白便宜了她们?你可别忘了,你才是这里的正房,将来你的孩子是要成为这里的家主的,时间还长,你何必这么妄自菲薄?更何况……你的背后还有孙家,她们不过是区区奴婢,以为飞上枝头就可以变凤凰。而且你还有我,我会一直保护你的,你要相信我。”
“我相信你,乐宜,这个张家,我只信你一个。”孙月梅仿佛水中就要溺毙的孩子,紧紧握着程乐宜的手,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
“那乖乖听我的话,从今天开始,眼泪不能随便掉了。书中说,女人泪,天上星,你的每一滴泪,都要掉得有价值才行。”程乐宜拍拍她的肩膀,温婉笑了。 其实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这比当一个奴婢还要简单。当奴婢要懂得察言观色,要知道韬光养晦,要知道避嫌远疑,还要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展露锋芒,什么时候要收敛光华。而想要男人爱你,只要在恰当的时候,展现出他不曾发觉的那一面和绝美的容颜就可以了。
恰逢中秋,程乐宜自然要陪着孙月梅共赴家宴。
这是孙月梅嫁过来之后,第一次以长媳的身份出现,所以程乐宜自然早早地就用心准备了一切。一身摇曳的长裙正是出自她手,浅紫色的裙子上面用金线银线绣了许多牡丹花样,牡丹高贵,紫色神秘,金线银线在月色下一晃,更是褶褶生辉。头上也没有过多的装饰,仅仅插了一只步摇。孙月梅本就极美,如此装扮,更显得高贵脱俗,宛若月中仙子。
进门的时间也是程乐宜仔细算出来的,既不太早,也不太晚,如今赶过去,满座宾客入席,她此刻出现正是最佳时机。又担心被人抓住话柄,所以连借口也想得万无一失,在后厨忙了大半个下午,特意做出了张家祖母爱吃的桂花酥。
果不其然,当孙月梅出现在家宴大厅的时候,整个屋子都瞬间安静了下来,她模样端庄贤惠,又不妖娆,显得出尘脱俗,盈盈拜倒间头上的步摇褶褶生辉,又不显得十分寒酸,话语也是自然清淡,“儿媳拜见奶奶,拜见公公婆婆,这是儿媳嫁进来的第一个中秋,只盼望奶奶身子安康,福泽深厚,公公婆婆顺心顺意,心想事成。”
几句话说得清朗分明,不失风范。果然,张家祖母一听,顿时笑了,“孙媳妇快起来,坐到我身边来,我瞧你身上的衣裙真是好看。”
“是。”孙月梅点头答应,缓步走了过去。
下首坐着的两个小妾穿金戴银,头上插满了各色珠花,原本以为会是争奇斗艳的一场戏,却不想孙月梅打扮简单,却又精致无比,顿时让人觉得她们两个反而有些艳俗了。
其中一个小妾忍不住,笑道:“姐姐也真是,这样的日子怎么穿得这样素淡就过来了?”
孙月梅不卑不亢地回答道:“妹妹见笑了,既然是家宴,家中人当然要携手同行,不分尊贵,我如此简单穿着,想必不会有人笑我。”
张夫人对她很是满意,“一家人吃顿饭而已,瞧她们头上插的戴的,我瞧着都累,你这样很好。”
那小妾顿时白了脸,另一个急忙道:“姐姐金贵,想必忘了时间,竟然来得迟了,一家子都等着姐姐,姐姐好不尊贵。”
这一次孙月梅只笑不答,却是程乐宜在一旁接口道:“夫人您不知道,因为知道老夫人喜欢桂花酥,我家小姐这一下午都在厨房里忙着,可怜她也没生过火做过饭,就吵着要表孝心,不许奴婢插手,差点儿把后厨房烧了。小姐做的桂花酥实在不成样子,但奴婢想好歹是小姐的一份心思,所以自作主张地带来了,老夫人和老爷夫人可愿意尝尝?”
“听着丫头说,我倒想看看了。”原本不苟言笑的张老爷也笑出声来。
“快拿来上去。”张家祖母紧紧握着孙月梅的手,疼爱之情溢于言表。等程乐宜把那一盘烤了个半糊的桂花酥端上来时,几乎把人笑到了桌子下面去。张夫人道:“儿媳这手艺,果然是极品,呵呵。”
一个小妾撇嘴道:“这样的东西也端上来,怎么吃?”
程乐宜就等着她这样说,连忙笑着接口,“我家小姐说,家大业大也不能忘本,一米一粒都是老一辈辛苦攒下来的,不能随意浪费,原本是要把这桂花酥留在我们房里,大家饿了时才吃的,奴婢因为一心想要逗大家笑才端上来的。”
张老爷连连点头,“这话真是说到了我的心里,我们张家虽然不是什么巨富,但好歹丰衣足食,但骄奢浪费那一套,是绝不可行的。这话你们都记着些吧。”
“是。”两个小妾急忙答应,整场家宴再没敢说一句话。
孙月梅悠悠道:“其实这桂花酥样子虽难看,但吃着还行,儿媳已经吃过几块了,现在也还好好的,祖母要是不嫌弃,就请吃一块,孙媳妇以后一定用心,肯定能做出更好的来。只请祖母务必保重身子,健康长寿,让孙媳妇好好孝敬你。”
“好。”张家祖母笑得眼睛都快看不到了,这是婚礼后第一次见到孙媳,今日再见,当真是喜欢得不得了。
经此中秋家宴,张家对孙月梅更是看重,张公子对她也十分宠爱,一年后诞下麟儿,孙月梅在张家更是坐稳了长媳的位置。
李宗泫此时正在忙着赵家商船的事宜。
扶桑一行顺利超乎想象,如今一年过去,赵家整顿行囊,准备再次出发。这一次却又有些不同了,因为上一次口碑相传,这一次竟然有许多其他商家想要加入。扶桑国虽然离大宋不远,但海上气候善变,又时常有海盗出没,所以稍小一点的商家争先恐后地想要加入船队,寻求保护。
这样一来,赵家的门槛几乎被人踩烂了,每天都有许多人登门拜访,而这一点子原本就是李宗泫想出来的,自然也落到他的身上。这一天他正忙得焦头烂额,角门的小厮跑过来送上一封信,“宗泫哥,有你一封信。”
“谢谢。”他接过来,笑着撕开,信自然是程乐宜寄来的。这一年她的生活真是精彩绝伦,带着一个娇滴滴的大小姐远嫁岭南,然后凭借着聪明才智辅佐小姐斗倒两房小妾,更得到了张家人的喜爱。
有时候他也忍不住想,程乐宜这样的人,最适合送到宫里去,也许……斗出个正宫娘娘来,也说不定。
想到这儿,忍不住立刻提笔回信给她。
他们即将再次出海,迎接更大的海浪,获得更多的未知。
在信的末尾,他说:等我回来。
仔细想了想,觉得不妥,又加了句:我会带好玩的给你。
【七】 相约
“干娘,给我做纸鸢,要比哥哥的还要大才行。”一个奶娃娃娇滴滴地呼唤道,怕是得不到响应,硬是贱兮兮地爬上了程乐宜的后背。
程乐宜把他安稳地抱下来,让他坐好,笑着说道:“做纸鸢没问题,但是不能再叫我干娘。”
“为什么?娘说可以的。”小孩子委屈地扁扁嘴。
程乐宜想了一会儿,说道:“你是这个家的小公子,是主人。我是奴才,奴才怎么可以给主人当干娘?你不怕丢人吗?” “嗯,不怕。”年纪虽然小,但却一点都不懂得人情世故,只是觉得有这样一个美貌聪慧的女子当干娘很好很开心。
她叹了口气,还想再说,孙月梅的声音已经在身后响起,“你快别再搬出你那套身份论来了,都说了这许多年,你也不嫌累。”
“都是你。”因为远离父母,两个人的心更近了一些,主仆关系也不像从前那般清晰,反倒真像是姐妹一般,“你别总让他叫我干娘,传出去对他不好。再说,被姑爷知道怎么办?”
“他早知道了。”已经成为三个孩子母亲的孙月梅依然和当年一般,调皮地眨眨眼,“鹤儿出生后一直都是你照顾,叫你声干娘怎么了?再说了,若不是你,又怎么会有今天的我。”说到这里,紧紧握住程乐宜的手,“乐宜,谢谢你,我终于明白我娘为什么当年一定要你跟着我了,如果没有你,我怕是早没了。”
“胡说八道。”程乐宜瞪她一眼,在树下开始认真做起纸鸢来。她本就手巧,不大一会儿,已经初具雏形。
孙月梅看着她在阳光下一张姣好的面容,忍不住笑问道:“乐宜,你都二十一了吧?”
“是呀,我老了,不再年轻了。”她悠悠一笑,恬淡自然。
“再有一年,你就自由了,其实我早就想给你自由,让你早早地回家享福去。可身子也不争气,如今又怀上了第四个,怎么也要等他出生了,才能放你走,不然我又孤苦无依的,害怕死了。”
“你怎么会孤苦无依,你有孩子,三个孩子,他们都是你的依靠。小姐,你要好好教导他们,他们是你最大的财富。”程乐宜认真看着她。
孙月梅嗯了一声,“从前年轻,不懂你的心思,如今大了,反而明白。乐宜,你做的打算,我不喜欢。我希望你嫁人,幸福,也有自己的孩子。”
程乐宜一怔,过了半晌,才默默笑了,“随缘吧。”
“那个一直给你写信的人呢?”孙月梅试探着问,“他……也不行吗?”
谁?李宗泫吗?
她笑笑,“我把他当弟弟,当作好友呀。”
孙月梅叹了口气,“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你们心意相通,背景相似,应该是这世上最合适的人。更何况,把他当弟弟当朋友是不是你一厢情愿?他也这么想吗?而且……这会不会是你的错觉,乐宜,你真的把他当弟弟吗?”
孙月梅问完,就被两个孩子抓走玩去了,程乐宜一个人在树下彻底呆住了。
她真的把李宗泫当弟弟,当朋友吗?
时光在不经意间就过去了很多年,李宗泫在马背上感慨颇深。
他去年就到了年限,和赵家解除了契约,他曾经想过无数次那样的画面,该是怎么的惊心动魄,激动人心,他会不会当场哭出声来?
然而真正经历了,他才发现,当时的自己很平静,平静得几乎是在面对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
他拿回按有自己手印的契约,紧紧握在手里,一脸的平静,既不欣喜若狂,也没什么辛酸往事浮现心头。
好像水到渠成,自然无比。
虽然现在他还在为赵家做事,但情况已经完全不同,起初他是想立刻收拾东西前往岭南看一看程乐宜,然后就回离家乡最近的那个小镇开一家商铺。但赵大少爷欣赏他的才干,再三挽留,最后提出加他入股的好处,才终于把他留下了。
而直到那时,他才知道,自己已经完全抛开了一个奴才的身份。他当然高兴,当然开心,浮沉多年,打拼这些年,才终于换得这样自由的时刻。
想也没想就写信给程乐宜,过了一个月,才得到她的回信,信中她提醒他如今地位不同,更该异位思考,很多大户人家都不懂得体恤下属,致使人心涣散。她与他经历过,所以更该明白,珍惜每一个为你工作的人,让他们乐于为你工作,你才能收获更多。
然后,他听从她的建议,改建体制,采取分红制,大家努力工作,效益良好,也就能分更多的钱。从前无论大家怎么干,反正到日子就领固定的钱,所以大家也不怎么积极。如今制度变了,效益和自己挂钩,大家自然努力,如此赵家的商行更是成为京都翘楚。
而和扶桑的合作经过这些年的往来已经十分顺利,每年三月出航的船队也不需要他亲自督促跟随,大家已经做好了一个模式,如今只要按照这个模式完成就可以。
现在,他已经进入岭南地界,岭南的棉花乃是一绝,赵家当然也不会放弃这块肥肉,这一次他过来,就是为了开拓新的商路。
而之所以是他来,当然是因为这里有程乐宜。
他们自从在京都分手,已经又过去了很多年。
程乐宜从裁缝店里出来时,天色已近黄昏。
她拿着柔软的布料,走到停在店铺门口的马车前,“张大叔,你把布料先送回去,我还要去南市买点东西,买完了自己走回去就行。”
“好。”这些年程乐宜在张家的地位举足轻重,下人们对她也是十分敬重,兼之她品行良好,旁人有难,总是愿意出手帮忙。就像张大叔,前年她老婆因为在后厨帮忙,无意中打碎了几个价值连城的官窑制碗,险些给人赶出去,还是她到老夫人那里说情,才得了赦免。他正要挥鞭,又忍不住提醒,“姑娘,天要黑了,你买完东西,要赶紧回来。”
“我知道。”程乐宜冲她挥挥手,自顾往南市走去。南市一如既往的热闹,她挤到一家小摊前买了一些枣子后,转身正要走,就在夕阳下看到了那抹背影。是他,一定是他。他高了,也壮了,像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了。肩膀和胳膊已经有了明显的肌肉轮廓,这些年,他应该也吃了些苦吧?
距上一次见他,已经不知过了多久,那时他还没有她高,身子骨也柔弱,但不知为什么,此刻重逢,单看那抹背影,她就知道,那是他,他来岭南了。
“李宗泫。”她低声唤道。
那男子原本正随意地闲逛,听到声音,回头一看,脸上顿时扬起惊喜的笑容,“乐宜,你怎么在这里?”
她晃了晃手里的枣子,“你来得真巧,上一次在京都你买了簪花给我,这一次在岭南,我请你吃枣子。”
水映寒月。 难得寻了一块安静的所在,他们在小河旁坐下,安静地吃着枣子。“哇,这枣子好酸。”李宗泫吐吐舌,“你不是说是很甜的?”
“酸后才甜,苦后才有幸福。”她笑眯眯地看了他一眼,“我原本以为你年限一到,会立刻收拾东西离开,没想到赵家大少爷竟然招你入股,其实以赵家现今的实力,想要入股的人何其之多?他是真正看上了你的实力。宗泫,我替你高兴。”
“你呢?你什么时候离开?”
程乐宜呼了口气,“月梅怀了第四个孩子,我会等这个孩子出生后再离开张家,不过我大概会先回湘西,拜见孙老爷和孙夫人,然后再去京都看你,再然后……”
没等她说完,李宗泫已经抢着道:“然后,就留在京都吧,我在京都买了宅子,虽然不是什么大宅大院,但也花费了我这些年的大半积蓄。”
“怎么,你要我卖给你做奴婢吗?”程乐宜眨着眼问道。
“不是卖,是……”他想了半晌,才忽然笑道,“是嫁给我。”
她手一松,一袋子的枣子顿时骨碌碌地散落一地,“宗泫,你刚才说什么?”
“这件事,我想了好久,思虑了好久。我从前一直把你当姐姐,当朋友,当知己,我一直很感谢你在我人生最初的告诫,若没有你,就不会有今天的我。可是随着时间流逝,我发现我对你的感情,远远不止这些,我会思念你,惦念你,担心你。当然,我也知道这完全是多余,因为你会把自己照顾得很好。”他忽然笑笑,“想想我们从前,通车而坐,同室而眠,这也算是老天的安排。对不对?”
“宗泫,我想你不明白,我已经老了,已不是一个女子最好的时光,而你不一样,你如今炙手可热,就算是名门淑女,也大可求之。”
李宗泫点点头,“我明白,我都懂。之前为了笼络留住我,赵家愿意把四小姐嫁给我,但被我拒绝了。乐宜,我想你和我都该明白,我们虽然如今发展好了,但我们骨子里是穷人,一辈子都和富人不一样。我不想娶一个花瓶摆在房里,我需要一个懂我的人,在我茫然无措时给我一点主意,在黑暗中给我一点光明,我很确定,你就是那个人。”
她没有开口。
李宗泫继续说道:“上一次出海,我们遇到了暴风雨,几乎将整条船打翻,那一刻我忽然就想到了你,是那种刻骨铭心的想。我觉得我要死了,我觉得我很遗憾,很多事都没有做到。对于家里人,我虽然很不舍,却很放心。但对你……我觉得如果那之后我再也见不到你,也会变得……变得……”
他想了半晌,也没有一个词语能形容当时的心情。
见她正在微笑,他笑着说:“其实……我之所以自由后还愿意接受赵家的笼络,并不是因为我贪财不舍,而是因为……我在等你。我知道我这样回到家乡,爹妈肯定会立刻安排我的婚事,而我……只是想等等你。”
这一刻,她再也没什么话说,扎进他温暖的怀抱,开心地笑出声来。
第二年,孙月梅诞下一位千金,这位大小姐很受张家人的喜爱。孩子满月后,程乐宜在获得了张家无数赏赐后,告别孙月梅,返回湘西。
她这些年所做的一切,孙家人当然明白,所以孙夫人在交出她的契约之后,也格外厚赏了她。
带着这些,程乐宜来到了京都。
他和她,终于再也没分开过。
【终】 曲成
他们的婚礼安排在秋末,也许是老天有意安排,天刚蒙蒙亮,碎碎扬扬的雪花从天而降,像极了初逢时的那天。
也没多少人观礼,他们简单地结束了人生中的一件大事。
有时候,也会在午夜梦回想到从前,他们都吃过大苦,如今也不算享到大福。
但贵在满足,他们都知道,今天的一切得来不易。
然后就这样,他们在一起,度过了余生,又一起走过了未来无数的风风雨雨。
虽然刚进入秋末,但临近北方的边境小村已经下起了第一场轻雪。细小的雪花轻轻舞动,落于枯竭的大地上。漠北村的老者聚在村头一株连树叶都早早被吃光的桦树下面盯着灰蒙蒙的天空,嘴里还不断地念叨着,“瑞雪兆丰年,这明年应是个丰收年吧。”
人群中有人不住点头,也不知是渴望还是肯定。
也有人躲在角落里唉声叹气,“只怕没过完今年就全都饿死了,这样的荒年,谁知道还能不能见到明天的日头?”
在这战乱迭起的年代,农作物歉收更是让老百姓雪上加霜,一想起这些就让人闷得透不过气来。人群中一个老者忽然咦了一声,“那不是人伢子的马车吗?哪家的日子过不下去,又要卖儿女了?”
这样的年日里,穷苦百姓卖了儿女,让他们到城镇里的大户人家为奴,只求能够活命。
“哟,是何大娘的马车。”有人认得车子的主人,也不知是羡慕还是嫉妒,口气里带着些酸溜溜的味道。
马车上坐着一个赶车的壮汉和一个瘦小却精气十足的中年妇人。她见到树下围坐着的老人们,笑呵呵地招呼道:“难得下了雪,景致好却不见冷,大叔们兴致也高,正聊着呢?”
“是!”有人回了一句,又追问道,“城里可有什么打更烧火的活儿吗?我年纪虽然大了,但还能动些。”
何大娘笑着道:“如今快到年底了,镇里老爷太太们的府上也都不缺下役,若是年后有了空缺,我再来回了您老。”阳光下一颗金牙金灿灿的夺人眼球,笑嘻嘻的脸上三分亲近三分诚恳,说话间马车已经从村口经过,直奔村中几栋又破又旧的老房而去。
“瞧瞧这娘们儿,穿金戴银,真是发达了。”一个老者难掩艳羡地说道。
另一人道:“也算她有本事,自老何出了事之后,都以为她个寡妇是要过不下去的,没承想她也算能干,竟然做起了人伢子的生意。日子不但过得红红火火,只怕顿顿都有肉吃呢。”
“哼!”一个老者十分不屑,“一个女人家这样抛头露面,总归是不好,何况还靠这种卖人赚来的钱生活,真是伤风败俗,伤天害理。”
雪片虽然不大,但却绵绵不止,几个老者又坐了一会儿,才慢悠悠地散去。
何大娘的马车先停在了程家的大门口,原本红红火火的程家,如今已经衰败得不成样子,家里但凡值钱的东西已经全部卖光,只剩下空荡荡的屋子和已经塌了的牛棚猪窝。
程家在漠北村原本是有些地位的,程家的家长老程是这里唯一的木匠,响当当的手艺人,他打出来的家什用上几十年也不会有问题,想找他做东西,得早早订下才行。。
老程的第一个老婆先是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在生第二胎的时候难产,好容易为程家生下个儿子后,自己也早早地闭上了眼。没多久,老程经别人说和,又娶了第二房媳妇,这媳妇泼辣厉害。日子在老程早出晚归的努力下,眼看着越过越好,老程却在给人立房架的时候被大梁砸到头,当场毙命。一家子顿时失了依靠,又经了这荒年乱世,又哪里过得下去。
于是老程媳妇决定把大女儿卖到镇里做丫头,虽然是给大户人家做下人,却因离得也不远,等日子好过一些再赎身回来,否则一家三口很可能就过不去这个冬天。
何大娘做人伢子生意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这嘴上功夫着实厉害,硬要把价压到最低,好能从中多抽些花红留作己用。于是在看到程家大女儿程乐宜后,也没表现得多么热络,反而有些不大看好,“这孩子虽然年纪已经到了十岁,但看上去却像是七八岁的模样,这样的身子板,只怕干不了什么太重的粗活,价钱怕是也要不上去。”
程家媳妇一听,急忙赔笑着说道:“大娘,您就可怜可怜我们吧,但凡能活,我断不能卖了她。可是若不这样,我们三个今冬儿都有可能熬不过去。要是放到以前,这孩子我们怎么也舍不得卖掉,但如今……”说到这里,硬是憋出了两颗泪珠。
程乐宜站在一边,忍不住哼笑了一声。
何大娘笑着接口,“你放心,咱们乡里乡亲的,能帮忙的地方,我自然不会袖手旁观,眼瞅着这姑娘是个机灵懂事的,我自然会帮衬着多要些钱,也好解了你们的燃眉之急,无论如何,也要先过了冬再说。如今这天儿刚刚见冷,以后的日子才吓人呢,我瞧着院子里也没多少柴火了,这样的日子可怎么过?”一边说,一边从银袋里捏出一粒极小的碎银子,“这权当是定钱,若是这姑娘将来卖上了价,我再把余款送过来。”
“是是是!”程家媳妇一连声地答应,急忙把银子接过来死死握在手里,唯恐被风吹走了似的。
何大娘只做看不见,冲着程乐宜笑道:“姑娘东西收拾好了没有,我这边还有几家要去瞧瞧,你若收拾妥当了,就跟着我走吧。”
“大娘,您先别急,我有事还要和我娘交代一下。”程乐宜虽然不过十岁,但一双漆黑的眼睛却分外明亮。何大娘连忙点头,“这一去山长水远的,再见面也不知何年何月,娘儿俩有点私房话要聊,也是应该的,大娘不急,就在这里等你。”
“谢谢大娘。”程乐宜礼貌地施了一礼,冲着老程媳妇一笑,“二娘,咱们去屋子里说。”
老程媳妇早等得不耐烦,只等着交了人,拿着银子先去买两斗米再说,撇着嘴说道:“有什么话昨晚不都说过了吗?”
程乐宜悠悠一笑,“女儿还有些心里话要和二娘说。”
老程媳妇碍于外人在场,也不好当场翻脸,只得点点头,跟着程乐宜进了偏房,一进房门,脸子顿时拉了下来,“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再说了,卖身为奴,也是你自个儿愿意的,我从头到尾可有逼过你吗?”
“我不放心的,还真有许多。”程乐宜一脸淡然,眼睛盯着老程媳妇道,“我愿意卖身为奴,也是为了搏一个出路,否则窝在这深山沟里,也只有等死的命。临走之前,我还有几句好话要好心提醒你。你拿了我卖身的银子,可要好好待我弟弟。”
“志高?”老程媳妇一愣,“这你放心,我自然会好好待他。”
程乐宜冷冷一笑,“你可千万别嘴上功夫。我要提醒你,钱不常花但人长在,这样的年头,这样的乱世,我卖身的那点银子,紧着些也勉强够你过到明年的。若你聪明,就该趁着年纪还不算老,赶紧为自己筹谋下一家。若你苛责我弟弟,甚至对他有半点不好,乡里八村一传十十传百,怕是你这辈子都别想再嫁。便是任何人,也不见着愿意娶一个坏心眼的女人到家里吧?” 顿了一下,她又道:“二娘是聪明人,女儿不多说了。时候也不早了,一会儿志高回来,怕是又要闹很久。我走了……”说完,程乐宜冲着老程媳妇一躬身,扭头出了偏房。
老程媳妇看着她挎着小小包袱的单薄背影,一时间竟然有点晃神。这丫头年纪虽小,却颇有些深谋远虑。
她信了程乐宜的话,对程志高简直比亲生儿子还要好。年后邻村一个刚死了老婆的猎户请了媒婆上门提亲,她也就欢天喜地地嫁了过去,成就了另一番姻缘。
马车中的程乐宜倒也不见得有多悲伤,这件事她翻来覆去地想了很久,到最后还是决定冒险走上一走。如今世道自然不如从前,爹也已经不在,若再端着过去那点骄傲自尊过日子,只怕她和志高也很快就要去地下见爹了。思前想后,她还是决定试一试。
虽然低贱为奴,但若她小心谨慎,在期满之后攒些银子,也许可以让志高生活得更好一点,毕竟他才是程家唯一的男丁,将来的全部希望。而她的亲娘,也是为了他,才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二】 初逢
陶家屯离漠北村并不远,走路也只是一个时辰的事,何大娘因为近几年生意越发红火,前些日子刚换了新马,赶起路来也大大节约了时间,不大一会儿的工夫,马车已经安安稳稳地停在了陶家屯一处破房前。
程乐宜透过窄小的车窗向外看去,天地间已被雪色笼罩,纯净无瑕,而眼前这断壁残垣简直比不上田垄间简陋的窝棚。她原本以为自己家的日子已经过得很凄惨,如今一比反而觉得幸福,最起码晚上睡觉时,不会有冷风从头顶吹过。
何大娘飞快地蹿进了屋。程乐宜微微一笑,天下间所有的人伢子都一样,人命在他们眼中,不过是简单的货品,他们从中得到自己想要的利益,然后不会再理会你的死活。在决定卖身为奴前,她就曾听到过些吓人的传言,说邻村有些孩子被卖进富人家后,不出半年,就被人把尸体送了回来。
差不多过了半盏茶的工夫,何大娘领着一个又瘦又小的男孩回来,将车帘拉开让那男孩上车,嘴中还对程乐宜客客气气地说道:“大姑娘往里挪挪,你们两个也好说说话解解闷,路还长着呢。”
程乐宜嗯了一声,急忙把身子向里挪了挪。也难怪何大娘的生意越来越好,努力营造出来的这种亲切假象,多少会给她人伢子的身份增加不少人情分,也就会更让人放心来。
这男孩看上去也就七八岁的模样,但这也不准的,毕竟如今这样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许多孩子即使十多岁看上去也就像是六七岁的模样。他穿着一件打满补丁的破衣服,但却洗得干干净净,怀中紧紧抱着一个破包袱。
他似乎没想到车上还有人,愣了老半天才攀着车辕爬上来,好像也不敢离程乐宜太近,就瑟缩在一角,垂着头不说话。
程乐宜一怔,但很快就反应过来,或许像他这样才更像是一个被卖掉的孩子,反观她,反而有点另类了。
何大娘的马车在村坊间兜了一个圈,等奔着县城而去的时候,马车上已经满满当当了,论年纪只怕只有程乐宜和那个男孩子算是最小。一路上也没人开口,大概都在自怨自伤。天黑时马车才到县城,下了车何大娘立即着手安排众人的寝居,等着明日一早再向大户人家推销。
房间自然也因要省钱只要了少少的几间,也不知这些人究竟能卖个什么价钱,若是回头赔了本,那可真要哭瞎人的眼,心疼死的。
程乐宜看着何大娘想了又想,还是忍不住凑过去小声问道:“大娘,你真要我们俩一间吗?”
何大娘正忙着安排晚上的饭菜,回头看了程乐宜一眼,“咋?”
程乐宜笑了一声,“可他是……男孩子……”
那男孩本来窝在角落里抱着自己的破包裹,听到程乐宜的话,脸色顿时红透。
何大娘哟了一声,忍不住笑出声来,“你们才多大点?都是奶娃娃一个,哪有什么男女之别?再说县城里本来就人多店少,这房间还是我说了多少好话才求来的呢。你若不喜欢,就只能和别人挤了,你愿意不?”
程乐宜看了一眼一旁的那几个五大三粗的姑娘,急忙摇摇头,回头冲那男孩子一招手,“走吧。”
男孩愣了,见程乐宜一脸的不耐烦,便小跑着跟了上来。
他们的房间又小又破,但现实也不容她挑剔。把包袱放好,回头一看,那男孩竟然还站在门口不敢进来。
“你还愣着做什么?进来呀。”她友好地冲他招招手,看到他脸上那抹谨慎不安的神色,内心竟然出奇的柔软。他年纪应该不大,和弟弟志高差不多吧?
男孩抿了抿唇,“不然,我去客栈的马房里睡一夜?”
程乐宜一笑,“这天寒地冻的,也不知道雪要下到什么时候,你不怕冻出病来吗?若是生了病,卖不到好人家怎么办?”
男孩想了想,似乎下了极大的决心才慢慢地蹭进来,也不敢走得太快,唯恐踩破了地板似的。程乐宜坐了一天的车,早就累得要死,伸了个懒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
“李……李宗泫……今年八岁了。”
“咦,这名字听起来像是个读书人呢。”她微微一顿,继续说道,“八岁,和我弟弟一般大。”
“我听我爹说,我出生那年正巧有个裘州那边的秀才路过我们村要进京赶考,因天色晚了,就借住在我们家,没料想那一夜我就出生了。我爹求那位秀才给我起个名,他想了半天,说宗者为尊,想来不会吃太多苦,泫者灿烂夺目,应该能够锦上添花,于是就叫我宗泫。”他说到这里,悠悠叹了口气,“他说得可真是一点都不准了。”
“你才多大?怎么能用这么短暂的时间来衡量漫长的一生呢,若你现在好好努力,未来的日子未必就不能灿烂夺目,锦上添花。”程乐宜认真说道,“更何况,我们只是给人做下役,又不是卖给人做奴隶,等到了年头,咱们就自由了。”
“自由?”李宗泫惊奇地问道,“卖给了人,怎么还会有自由?”
程乐宜笑着解释,“我听别人说,卖给富人家做仆役也是分很多种的,有卖一辈子的,这种价钱自然高一些。也有卖一段时间的,这种价钱虽不及之前的,但好歹有个盼头,到了年限,若是攒够了钱,大可回到乡下,买一间小房,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过简单平凡的生活,这有什么不好?”她想了想,走上前把门关好,小声嘱咐道,“你千万别因为卖一辈子价钱高些就选这个,我听人说,你若卖了一生,富贵人家是不会把你当人看的,他们会拿你当牲口一样对待,只因你这一生,都是人家的命了。” 李宗泫睁着大眼睛,连连点头。
“而且,等你进了大户人家之后,既别锋芒过露,也不能默默无闻,当有机会来时,你就要一把抓住。”程乐宜认真道,“你我都知道自己的命运,既然知道,就应该明白,我们要在有限的时间里,争取到更多的机会,攒下更多的钱,这样,以后的日子才能活得轻松些。”
“是,何况我家里还有爹爹妈妈弟弟妹妹等着用钱。”虽然年纪才刚八岁,但钱的重要性却已经深深地认识到了。
当晚吃的是清炒白菜和馒头,李宗泫足足吃了七个馒头。程乐宜洗完了脸回房时,见他正躲躲闪闪地把一个馒头塞进随身的包裹里,“你装馒头做什么,怕明天饿吗?”
“当然不是!”他答得别提多认真了,“这个馒头,我要留给弟弟和妹妹。”
程乐宜不禁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傻小子,明日卖给了人,十年内都回不去家,你这馒头要留到什么时候去?”
“那……就当给自己留一点纪念,让自己知道最初的念头,到什么时候,也不能改。”他紧紧攥拳,似乎下定了决心。
程乐宜看着他的侧脸,不由得感到有些好笑。因为年纪小加之瘦弱,李宗泫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小。那一刻他眼睛里流露出的坚定深深地打动了她,对他的印象也大为改观。
灿烂的雪夜,也在无声中度过。
第二日,他们早早起床吃过简单的早饭,就随着何大娘的马车一家家地走过去。最先被人选走的,当然是那些生得高大健硕的人,所以当最后车内只剩下程乐宜和李宗泫时,何大娘的脸上明显露出了忧色。
李宗泫也紧张得要死,马车又行驶起来后,才小声问道:“不会没有人买我吧?我是一定要卖出去的,不然我爹的病就没有钱治,若是他没了,我们家也就完了。”
程乐宜看了他一眼,轻声安慰道:“你猜眼下最急的人是谁?是何大娘呀,她不把你卖出去,砸了自己的招牌不说,留给你家的定银肯定也收不回来,所以无论如何,她都要把你卖掉的。”
这么一说,李宗泫才稍稍放下心来。
果不其然,到了下一家,负责来买人的管家对车中仅剩的两个小孩都不太满意,撇着嘴摇头,“这么瘦小的身子能做什么?买回来不过是浪费米面。”但何大娘哪肯轻易离开,凑上前去说得是巧舌如簧天花乱坠,最终劝得那管家勉强买下了李宗泫,“好歹也是个男娃,留着给少爷做个贴身小厮也是好的。”
于是李宗泫提着简单的包裹跳下了马车,先是向何大娘行了一礼,这才转头看向程乐宜,“我去了。”
“嗯。”程乐宜点点头,“你记着我的话吧?回头得了闲儿,我再来看你。”
马车开动,程乐宜在车里一直向李宗泫挥着手。漫天雪色中,那个瘦弱的身影越来越小,最终变成一个黑点,消失不见。
这一年,她十岁,他八岁。因荒年乱世,不得已卖身为奴,贱贬人格。
这一年,他们初相逢,匆匆度过了一个雪夜,随即分手。
【三】 他乡
十六岁这一年的夏天,湘西的雨下得淅淅沥沥。
程乐宜在回廊下看了看天色,虽然雨接连下了几天,却一点也不觉得阴沉浑浊,那似被水洗过的干净清澈,连空气都安静得恬淡清新。
时间也过得如此快,仿佛真的下了几场春雨,迎了几场冬雪,就恍恍惚惚地过去了六年。
当年她随着何大娘的马车走遍了县城,最终以一个还算合理的价钱卖给了镇子里的孙家,限期十年。何大娘临走前还细细嘱咐,“姑娘,我瞧你年纪虽然小,但却也是个机灵懂事的,这孙家虽不是咱们县里的首富,但生意一直做得很好,听说那铺子都开到大城里去了,你自己机灵些,将来日子也能好过一些。”
“是,谢谢大娘,你把钱交给我娘之后,替我嘱咐她,一定要让我弟弟去学堂念书。”
“好咧。”何大娘挥了挥手,又坐上了马车,在昏暗的天际中远去。
那之后,她就一直留在后厨帮工,也上不得什么台面。孙府到底是大门大户,管事仆妇下役虽多,但管理得很好。程乐宜每天只负责洗菜摘菜,其余全不用负责。她为人勤快干净,做事又利落,颇得管事婆婆的喜爱。兼之她为人不喜热闹,更不乱传瞎话,如此更得人心。要知道,大户人家最怕下人嘴巴不干净,将家里的事情夸大了往外传。
没过两年,孙家的生意越做越大,于是举家搬迁来到湘西。孙家虽然家业大,但也不必将满府的杂役带走,于是找了管事,要他细心挑选几十名靠得住的带走也就是了,其余的发了遣散费各自回家就是。
程乐宜原本以为自己能够拿到遣散费回老家,因此激动得几夜没睡着,不承想厨房的管事婆婆见她稳重,做事也规矩,便向管事竭力推荐,要她一起前往湘西。管事婆婆还好言劝慰她,“我知道你惦记着家,恨不得插上翅膀早些回去,可如今回去,拿不了多少银子不说,你这个年纪,怕也只能草草嫁人,后半生还有什么指望?倒不如去湘西看看,你虽然是女子,但也有机缘可求,何况孙家到了湘西,府中必定少人,新买进来的,又怎么放心?你这一去,直接就升了几级,也是好事。”
程乐宜经她这么一说,也就点头答应了。原本还以为临走之前能和李宗泫见上一面,不想搬家琐碎的事情太多,这一拖再拖,很快就到了出发的日子。她当时坐在马车里,虽然有些遗憾,但也为李宗泫开心。
听说他成了赵府大少爷身边的一个小厮,因为性格好,很得看中。
只要两个人还都好好地活在这个世上,重逢之日指日可待,又何必非拘泥哪一天?这样一想,倒也释然。
孙家刚到湘西,第一件事自然就是采买杂役。她因是从老家跟过来的,极受重视,又有管事与厨房掌事婆婆鼎力担保,一跃成为孙府大小姐身边的丫鬟。她同大小姐的年纪相仿,性格又稳重,心灵手巧,不止大小姐喜欢,就是孙夫人对她也是评价极高。
回廊下凉风习习,程乐宜却一点不觉得冷,手握着京都寄来的信,嘴角也露出温暖的笑意。
信出自李宗泫之手,她离开的第二年,赵府也举家搬迁到了京都,李宗泫自然随主子一起前往,这些年他越发如鱼得水,在府中混得颇受重视。他因贴身跟随大少爷,不止一起读书写字,偶尔还一同练剑习武。自从他会写字,便不间断地写信给她。 从最开始歪七扭八的丑陋字体到如今一手标准的楷书,她真心为他高兴。因为太过了解出身,反而觉得今日的一切得来不易。他信中所写也是啰啰唆唆,毫无重点。近日来的生活要事、读书收获,和大少爷经历的一些事情,末尾必少不了几句的叮嘱。
真是好笑,这才过了多久,就轮到他来提醒她该注意些什么了。
但就这寥寥数语,也令她觉得无比温暖。
或许因为他们都离家太远,无以慰藉,所以才能成为这样亲密的好友。
正想着,一个丫头从角门那边跑了过来,“乐宜姐,夫人说要带着小姐去普宁寺上香,问小姐新置办的那几件衣裳收在哪里了?”
程乐宜急忙站起身,“是吗?我这就过去。”
小丫头跟在她的身后,“乐宜姐,你刚才想什么呢那么出神,我叫了你半天,走到近处你才听到。”笑嘻嘻地看了她手中的书信一眼,“京都的情郎又写信给你了?”
“胡说什么,不过……”程乐宜微微一顿,过了一会儿才笑着说,“不过是小时候的一个朋友罢了。”
京都的夏日阳光炙热,晴朗的天空万里无云。
李宗泫坐在柳树下拿着本《幼学》发呆。
他今年十四岁,是一个少年最好的时光。难得有这样安静的休闲时候。他生在乡野,长在农村,从前所知的天地,不过是巴掌大的地方。如今去的地方更多,所见所闻也多,知道了天地之广阔,真是一门学问。
目前看来,当初的选择无疑是正确的。
去年赵府举家来到京都,一国之都,跟从前的小村小镇更是无法比拟。也因为这次变动,管事采买了一批新的下人。他在中间看到了一抹瘦小的身影,很像当年的那个自己。瘦弱,矮小,仿佛随时都会被肩上的重担压倒,却又必须坚持,无论何时都不能倒下。
就连管事都取笑他,“宗泫,这个人,和当初的你很像啊。”
他笑笑,没有开口。管事拍拍他的肩膀,“但他和你不同,你也和当初不一样了。更何况……这孩子不会有更大的作为,他把全部的时间都放到了自伤上,觉得为奴为役是一件可丢脸可耻的事情。这样的人,更是注定了他只能做下等人中的下人,连杂役都不算,只能是奴。”说完,管事拍拍他的肩转身走了。
他彻底愣住了。
如果当初的自己,也像眼前这个孩子一样,只知道闷着头做自己应当做的事,然后早早跑回自己的房间封闭自己,如今的他,会是什么样子呢?
不,这是不一样的。他一直很欣慰于将自己十年的自由卖给别人,用换来的钱救回了爹的性命,也用自己孱弱的肩膀撑起了一个家的重担。如今他每个月都会托人往家乡送钱,他的弟弟也在私塾念书上学,上个月他还寄了信给他,信中说,家里用他的钱盖了新房,买了地,如今年景好了,收成不错,日子也好过多了。末了还说爹一直对他当年卖身为奴的事耿耿于怀,只盼着他到了年限,得了自由就赶紧回乡。
自由……
这么一想,就很自然地想到了程乐宜。
多亏了她。若不是当年她的提醒,说不定他真的会因为那多出来的一些银子卖断了自己的终身,若不是她提点他做人做事要懂得把握机缘,如今说不定他会和其他人一样,一辈子都不会待在大少爷的身边,更别提读书识字、习武练剑。
六月的天空,因为回忆,忽然变得格外晴朗。他猛然回过神,发现手中的书已经看了半个时辰,却没有翻动一页,于是微微一笑,继续认真研读起来。
“乐宜,你说真的,这件衣服的颜色真的不会显得我很臃肿吗?”孙月梅指着身上湖蓝色的衣裙,一脸认真地问道,“我不信娘的话,你老实告诉我。”
程乐宜瞥了一眼一脸苦笑的孙夫人,笑着道:“湖蓝色清浅,显得人窈窕自然,更何况这样清恬的颜色上还绣了许多海棠花,海棠高雅,绣工又好,这样衣服样式新颖,穿到街上,不知多少小姐喜欢呢?偏咱们家姑娘就疑神疑鬼的。再说了,夫人就你这么一个女儿,还会害你不成?能让你穿得臃肿难看地上街?”
“这丫头,一点不向着我,回头把你送回厨房炒菜做饭去。”孙月梅话是这样说,脸上却笑开了花。
孙夫人在一旁道:“你若不想要,我就收到房里来,我早巴巴地等着呢。乐宜刚才的话不错,做娘的还能害你不成?”
孙月梅献媚似的跑到孙夫人身边,甜腻腻地叫了一声娘,“女儿和你开玩笑,您还当真了呀?”
程乐宜在一旁好心提醒,“小姐,您再这样磨蹭下去,普宁寺的欢庆都结束了,热闹看不成,到时候可别掉眼泪。”
“啊?”孙月梅吓了一跳,“哎呀,怎么过了这么久。娘,咱们快走,也不知道轿子准备好了没有。”
“我之前就吩咐人提前把轿子停到角门了。我瞧着阴雨连绵的,现在虽还好,怕晚上你们回来冷,所以安排轿子里都加了暖炉,准备了披风。我怕小姐做轿子闷,还准备了瓜子蜜饯,那壶温糖浆水,小姐渴了的时候喝吧。”她一边说,一边将孙夫人和孙月梅送到房门口。
孙夫人很是满意,“到底是乐宜,换了别人哪会想到这么多。”
孙月梅连连点头,“我若在集市上看到好东西好玩意儿,也买回来给你。”说完,头也不回地拉着孙夫人跑了。
程乐宜站在门口看着轿子走远后才掩好门,妥当收拾起屋子来。
不是她心细,而是做了人家的奴婢,不得不心细。万事都要想到主子前面,主子才会觉得缺你不可,否则要你何用?
她这六年来,当真学会了不少东西呢。
【四】 重遇
时光进入七月中,湘西开始了每年最热的时节。天儿也奇怪,上个月还整日阴雨连绵,如今反倒一滴雨不见,空气都干燥得仿佛随时要燃起火来。
程乐宜一大早就被热醒,用凉水洗了脸换好衣服,先是跑到厨房问了小姐的早饭。厨房掌事婆婆见了她,亲近地送过来两个鸡蛋,“最近天气热,我听说你不爱吃东西,这样可不行,我们做奴才的,就凭着这个身子这口气生活,若是病了,那可要不得。你一会儿服侍小姐吃完饭,找个地方偷偷吃了。” 程乐宜走上前一把抱过婆婆,轻声道:“婆婆,我娘地下有灵,让我能遇到婆婆,再没比你对我更好的人了。昨晚还想着要是能吃两个水煮蛋就好了,不想今儿这梦想就实现了。”
“这丫头!”掌事婆婆也很开心,“别在这里闹了,赶紧去小姐房里看看有什么需要的?我听人说小姐现在是一刻也离不开你,若是眼前没有你,做什么都不安心呢。”
程乐宜一笑,这才握着两个鸡蛋走了。
笑嘻嘻地走到孙月梅的房门口,竟然意外地看到孙夫人也在里面,按理说这个时间,她应该在陪老爷用饭才是。
孙月梅坐在床上生闷气,见到程乐宜进来,嘟着小嘴说道:“我是不会去的,你趁早绝了这个念想。”
孙夫人一脸无奈,连连叹气。程乐宜笑着问道:“小姐又怎么了?一大早就气不顺,我看早饭也别送过来了,小姐早气饱了吧?”
孙月梅扑哧一下笑出声来,“贼丫头,就你会说。”拉过她的手说道,“你不知道,娘过来要我收拾东西,要带我去京都呢,我不想去,大老远的跑那儿去做什么?天气又这么热。”
程乐宜看了孙夫人一眼,轻声说道:“我猜夫人用心良苦,小姐是没感受到。一来京都位处北方,此时天气应该最是凉爽才对,夫人带着你过去避避暑,回来时湘西天气也慢慢凉了,岂不避过了最热的时节?二来,夫人娘家在京都,自从嫁到孙府来,怕是也好几年没回去探望走动了,如今小姐年纪大了,又出落得亭亭玉立,标致可人,若是带回去,岂不有面子?这三来嘛……京都繁华热闹,乃是一国之首,才子佳人无数,小姐年纪也到了,若是此行能遇到一段良缘,岂不是美事?”
“哎呀!”孙月梅原本听得十分认真,等她说到最后,不禁羞红脸呸了一声,“你个没羞没臊的,真是什么话都敢说。”
程乐宜看她天真无邪,当真一副什么都没经历过的模样,竟然萌生出一种十分羡慕的情绪。孙夫人十分满意地看了程乐宜一眼,“乐宜说话办事,最是简单利索,我最听不得别人啰唆夹缠,最后事情也没说明白。”她又看向女儿,“你外婆年纪大了,总差人过来说想见见你,我为人女儿,不好总是拒绝。何况你又不是见不得人,就算带出去,也是极长脸的,何必这么三躲四闪的?”
孙月梅想了一会儿,认真道:“好吧,不过要带着乐宜一起去,不然免谈。”
孙夫人一拍手,“行,就带着乐宜。”
程乐宜一下子愣住了。原本以为送走了小姐,自己也可以消停了一月半月的,没承想不但懒没偷到,反而还把自己搭进去了。她是最讨厌长途马车的,颠簸得几乎要把胃里所有的东西都吐出来似的,上次举家迁到湘西令她大病一场,几乎要了命。
但仔细一想,若是跟着去了,说不定就可以见到宗泫。
这么一想,也就安了心。
李宗泫此时也在收拾行囊,他准备随大少爷前往扶桑。
扶桑岛国,书中早有详细描述,这次大少爷准备开拓贸易新路,将赵家的生意做到扶桑国。作为大少爷的心腹,就算他不要求,李宗泫也是一定要跟着去的。
这是第一次出海,更是第一次出使别国,只要一想都觉得兴奋。大少爷早早就到临海汾城检视船只去了,留他在府内,是为了完成后续工作。这次的贸易赵家相当重视,自然大小事务巨细无遗,大少爷将琐碎小事一概让他打理,也是出于对他的信任,他更要做得最好。
为此,他连日来将记录扶桑国的典籍书册又重新翻了一遍,将适合扶桑国使用的商品做好明细,命赵家工坊里的工人加急打造,又详细了解那边的生活习俗,唯恐惹出什么事端。
船员方面虽然不用他操心,但赵家这边要带多少人,带谁去,都要经过他的手,所以连日来他每日几乎只能睡一两个时辰。
虽然紧张忙碌,辛苦劳累,但对于他来说,未尝不是一种全新的磨炼尝试,所以他乐得辛苦,从不开口埋怨。起初赵家的家长是不太满意他的,觉得年纪太小,难成大事,唯恐这么大的重担落在他的身上会出现什么状况。
但后来见他做事老到沉稳,每件事情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哪一件先做,哪一件后做,未曾出现半点岔子。又见他安排人手,既不仗势欺人,又不低三下四,做事本本分分兢兢业业,这才真正对他令眼相看。
即便再忙碌,他也未曾忘记要给程乐宜写信。这封信写于天明前,黎明前的黑暗,这是许多文人墨客最喜欢的时间段,而他一夜未眠,将工厂拿来的小样与图纸反复比对,确认无误后才放下心来,而抬头时,天已要亮了。他叹了口气,伸了个懒腰,此刻也睡不下,无事做时,猛然就想到了她。
她……应该还在梦中?毕竟她是那样一个不受外界影响的怪人。当年他们都那么小,以卖身为代价为家中换取生活所需,在焦灼等待自己的未知时,她竟然在何大娘安排的那间又旧又破的客栈中睡得格外香甜。
他当然是一夜无眠,就坐在椅子上看着她的睡颜。
想到这里,嘴角忍不住勾起一抹笑,于是抽出一张信纸,开始工工整整地写信。在信中,他把此刻激动的心情写得入木三分,仅仅是为了调皮地想知道收到信后,程乐宜会是怎样的羡慕?
毕竟她也是那样一个心怀天地的女子,志高万里。
想想少年时,她就那样会憧憬未来,连带着也给了他无数的鼓励,甚至影响了他,改变了他。
这封信写完,天已经亮了。走到角门将信递给一个小厮,“把信替我邮了。”
“又是送到湘西的?”那小厮平时和李宗泫还算熟络,贼笑着问道,“宗泫哥,等到了年限出了府就要成亲吧?”
成亲?他不禁一愣。
那小厮见他不答,以为开错了玩笑,连忙摸了摸鼻子,转头飞速跑了。
他一直在想她,惦记她,担心她过得好不好。虽然他明知道自己多虑,她一直都不用别人操心,她的心智甚至比他还要成熟。但就是忍不住,在午夜梦回,在难得的安静时光,总是忍不住去想,去惦记,去担心。
可他,一直把她当作姐姐,当作朋友,当作书中常写的知己。
他从没想过……至少此刻之前从没想过,要把她当作自己的……娘子。 没给他多想的机会,厂子那边派来的人很快找到了他,他也没时间再胡思乱想,这批商品务必要在出海前保质保量地完成,这中间不能出现半点差错,他全部的精神立刻转移到了这上面。
日子过得飞快,很快就到了临行前的前夜。微风清凉,他站在房间的中间,喝下一天中第一口热茶。东西收拾妥当,货品无误,明日一早,他将出发赶往汾城,十日后,扬帆出海。
不知道……那封信她收到了没有?
他们已经六年没有见过面了,可他现在只要闭上眼,就能想到她六年前的模样,笑颜依旧,毫无改变。但真人……应该早有些变化了吧?
正想着,角门的一个当值的小厮跑进来找他,“宗泫哥,角门有个人找你,说是你老乡。”
“老乡?”李宗泫疑惑地皱了皱眉,但还是随着小厮走到角门,门一开,他就呆住了。
虽然过了六年,虽然他们再没见过面,虽然他们都长大了,虽然他们都经历了许多事,虽然她现在还背对着他。
但不知为什么,就在那一瞬,空气仿佛静止了,只有风扫着他和她的长发。
那一刹那,他就知道,她来了。
“乐宜?”试探性地张口,那背对着他的窈窕女子才悠悠转回身来,月光下一张清水芙蓉般的俏脸上顿时扬起一抹温暖的笑意,“宗泫,真的是你。”
他长高了,却依然瘦,漆黑的双瞳宛如天上的寒星。
“你怎么会来?你收到我的信了吗?”他张口问道。
“信?你有写信给我吗?”程乐宜想了一下,笑道,“我陪同夫人小姐来京都探亲,半月前就出发了,或许错过了也说不定。你有什么事要对我说吗?”
“嗯。”他重重地点点头,“我要和大少爷出海,明日一早就走。”
“这么巧?若我今晚不来找你,或许这一次就要错过了。”程乐宜微微一笑,“那我有没有打扰你?”
“没有,我已经准备好了。”他有些尴尬地四下看看,“我们要不要去哪里坐坐,我可以请你喝茶。”
“好。”程乐宜早就觉得角门里那些直勾勾看着他俩的小厮眼神奇怪,而且令人不舒服,于是在他提出建议之后,两个人立刻就走了。当然,他们保持着相当礼貌而疏远的距离。
走出老远,程乐宜道,“天色晚了,也别喝茶了,我第一次来京都,你就陪着我在街上转转吧。”大家赚钱不易,平时在府中茶水不缺,倒不必花这个冤枉钱。
“好。”他点点头。过了片刻,他忽然悠悠道,“我们自从在何大娘的马车上分开,这是第一次见面吧?当时你还说得闲了会来看我,我一直等着你,后来才知道孙家搬走了,你也随他们去了湘西。”
“是呀。”程乐宜微微一笑,“当时真以为可以去见你一面,可总是不得空,直到走了也没见成。”她轻轻叹了口气,“但我见你现在发展得好,心里十分替你高兴。之前听角门的小厮都叫你宗泫哥,就知道你现在在赵府很受重视。”
“是你教我的,要懂得把握机会。”李宗泫看着她说道。
程乐宜嗯了一声,“你和我不同,你是男人,现在也已经十四岁了,又受家主的重视,也该为自己的将来好好筹谋了。”
“将来?”他愣了一下。
“怎么?难不成你要给人当一辈子杂役吗?”程乐宜偏头看了他一眼,“总不能一辈子做奴才的,何况以你现在的才能也完全不必当奴才。所以也该为自己的将来计划一下了。在府中做事,不要让人觉得你很厉害,这会让人对你产生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多了,就变成了怕,慢慢地,你就被人疏远了。”
“是。”他真像是弟弟一般,乖乖受教。
“做事要仔细,不要给人留下把柄。你要知道,以你的年纪就能有此成就,背后不知有多少双眼睛盯着你呢,一子落错,满盘皆输。若是给人抓住了把柄,并以此要挟,你这些年的努力必定会付诸东流。”难得夜风清凉,她舒心地呼了口气,“为人处事,要仔细斟酌。”
“嗯。”他点点头,忽然转声问道,“你在这里会待多久?”
“还不知道。”她落寞一笑,“总要夫人和小姐说要走,我们才能走。咱们做奴才的,什么时候能做得了主?所以越是如此,越期待自己做主的那一天。”
正说着,忽听有人叫了一声“宗泫哥”,两人一抬头,只见三个年纪不大的小丫头从前面跑了过来,“我离老远就瞧着像宗泫哥,没想到真是。”“宗泫哥明早不是就要去汾城了吗?怎么还不休息?”“咦,这位是谁,不像是我们府里的人呀。”
李宗泫笑着回答,“是我的老乡。天色这么晚了,你们怎么偷溜出来了?赶紧回去吧,别出什么乱子。”
“是,这就回去了。”几个小丫头羞答答地看了他几眼,这才转身有说有笑地走了。
李宗泫看着她们走远了,才回头看向身侧的程乐宜,只见她用一种十分暧昧的眼神看着自己,“欸……怎么了?”
“你真的长大了,都有人爱慕你了。”程乐宜悠悠一笑,“这中间若有你喜欢的,大可为自己留心物色一个,但若无心,就不要随意招惹,平白坏了自己的名声。而且,说不定将来,你会有更好的。”
不知为什么,他忽然觉得脸上一顿燥热,急忙扭过头,十分尴尬地说道:“我……我……我知道……”
“大姑娘,买朵簪花吧,便宜又好看。”旁边一家小摊上的老板招呼道。
程乐宜看了一眼,抬步就要走。李宗泫一把抓住她,“怎么不去看看?”
“平时都只是伺候人,何必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何况我也不喜欢这些首饰,再便宜也是要花钱的,不如攒下来将来用。”她笑眯眯地回道。
“我送你。”李宗泫走到摊位前,一眼就看中了一款梨花的簪花,样式简单,虽不奢华,却透着一种淡然别致的美感,“这个如何?”
程乐宜也十分喜欢,“不错。”转念一想,还是摇头,“不用你送,你的银子赚来不易,不能这样乱花。我们是从穷日子过来的,如今更该仔细。”
李宗泫却不放手,径自付了钱,将簪花往她手里一放,“此刻我的心意已经达成,你若还心疼,就跟老板把钱换回来。” 她扑哧一笑,手里捏着精致的簪花,没再开口。
沿着京都十里长街整整走了一圈,三更敲过,程乐宜道:“时候不早了,你明日还要出发,回去休息吧。”
“好。”他老老实实点点头,“我回来会带好玩的玩意儿给你。”
“别乱花钱。”她又叮嘱道。
十里长街灯明灯又灭,阔别六年后,他们短暂重逢又再分手,人生路上,两个人又走向了各自的两端。
京都繁华的长街逐渐褪去繁闹转为安静,只有脚步声,背对背地缓缓走远。
【五】 远嫁
赵家的商船一年后返航,举国轰动。据说此次远航十分成功,赵家的大公子竟然还得到了扶桑国天皇的亲自接见,赵家工厂的产品更是被一抢而光。而之所以停留这么久,则是赵家人在扶桑国悉心学习那边的技术,打算回国后将其纳为己用。
曾经同在一个小镇生活多年,消息传到孙府的时候,孙老爷和孙夫人连同孙月梅正在树下喝茶,孙老爷道:“大家乡里乡亲,如今见到他们发展好了,我也跟着高兴。”
孙夫人也道:“他们的胆子也真是大,就这么冒冒失失地去了扶桑国,若真出了什么问题,那可如何是好?更何况海上行程两月之多,想想都难受得要命。”
孙老爷被她逗笑,“真是妇人之见,你懂什么,听说赵大少爷身边有个姓李的随从很是能干,此次出海,他出力不少,也是他提出要在扶桑国多留些时日,以便学习那边的技术。”
孙月梅哼了一声,“那有什么了不起,乐宜可惜是个女子,若是个男儿,定比那些人厉害多了。”
程乐宜连忙摆手,“小姐夸奖,奴婢可不敢当。”她今年十七岁,这个年龄正是一个女子一生最美的韶光好年华。所以她和宗泫不同,宗泫如今可以展露锋芒,为人津津乐道。但她不可以,她还有三年就到年限,赎回自由身后,她可以回乡生活,那时志高也许都有了自己的孩子……
所以,此刻的她更想韬光养晦,默默无闻。
孙夫人笑着抿唇,“乐宜这孩子真是谦虚,你心智成熟,安排事情条理分明。真是可怜了,生为女子,注定很多事不能像男子般有一番作为。”
孙老爷在一旁道:“怎么,夫人也觉得委屈了自己?”
“我毫无才能,有什么委屈的?”她悠悠一叹,“我们是江南柳枝下的燕雀,毫无大志,庸碌无能,但乐宜不一样,她是鸿鹄,应该飞得更高更远才对。”
“夫人快别说了。”程乐宜连连摆手,“夫人再这么夸下去,奴婢现在就恨不得插上翅膀飞了,只怕飞得太高,飞得太远,也会活得更累,摔得更惨。”
孙老爷原本只是听着亲眷玩笑,倒没怎么在意。听她说到最后,忍不住抬起头认真看了程乐宜一眼,“乐宜,你来府中几年了?”
“七年了。”
“嗯。”孙老爷点点头,“是和月梅一般大吧?”
“她比我还大一个月呢。”孙月梅一边吃着葡萄一边道,“爹,你问这个做什么?”
孙老爷放下茶杯,一脸赞赏,“我看她年纪轻轻,就有如此胸怀,真是难得。近几年我越发觉得自己老了,精神也大不如从前。所以赵家这次出海成功后,许多商家都透过关系问我,要不要也组织出海,倒不必非去扶桑,尼泊尔那边据说也是极好的。但我仔细想来,还是婉言拒绝。这个世界什么都会终止,唯独银子永远赚不完。我不想到老时,身边能守着的只有冰冷的银子。何况如乐宜所说,飞得越高,摔得越惨,飞得太远,身心疲惫。如今活到这把年纪,反而觉得守住眼前的幸福,就是好事,不必再好高骛远了。”
程乐宜听着,忍不住会心一笑。
在宗泫出海的这一年里,她也想了很多。她与他生逢乱世,荒年迭起,没办法才会走上卖身为奴这条路,所以银子的重要性,可能比旁人还要知道些。越是如此,越不敢胡花乱花,可到了今日,却也觉得,如此守财,不是乐事,若因为一心攒钱而废弃人生沿途的美景,更是不值。
孙月梅却完全没有听懂,“娘,我爹啰啰唆唆的说什么呢?”
孙夫人爱怜地看着她,“你爹老了。”
孙月梅一下子扑到孙老爷怀里,“我爹才不会老。永远都不会。”
孙老爷笑着开口,“是,爹永远都不老,永远守着你。”
一家人团圆美满,羡煞旁人。程乐宜觉得眼前的画面很美很好,如果爹还在,如果漠北村还好好的……或许他们也可以在院子里那棵桦树下,这样品茶这样说笑……
人生固然不会给你选择的机会,但你却永远无法停下脚步,所以只能一直向前。
总觉得前方,或许有更好的东西在等着你。
或许,这就是老人们常说的,希望。
李宗泫今年十五岁,同一年前相比,已经判若两人。这一年的别国生活,海上遨游,令他见识增加不少,人的阅历增多,便会让人觉得气质怡然,令人仰慕。何况他个子长高,身子也健硕许多,海风刺骨,他皮肤黝黑,脱下衣服,竟然还有好看的肌肉。所以当他陪同大少爷一同回到京都赵府后,府中所有未婚的丫头,都对她表现出了极大的好感。
送手帕的,送点心的,送鞋子的……
但他,都一一谢过,也婉转拒收。
他一直都记得程乐宜的话,不敢随意招惹女子,也不敢因为这个败坏自己的名声。何况,他也没在这些人中,发现适合与可自己共度一生的那一个。在这个时代,男人到了十五岁已经适龄娶亲。
赵家大少爷已经三妻四妾,这次从扶桑还带回两位美人陪伴,还惹得正房妻子十分不喜。
如今他的办事能力有目共睹,办事效率也和从前不同,大少爷对他十分看重,已经明敲侧击地问过他几次,到了年限后有什么打算。
自一年前与程乐宜在京都相见后,他已经将未来计划得十分美满。他还有三年,这三年里,他会让自己过得更加充实,把所有想学的、想知道的、想了解的,通通收入囊中。待十年期限一到,他就拿着自己攒下的银子回到家乡,开一家商铺,或许就做一些简单的生意,然后这一生,都简单喜乐,再无波澜。 他不指望大富大贵,但也不想再过从前的穷日子。
那一年,他应该正好十八岁,他会娶一名知书达理,贤惠通情,心智成熟,在某些时候能够给他更开明的视角,让他得到更多、收获更多的妻子。然后他们要生两个孩子,最好第一个是女儿,第二个是儿子,等长女嫁人,儿子也能独当一面后,他们两个就回到陶家屯,在那里种田养鸡,下棋逗鸟……
这么想着,脑海里就不自觉地浮现出程乐宜的俏脸。
她快到十八岁了吧?人都说女大十八变,不知道如今,她什么样子?
孙月梅年幼时,孙老爷就为她在一众求亲者中,选出了一位人品相貌都算是顶尖儿的人物,只可惜——这人家在岭南,与这里更是路途遥远。
这次的远嫁,孙夫人自然十分不放心。自己辛苦养育十七年的女儿就这么千里迢迢地嫁到岭南,若是受了欺负怎么办?若是有苦无处诉怎么办?更何况女儿还那么天真,不谙世事……
越想越是觉得心惊,毕竟她从小就听说过太多关于嫁女不幸的传闻。
思前想后,她想到了程乐宜,那孩子心智成熟更胜普通男子,若是有她陪在女儿身边,定能让女儿少吃些暗亏。再说她们一同长大,情同姐妹,有她照料,月梅定能少走些弯路。于是在某一个午后,孙夫人差人将程乐宜叫到了自己房里。
程乐宜虽然在孙府已经做了多年,但其实她很少来孙夫人的房间,先是见了礼,然后就规规矩矩地站在一旁。
孙夫人看着她身材窈窕美妙,一张俏脸虽然粉黛不施,却美得自然,忍不住笑道:“乐宜,现在还能记得当初自己的模样吗?”
程乐宜点点头,“当然。当年还是瘦瘦小小的,承蒙孙老爷和夫人不弃留下奴婢,奴婢一直很感激老爷和夫人。”
孙夫人一愣,笑道:“你这丫头也当真聪明,我为什么叫你来,你已经猜到了,是不是?”
程乐宜嗯了一声,没多说别的。
孙夫人喝了一口茶,说道:“你还有三年就到年限,可以赎回身子离开孙府了。我知道,做奴才的人都盼着这一天。可是今日,我想求你一件事,不是以夫人的身份,只是单纯地以一个母亲的身份求你。你也知道,月梅是我的独生女儿,她又从小被我们保护得太好,不懂人心险恶,把这样的她远嫁到岭南,我真是放心不下,所以我恳求你,再多帮我两年。五年后,我就还你的自由身。而这多出来的两年,我会给你一笔极为丰厚的报酬,等你自由后,拿着银子,应该也会过得轻松一些。”
对这件事,程乐宜是颇为踌躇的。她自从卖身为奴的那一天起,就一直掐着手指头算日子,每一年,每一天,每一刻都在盼望着这十年终结的那一天,可是……这无端地,就又给自己加了两年。
可是看着孙夫人一脸的不舍与期待,她又狠不下心来拒绝。
其实,她已经算是好命,老爷和夫人待她一向不错,年节时给的红包也都是浓浓的心意。何况她也知道以孙月梅的性格孤身远嫁岭南,一定会让她受苦。想到这儿,她更加羡慕孙小姐。
叹了口气,她认真道:“可怜天下父母心,夫人,我答应你。但是……只有两年,五年后,我要从此自由身。”
“好。”孙夫人得到她的允许,开心地点了点头。如果顺利,五年后月梅应该也有了自己的孩子,这个时代,孩子是自己最好的保护符,那样,她也许就不会操那么多的心了。
这一年的十月,孙月梅与程乐宜在一阵欢天喜地的锣鼓声中,走向了岭南,走向了自己的未来。
【六】 三笑
岭南地处偏境,春日里风沙走石,夏日里空气闷热异常,到了秋日与冬日,冷风刺骨,吹得人睁不开眼。
而孙月梅的夫家姓张,在这里也算是有头有脸。家族传承的纺织厂远近驰名,岭南虽然气候不好,但由于地址特殊,种植出来的棉花质地柔软,保暖又好,据说皇宫里的娘娘都十分喜欢。
嫁到这里之后,程乐宜才知道书上所写的真情实爱都是写来骗人的。姑爷张公子在娶孙月梅之前,已经收了两个丫头做通房,如今孙月梅嫁过来,就名正言顺地纳了妾,而那位张公子,仅在新婚时留在孙月梅房里,之后就再也没有进过她的房门。
孙月梅自然十分伤心,整日以泪洗面。
其实,这也是程乐宜为什么会答应孙夫人的原因,她有个私心。她年纪已经不小了,若是三年后得了自由回家,只怕也没什么好人家会愿意娶这样一个大龄女子,何况……她也没打算嫁。
她自小在孙家为奴,耳目清明,听说了太多男子薄幸的事,这个时代,男人三妻四妾简直太过正常,可她实在不懂,那些女子如何做到一脸平静地与别人分享自己的丈夫。书中不是常说举案齐眉,白头偕老吗?
你三妻四妾,是想与谁白头偕老?
所以她答应了孙夫人的请求,只是为了绝掉这个念头。将来她就这样回到漠北村,然后做一点小买卖,就这样平静地过完此生,旁人不来打扰她,她自然也不会去招惹旁人。
但如果别人来招惹她,那她……也绝不会束以待毙。
就像……现在。
两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小妾站在院子里谈笑风生,其实话里却裹足了刀光剑影,每一句都刺人耳膜,孙月梅早听得哭出声来,“乐宜,你要我一头撞死了吧,我好歹也是大户人家的姑娘,怎么能听得她们这样侮辱我?”
“死有什么用,你一旦死了,她们就会顺理成章地成为这里的大夫人,岂不平白便宜了她们?你可别忘了,你才是这里的正房,将来你的孩子是要成为这里的家主的,时间还长,你何必这么妄自菲薄?更何况……你的背后还有孙家,她们不过是区区奴婢,以为飞上枝头就可以变凤凰。而且你还有我,我会一直保护你的,你要相信我。”
“我相信你,乐宜,这个张家,我只信你一个。”孙月梅仿佛水中就要溺毙的孩子,紧紧握着程乐宜的手,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
“那乖乖听我的话,从今天开始,眼泪不能随便掉了。书中说,女人泪,天上星,你的每一滴泪,都要掉得有价值才行。”程乐宜拍拍她的肩膀,温婉笑了。 其实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这比当一个奴婢还要简单。当奴婢要懂得察言观色,要知道韬光养晦,要知道避嫌远疑,还要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展露锋芒,什么时候要收敛光华。而想要男人爱你,只要在恰当的时候,展现出他不曾发觉的那一面和绝美的容颜就可以了。
恰逢中秋,程乐宜自然要陪着孙月梅共赴家宴。
这是孙月梅嫁过来之后,第一次以长媳的身份出现,所以程乐宜自然早早地就用心准备了一切。一身摇曳的长裙正是出自她手,浅紫色的裙子上面用金线银线绣了许多牡丹花样,牡丹高贵,紫色神秘,金线银线在月色下一晃,更是褶褶生辉。头上也没有过多的装饰,仅仅插了一只步摇。孙月梅本就极美,如此装扮,更显得高贵脱俗,宛若月中仙子。
进门的时间也是程乐宜仔细算出来的,既不太早,也不太晚,如今赶过去,满座宾客入席,她此刻出现正是最佳时机。又担心被人抓住话柄,所以连借口也想得万无一失,在后厨忙了大半个下午,特意做出了张家祖母爱吃的桂花酥。
果不其然,当孙月梅出现在家宴大厅的时候,整个屋子都瞬间安静了下来,她模样端庄贤惠,又不妖娆,显得出尘脱俗,盈盈拜倒间头上的步摇褶褶生辉,又不显得十分寒酸,话语也是自然清淡,“儿媳拜见奶奶,拜见公公婆婆,这是儿媳嫁进来的第一个中秋,只盼望奶奶身子安康,福泽深厚,公公婆婆顺心顺意,心想事成。”
几句话说得清朗分明,不失风范。果然,张家祖母一听,顿时笑了,“孙媳妇快起来,坐到我身边来,我瞧你身上的衣裙真是好看。”
“是。”孙月梅点头答应,缓步走了过去。
下首坐着的两个小妾穿金戴银,头上插满了各色珠花,原本以为会是争奇斗艳的一场戏,却不想孙月梅打扮简单,却又精致无比,顿时让人觉得她们两个反而有些艳俗了。
其中一个小妾忍不住,笑道:“姐姐也真是,这样的日子怎么穿得这样素淡就过来了?”
孙月梅不卑不亢地回答道:“妹妹见笑了,既然是家宴,家中人当然要携手同行,不分尊贵,我如此简单穿着,想必不会有人笑我。”
张夫人对她很是满意,“一家人吃顿饭而已,瞧她们头上插的戴的,我瞧着都累,你这样很好。”
那小妾顿时白了脸,另一个急忙道:“姐姐金贵,想必忘了时间,竟然来得迟了,一家子都等着姐姐,姐姐好不尊贵。”
这一次孙月梅只笑不答,却是程乐宜在一旁接口道:“夫人您不知道,因为知道老夫人喜欢桂花酥,我家小姐这一下午都在厨房里忙着,可怜她也没生过火做过饭,就吵着要表孝心,不许奴婢插手,差点儿把后厨房烧了。小姐做的桂花酥实在不成样子,但奴婢想好歹是小姐的一份心思,所以自作主张地带来了,老夫人和老爷夫人可愿意尝尝?”
“听着丫头说,我倒想看看了。”原本不苟言笑的张老爷也笑出声来。
“快拿来上去。”张家祖母紧紧握着孙月梅的手,疼爱之情溢于言表。等程乐宜把那一盘烤了个半糊的桂花酥端上来时,几乎把人笑到了桌子下面去。张夫人道:“儿媳这手艺,果然是极品,呵呵。”
一个小妾撇嘴道:“这样的东西也端上来,怎么吃?”
程乐宜就等着她这样说,连忙笑着接口,“我家小姐说,家大业大也不能忘本,一米一粒都是老一辈辛苦攒下来的,不能随意浪费,原本是要把这桂花酥留在我们房里,大家饿了时才吃的,奴婢因为一心想要逗大家笑才端上来的。”
张老爷连连点头,“这话真是说到了我的心里,我们张家虽然不是什么巨富,但好歹丰衣足食,但骄奢浪费那一套,是绝不可行的。这话你们都记着些吧。”
“是。”两个小妾急忙答应,整场家宴再没敢说一句话。
孙月梅悠悠道:“其实这桂花酥样子虽难看,但吃着还行,儿媳已经吃过几块了,现在也还好好的,祖母要是不嫌弃,就请吃一块,孙媳妇以后一定用心,肯定能做出更好的来。只请祖母务必保重身子,健康长寿,让孙媳妇好好孝敬你。”
“好。”张家祖母笑得眼睛都快看不到了,这是婚礼后第一次见到孙媳,今日再见,当真是喜欢得不得了。
经此中秋家宴,张家对孙月梅更是看重,张公子对她也十分宠爱,一年后诞下麟儿,孙月梅在张家更是坐稳了长媳的位置。
李宗泫此时正在忙着赵家商船的事宜。
扶桑一行顺利超乎想象,如今一年过去,赵家整顿行囊,准备再次出发。这一次却又有些不同了,因为上一次口碑相传,这一次竟然有许多其他商家想要加入。扶桑国虽然离大宋不远,但海上气候善变,又时常有海盗出没,所以稍小一点的商家争先恐后地想要加入船队,寻求保护。
这样一来,赵家的门槛几乎被人踩烂了,每天都有许多人登门拜访,而这一点子原本就是李宗泫想出来的,自然也落到他的身上。这一天他正忙得焦头烂额,角门的小厮跑过来送上一封信,“宗泫哥,有你一封信。”
“谢谢。”他接过来,笑着撕开,信自然是程乐宜寄来的。这一年她的生活真是精彩绝伦,带着一个娇滴滴的大小姐远嫁岭南,然后凭借着聪明才智辅佐小姐斗倒两房小妾,更得到了张家人的喜爱。
有时候他也忍不住想,程乐宜这样的人,最适合送到宫里去,也许……斗出个正宫娘娘来,也说不定。
想到这儿,忍不住立刻提笔回信给她。
他们即将再次出海,迎接更大的海浪,获得更多的未知。
在信的末尾,他说:等我回来。
仔细想了想,觉得不妥,又加了句:我会带好玩的给你。
【七】 相约
“干娘,给我做纸鸢,要比哥哥的还要大才行。”一个奶娃娃娇滴滴地呼唤道,怕是得不到响应,硬是贱兮兮地爬上了程乐宜的后背。
程乐宜把他安稳地抱下来,让他坐好,笑着说道:“做纸鸢没问题,但是不能再叫我干娘。”
“为什么?娘说可以的。”小孩子委屈地扁扁嘴。
程乐宜想了一会儿,说道:“你是这个家的小公子,是主人。我是奴才,奴才怎么可以给主人当干娘?你不怕丢人吗?” “嗯,不怕。”年纪虽然小,但却一点都不懂得人情世故,只是觉得有这样一个美貌聪慧的女子当干娘很好很开心。
她叹了口气,还想再说,孙月梅的声音已经在身后响起,“你快别再搬出你那套身份论来了,都说了这许多年,你也不嫌累。”
“都是你。”因为远离父母,两个人的心更近了一些,主仆关系也不像从前那般清晰,反倒真像是姐妹一般,“你别总让他叫我干娘,传出去对他不好。再说,被姑爷知道怎么办?”
“他早知道了。”已经成为三个孩子母亲的孙月梅依然和当年一般,调皮地眨眨眼,“鹤儿出生后一直都是你照顾,叫你声干娘怎么了?再说了,若不是你,又怎么会有今天的我。”说到这里,紧紧握住程乐宜的手,“乐宜,谢谢你,我终于明白我娘为什么当年一定要你跟着我了,如果没有你,我怕是早没了。”
“胡说八道。”程乐宜瞪她一眼,在树下开始认真做起纸鸢来。她本就手巧,不大一会儿,已经初具雏形。
孙月梅看着她在阳光下一张姣好的面容,忍不住笑问道:“乐宜,你都二十一了吧?”
“是呀,我老了,不再年轻了。”她悠悠一笑,恬淡自然。
“再有一年,你就自由了,其实我早就想给你自由,让你早早地回家享福去。可身子也不争气,如今又怀上了第四个,怎么也要等他出生了,才能放你走,不然我又孤苦无依的,害怕死了。”
“你怎么会孤苦无依,你有孩子,三个孩子,他们都是你的依靠。小姐,你要好好教导他们,他们是你最大的财富。”程乐宜认真看着她。
孙月梅嗯了一声,“从前年轻,不懂你的心思,如今大了,反而明白。乐宜,你做的打算,我不喜欢。我希望你嫁人,幸福,也有自己的孩子。”
程乐宜一怔,过了半晌,才默默笑了,“随缘吧。”
“那个一直给你写信的人呢?”孙月梅试探着问,“他……也不行吗?”
谁?李宗泫吗?
她笑笑,“我把他当弟弟,当作好友呀。”
孙月梅叹了口气,“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你们心意相通,背景相似,应该是这世上最合适的人。更何况,把他当弟弟当朋友是不是你一厢情愿?他也这么想吗?而且……这会不会是你的错觉,乐宜,你真的把他当弟弟吗?”
孙月梅问完,就被两个孩子抓走玩去了,程乐宜一个人在树下彻底呆住了。
她真的把李宗泫当弟弟,当朋友吗?
时光在不经意间就过去了很多年,李宗泫在马背上感慨颇深。
他去年就到了年限,和赵家解除了契约,他曾经想过无数次那样的画面,该是怎么的惊心动魄,激动人心,他会不会当场哭出声来?
然而真正经历了,他才发现,当时的自己很平静,平静得几乎是在面对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
他拿回按有自己手印的契约,紧紧握在手里,一脸的平静,既不欣喜若狂,也没什么辛酸往事浮现心头。
好像水到渠成,自然无比。
虽然现在他还在为赵家做事,但情况已经完全不同,起初他是想立刻收拾东西前往岭南看一看程乐宜,然后就回离家乡最近的那个小镇开一家商铺。但赵大少爷欣赏他的才干,再三挽留,最后提出加他入股的好处,才终于把他留下了。
而直到那时,他才知道,自己已经完全抛开了一个奴才的身份。他当然高兴,当然开心,浮沉多年,打拼这些年,才终于换得这样自由的时刻。
想也没想就写信给程乐宜,过了一个月,才得到她的回信,信中她提醒他如今地位不同,更该异位思考,很多大户人家都不懂得体恤下属,致使人心涣散。她与他经历过,所以更该明白,珍惜每一个为你工作的人,让他们乐于为你工作,你才能收获更多。
然后,他听从她的建议,改建体制,采取分红制,大家努力工作,效益良好,也就能分更多的钱。从前无论大家怎么干,反正到日子就领固定的钱,所以大家也不怎么积极。如今制度变了,效益和自己挂钩,大家自然努力,如此赵家的商行更是成为京都翘楚。
而和扶桑的合作经过这些年的往来已经十分顺利,每年三月出航的船队也不需要他亲自督促跟随,大家已经做好了一个模式,如今只要按照这个模式完成就可以。
现在,他已经进入岭南地界,岭南的棉花乃是一绝,赵家当然也不会放弃这块肥肉,这一次他过来,就是为了开拓新的商路。
而之所以是他来,当然是因为这里有程乐宜。
他们自从在京都分手,已经又过去了很多年。
程乐宜从裁缝店里出来时,天色已近黄昏。
她拿着柔软的布料,走到停在店铺门口的马车前,“张大叔,你把布料先送回去,我还要去南市买点东西,买完了自己走回去就行。”
“好。”这些年程乐宜在张家的地位举足轻重,下人们对她也是十分敬重,兼之她品行良好,旁人有难,总是愿意出手帮忙。就像张大叔,前年她老婆因为在后厨帮忙,无意中打碎了几个价值连城的官窑制碗,险些给人赶出去,还是她到老夫人那里说情,才得了赦免。他正要挥鞭,又忍不住提醒,“姑娘,天要黑了,你买完东西,要赶紧回来。”
“我知道。”程乐宜冲她挥挥手,自顾往南市走去。南市一如既往的热闹,她挤到一家小摊前买了一些枣子后,转身正要走,就在夕阳下看到了那抹背影。是他,一定是他。他高了,也壮了,像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了。肩膀和胳膊已经有了明显的肌肉轮廓,这些年,他应该也吃了些苦吧?
距上一次见他,已经不知过了多久,那时他还没有她高,身子骨也柔弱,但不知为什么,此刻重逢,单看那抹背影,她就知道,那是他,他来岭南了。
“李宗泫。”她低声唤道。
那男子原本正随意地闲逛,听到声音,回头一看,脸上顿时扬起惊喜的笑容,“乐宜,你怎么在这里?”
她晃了晃手里的枣子,“你来得真巧,上一次在京都你买了簪花给我,这一次在岭南,我请你吃枣子。”
水映寒月。 难得寻了一块安静的所在,他们在小河旁坐下,安静地吃着枣子。“哇,这枣子好酸。”李宗泫吐吐舌,“你不是说是很甜的?”
“酸后才甜,苦后才有幸福。”她笑眯眯地看了他一眼,“我原本以为你年限一到,会立刻收拾东西离开,没想到赵家大少爷竟然招你入股,其实以赵家现今的实力,想要入股的人何其之多?他是真正看上了你的实力。宗泫,我替你高兴。”
“你呢?你什么时候离开?”
程乐宜呼了口气,“月梅怀了第四个孩子,我会等这个孩子出生后再离开张家,不过我大概会先回湘西,拜见孙老爷和孙夫人,然后再去京都看你,再然后……”
没等她说完,李宗泫已经抢着道:“然后,就留在京都吧,我在京都买了宅子,虽然不是什么大宅大院,但也花费了我这些年的大半积蓄。”
“怎么,你要我卖给你做奴婢吗?”程乐宜眨着眼问道。
“不是卖,是……”他想了半晌,才忽然笑道,“是嫁给我。”
她手一松,一袋子的枣子顿时骨碌碌地散落一地,“宗泫,你刚才说什么?”
“这件事,我想了好久,思虑了好久。我从前一直把你当姐姐,当朋友,当知己,我一直很感谢你在我人生最初的告诫,若没有你,就不会有今天的我。可是随着时间流逝,我发现我对你的感情,远远不止这些,我会思念你,惦念你,担心你。当然,我也知道这完全是多余,因为你会把自己照顾得很好。”他忽然笑笑,“想想我们从前,通车而坐,同室而眠,这也算是老天的安排。对不对?”
“宗泫,我想你不明白,我已经老了,已不是一个女子最好的时光,而你不一样,你如今炙手可热,就算是名门淑女,也大可求之。”
李宗泫点点头,“我明白,我都懂。之前为了笼络留住我,赵家愿意把四小姐嫁给我,但被我拒绝了。乐宜,我想你和我都该明白,我们虽然如今发展好了,但我们骨子里是穷人,一辈子都和富人不一样。我不想娶一个花瓶摆在房里,我需要一个懂我的人,在我茫然无措时给我一点主意,在黑暗中给我一点光明,我很确定,你就是那个人。”
她没有开口。
李宗泫继续说道:“上一次出海,我们遇到了暴风雨,几乎将整条船打翻,那一刻我忽然就想到了你,是那种刻骨铭心的想。我觉得我要死了,我觉得我很遗憾,很多事都没有做到。对于家里人,我虽然很不舍,却很放心。但对你……我觉得如果那之后我再也见不到你,也会变得……变得……”
他想了半晌,也没有一个词语能形容当时的心情。
见她正在微笑,他笑着说:“其实……我之所以自由后还愿意接受赵家的笼络,并不是因为我贪财不舍,而是因为……我在等你。我知道我这样回到家乡,爹妈肯定会立刻安排我的婚事,而我……只是想等等你。”
这一刻,她再也没什么话说,扎进他温暖的怀抱,开心地笑出声来。
第二年,孙月梅诞下一位千金,这位大小姐很受张家人的喜爱。孩子满月后,程乐宜在获得了张家无数赏赐后,告别孙月梅,返回湘西。
她这些年所做的一切,孙家人当然明白,所以孙夫人在交出她的契约之后,也格外厚赏了她。
带着这些,程乐宜来到了京都。
他和她,终于再也没分开过。
【终】 曲成
他们的婚礼安排在秋末,也许是老天有意安排,天刚蒙蒙亮,碎碎扬扬的雪花从天而降,像极了初逢时的那天。
也没多少人观礼,他们简单地结束了人生中的一件大事。
有时候,也会在午夜梦回想到从前,他们都吃过大苦,如今也不算享到大福。
但贵在满足,他们都知道,今天的一切得来不易。
然后就这样,他们在一起,度过了余生,又一起走过了未来无数的风风雨雨。